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李怡 - 譚案顯示:國家政權等同豆腐渣工程

香港蘋果日報 蘋論 2010年2月10日

早前報載 2010年奧斯卡獲提名的名單,較少報道獲提名「最佳記錄短片」的,有一部是關於 08年四川地震的影片,英文片名是:《 China's Unnatural Disaster: The Tears of Sichuan Province》(中國非自然的災難:四川的眼淚),製片人是在紐約市立大學任教的華裔教授夏明和鄺治中,導演是美國著名記錄片導演 Jon Alpert和他的助理 Matthew O'Neill。影片由 HBO投資,製片人給影片起了一個中文名字:《劫後天府淚縱橫》。在 YouTube上,可以看到影片的片段。它最特別的地方,是全片沒有旁白,話音全由當地災民的直接談話組成。夏明等四人在川震第十天前往災區,親見家長們控訴校舍的豆腐渣工程,為死難的子女討正義。他們原想拍攝天災,結果拍出了「非自然的災難」,即人禍。這部獨特的電影,極可能在奧斯卡獲獎。

全世界都會透過影院、 HBO電視頻道,看到四川地震中人禍,而唯獨在中國看不到。不僅看不到,而且昨天還把最早揭露川震中校舍工程質量問題的譚作人,判了五年徒刑。

譚作人案去年 8月審理,期間有香港記者遭公安在酒店扣留,藝術家艾未未前來聽審被拒更遭毆打。審理隔 6個月才宣判,昨天香港記者也遭到粗暴對待。法院以譚作人的六四文章定罪,沒有提及豆腐渣工程。

顯然,這是經過 6個月的中共高層考量,而作出政治的而非法律的決定。譚作人的六四文章寫於 07年 5月。而他是在 08年川震後,深入災區,收集死難學生數據, 09年 2月,他呼籲對校舍工程質量作調查,「確認每一個班級,每一所學校,每一個鄉鎮,每一個縣市,每一個地區遇難學生的真實資料。」這些資料,本應是政府有責任去收集確認的,但政府不但不做,反在譚作人提出這呼籲後一個多月,把他拘捕了。當局以他的六四文章定罪,顯然是因為明眼人都會看到,若以「確認遇難學生真實資料」為由,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實在太勉強了。譚的獲罪,名為六四文章,實為他對川震受難者的人道關懷。

譚作人的六四文章,是 07年 5月寫成的。 89年他在北京,見證了六四的全過程。他在文章中說, 18年來他無數次衝動着寫作的念頭,但提起筆「都寫不下字」。為甚麼 07年 5月他寫了呢?「這要感謝一位叫馬力的香港先生,因為 2007年 5月 15日,他用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侮辱了你的智力,踐踏了你的記憶。他讓你想到了惡,而不是美。你想告訴他,你想記住的,只是美。 1989年,中國人民以前所未有的美麗,譜寫了中國當代史的華美章節。它留給世界的,是大愛的人性光輝和大美的真理價值。」

在這篇題為《 1989:見證最後的美麗──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中,譚作人寫他在廣場所見到的互相扶持、互相救護的人性的美麗,寫目睹的事實而不帶仇恨,相反還引用劉曉波《絕食宣言》所提到的「我們必須以一種民主式的寬容精神和協作意識來開始中國的民主建設。民主政治是沒有敵人和仇恨的政治」。

文章的警句很多,例如,文章提到「改革開放」之後的「偉大」轉型:「從此沒有美惡是非對錯,只有貧富強弱輸贏,以發財致富為最高理想,以最大利益為終極價值。首先壞起來,才能富起來,不能富起來,也要壞起來。這是悲,還是喜?」當年大學生在廣場的堅守,「守住的不是廣場,而是人的尊嚴和價值。這是當今發展中的中國,最為欠缺的東西。

89年中國「最後的美麗」,在坦克機槍中消失了。譚作人反對並揭發豆腐渣工程,結果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按邏輯來說,他反對的,等同於他要顛覆的。因此法院的宣判顯示,國家政權也就等同於豆腐渣工程了。豆腐渣工程:堂皇、虛假、脆弱,還加上恐懼──暴力,正正是來自於恐懼。

成名 - 應否全面廢除功能議席?

2010年2月10日

【明報專訊】政制諮詢至今,應否全面廢除功能組別,已成為各方爭論的核心議題。10多年來,反對全面廢除功能組別者,反反覆覆基於如下觀點,堅持其立場:

(一)功能組別議員提供獨立和專業的意見,就多方議題廣泛參與立法會辯論,提高立法和施政水平;

(二)功能組別有利於經濟發展;

(三)功能組別「平衡」社會各界的利益,有利各界「均衡參與」。

但上述觀點可有足夠依據?

有助獨立和專業意見表達?

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只有23萬,更由於它們是由某一界別選出,它們所着重的往往只是自身界別的利益,而非全港市民的福祉。現時立法會功能組別明顯偏重工商界利益,工商界背景或相關行業的議員已佔30個功能組別議席中的一半以上,在現行分組投票下,在功能組別只需要最多15名議員投反對票或棄權票,便能否決議員提出的提案。


事實上,一項針對1998至2004年間,就功能組別議員有關社會政策提案的研究,發現功能組別議員傾向以狹義的角度理解他們的界別利益。當界別的利益不能成為立法行為指南時,功能組別議員通常放棄商議法例,或只跟隨所屬政治團體的路線,或政府意向投票。這項發現反駁了功能組別會經常注入獨立的意見、豐富立法辯論的假設。另外,研究指出很多功能組別議員的經驗或者專門技能和政策制定並沒有太大關連,這亦解釋了他們在很多立法討論中根本缺乏參與。


該項研究還發現,當一些功能組別議員認為辯論議題與組別利益無關時,他們參與立法會討論的積極性也大大減少。另一項研究也發現,當討論一旦涉及廣泛的經濟議題時,只有少數來自功能組別的立法會議員能擺脫其所屬組別或黨派的掣肘,提出獨立意見。上述兩項研究均反駁了關於「功能組別議員能提供獨立和專業的意見,和廣泛參與立法會辯論」這一觀點。

有利經濟發展?

要維持香港經濟發展,關鍵之一在於香港能否確保市場的公平競爭。可是,香港現時很多行業都存在不公平競爭,例如超市、運輸、能源等行業,由於不公平競爭,造成市民的開支增加。不公平競爭亦阻礙有創意的企業進入或停留在市場,削弱香港的競爭力,進而損害經濟發展。

根據消委會1994 年的報告,兩大超市集團在1985至93年的門市數目愈來愈多,同一時間,其他超市的門市數目則愈來愈少,此外,業界亦估計兩大集團的營業額市場佔有率約為七成。香港在2002年8月前30個月累積通縮4.5%,但消委會調查發現,本港三大超市逾63%貨品的售價不跌反升,正價升了3.6%,即使計算優惠特價,升幅仍達1.5%。中小型的超級市場亦屢屢抱怨,指該等大企業以本傷人。為確保公平競爭,現時世界上已有至少100個發達與發展中國家(包括中國在內)訂立了公平競爭法。

儘管香港目前極需推出公平競爭法維持經濟發展,然而相關議案卻在分組投票機制下多次被功能組別議員否決。否決的理由很簡單,包括「毋須監管」、「業界自律」、「現行法律已足夠」、「先考慮,次諮詢,再調查,後研究,最後再討論」等。其實,否定公平競爭法的功能組別議員只有一個目的:為了自身界別的利益而抗拒改變。在2004年,功能組別議員出於同樣目的,不僅反對政府檢討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的運作,連政府僅僅就公平競爭法進行「可行性」的研究也公然反對。此外,筆者曾翻查1998至2004年立法會的投票記錄,發現大多數關於提升香港經濟競爭力的立法動議均來自地區直選組別,而非功能組別的議員。


另一項研究發現,在2000至2004年間的立法會辯論中,功能組別議員曾建議政府,作出扭曲公平競爭的干預。例如,功能組別支持政府在沒有公開投標的情况下,以低廉地價將數碼港批給在相關管理經驗方面具爭議性的本地財團。

上述研究表明,大多數功能組別議員在立法會投票時,首要考慮的,乃是既得利益集團的好處,縱使為此犧牲自由市場經濟、公平競爭乃至香港的經濟發展也在所不惜。

「平衡」各界利益 有利均衡參與?

要「平衡」社會各界利益、確保公民自由,有效的政治問責和合理監管商業行為乃是必要條件。基於1998至2004年的立法會投票記錄,筆者研究了立法會議員在兩個關鍵政策——(1)公民自由,(2)政治問責——的投票行為,發現有關改善政治問責的動議,大多數來自地區直選議員,而非功能組別議員。另外,所有關於保障香港公民自由的動議,同樣都是來自地方直選議員,而非功能組別議員。

實際上,對於一些威脅公民自由的議案,包括《基本法》23條和《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的立法,許多功能組別的議員都投了支持票。當《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於2006年通過時,政府強調該條例是要確保執法機關有效打擊犯罪活動;然而自該條例執行至今,兩年間竟有至少15宗執法人員違規竊聽,或擅自刪除相關資料,以掩飾其違規行為,嚴重蠶食香港法制基礎。相反,泛民主派曾在2009年提出「促請政府立即檢討上述條例」的議案,卻被功能組別議員否決。

此外,備受爭議的高官問責制實施以來,問責成效令人懷疑,問責官員與高級公務員之間的分工含糊不清,但大部分功能組別議員卻支持該制度;2008年5月,政府公布了新增副局長及政治助理,一方面他們普遍缺乏相關政治經驗,另方面,其薪酬之高,迅即令社會嘩然;之後,泛民主派提出議案,刪除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職位的開支預算,卻遭到功能組別的否決。

最後,社會各界利益能否平衡,在乎商業行為能否受到合理監管。不少港人耗盡畢生積蓄,為求購買一個住宅。可惜,香港的地產商連明碼實價的基本商業原則也不遵守。為此,來自地區直選界別的立法會議員在2006年向政府建議:規定發展商在售樓說明書中,須提供位置圖則、樓面平面圖、價目表、所須繳付的其他費用及收費等等;並禁止包括內幕交易、虛假交易、操控價格,以及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等市場失當行為,但議案遭到功能組別議員的否決。同樣,另一個於2008年提出的議案,即「籲請政府立法規定發展商於售樓說明書上載列樓宇實用面積」,也遭到功能組別議員否決。

此外,儘管屏風樓的建築,不單影響景觀,且妨礙空氣流通和採光,威脅市民健康。然而,地產界堅持要「賺到盡」。在2007年,一個僅僅促請政府「考慮」以立法方式進行規管屏風樓的議案,也被功能組別否決。

綜上所述,從屬親政府陣營的功能組別議員不僅未能確保公平競爭、公民自由和政治問責,還損害了自由市場經濟和公平競爭,以及在種種影響民生的提案中,偏幫大財團利益。因此,中央和特區政府應立即承諾不遲於2020年廢除任何形式的功能組別。這樣不僅有利於香港的繁榮穩定,還有助真正實現中央政府承諾的2020年全面普選。放眼世界,在已實現「真普選」的民主社會裏,若要吸納專業人士意見,大可以通過政黨、智囊團、專家小組、立法委員會等渠道。一再堅持以為只有功能組別才能提供獨立和專業的意見,以達至所謂均衡參與,從而促進香港經濟發展的陳腔濫調,不僅與事實相距千里,更是一項破壞香港長遠安定繁榮、不折不扣的愚民政策。

研究來源:http://ihome.ust.hk/~somsing/index.htm


作者是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

明報社評 - 豆腐渣工程罪魁逍遙法外 譚作人追查反被以言入罪

2010年2月10日

【明報專訊】成都市中級法院判處維權人士譚作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入獄5年。譚作人因為調查四川大地震災區學校「豆腐渣」工程而被捕,但是從判決書所見,法院是以他發表的「六四」事件文章而定罪,這是繼劉曉波被判囚之後,內地近期第2宗以言入罪案件。內地當局判處譚作人,「避豆腐渣而就六四」,如果以為可以轉移視線,反而使人進一步認定豆腐渣學校就是奪去大批學生性命的元兇。

去年12月23日,中共審訊劉曉波,25日判刑,這個舉措,被解讀為中共利用西方國家浸淫在聖誕節的歡樂氣氛,快審快判劉曉波,以減輕輿論壓力。還有4日就是大年初一,近期中共對於處理異見人士,有「歲晚收爐」之勢,例如在網上撰文揭露川震豆腐渣工程殺人的黃琦,其上訴近日也被駁回,劉曉波的上訴,據知明日也會終審裁決。若「聖誕氣氛冲淡論」成立,則近日情况,也可以解讀為當局利用急景殘年,分散人們對打壓異見人士的注意力。

因揭豆腐渣工程被捕
判決書只提六四文章

不過,就算內地當局對審判異見人士如何機關算盡,仍然改變不了當權者對付異己、大興文字獄的實質。

譚作人案件整個審判過程,值得注意之處有二。

首先,譚作人曾任雜誌主編,經常針砭時弊,判決書指他「煽動國家政權罪」的六四文章,在2007年5月27日發表,當時並未因而被捕。08年5月 12日四川大地震之後,譚作人除了批評豆腐渣工程,還深入走訪災區,核實死難或失蹤學生人數。這段期間,當局未對譚作人採取行動,但是去年3月他接受訪問時披露調查所得資料之後,3月28日被公安拘留。

因此,有理由相信,譚作人並非發表六四文章而被捕,而是因為他深入調查豆腐渣工程,掌握證據,接近真相,最終使他被關起來。設若事涉六四文章,那應該在07年出事,不會拖到約兩年後才被捕。

其次,據譚作人的律師透露,起訴書曾提及豆腐渣工程,並指控譚作人藉此「詆譭政府的形象」。不過,判決書只提到譚作人寫的六四文章,認為他「以造謠誹謗的方式,煽動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其行為構成煽動國家政權罪」云云。揭露豆腐渣工程,導致譚作人被捕,法院判他罪名成立,卻不涉及豆腐渣工程,其間蘊含什麼信息,值得探究。

而且譚作人去年8月12日受審,過了近半年之後才宣判,箇中緣由外界無從得知,內地法治為政治服務 [Vic: 這是嚴重的用詞不當,眾人皆知中共統治下只有黨官操控的法制(法律制度),是以法治人(to rule by law),中共權貴則凌駕法律,無法無天;中國大陸迄今不曾有真正的
法治(the rule of law)。],此案的處理,有分析認為當局以六四文章給譚作人治罪,目的是轉移視線,不想挑起死難學生家長的情緒,若這個分析較符合事實,則豆腐渣校舍奪去大批學生性命,或許可以從官方的態度得到反證。

四川大地震之後,當局雖云做了結論,以地震強度超強為由,排除了豆腐渣工程是罪魁禍首。不過,這個結論未能取信於民,因為一些倒塌校舍旁邊,卻有校舍僅輕微損毁,基本上巍然不動。這個倒塌和屹立的分野,由校舍的建築質量所決定。因此,頹垣敗瓦之中,見不到鋼筋成粉碎狀的校舍,要人民怎樣相信並無偷工減料?他們的孩子真的是死於天災?

連譚作人在內,已知有4人(其他3人是天網的黃琦、湖南異見人士謝長發、南京師範大學副教授郭泉,分別已被判刑3年、13年和10年),先後因為揭露和批評豆腐渣工程奪去大批學生性命而坐牢。我們不知道日後是否還有志士仁人鍥而不捨地追查豆腐渣工程,不過,中共若就此不對人民有一個合理交代,則日後災區無論重建得多麼美奐美輪,人民仍然不會忘記豆腐渣人禍殺死超過5000名學生的慘劇,而且興建豆腐渣校舍的貪官污吏和承包商若不懲處,誰可以保證他們重建的校舍符合質量要求。

因此,使豆腐渣工程真相大白,固然是對死難者的交代,更重要是使慘劇不再重演。現在中共只知又拉又鎖來鎮壓推動國家進步的人,實在使人遺憾和憤怒。

另外,關於譚作人案,當局全面封鎖消息,打壓到場採訪的香港記者,更是愚不可及。去年8月審訊譚作人時,成都公安已經千方百計阻撓香港記者採訪,荒謬到以搜尋毒品為由,把記者困在酒店房間,到庭審完結後公安人員才揚長而去。昨日法院外,公安人員阻撓香港記者,又拉又抬把記者全部困在法院內,記者一度失去自由,待譚作人案宣判後,記者才獲准離去。

公安阻撓香港記者採訪
與胡錦濤講話背道而馳

四川公安阻止記者採訪譚作人案,肯定是「上峰」的意旨,但是國家主席胡錦濤去年10月出席在北京舉行的世界媒體峰會,向包括港澳台在內的135家境外媒體負責人表示,中國政府將繼續保障外國新聞機構和記者的合法權益,為外國媒體在華從事採訪報道提供方便。當時,有解讀認為中國有意改善在國際上的形象,以更開放的姿態面對外國傳媒。[Vic: 中共如果言行一致,太陽就從西方出來了。]

四川公安阻撓記者採訪的做法,與胡錦濤那番講話的精神背道而馳。我們認為,內地當局應該盡快撥亂反正,因為四川公安人員的醜態,透過鏡頭傳遍全球,不但使人齒冷,也大大挫損中國的形象。中國的經濟成就與人權、自由等領域的進展,反差太大了,我們再一次希望中共拿出經濟改革的智慧和魄力,帶領國人走上民主自由法治的大道,使中國真正矗立於世界之林,贏得世人的真正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