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9日 星期六

戴耀廷 - 撤

明報   2012929

近期聽得最多的一個字可能就是「撤」。國民教育科,十二萬人上街集會叫「撤」。新界東北發展,幾千人在諮詢會上也是叫「撤」。

「撤」隱含著幾點。要「撤」,當然要先有一些東西被提出來。提出者是特區政府,而被提出的是一些還未實際執行或只是初步試行的政策建議。要「撤」,是因為這些建議基於某些原因導致人們要求特區政府要把它們收回。「撤」也意味得要放棄原先建議,並若要再對相關問題提出新建議,工作就要重新開始過。

關鍵是為何由特區政府提出來的建議,在還未全面實施就令那麼多人不接受它們到達一個程度,要大聲高呼「撤」。一個原因是在構思、草擬和制訂建議時,未能充分地讓可能對此有意見的人參與,或他們的意見未有在過程中被充分考慮。換句話說,是公民參與性質及程度不足。但這也未必足以解釋人們的反應為何是如此的大,會直接和即時要求「撤」,而不是在實行後當出了問題才要求修正。

另一個原因是相關政策觸及一些核心利益,而政府在提出時可能未醒覺到這建議觸及了那麼敏感的利益,故在制訂政策的程序和內容時有所忽略,因而產生了人們的疑慮。當人們有所疑慮時,就根本不能接受先去執行政策建議到了出問題才修正,因代價和風險太大。

但更大的原因可能是人們根本對提出建議的特區政府喪失了信任,因此連「再議」也不能接受,而是要求「撤」。若人們是因公民參與不足而要求「撤」,要防止再有建議一出台就被要求「撤」,那就要加強公民參與的性質和程度。若人們是因核心利益被威脅而要求「撤」,那政府就得提升其認知和敏感度,明白人們訴求的性質更多和更深。

但若人們是不信任政府,那麼只是改善公民參與和提升政治敏感度都不足以解決問題。那就必須搞清楚人們為何不信任政府。那是因為個人的因素、施行手法的因素,還是制度性的因素呢?不搞清楚也就不能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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