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屈穎妍「恐嚇信」事件簡評

20121020

Vic:《明報》專欄作家、傳媒人林超榮妻子屈穎妍日前接到一封內有男子裸照的「恐嚇信」,我本來不想評論此事,但昨日亞視《ATV焦點》就此事大發謬論,誣陷反國民教育人士,令我不禁想說幾句。

大家先看亞視怎麼說:

ATV焦點 暴力恐嚇必須嚴懲


再請大家閱讀明報的報道:

屈穎妍接裸照恐嚇信報警
內容提國教新界東北
20121017

【明報專訊】資深傳媒人屈穎妍昨日接獲匿名「恐嚇信」,內有一張男子裸照,相片背後寫有恐嚇字句,內容提及國民教育與新界東北。屈穎妍表示,收到信件後已報案,由於信件是寄往《明報》再轉交給她,她估計與她在《明報》專欄寫作的內容有關,包括最近的國民教育爭議。

警列刑事恐嚇案

警方發言人證實,一名46歲女子昨下午到荃灣警署報案,聲稱收到一張相片後感到不安。案件暫列「刑事恐嚇」,由荃灣警區刑事調查隊調查,暫無人被捕。

屈穎妍曾撰寫《怪獸家長》一書深受本港家長歡迎,其夫為著名傳媒人林超榮。育有3名子女的她於《明報》、明報《教得樂》等撰寫專欄,題材經常圍繞親子、教育等。自國民教育科引起爭議後,她曾遭受網友以電郵批評,指她未有就國教科表態,有網民甚至以粗口謾罵她,她則在專欄寫了〈沉默的自由〉回應,慨嘆「幾時開始,香港變得連沉默的自由都沒有了!」,「如今社會奇怪地撕裂,我在報紙爬格子十多年了,忽然有感,今天,是最沒言論自由的時代」。

曾於專欄表示非議「反洗腦」命題

至本月9日,她在《教得樂》專欄中表示,自己「都反對國民教育獨立成科,但我反對『反洗腦國民教育』這命題。跟許多家長聊起,大家都說,如果這世上真有一種方法可洗腦,實在求之不得,唔該順便幫忙洗洗孩子的腦,叫他們比心機讀書、上少點網、多看點書……

屈穎妍昨接受查詢時表示,未知昨天接到的恐嚇信,是否與她在國民教育議題上的觀點有關,但相信是「衝着我在《明報》的專欄而來」,信件是直接寄往《明報》,並要求編輯轉交給她。該「恐嚇信」內有一幅戴着V煞面具男子的全裸照片,背面寫有四句「打油詩」:「學民思潮氣勢勁 公民黨精明引領 新界東北亦收兵 睇你CY點施政」,並威嚇要與事主「性交」。




屈穎妍說,收到信件後,曾以為自己反應過敏,但報案時警方亦表示此種行為已構成刑事恐嚇。她認為,若有網民以文字罵她,尚可算是言論自由,但現時寄件人的行為已超出表達意見的層面,令她有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因此考慮過後,決定尋求警方協助。
---------------

Vic:如果因為別人意見不中聽就加以恐嚇,那當然是對言論自由的威脅,這種卑劣手段必須予以譴責,而警方也應嚴正執法。

但看這封所謂「恐嚇信」,我想屈女士大可不必害怕,因為此信插贓嫁禍得太明顯了。正常人看到這四句所謂打油詩:「學民思潮氣勢勁 公民黨精明引領 新界東北亦收兵 睇你CY點施政」,都一定會強烈懷疑這是有心人要嫁禍學民思潮及公民黨。

近年香港妖孽橫行,種種匪夷所思的事一再發生:選票可以種出來,連集會示威的群眾,也可以由大陸輸入;「中港青年文化聯合會」動員的「愛國」活動,要出動一大群老人家充撐場面;打著「愛護香港」名號的組織,做的盡是禍害香港的醜事。

屈女士收到的這封「恐嚇信」,一位網友的評論一針見血:「有邊個撐學民嘅人係會同意『公民黨精明引領』?有,扮撐果啲囉。若要人不知,唔好咁低B。」想想哪些團體對學民思潮與公民黨恨之入骨,大家也就心裡有數了。

警方好應該要求《ATV焦點》製作人員協助調查,問問他們為何一口咬定此信乃反國教人士所發,有何證據?

亞視這間背叛香港人的電視台,可以繼續大發謬論,誹謗香港正義力量,而為民發聲、批評港共的DBC電台卻慘遭扼殺;自由的喪鐘愈敲愈響,香港人不要再裝睡了!

最後附上屈女士講述此事的文章。
----------------

屈穎妍 - 請用道理說服我,而非陽具!
明報   20121019

前幾天收到由《明報》編輯轉來的一封讀者來「信」,信封中只有一張戴了V煞面具的裸男照和照片背面幾句恐嚇語,明顯是衝著我早前對國民教育發表的文章而來。

對付一些沒跟你有相同意見的人(注意,是不同意見,不是相反意見),你不能用道理說服人,卻掏出陽具來講理,只會令大眾更心領神會。

有反國教的朋友打電話來保證:「一定不是學民思潮做的,一定不是!」

「我明白……」我用一貫平和口吻,獻上忠告:「這就是搞群眾運動危險之處!你不能確保人群中沒有一個瘋的,或者傻的,在你偉大的招牌下擲一塊石、露一下械,把你們艱苦經營的招牌砸壞玷污!」

「應該是惡作劇……」朋友說。

「惡作劇就要饒恕?」這是我報警的原因。

拿著照片往警署報案的路途中一直想,會不會是自己反應過敏?如此驚動警方又算不算浪費警力?

腦袋如此想,腳步卻沒停。當社會上人人都在追求法治人權自由的時候,大家有沒有真正守過法?難道有崇高理想、偉大口號,就可以無法無天?

在報案室跟警員說詳情,每一個步驟、每一刻等候,他們都詳細講解,我說:「我明白,沒問題……」「謝謝你明白,你知道,不是人人明白的,不明白的人,會以為我們故意刁難!」看得出,前線警員為我們守著這條法律界線承受著多大壓力。

前後兩天,由報案室到CID到重案組,所有人都是有禮、有理、有法。我忽然想,香港有良好的法律制度、司法機構,但真正在法律面前平等地守護著每個香港人的,卻是我眼前這隊警隊。但在近年社會氣氛下,執法者都被醜化甚至妖魔化,動輒就說警權過大、濫用暴力,前線警員只能步步為營。

我不懂法律,但起碼知道,法治要有大前提,就是尊重法律和尊重執法者,否則,法有何用?
-----------

Vic:此乃婦人之見。香港警察近年做的好事,有看新聞的人都知道。你受到禮待,不代表沒有人受到卑鄙、惡劣的政治打壓。法治的大前提,不是「尊重法律和尊重執法者」,而是法律與執法行動必須體現公平正義。

香港警察如何打壓社運人士,且看一例:「○七年王浩賢在利東街示威反清拆,與另外十四人被警察拘捕,羈留期間,兩度被警員脫光搜身,第二次更被下令要托起睾丸以示清白。」

1 則留言:

  1. 屈穎妍明顯犯了以偏概全的錯誤,她由報案室到CID到重案組,所有人都是有禮、有理、有法,便推論到警方也會如此對待其他人。那些社運人士或弱勢社群呢?她知否他們遇到的是甚麼待遇?沒錯,法治要有大前提,除了尊重法律外,執法者更絕不能濫權,也絕不能選擇性執法。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