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6日 星期六

陳惜姿 - 「失效」並不足夠

明報   2012106

接到記者電話,謂教育局高官在吹風會說了些話,要我回應。教育局終於把去年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諮詢結果拿出來了,高官還說:課程指引於今年四月推出時根本沒遇反對,是七月份出版「中國模式國情專題手冊」,才引起軒然大波,而那手冊本與教育局無關。

我先是不懂反應,現在不是已經十月了嗎?怎麼他的說法仍像七月時的?他們經歷了這幾個月,到底看到聽到什麼?有什麼進入他們的腦袋,影響他們的思維了?還是,什麼也沒有發生?

我唯有重複幾個月前已說過的話,手冊是教育局撥款千多萬做的,用的是納稅人的錢。若教育局認為貨不對辦,便不應付款。無論如何,那都不是跟他們無關。

但我更想對教育局說的是,現在已經十月了,早已沒有人再談「中國模式」手冊,九月八日特首已宣布國教不用獨立成科,由學校自決是否和如何開科。九月底,開展國教科委員會主席胡紅玉宣布既然學校自決是否開科,也毋須官方課程指引,更毋須檢討或修訂,指引已然失效。

現在教育局當前急務,不是老調重彈,重複三個月前的論點,而是回應委員會的建議。一個如此重要的政策,不應有任何混淆的地方,不能各自表述。委員會主席宣布指引已失效,政府會否接受這建議?

課程指引若是失效,下一步便應該撤回,就是擱置也可,總之要把它「拿走」。政府不可能讓一份已失效的文件,繼續存在,這是違反常理的。指引一天不拿下,學校仍不知它是否有效,是否有需要跟從。也就是說,這指引一天不拿掉,這場仗仍未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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