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4日 星期日

梁文道 - 哪一種公眾人物?誰的公眾利益?

2008年2月24日

要談論公眾人物的私生活是否與公眾相關,我們必先區分公眾人物和公眾利益的類別。先說公眾人物,我且將之粗分為二,一是「佔有公權的人物」,二是「公眾感興趣的人物」,對待二者的態度應該是不同的。首先,由於「佔有公權的人物」(例如政治家)享有公眾賦予的權力,能夠調動屬於公眾的資源,其決定足以影響社會整體,所以他們的某些權利是該受到限制的,他們的部分私隱也是可以受到公眾監督的。比方說財產收入,一般「公眾感興趣的人物」(例如明星和社會名流)不必向大家公布他們擁有的物業,但是如官員等「佔有公權的人物」則要公開他們的所有收入了。

我覺得就著隱私和私生活的範圍來講,大家密切注視「佔有公權的人物」還是有道理的。可是對於陳冠希和鍾欣桐這類「公眾感興趣的人物」,情形就很不一樣了,他們既不擁有公職,亦不享有公款的調動權,其言行更不可能影響社會整體。更直接地說,他們之間的性行為再怎麼「荒淫」,也不會有濫用公權和損及全體公眾利益的可能。當然,廣告公司、娛樂公司,又或許他們的粉絲會受到影響;可那究竟不是社會全體。相反地,有些公眾未必很感興趣甚至還很陌生的人物,由於佔有公職,其行為反而會在不受注意的情況下影響我們每一個人。例如最近辭去行政會議成員一職的李國寶先生,雖然他涉及美國上市公司內幕交易案所引起的問題肯定不及「裸照門」那麼受到注意,但擁有多重公職身分的他,其誠信卻實實在在地和我們全香港人有關。

還有一種情況,某些既不佔有公職亦不享有公權的人,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卻會涉及到全體公眾的利益。例如與陳冠希同日召開記者會,卻較為公眾忽略的程翔先生,按照前述的區分,他本來只是「公眾感興趣的人物」。但因為他的案件涉及國家安全和機密資料的定義,所以不止香港人,簡直全國人民都該嚴重注視這等與全國上下相關的問題。所以比起陳冠希,程翔先生更有公開交代的理由(儘管並非義務),也更應得到大家的重視。

故此,對於陳冠希等公眾人物私下的性生活問題,我以為大家可以很感興趣、可以非常好奇。但是一來他們不是「佔有公權的人物」,二來他們的行為也不在原則上影響全體公眾,所以他們實在不必要交代什麼。簡單地說,我們可以覺得他們的故事很「有趣」(interesting),但這個故事卻是和「公眾利益」(public interest)無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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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公共事件的討論的確有助於理解的深化和事實的澄清。拙作《誰需要玉女?》《明報2008年2月16日》刊出之後,幸蒙香港及內地不少朋友及讀者的垂注指正,使我感到有關「裸照門」事件的種種議論漸漸聚焦,本人固然獲益良多,唯願社會整體也能由此產生正面的變化。

請容我先做幾點說明,再進入主題的探討。《誰需要玉女?》一文刊發之後,部分網民有奇怪的兩極反應﹕一方認定我是在幫鍾欣桐小姐說話,因此推出我「收了英皇娛樂的錢,甘願埋沒良心,權充打手」;另一方則覺得我「假裝幫『阿嬌』,其實在拆她這個『玉女』和英皇的台,肯定背後有敵對勢力發功」。事實上,對於鍾欣桐也好,對於英皇娛樂公司也好,我都沒有特別的感受。或許是個人興趣的緣故,我對香港主流樂壇(尤其是英皇旗下的藝人)其實是很陌生的。雖然英皇的老闆楊受成先生獲邀擔任中國政法大學的榮譽法學教授時,我曾在本人主持的電視節目中質疑其資格;可是對於他所主持的娛樂事業,我是沒有太多意見的。

只是我們至今仍不能擺脫一種閱讀的態度,即看一篇文章時先看作者在「幫誰說話」,然後迅速地總結出其用心和「背後立場」何在,反置文章論點於不顧。從明、清兩朝初葉的文字獄到文革時期的文人整肅,這種「深層閱讀」的態度不知已經左右了我們多少年。

同樣地,也有少數意見質疑本人究竟有沒有看過那批照片,如果有那就是虛偽,如果沒有則不可能寫得出相關評論。關於後者,由於我寫的不是攝影上的技術分析,所以我大膽認定下筆之先是不用細覽該批照片的。至於前者,我可以坦白告訴大家,雖然我絕非聖賢,甚至異常虛偽;但除了於該批照片外流的第一天在友人傳來的電郵中見過之外,就再也沒看過第二次未經遮掩處理的相片了。理由很簡單,因為我真心相信那麼做是不對的。而閱報刊所見,實屬無奈,我也深覺尷尬。

無論如何,我想建議大家看一篇文章實在不必急於推測作者的動機甚至品格,以免忽略了他真正想要提出的觀點。儘管此類閱讀傾向多見於網上,儘管有人覺得某些網民發言往往逞一時之快,可以不理;但我始終認為無論發言媒介為何,任何人的意見都該獲得同樣嚴肅的對待,故有此番在某些朋友眼中顯得多餘的說明。

回到「裸照門」事件本身,我發現「公眾人物」(public figure)是許多爭論中的關鍵概念。比如說,有人認為儘管陳冠希先生和鍾欣桐小姐等女藝人的性行為(包括拍照取樂或留念)是他們私下的事,但身為公眾人物﹕一、這個私隱是有限制的,所以公眾有權傳閱該批照片;二、他們的名譽是有限制的,所以公眾可以隨意批評;三、他們的言行是有公共效應的,所以他們也應該為這私人的行為向公眾負責。

多年以來,「狗仔隊」侵犯藝人私隱的事件層出不窮,公職人物的私人生活也常常成為新聞焦點,公眾人物的權利有限在相關的討論中逐漸成為大家不言自明的共識。不過,公眾人物到底指的是什麼?為什麼公眾人物的權利就應該受到限制?而他們權利受限的種類和範圍又該如何定奪呢?這些重要的問題似乎又沒有經過詳細的探討,所以一旦談及公眾人物,我們就好像掉進一團人云亦云是非混淆的泥沼之中。

要談論公眾人物的私生活是否與公眾相關,我們必先區分公眾人物和公眾利益的類別。先說公眾人物,我且將之粗分為二,一是「佔有公權的人物」,二是「公眾感興趣的人物」,對待二者的態度應該是不同的。首先,由於「佔有公權的人物」(例如政治家)享有公眾賦予的權力,能夠調動屬於公眾的資源,其決定足以影響社會整體,所以他們的某些權利是該受到限制的,他們的部分私隱也是可以受到公眾監督的。比方說財產收入,一般「公眾感興趣的人物」(例如明星和社會名流)不必向大家公布他們擁有的物業,但是如官員等「佔有公權的人物」則要公開他們的所有收入了。

至於交友情愛等一般本屬私人範圍的事,在「佔有公權的人物」身上似乎也成了公眾應該關注的對象。例如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的婚外性醜聞,當時就成了全美熱中的話題,因為有人認為一個對妻子不忠的人不可能同時也是一個對國事忠實誠懇的人。然而我們知道當時由美國國會發起的總統彈劾案針對的也不是克林頓的婚外性行為,而是他有沒有說謊,因為大部分議員認同元首的性生活與他公共職權沒有原則上的關係。再進而言之,有論者甚至覺得元首不只就著私生活說謊無所謂,國事上的公然撒謊在特殊情況下也是可以接受的。最好的例子是羅斯福早知戰爭不可避免,卻仍在1940年的競選活動裏公開表示「你們的孩子絕不會被派到任何外國的戰場」。

無論如何,我覺得就著隱私和私生活的範圍來講,大家密切注視「佔有公權的人物」還是有道理的。克林頓和萊溫斯基有沒有發生性行為倒無所謂,美國國民當時要擔心的是克林頓有沒有濫用公眾賦予的權力去脅迫萊溫斯基,或把她調動至貼近自己的職位,以達成他私人目的。可是對於陳冠希和鍾欣桐這類「公眾感興趣的人物」,情形就很不一樣了,他們既不擁有公職,亦不享有公款的調動權,其言行更不可能影響社會整體。更直接地說,他們之間的性行為再怎麼「荒淫」,也不會有濫用公權和損及全體公眾利益的可能。當然,廣告公司、娛樂公司,又或許他們的粉絲會受到影響;可那究竟不是社會全體。相反地,有些公眾未必很感興趣甚至還很陌生的人物,由於佔有公職,其行為反而會在不受注意的情況下影響我們每一個人。例如最近辭去行政會議成員一職的李國寶先生,雖然他涉及美國上市公司內幕交易案所引起的問題肯定不及「裸照門」那麼受到注意,但擁有多重公職身分的他,其誠信卻實實在在地和我們全香港人有關。

還有一種情況,某些既不佔有公職亦不享有公權的人,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卻會涉及到全體公眾的利益。例如與陳冠希同日召開記者會,卻較為公眾忽略的程翔先生,按照前述的區分,他本來只是「公眾感興趣的人物」。但因為他的案件涉及國家安全和機密資料的定義,所以不止香港人,簡直全國人民都該嚴重注視這等與全國上下相關的問題。所以比起陳冠希,程翔先生更有公開交代的理由(儘管並非義務),也更應得到大家的重視。

故此,對於陳冠希等公眾人物私下的性生活問題,我以為大家可以很感興趣、可以非常好奇。但是一來他們不是「佔有公權的人物」,二來他們的行為也不在原則上影響全體公眾,所以他們實在不必要交代什麼。簡單地說,我們可以覺得他們的故事很「有趣」(interesting),但這個故事卻是和「公眾利益」(public interest)無關的。

至於許多人關心的公眾人物名譽和榜樣問題,請待我下次再與大家細談。

(公眾人物關我什麼事?二之一)

梁文道
牛棚書院院長

2008年2月23日 星期六

朱凱迪 - 我想愛我的社區,可以嗎?

2008年2月23日

700萬人口,已相當於很多發達國家全國總和,人家的地方政府民選地方議會有決策實權,香港剛剛相反,區議會只有諮詢地位,於是一些對地區影響深遠的城市發展事宜,到頭來總是由中央權力機關和諮詢組織拍板,再被傳媒放大為全港焦點,鞏固中央政府能幹的形象。在過程中,居民只有任人擺佈的份兒,沒有更多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香港中央集權式的政制,包括城市規劃制度,都是港英殖民時代定下的。但在英國,城市規劃制度無論對環境和市民參與權都重視得多──規劃申請由民選地方議會的規劃小組負責審批,大原則是新發展要尊重原來居民的生活環境,包括景觀、人流、噪音、歷史建築、自然生態等等,發展商亦必須將申請內容詳細向鄰居交代。

香港的中央集權政制,令地區居民無法透過參與,改善和維持生活環境水平,最後眼白白看著環境變差,只好自求多福搬走,或者成為破壞別人環境的新業主。如此,一個有責任感、有地方認同的社區便無法建立。歷史建築保存及再利用必須配合更民主和尊重環境的城市規劃制度,才能整體地培養香港市民對生活環境的尊重及喜愛,本土認同才得以建立。否則,在一個不斷鼓吹樓換樓、不愛惜原來生活環境、不斷以「踩低他人抬高自己」來發展的城市中保留幾座舊屋,只會是旅遊小冊子中可有可無的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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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從天星、皇后碼頭被拆,政府官員為奪回保育議題,連番出招:景賢里開創了在市區換地保育的先例;馬會豪擲17億翻新﹝轉﹞中區警署;發展局復有「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交出8幢位於港九新界的歷史建築予民間團體再利用。

這些攻勢和輿論有一個有趣的特徵:它們都是全港性的,而非地區性的,雖然具體關乎某區的某建築物,卻好像跟地區無關。今日灣仔、明日旺角、後日大埔。這現象反映了香港的集權特質,也是本土政治的困局。700萬人口,已相當於很多發達國家全國總和,人家的地方政府民選地方議會有決策實權,香港剛剛相反,區議會只有諮詢地位,於是一些對地區影響深遠的城市發展事宜,到頭來總是由中央權力機關和諮詢組織拍板,再被傳媒放大為全港焦點,鞏固中央政府能幹的形象。在過程中,居民只有任人擺佈的份兒,沒有更多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舉例,香港住宅樓宇高度自1955年起,大約以每15年翻一番的速度增加,今天連公屋也起至48層(牛頭角),私人住宅隨時高60層。許多市民都反對摩天住宅常規化,破壞周圍環境及霸佔景觀,近年香港亦出現了環保觸覺等關注「屏風樓」的團體。雖然受影響的是個別社區,不過「屏風樓」議題一直給人「全港性」的印象,環保觸覺是漁翁撒網式罵盡港九新界的地產發展,他們主要的游說對象也是統一決定全港發展密度的城市規劃委員會。角力了幾年,最近城規會決定降低北角邨地皮及紅磡填海區的發展密度,這好像是民間團體努力的成果,但筆者卻說不清到底贏了什麼。

大圍居民則沒有那麼「幸運」,就算他們出盡法寶,也未能在城規會內阻止發展商在火車沿線興建兩排總共20幢、每幢平均50多層的摩天住宅。大圍新市鎮位於兩列山脈中的谷地,70年代末至今,發展都集中在南北兩邊,中間的空地則作低度發展。這種發展模式令大圍南北的居民都可享受較市區開揚的景觀,但九鐵偏偏就要在中間空地興建20幢摩廈(即大圍車廠和大圍火車站上蓋)。

九鐵說,1986年時已按程序獲城規會批准在車廠上蓋起樓(那時車廠尚未興建)。至於車站上蓋,沙田區議會2000年曾要求降密度,但不獲城規會接納。到去年11月30日,城規會再次否決大圍居民要求將車站上蓋改為政府設施用地的申請,雖然在公眾諮詢期間收到的780份意見書中,幾乎僅九鐵一份反對。

港人無法參與改善生活環境

香港中央集權式的政制,包括城市規劃制度,都是港英殖民時代定下的。但在英國,城市規劃制度無論對環境和市民參與權都重視得多──規劃申請由民選地方議會的規劃小組負責審批,大原則是新發展要尊重原來居民的生活環境,包括景觀、人流、噪音、歷史建築、自然生態等等,發展商亦必須將申請內容詳細向鄰居交代。

筆者隨便打開英國中部Sheffield市議會(人口52萬)網頁查看最新的規劃申請:一個興建住宅的申請因當地團體反對,被迫減少規模,發展商並答應將200個單位中的四分之一以低價出租給低收入家庭,最終議會在提出44項條件下通過。可以想像,九鐵那種嚴重影響大圍居民的發展計劃──令大圍中心人口激增超過2萬(目前為5萬多),又在公開諮詢中被強烈反對,根本不可能獲批准。

香港的中央集權政制,令地區居民無法透過參與,改善和維持生活環境水平,最後眼白白看著環境變差,只好自求多福搬走,或者成為破壞別人環境的新業主(反過來說,對付「屏風樓」的最有效方法,是賦予區議會審批地區規劃的權力)。如此,一個有責任感、有地方認同的社區便無法建立。歷史建築保存及再利用必須配合更民主和尊重環境的城市規劃制度,才能整體地培養香港市民對生活環境的尊重及喜愛,本土認同才得以建立。否則,在一個不斷鼓吹樓換樓、不愛惜原來生活環境、不斷以「踩低他人抬高自己」來發展的城市中保留幾座舊屋,只會是旅遊小冊子中可有可無的景點。

2008年2月19日 星期二

Vic - 慾照事件中不願反省的虛偽--讀李怡「必要的虛偽」有感

2008年2月18日

看著香港蘋果日報近來幾乎天天以頭版頭條報導慾照事件,日感厭倦與反感。Exploit一切可利用的材料,大肆渲染,一向是黎老闆的辦報風格。這次慾照事件真是天上掉下來的好題材,蘋果自然不會放過。該報透過培養、滿足大眾的窺淫欲來促銷報紙,卻美其名為替公眾發掘真相、滿足公眾的知情權,這是尊敬的李怡先生沒有指出的一大虛偽。

慾照事件引發許多嚴肅的議題,網民抗議警方執法不公的確是理直氣壯的。但當大家一面欣賞慾照、一面鄙視當事人淫蕩、虛偽時,是否應該自問一句:我們憑什麼去侵犯這些當事人的私隱?這些人即使真的很淫蕩、很虛偽,我們難道就有權如此這般地侵擾他們的私生活?藝人自願犧牲一些個人隱私去換取曝光,藉此提升知名度及個人的商業價值,難道因此我們就有權剝奪他們的私隱權?

李怡先生日前針對警方執法問題寫了題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城堡」的蘋論,引用西諺:「一個人的家,就是一個人的城堡,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能進。」那麼,這次慾照的當事人都是關起門來做自己的事,既然個人的城堡連「國王都不能進」,難道有窺淫欲的大眾就可以進?

我自己也看了一些照片,看得頗心虛,因為畢竟是在偷窺別人的隱私,最終必須承認,自己無權做這樣的事--即使是名人,關起門來做自己的事,只要沒有傷害什麼人,沒有人有正當理由將這些私事公諸於世。虛偽與否,那是另一回事。藝人虛偽,我們是不必、也不能以侵犯私隱、羞辱人格的方式去揭露他們的。提高自己的品味與眼光是最好的方法。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一次,我們都做了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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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 必要的虛偽

香港蘋果日報   2008218

一篇講虛偽的《蘋論》,受到眾網民的捧場,實在愧不敢當。我不是妄自菲薄,實在是寫完後左看右看,也覺得卑之無甚高論,只是借用一位網友的留言:「大家鄙視的不是你的放蕩,而是你的虛偽」,予以發揮,並講出絕大多數市民都看到的事罷了。水平直如《國王的新衣》中的小孩子。

也有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說我在拙文中錯引了阿嬌出席大衛城文化中心的活動,也是「虛偽」。其實有關錯誤,我第二天即予澄清。我想虛偽的定義應是已知與事實不符,仍作欺騙陳述的意思。我在寫那篇文章時,並不知道與事實不符,因此我只承認錯用了資料,而不能同意那是「虛偽」。事實上,即使沒有那個資料,阿嬌之前的「天真」形象,也與她在淫照中展現的「好天真」大不相同。

也有人無限擴大「虛偽」的界線,說在節日裡講些應節應景的吉祥語也是虛偽。這真是讓我感到惶恐。

事實上,某種程度的虛偽,是人類從事社會活動所必需的。比如我們明明不想見某一個人,但當他跟你打招呼時,你要虛與委蛇地應一下,這也可以說是虛偽。節日說吉祥語,可能言不由衷,但也是一種禮貌。社會上正是有這類繁文縟節,才能和諧運作。若人人都每時每刻以本性待人,則社會可要鬧個不休了。

我在《蘋論》中講的「揭露虛偽」,可不是作為人類社會活動中的潤滑劑的虛偽,而是指公眾人物在處理或講到公眾所關心的事務時,所作的扭曲事實甚至是欺騙性的陳述。他們掩蓋自己真心的意圖,儘管真正意圖人所共見。若無人指出這種集體虛偽,就是我們這城市的悲哀。

這同過年說恭喜發財,生活中有時不可免地要說些與人無害的小謊,自然不是同一件事。

2008年2月2日 星期六

林照真 - 數量化評比的迷思--收視率與SSCI

中國時報   2008年02月01日

電視代表流行文化,大學是理想的寄託,如今全部皈依了收視率與SSCI,這種結果,何嘗不是電視與知識界怠惰所造成?

Vic:電視是「流行文化」的生意,大學是「教育/研發」的生意,重點都已放在「生意」上,文化與理想大致上只是生意的包裝。美式資本主義藉經濟全球化與先進科技橫掃全球,一切都是生意/商機(例如環保也是大生意,高爾宣揚暖化危機也能成富翁),一切都是商品(例如排放權/碳權/污染權也可交易)。知識界或許真有些怠惰、真有些墮落,但他們也是大趨勢下的受壓迫者。

大家都說要追求卓越,但往往不知真正要什麼。失魂落魄,結果就讓萬能的「管理者」為所欲為,而這些「管理者」,往往不過沽名釣譽、只想多賺幾個錢--現今時世,則是大家都想暴發--暴得大名、暴得巨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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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兩件事相當值得關注。一是強調公共價值的公共電視,提出「收視率兩倍成長」的思惟來提振公視績效;一是以社會科學見長的政治大學,因為「SSCI」篇數不足,傳言將自五年五百億的資源分配競賽中出局。這兩個事件看似無關,但在兩事件中扮演關鍵角色的「收視率」與「SSCI」,都是「數量」化的評量工具,卻能在評鑑台灣的電視內容與學術品質上,不約而同成為決定性因素。

 「收視率」是統計電視收視戶數的百分比,「SSCI」是「社會科學引文索引」的縮寫。台灣電視圈將收視率做為廣告交換貨幣,台灣學界則是以「SSCI」做為學術獎賞標準。「收視率」被認為是符合統計專業的社會調查,收視率高者便可獲得廣告主青睞,更可提高廣告營收,是最實質的肯定;「SSCI」則被視為是學術專業的評價指標,論文只要能夠登在SSCI的期刊,學者個人可獲得學校數萬到十餘萬元的獎助;學校由於SCI、SSCI篇數多,就可在五年五百億的國家資源大賽中立於不敗之地。

 由於收視率與SSCI已具成功的指標性意涵,更可直接換算成金錢,台灣電視界與知識界於是把這兩項調查數據,等同於客觀公正的指標,直接決定了台灣的電視與學術文化。

 原本應引領電視文化產業的國內電視專業人士,對收視率泰半深信不疑,極少探究收視率調查方法所衍生的各項問題,也從不挑戰收視率與廣告購買掛勾的嚴重性。收視率原只是一項提供廣告主參考的數字,不但調查本身有誤差,適用上也要相當謹慎,但電視圈卻把收視率當成絕對數字使用,並且形成收視率等於「影響力」、「受歡迎程度」的錯誤認知,導致節目品質惡化、電視專業素質低落的惡果。如果台灣的公共電視在力圖振衰起蔽的關鍵時刻,竟是複製商業電視台的「成功」標準,遲早將與公共價值產生衝突。

 與電視媒體相較,大學追求學術與真理,身負培育未來國家精英的重任,不料竟也出現反智現象。「SSCI」原是跨領域英文期刊所建立的資料庫,期刊審核標準是根據出版相關事宜進行審查,而非文章的品質[Vic: ??];即使有不少好期刊納入「SSCI」,亦有其他非學界標準的期刊也會被納入。台灣學界把資料庫拿來做為台灣學界表現的正字標記,變成大家不看內文,只問是不是「SSCI」,已經與大學標榜的精神產生衝突。

 提供這兩項「客觀」標準的收視率與SSCI,都是美國的營利公司。從事收視率調查的BGA尼爾森公司之前經過多次併購,公司為維持產業生存,必須在成本與利潤考量下,努力與廣告、電視兩者間維持長期的運作關係,自然不宜扮演評鑑量尺的客觀機構。而發展「SSCI」的美國「費城科學資訊研究所」(ISI),在一九九二年時為美國「湯姆笙總公司」[Vic: Refers to the Thomson Coporation, headquarters in the States, but a Canadian family business. Acquired Reuters last year, transaction to close soon.]所併購,目前主要是靠圖書館訂購此一資料庫、或是訂閱文獻被引用等資料來賺取利潤。

 從後果來推斷,收視率的濫用已經傷害了台灣的電視品質,公共電視是實現電視理想的最後防線,應該更努力以專業自許,迴避收視率的無謂干擾。同樣的,大學盲目崇拜美國學術主流的「SSCI」,已使得台灣的本土研究淪為次級品,未來應有更多元的思考才是。電視代表流行文化,大學是理想的寄託,如今全部皈依了收視率與SSCI,這種結果,何嘗不是電視與知識界怠惰所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