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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方志恒 - 在地抗爭 我們才能守住香港

2015年10月28日

【明報專訊】陳文敏的副校任命被否決後,特區政府又隨即宣布,委任「反佔中先鋒」何君堯和陳曼琪進入嶺大校董會。全面整頓和操控各大專院校,已經是寫在牆上的陽謀。

曾經聽一名中國專家說過,2003年後北京銳意加強控制香港,背後的思路有如當年國共內戰時,攻陷及滲透白區(國民政府統治區)的手法。到了今天,天朝宗主已經明目張膽,以統戰滲透為槓桿,全方位操控香港社會——即透過分派政治職位(人大、政協、各級公職)和經濟利益(港陸跨境商業活動),吸納大批建制精英,然後透過這些代理人,進駐社會各界組織(商會、工會、專業團體、傳媒機構、社區組織、學校團體),伺機而動執行政治任務。

一年前,早已被統戰滲透的律師會(表1),就由會長林新強吹響號角,踐踏法治精神,「瞓身」為「白皮書」護航;一年後,港大校委會的建制精英(表2),則無視學術自由,粗暴否決陳文敏的副校任命。由林新強事件到陳文敏事件,都折射着天朝宗主赤化我城這幅大圖像。




當天朝宗主步步進逼,難道香港人只能束手無策,坐看我城崩塌?

我們別無選擇 只能在地抵抗政治操控

政治,從來不只是存在於政制。面對鋪天蓋地的政治操控,民主運動不應再停留在「議會選舉運動」,而必須在社會各界別「在地抗爭」——香港民主運動的戰場,不能再局限於爭取普選制度,而必須擴大至在社會各層面在地捍衛核心價值,不論專業界別或社區組織、大專院校或中小學、公營部門或私人企業,都是香港人捍衛核心價值的戰場。

由林新強事件到陳文敏事件,都顯示組織及動員「界別群眾」在地抗爭,是抵抗政治操控的有效方法。只是我們不應該在政治危機發生時,才匆匆成立「港大校友關注組」之類的臨時組織回應事件,而必須長期在各界別連結群眾。

佔領運動後,各專業界別陸續出現法政匯思、杏林覺醒等新團體,這些界別組織應該是在地抗爭的生力軍。我們需要發展出更多、更有規模,也更具動員力的界別組織,長期在界別內進行組織連結(例如廣泛組織業界人士關注政治議題)、監察制衡(例如追蹤研究業界組織委員的政經聯繫)及政治動員(例如協調友好參選業界組織)等工作;並且在發生重大政治事件時,以「公民社會聯線作戰」、「社會包圍政權」的方式,廣泛動員不同界別的巿民,合力抵抗政治操控。

革新保港,在地抗爭。唯有建立、鞏固以至擴大社會各界的民主陣地,香港人才能夠在天朝之下,打出一條革新保港之路。

延伸閱讀:〈革新保港 民主自治 永續自治——香港前途宣言〉:goo.gl/aAAKqv

(《香港革新論》網址:http://www.facebook.com/reformhk)

作者是香港教育學院香港研究學院副總監

2015年10月8日 星期四

方志恒 - 重構香港的自治權

2015年10月7日

【明報專訊】政改方案被否決後,香港政治平靜了一段短時間後,一眾京官已經急不及待再起波瀾。

先有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提出「行政長官超然論」、北大學者強世功質疑「一國兩制已成為香港發展的障礙」,繼而是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指摘「香港沒有依法實施去殖民化」,這些言論都引起香港各界嘩然。

其實京官任意演繹一國兩制及《基本法》,肆意踐踏香港的自治地位,並非始於今天。由2007年人大委員長吳邦國提出「中央授予特區多少權,特區就有多少權」起,北京已着意建構一套「香港自治權完全來自中央」的論述,從而為全面介入香港事務做好理論準備——去年6月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就是整套論述的奠基之作。

誠如孔誥烽教授所分析,這種「香港自治權完全來自中央」的論述,源自北京近年的天朝主義路線,當中「應用了不少納粹法學家斯密特(Carl Schmitt)的法西斯主權概念。這種觀點認為一國兩制的重點在一國而非兩制,香港的自治乃北京單方面的恩賜。北京對港主權,不限形式上的擁有,還包括對港的絕對控制和香港人的絕對效忠。中共直接操弄香港的各個領域、推行洗腦教育、時刻進行敵我鬥爭,乃是天經地義」(註1)。

面對北京的天朝主義論述,香港人不能再停留在抗議北京違反高度自治承諾之類的請願式回應,而必須化被動為主動,重構香港自治權的歷史法理論述(historical-legal discourse),並以此為基礎推進本土民主運動。

香港自治地位 非單純由北京授予

所謂「香港自治權完全來自中央」的論述,說穿了是北京試圖將香港的自治權,緊緊地套在「國內法」(Domestic law)框架,從而就可取得主導地位,透過全國人大的黨國機器,任意詮釋香港的自治權力範圍。

但如果我們宏觀地閱讀我城歷史,當能明白香港的自治權,並非單純由北京自上而下授予,而是經過了殖民地時代倫敦權力下放、《中英聯合聲明》國際條約確認及最後才由基本法正式成文化的三階段演變。


首先,香港的自治權,從根本而言是港英時代的歷史遺產。在大英帝國的體系下,港英政府並非俯首聽命於宗主國的代理人。因為英式殖民地管治文化,講求信任當地官員判斷(to trust the men on the spot)的「在地管治」傳統,故此遠在倫敦的中央政府,一般不會插手殖民地的日常事務(註2)。二次大戰後,英國基於地緣政治考慮,逐步展開非殖化進程(decolonisation),允許各殖民地自治以至獨立(註3);香港受「中國因素」影響,未有走向獨立或全面普選,但仍經歷了一個「非正式的權力下放」過程,在1950至1970年代間,逐步建立起包括自行制定財政預算、設定貨幣匯率、制定對外商貿政策、管理外匯儲備、處理對外事務及參與國際組織等全面的自治權力(註4)。

故此早在1980年代中英談判展開之前,香港其實已經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自治殖民地——香港與正式的自治領(Dominion)的最大分別,就在於尚未建立民主普選的責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所以,當中英兩國最終決定以一國兩制的方式去「維持香港現狀」時,實質上就是透過中英聯合聲明這條國際條約,以「國際法」(International law)確認當時香港已有的自治權,並且將港英政府的各項自治權力,全面延續至1997年主權移交之後。

到了北京在1990年頒布基本法之時,客觀而言就是透過全國人大的「國內法」框架,正式將香港經歷長時間演變而建立的自治權,予以正式的成文化(codified)。

重認自治傳統 我們才能理直氣壯

理解到香港自治權的3個階段演變,當能明白所謂「香港自治權完全來自中央」的論述,實際上就是北京在天朝主義路線下,刻意扭曲歷史事實的政治操作。
因此當下香港人必須建構論述,重認我城的自治傳統。唯有我們如此才能理直氣壯,在「天朝中國」下力爭我城應有的自治權。

註1:孔誥烽:〈《革新論》與香港主權論述爭議〉,https://goo.gl/LSpBkn
註2:鄺健銘:《港英時代:英國殖民管治術》(香港:天窗出版社,2011)
註3:Ronald Hyam, Understanding the British Empir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0)
註4:顧汝德:《官商同謀:香港公義私利的矛盾》(香港:天窗出版社,2011)
延伸閱讀:
〈革新保港 民主自治 永續自治——香港前途宣言〉:https://goo.gl/aAAKqv
(《香港革新論》網址:http://www.facebook.com/reformhk)
作者是香港教育學院 香港研究學院副總監

2015年8月16日 星期日

周日話題:從革新論看香港前途

星期日生活   2015年8月16日


【明報專訊】《香港革新論》出版後,身邊很多朋友大惑不解,有人疑惑方志恒為何會變了本土派、有人慨嘆方志恒不再溫和變得激進、有人甚至猜測方志恒要組黨云云。

其實我和一班朋友在「8‧31人大決定」後組織讀書會,經一年時間醞釀後寫成《香港革新論》一書,只為嘗試解答一個問題:在後政改時代,如果我們不願意投降、如果我們不希望移民、如果我們不甘於沉默,我們還可以做什麼?

從佔領運動到否決政改,民主運動陷入前所未見的「論述真空」,一方面是舊有民主論述幾近崩潰(溫和溝通路線固然被「8‧31人大決定」壓垮,激進抗爭路線也因佔領運動未見成效而泄氣),另一方面則是本土意識全面抬頭(令民主派傳統的中國想像和港陸關係論述備受挑戰),主流泛民(不論政黨還是社運組織)在雙重衝擊下,日漸失去帶領群眾的政治論述力、願景和氣魄。我們在書中提出「革新保港,民主自治,永續自治」作為民主運動的短、中和長期綱領,目的正是要拋磚引玉、嘗試回應當前的「論述真空」。

承蒙〈明報星期日生活〉編輯的不棄,提供寶貴版位刊登《香港革新論》書評,我於是碌爆人情卡,找來了多位來自政治光譜不同位置的名家友好撰文。而我找各位友好寫書評時,特別囑咐毋須客氣盡情批判,目的是希望以《香港革新論》為引子,刺激大家思考和討論香港前途。只有讓更多不同的觀點互相碰撞激蕩,香港人才能盡快走出「論述真空」,重新團結起來「為香港前途而戰」。——文、策劃__方志恒(香港教育學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助理教授)

■《革新論》與香港主權論述爭議 /文__孔誥烽

方志恒博士是現今香港研究領域中最傑出的年輕學者。他有關香港政商勾結的論文,早成經典。現在方博士聯合多位溫和泛民背景的年輕人共同出版《香港革新論》,看來是要建立一個溫和的本土論述。如果戰鬥格的陳雲「城邦論」與港大學苑的「民族論」是重口味的深焙咖啡,那麼與人為善的《革新論》便算是為大家提供一個淺焙口味新選擇的嘗試。

香港本土論述多樣化,可喜可賀。《革新論》提出的香港遠景,有的創新(如重新連接南洋世界、港式雙首長制)、有的來自其他論者(如2047年後的永續自治),都是值得深入探究的議題。希望各路本土派和傳統泛民能重視和積極回應《革新論》,一同深化論述。

主權論述問題

深化論述,必須要坦誠的辯論。《革新論》十分謙厚,沒有正面批判各種香港論述。但現在很多有關香港前途的爭議,是革新論者們今後怎避也避不開的。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爭論,便是方興未艾的香港主權論述問題。

《革新論》否定北京的天朝主義,要確保香港的永續自治,不會有人反對。但北京的天朝主義,不只是某派京官的隨機強硬措辭與手法,背後還有一套完整的法學理論。這套理論,具體體現在學者強世功著《中國香港》一書和他參與草擬、北京在2014年6月推出的香港白皮書之中。

強的香港論應用了不少納粹法學家斯密特(Carl Schmitt)的法西斯主權概念。這種觀點認為一國兩制的重點在一國而非兩制,香港的自治乃北京單方面的恩賜。北京對港主權,不限形式上的擁有,還包括對港的絕對控制和香港人的絕對效忠。中共直接操弄香港的各個領域、推行洗腦教育、時刻進行敵我鬥爭,乃是天經地義。

「主體」向法理本體提升

泛民長期被困於大中國意識之中,對於中共香港主權論述的法西斯化,毫無招架之力,除懇切呼籲中共尊重高度自治承諾之外,也無別的姿態了。近年有學者在自由主義和現實政治的框架下探索另途的香港主權論述,例如沈旭暉提出香港在中國主權下享有「次主權」論、陳雲提出香港享有「實然主權」論、《民族論》作者與練乙錚等提出的香港自決權問題,都有意無意地為雨傘革命前後的「重訂基本法」主張和「延續一國兩制到2047年之後」主張提供理論基礎,讓「香港主體」從虛浮的價值觀念向實在的法理本體提升。

這些有關香港主權的論述,對中共來說有如洪水猛獸,在宗主腳下顫顫驚驚的暮年泛民,當然不敢去碰。但《革新論》的年輕人在後續討論中,將避不開這個問題。他們怎樣回應有關爭議,將決定《革新論》在芸芸本土論述之中,終會是一杯香醇醒神的淺焙咖啡,抑或是一杯去掉了咖啡因的咖啡。

■「以社會為中心」的民間自治 /文__梁繼平

去年八月,中共人大公布「八三一框架」,令舊世代抱持具大一統民族主義、期望與北京進行良性互動的「民主回歸」夢正式告吹。然而,雨傘運動未能如港人所願帶來普選,香港民主運動似乎隨即失去方向、目標與行動綱領。此時,方博士與一眾年輕學人及政界人士所編寫的《香港革新論》,正好為處於重整階段的公民社會帶來新一波的思辯。

《革新論》期望突破「民主回歸論」及「獨立建國論」兩種想像,提出「革新保港,民主自治,永續自治」之綱領。筆者在此不詳述書中內容及其對2047年第二次前途談判的看法,集中分析《革新論》能對香港民主運動短期內帶來的啟示。
「普世價值vs.本土利益」

首先,此書吸納並重整近年興起的本土思潮,論證香港人以「在地核心價值」互相維繫、培養出「主體意識」,具有「自治共同體」的政治地位。此書一方面擺脫了部分本土論述中的原生論或排外色彩,另一方面則嘗試排解與社運左翼有關「普世價值vs.本土利益」的多年爭論,此兩舉均令大眾更易掌握到本土論述中高舉獨特公民價值的面向。筆者認為,在新一波民主運動下的參政及議政團,可積極吸收當中的溫和本土論述,將之融入自己的政治宣傳及議會修辭(parliamentary rhetoric),並轉化成實質的政策倡議,加速本土意識的傳播及保障香港的自治地位。

另外,此書提出「以社會為中心」(society-centered)的民間自治與民主運動的想像,激發不同領域的公民建立群眾組織及聯合陣線,在各類專業界別及地區層面對抗政權的政治操控。另外,作者更建議公民透過「群眾集資」或「群體外包」等創新方式促成社區行動。筆者認為這非因香港難以在短期內落實體制民主化,我們就消極地將群眾視線轉移至社區;反因我們了解到國家的主權並非鐵板一塊,而是「分散、多層次、甚至是可轉化的」,此才令公民有機會在不同層面去反制國家的權力延伸,創造自我管治的可能。筆者亦認為,由於未來兩三年內香港難以再爆發大型的街頭運動,公民應把握這段時間去組織群眾、建立網絡及宣傳理念,有助培養日後的動員基礎。

發揮「以小制大」的策略

最後,此書強調了香港需具備區域視野,發揮「以小制大」的策略。書中提及的第一種區域視野,是保持香港作為中國境內的國際金融中心之比較優勢,積極配合如「一帶一路」的國家發展策略,但香港如何能像新加坡或瑞士一樣,在國際關係上左右逢源,則是未知之數。第二種的區域視野,則是與台灣、馬來、新加坡及澳門等地區聯合的華南視野,除了書中提及透過影視輸出香港文化之外,筆者認為香港可更積極與華南地區的公民社會進行交流,建立抵抗威權中國的跨境公民網絡,例如筆者日前到訪同受「中國因素」影響的台灣時,發現台灣社會對香港的民主運動深感興趣,而台灣的民主化經驗或對中國「以商制政」的研究,又可以豐富香港公民社會的知識。

作為《香港民族論》作者之一的筆者,深信社會需要出現激進論述,例如敢於直接挑戰中國官方民族主義、提倡公投自決的「香港民族主義」,以顛覆傳統的政治秩序、擴闊論述光譜並增加弱勢一方的談判籌碼。但筆者同時認為,部分較溫和的主張亦有其策略性意義,有助爭取更廣泛群眾的支持,及增加談判桌上另一方去讓步的誘因,而《香港革新論》則是在溫和論述中,值得香港人留意和討論的作品。

■由自覺自主走向自決自治 /文__戴耀廷

方志恒與一眾年輕學者在「8.31決定」之後,告別以前的「溫和」路線,痛定思痛,反思自省,最近提出了一套新的論述,為香港前途嘗試開闢一條新的道路。他們用「革新保港、民主自治、永續自治」12字來作為他們這套新論述的綱領。
也是在《白皮書》、「8.31決定」及「6.18立會否決政改方案」後,我對香港未來的發展,同樣進行了一次深度的思考,以另一條進路,就是國際法下香港人民享有自決權去實行自治,得出與他們相近的方向及策略。當中或有不盡相同,但應能互相補足。我也用8個字來總結我的想法:「自覺、自主、自決、自治」。

自覺

「自覺」就是香港人覺醒大家是同屬一個有別於其他人的群體,分享着相同的歷史傳統,使用共通的語言,擁抱共同的文化價值及意識。所構成的一種只屬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令我們對這群體產生了獨有及強烈的身分認同。我們自覺大家同屬一個可以稱為「香港人民」的群體。這就是方志恒他們所說的香港人的「主體意識」。

但從「香港人民」構成的歷史看,構成的最主要元素並非一些以與生俱來特質如種族或膚色,而是一套在香港社會經過多年形成的價值觀及生活方式。這想法與方志恒他們提出以「公民價值論」來建構香港人的「主體性」,是異典同工。因為居住在香港這地域上,無論他的種族、出生地、方言是什麼,只要願意分享那相同的歷史傳統,學習那共通的語言,及擁抱那共同的文化價值及意識,每一個人都可以選擇成為這「香港人民」的成員,因此這身分認同是開放的。

自主

「自主」是指「香港人民」有了「自覺」後,還要有堅定的決心,以持續的行動在香港社會內鞏固、開拓及建構「香港人民」的意識。這些行動包括成立非官方的平衡管治機制(如民間商討、社會約章、民間全民投票、社區公民參與等)。這些行動一方面能強化「香港人民」的意識,另一方面可建立起「香港人民」的自治能力。這與方志恒他們所說的「革新保港」、「民間自治」和「在地抗爭」不謀而合。

自決

有了「自覺」和「自主」為基礎,「自決」就是要爭取國際社會承認「香港人民」具備享有國際法下「人民自決權」的資格。自決權有外部及內部兩方面。外部自決權是關乎「人民」決定自己與其他人類群體的外部關係,內部自決權是關乎「人民」如何做出這決定。

自決權也有兩個特點。首先,自決權是一項群體的權利,所以涉及群體未來的政治地位的決定(外部自決權),要由群體的所有成員透過一套民主的程序(如公投)來共同作出。另外,自決權是一項持續的權利,因此在選擇了什麼政治地位後,仍需要有民主的程序讓「人民」的所有成員,平等地參與決定如何發展群體的經濟、社會及文化(內部自決權)。這是自決權與民主管治的關係。

而國際法近年的發展,大部分「人民」在行使外部自決權時,都不是選擇成為獨立的國家,而是在一個與他們有關連的主權國內的一片地域上實行自治。這是因為地域自治較能同時平衡主權維護國領土完整,和讓「人民」能在最大程度上維持其獨特的身分認同的需要。一項新的權利也因而在國際法中逐漸形成中,就是自治的權利。

自治

「自治」就是「香港人民」在行使外部自決權時,可以決定成為一個在中國主權下的自治地區。但這按國際標準而設定的自治,與《白皮書》下的自治存在根本的分別,就是什麼才是自治權的源頭。按自決權和自治的權利而擁有的自治,是「香港人民」因其「自覺」、「自主」和「自決」而固有的權利,並非如《白皮書》上所說是由中央政府賦予才可以享有。

現有的「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只要能確認及體現得到「香港人民」真正的自治權利,尤其是「香港人民」的內部自決權(民主管治)能實際實踐得到,那也不需要再演繹或修改。但若「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實際操作未能真正尊重「香港人民」的自治權利,那麼就必須在國際社會的支持下,「香港人民」與中國政府重新談判,建立一個能真正尊重「香港人民」自治權利的自治體制。

方志恒及一眾年輕學者以更長遠的目光去準備香港面對「2047二次前途問題」,提出重新制訂一個能充分體現香港人主體意識的新憲法,並透過全民投票機制,來給予新憲法正當性,以「永續自治」。上述有關「香港人民」的自決權及自治的權利的論述,我相信能為他們提供另一理論基礎。

在「後雨傘時代」,我們需要新的思維去引領「自覺、自主」的「香港人民」走一條「自決、自治」的路。方志恒及一眾年輕學者,正正在最適當的時候,為香港注入一套能開闢出一條新道路的新論述。

■仍需把中港互動放上議程 /文__呂大樂

「後佔領運動」的香港社會正處於一個政治悶局的狀態:行動遠遠超前於思想的準備,而當前者未能帶來預期的效果時,由組織者到參與者均不知如何面對後續的問題。繼續高呼「莫忘初衷」是可以的,可是如何將此轉化為有目的的政治行動,這卻是令他們頭痛的問題。將整場運動理解為一次「人民覺醒」(因此未有取得具體的政治成果也沒有什麼所謂)亦未嘗不可,不過日後怎樣將思想上的覺醒轉化為政治及社會訴求,這並不容易處理。在目前這個「後佔領運動」的處境裏,跟很多社會運動的經驗一樣,激情過後,仍舊需要回到思考「怎麼辦?」的老問題。

《香港革新論》一書的二十四位年青作者,認真的進行反思,大膽拋出了二十二個課題(包括全書綱領和後記)供關心香港政治的讀者探討,如何在這個悶局之中尋找「革新保港,民主自治」的新的出路,這需要智慧的同時,亦需要勇氣。而他們要處理的(儘管並未有很清楚和直接的表明),是兩個大問題——何謂香港的主體?怎樣具體地操作這個主體的概念?坦白說,《香港革新論》一書並未有全面地回答上述兩大問題(而我們作為讀者或者也不應該有這樣的要求);事實上,這兩個問題之大,實非一兩本書的篇幅之內可以全面處理的。但能夠將問題提出來,已經相當不簡單了。

未見深入討論面對北京之策

這二十四位作者的意見與分析,並非完全一致。但當中一個共通的問題是,對於如何在現實政治中面對北京,並未有深入的討論(袁彌昌和房吉祥的兩篇是例外)。我不認為在今天的政治環境裏,任何探討香港前景的討論,很難想像可以不將中港互動這個題目放到最為中心的位置。在迴避了中港互動這個重要因素的情况下,一切關於香港主體、自主、自治(意思應該是高度自主的自行治理)的討論,都變得只是一種主觀期望,而不是在思考很實在的、可以具體操作的政治運作模式。

主體自治議題 討論勢遇阻撓

這就是說,談香港主體性——無論是政治的、經濟的、還是社會的方面——很難抽離於香港已經回歸中國的背景。這不是一個個人喜歡與否,又或者單純是民族主義與否的問題,而是兩者實實在在的存在各方面的關係,而且這些關係已不再只是雙方心照不宣的共識,而是正式的中央政府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單方面假設對方會「適可而止」、為了大家之間長遠和諧的關係而「留有餘地」,明顯地是一廂情願,甚至是脫離現實。今天,大部分香港人都不太願意正視如何跟內地相處的問題,可是這個問題並不會因為我們的主觀喜惡而自動消失。而更重要的是,在未來的日子裏,中國因素的影響力只會愈來愈大。我所指的中國因素跟國家的國際地位、經濟影響力沒有直接關係;九七回歸之後,整個生態環境已起了變化。中港兩地往來早已由以前單邊傾斜變為雙向流動,香港需要重新認識來自內地的規模效應。至於香港社會內部亦發生了轉變。抗衡反對派的團體、行動愈來愈有組織化的趨勢,除了受到物質激勵的刺激外,這還真的可以發展為一門取得和鞏固利益的事業。由於利益格局起了變化,一定會有更多人投身其中。所以,就算不主動出擊,但求「革新保港」,對手也會找上門來,不會讓主體、自治等題目可以隨隨便便的在社會上討論。這並不是我會想見到的情况,但中港互動必然出現。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處理中港互動呢?這是一個難題。香港整個社會從回歸之前到今天對此仍欠一套完整的論述,而要求作者們立即對此有一套看法,可能是有點兒不公平。但可以想像,到他們再深入討論之時,不能避免要將這個問題放上議程,並且要把它視為最核心的課題,而不可左右而言他,輕輕帶過便算。——作者為香港教育學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講座教授

編輯/方曉盈、蔡曉彤、孫志超

2015年7月22日 星期三

方志恒 - 革新保港、民主自治、永續自治——香港前途宣言

2015年7月22日

【明報專訊】(編按:政治學者方志恒與20多位年輕人合著新書《香港革新論》,探討後政改時代的香港前途。本文為該書綱領。重點黑體及大字為編者所加。)

在後政改時代,我城到底何去何從?

1980年代的「民主回歸論」,設想中國大陸在經濟改革後,會逐步走上政治開明之路;同時寄希望於港陸之間的良性互動,會為香港帶來更大的民主空間——這是香港前途的「第一種想像」。

2012年以來,「獨立建國論」興起,從城邦建國,到香港獨立,都設想了中共政權即將崩潰,令香港可以擺脫北京控制,自決政治未來——這是香港前途的「第二種想像」。

2015年,當「第一種想像」被8.31人大決定無情地壓垮了,而「第二種想像」卻恍似是未知的政治預言之時,結合了威權政治和經濟實力的天朝宗主,已經全面壓境席捲我城——我城已處於存亡之秋,難道我們仍然只能囿於這兩種想像,坐看我城崩塌?

今天,香港人站在時代的十字路口,必須重新認識、反省及喚醒我城靈魂,為香港前途思考出路,建構「第三種想像」(註一)。

自由靈魂 主體意識

香港,是時代選中的「自由之地」。上世紀以來,香港一直是華人尋找新天與安身立命的地方,承載着一代又一代華人追求自由、擺脫暴政的夢想。香港故事,就是華人在亂世之中,用血和淚所書寫的自由故事——我城因自由而立,傳承了「自由靈魂」,拒絕認命的靈魂。

1970年代起,在港英政府的懷柔管治下,香港逐步建立起健全法制、廉潔政府、公平選舉、金融市場等現代化制度,由此塑造了自由、法治、廉潔、公平競爭、誠信透明等「在地核心價值」,構成了「香港主體性」的最重要內涵,並透過1980年代制定的《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全面鞏固下來。1997年主權移交後,從反對23條到反對國教等歷次「核心價值保衛戰」中,香港人透過共同的抗爭經歷,進一步產生了抵抗他者、守護我城的「主體意識」。

香港人與大陸人,固然擁有血緣、文化及歷史上的共同淵源,但香港人的「主體意識」,根本體現在一種對我城核心價值的認同——任何香港居民,無論什麼時候來到香港,只要認同香港這片土地、認同香港核心價值,就是香港人。

香港我城 民主自治

港英時代,在倫敦的「在地管治」傳統下,香港一直保持相當的自主性,並在二戰後逐步建立起各種的政治和經濟自治權,成為一個事實上的「自治共同體」;而香港作為「自治共同體」的事實地位,亦在1980年代透過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在法律上正式成文化,成為1997年主權移交後香港的憲制基礎。正視我城的「自治共同體」地位,是處理任何公共政策的基本前提。

香港,依目前憲制地位,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按中國在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社會當前的最大共識,並非尋求改變目前憲制地位,而是爭取實現「民主自治」——我們所追求的民主政制,必須產生一個全面代表香港人的政治首長,最大程度地讓香港人按自治原則,自行管理香港事務;而在民主政制以外,我們更需要尋求「以社會為中心」的民間自治想像,建立植根於社會的自治意識。

香港人的當前首務,是以「民主自治」意識,充實一國兩制界定港陸關係;至於「未來民主中國」的問題,則需要兩岸四地及全球華人,發揮智慧共同處理。

革新保港 時代綱領

香港人與大陸人,理應在各自體制之下,努力改善民眾生活,並謀求港陸兩地相互尊重和平共存之道。但近年北京走向「天朝主義」,駐港機構加緊干預香港的自治事務,以無孔不入的國家機器為槓桿,將香港推向「選舉專制政體」,各種「政治操控」包括選舉操控、媒體操控、政治檢控及統戰滲透等等籠罩我城,令一國兩制名存實亡,核心價值面臨崩潰。

如何應對「中國因素」——一個結合威權政治和經濟實力的天朝宗主,是我們這一代香港人的時代挑戰。

要回應時代挑戰,香港人必須莊敬自強,我們毋須緬懷昔日殖民宗主的懷柔管治,更不應寄望當今天朝宗主會寬容慈悲——唯有香港人的「主體意識」,才是實現「民主自治」的最重要基礎。

要回應時代挑戰,香港人必須喚醒我城的「自由靈魂」,以力挽狂瀾於既倒。香港民主運動的戰場,不能再局限於爭取普選制度,而必須擴大至在社會各層面在地捍衛核心價值——不論專業界別或社區組織、大專院校或中小學、公營部門或私人企業,都是香港人捍衛核心價值的戰場。

要回應時代挑戰,香港必須有全面代表香港人「主體意識」的政治力量,走「革新保港」的現實政治路線,以發動「在地抗爭」為經、以加強「香港優勢」為緯,立足公民社會全力爭取「民主自治」——即一方面深入社會各界建立「在地群眾組織」,並以「公民社會聯線作戰」、「社會包圍政權」的方式,建立植根於公民社會的「新本土民主運動」,在地抵抗國家機器的「政治操控」;另一方面則要發揮「以小制大」的生存智慧,動員民間力量推動我城的優勢產業、區域網絡、國際影響力及文化軟實力,以擴大香港作為全球城市的優勢,為港陸博弈創造有利條件。

2047 永續自治

香港人不但要爭朝夕,也要爭千秋。香港按中國在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由1997年起維持50年不變。換句話說,繼上世紀1980年代爭論1997年的「一次前途問題」後,香港即將再次面對前途問題——即2047年後,香港憲制地位何去何從的「二次前途問題」。

面對即將浮現的「二次前途問題」,香港人的「主體意識」,將是守護我城自治地位的最後防線——香港人必須建構和捍衛我城的「主體性」,爭取實現超越2047年的「永續自治」。

革新保港、民主自治、永續自治,是凝聚港人為香港前途而戰的時代綱領。

昂首闊步 我走我路

1980年代初,鄧小平一手實行改革開放,一手推動兩岸和平統一,台灣陷於風雨飄搖。1984年,鄧小平更加委託李光耀,前往台灣向蔣經國勸降。

當時李光耀向蔣經國說:「你現在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條路就是接受鄧小平的條件,跟中共和好;另外一條路就是走你老爸的路,就是反共到底。」

但蔣經國斷然回絕:「光耀兄你搞錯了,我還有第三個選擇,走我自己的路!」(註二)。

今天,香港人站在時代的十字路口,也要昂首走我們自己的路,為香港前途戰鬥到底。

註一:香港前途的三種想像之說法,靈感來自吳介民教授的「第三種中國想像」。見吳介民:《第三種中國想像》(新北市:左岸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12)。

註二:黃創夏:〈那一年,李光耀逼台灣投降中國……〉,《中時部落格》,2015年3月24日。

(《香港革新論》網址:www.facebook.com/reformhk)

作者是香港教育學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助理教授

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方志恒 - 責在當權者 不在無權者

評台   2014年10月29日

佔領運動處於膠著狀態,身邊好多朋友都相當著急,希望能夠找到出路。這一段時間,感激一些政界及傳媒朋友的錯愛,還會想起我這個蛋頭學者,前來詢問我的看法。我沒有甚麼錦囊妙計,因為今天香港的困局,其實並不在於沒有解決方案,而是當權者根本不準備解決問題。

八三一後,我寫了一篇短文〈這是一個時代的終結〉,指出人大決定宣告了「民主回歸論」的終結,中間、溫和、對話路線已經走到盡頭。我們都很清楚,佔領運動至今之所以能夠一呼百應遍地開花,正正緣於人大決定將最溫和的政改方案也封殺了,也把港人三十年的民主治港夢扼殺掉。

讓我們靜下來想一想,人大決定公布了兩個月、佔領運動持續了一個月的今天,北京的對港政策有沒有調整過?政改方案的改革空間有沒有擴大過?答案當然是完全沒有。面對港人強烈的民主訴求,北京及港府其實有多種解決方案 ── 大動作諸如重啟或凍結政改五部曲,以至在人大框架內以「新九組」直選提委會等等 ── 但至今都未有作出任何實質回應。

這就充分說明了,至少到現階段為止,北京其實從未準備與港人和解,它要的是佔領者的「無條件投降」(unconditional surrender) ── 所謂的「不流血、不妥協」的方針,就是看扁了佔領運動不可能長期持續,將佔領運動視作港人的情緒宣洩,認定市民發洩過後一切自然回復正常,那麼北京及港府既不用背上武力鎮壓的惡名,也不用在政改方案上作出任何讓步。

我明白很多朋友,心裡都在擔心佔領運動持續下去會失去民心,害怕學生被武力鎮壓,也憂慮香港會陷入自殘困局;是的,當前局面的確叫人憂心忡忡,佔領運動的策略也急需檢討,但如果我們一廂情願地呼籲佔領者撤退,無論出發點是如何為學生著想,客觀上也只是配合了當權者的圖謀。

曾經有一位民主派前輩跟我說:「香港的政治生態,其實就如一面鏡子,映照出北京的對港政策。」這句話說得真好。今天,對話之路走盡、中間派退場、社會全面對立、全民抗命方興未艾,不過映照出北京一左二窄的對港政策。

我們都希望走出困局,但解困之匙由始至終都掌握在當權者手上,而不在那些為了爭取民主而前仆後繼的無權者。

方志恒
寫在佔領運動滿月之日

2013年2月1日 星期五

方志恒 - 財政儲備,到底所為何事?

2013年2月1日

【明報專訊】1948年,港府忙於戰後重建,財政相當緊絀。財政司花露時(Geoffrey S. Follows)發表預算案時,首次明確提出「累積儲備」的理財目標,希望建立更穩健的公共財政基礎:

「如果我們無法累積到足夠儲備,就無法脫離財政不穩的困境。而建立足夠儲備的方法,不外乎是削減開支或透過加稅增加收入。」(We shall not be out of the wood financially until we have built up a really substantial reserve, and this can only be done by cutting expenditure or increasing revenue by means of further taxation.)

時移世易,今天政府雖然已經建立龐大儲備,但「累積儲備」的殖民地祖訓,仍然被財金官員頂禮膜拜。

儲備水平處於歷史高位

現時,香港政府的儲備資產,全部存放在「外匯基金」,由金管局負責管理。截至2012年10月31日,「外匯基金」總資產達26,123億元,主要可分為「貨幣基礎」、「財政儲備」及「累計盈餘」3個部分:當中「貨幣基礎」是金管局的貨幣負債,用以支撐聯繫匯率,政府不能隨便動用;扣除「貨幣基礎」及其他負債後,才是政府真正擁有並可自由動用的儲備,主要為「財政儲備」(政府歷年累積的財政預算盈餘)及「累計盈餘」(外匯基金歷年投資賺取的淨盈利總額)(附表)。




民間智庫「新力量網絡」剛發表《2013年度香港公共財政評估報告》,就香港的公共財政體系進行有系統的追蹤研究。研究顯示,截至2011/12財政年度,政府「財政儲備」已達到6691億元,以絕對金額計算,是香港有紀錄以來的最高水平,並升至相等於本地生產總值35%的歷史高位(附圖)。若再計及6000多億元的「累計盈餘」,政府可自由動用的儲備金額,合計高達1.2萬多億元。



財政司長拒絕定下明確準則

當歐美國家陷於財困之時,香港是少數坐擁龐大儲備的地方。但政府必須回答一個問題,就是到底要累積多少儲備才算足夠?現任財政司長曾俊華,一直拒絕就「財政儲備」的適當水平定下準則,反而多次宣稱「儲備愈多愈好」。訂立「財政儲備準則」是否不可行?

其實,訂立「財政儲備準則」,對政府官員來說絕非新鮮事物,香港政府以往一直有就「財政儲備」的適當水平定下準則。

最早的「財政儲備準則」可追溯至1950年代中期,當時財政司祈樂嘉(Arthur Clarke)提出「財政儲備應不少於一年預算稅收」的準則。1960年代,財政司郭伯偉(John J. Cowperthwaite)修訂祈樂嘉提出的準則,將「財政儲備」的適當水平更改為「不少於預算經常開支一半的數額」。

夏鼎基(Philip Haddon-Cave)在1977/78年度的預算案中,提出了「自由財政儲備」(Free fiscal reserves)的概念,即政府需要在「財政儲備」中預留一定金額,為可能出現的負債作準備(例如政府為法定機構所作的借貸擔保),餘額方為政府可以自由使用的儲備。就此夏鼎基提出「財政儲備需提供或有負債總額的三分之一作保證」;至於「自由財政儲備」的適當水平,夏鼎基則認為應該定於「不少於下年度預算開支的15%」。

回歸後,特區政府亦曾經多次就「財政儲備」的適當水平定下準則。其中,曾蔭權在1998/99年度的預算案中,便提出政府需要維持龐大儲備,以應付3方面的需要:(1)應付日常的現金流量需要,金額相當於政府3個月開支;(2)作突發和緊急用途,金額相當於政府9個月開支;(3)保持港元匯價穩定,金額相等於M1定義的港元貨幣供應。

梁錦松接任財政司長後,在2002/03年度的預算案中提出新的「財政儲備準則」。梁錦松認為金管局已落實措施穩定港元匯率,加上「外匯基金」有一定的「累計盈餘」,因此毋須再把「財政儲備」與貨幣供應掛鈎;他提出「財政儲備維持在相等於12個月的政府開支水平」,以應付政府開支的日常財政運作和處變應急需要。

其後唐英年接任財政司長,大致上遵照梁錦松提出的「財政儲備準則」,他發表的首3個預算案(2004/05、2005/06及2006/07),都沿用「政府12個月開支水平」的準則。但唐英年在最後一份預算案(2007/08)中,卻刪除了這個明確準則,而更改為「維持充足儲備」的含糊說法。曾俊華接任後,繼續沿用這個含糊說法,並拒絕就「財政儲備」的適當水平定下準則。

上述的歷史回顧清楚說明,訂立「財政儲備準則」不但可行,更加是以往長期存在的政策慣例,現任財政司長曾俊華到底有何理據,拒絕制訂儲備管理準則?

政府需要一套論述回應民情

事實上,隨着近年「財政儲備」屢創新高,社會對「還富於民」的期望與日俱增。面對立法會及公眾的質疑,政府理應重新檢視整個儲備管理制度,並且制訂一套比以往更詳盡仔細的準則,去指導及論證儲備管理制度的運作。但政府偏偏反其道而行,不但拒絕就「財政儲備」的適當水平定下明確準則,反而宣稱「儲備愈多愈好」。在今天講求問責強調透明的社會民情下,這種反智的財政管理手法,結果引發「官富民窮」及「守財奴」的指摘,成為政府民望的病灶。

由此可見,訂立「財政儲備準則」不但有財政管理上的作用(指導儲備資產的管理),更加有迫切的政治需要(建立一套論述回應民情)。

政府應該盡快全面檢討「財政儲備」的管理制度,並清晰界定儲備各項主要功能的所需金額——包括「應付日常財政運作需要」、「作突發和緊急用途」、「穩定金融體系」及「提供投資收入」。在這個基礎之上,政府應該就「財政儲備」的適當水平提出明確準則,並進行廣泛的公眾諮詢,以建立一套高透明度、科學化及有公信力的儲備管理制度。這將會有助回應「官富民窮」的社會民情,並有秩序地將過剩儲備,轉移至其他政策用途。

財政儲備,到底所為何事?曾俊華需要給香港人一個清晰交代。

作者是新力量網絡副主席、香港城巿大學專上學院社會科學部講師

延伸閱讀
新力量網絡《2013年度香港公共財政評估報告》:
http://www.facebook.com/synergynet.hk

2011年9月2日 星期五

方志恒 - 共同守護香港這片自由之地


2011年9月2日

【明報專訊】李克強副總理訪港,所引發的警權風波和新聞自由爭議,猶如一記暮鼓晨鐘,預示着香港政治的未來。

去年政改通過後,香港的政局不但未見好轉,各種矛盾反而不斷激化:「區議會改良方案」雖受到部分民主派質疑,但方案畢竟擴大了巿民投票權利,令立法會民選議席數目,首次突破一半門檻;但在選舉權利有所進展的同時,香港社會原有的自由空間,卻面臨整個政權機器的壓制,北京對泛民主派的壓迫分化不斷升溫,特區政府的管治手法日趨強硬,警方對社會運動的控制持續收緊。香港政治在這種「一放一收」之間,正經歷前所未有的震盪。

如果我們站得高一點,從比較政治理論的角度去反思當前局勢,可能會發現香港正出現「新加坡化」及「馬來西亞化」的趨勢。

從「自由威權政體」

到「選舉威權政體」

從比較政治學的角度看,香港、新加坡及馬來西亞都可以歸類為「混合政制」(Hybrid regime),但其政治特點卻截然不同。

真正的民主政制,應該同時具備「多黨普選」(multiparty elections)以及「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兩個條件。而所謂「混合政制」,是指該政體只具備其中一個條件,因此不能視作真正的民主政制。按照這個準則,「混合政制」可以細分為兩類,包括具備多黨普選形式,但反對派及公民自由備受執政黨打壓的「選舉威權政體」(Electoral authoritarianism),以及巿民享有基本自由,但未建立全面民主選舉的「自由威權政體」(Liberal authoritarianism)〔註一〕。

今天的香港是典型的「自由威權政體」,港人大致享有言論、集會、結社、新聞等各種公民自由,但普選制度卻尚未建立。相反,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則屬於「選舉威權政體」。

新馬兩國雖有多黨普選,但執政人民行動黨及巫統為了維持政權,一直打壓反對黨及限制公民自由,包括操控選區劃界及選民結構(人民行動黨及巫統都經常透過重組選區,削弱反對派的選票基礎)、對選民威迫利誘(例如巫統候選人常到農村大派禮物)、限制新聞及言論自由(人民行動黨及巫統都透過關係密切的傳媒集團,間接操控及影響大眾輿論)等等〔註二〕。這些打壓反對派及限制公民自由的手法,港人有否感到似曾相識?

混合政制下,香港政治何去何從?

今天以「混合政制」的視角去看香港政治,不難察覺香港似乎正逐步由現時的「自由威權政體」、走向新馬模式的「選舉威權政體」:

北京雖然已定下「普選時間表」,但特首普選可能設有篩選機制、立法會功能組別繼續存在的疑慮卻從未消退,加上近年各種破壞公平選舉(功能組別常見種票疑雲、選管會別有用心的選區劃界、建制派在地區大派資源等)、限制公民自由(親中商人收購媒體、政府限制記者採訪、警方強硬對付社運人士等)的事例有增無減,愈發令人擔心香港即使實現普選,極可能只是新馬模式的「選舉威權政體」。假如香港政治的未來,並不是走向港人理想的全面民主政制,而只是從「自由威權政體」過渡至「選舉威權政體」(附圖),這種改變對香港是禍是福?

事實上,從北京領導人的角度看,假如再難拖延香港落實普選,那麼新馬模式的「選舉威權政體」,便顯得極有吸引力。因為在現時一左二窄的統戰思維下,中央政府對港政策的底線,是絕不容許「政權變天」(即泛民主派上台執政),執政權力必須掌握在北京信任的建制陣營手上(即工商界、公務員及親中左派)。要確保建制派在落實普選後繼續掌權,效法新馬兩國政府,加強打壓反對派及壓制公民自由,對北京來說絕對是一個選項。

假如北京真的試圖將新馬模式移植香港,港人將要面臨前所未有的政治動盪。

一些北京強硬派也許以為,香港大多數巿民溫和務實,加上各種強力的經濟挺港措施,即使北京收緊香港的自由空間,主流港人亦不會強烈反抗,屆時泛民主派及社運人士將只能負隅頑抗,中央政府完全有能力應付衝擊。

關鍵時刻全民團結捍衛自由

但這種政治判斷的危險之處,在輕視了香港公民社會的動員能力,及可能引發的政治、經濟及社會動盪。從2003年23條立法到今年的替補機制,都顯示香港公民社會的巨大潛力,必然會在政權機器的壓迫下全力反抗。而現時香港社會的階級矛盾日趨尖銳,一旦公民社會與政權機器全面對立,隨時會出現擦槍走火,將香港推向暴亂的邊緣,屆時不僅香港社會要付上沉重代價,北京在本港的龐大經濟金融利益也會受到衝擊。

美國總統甘迺迪曾經說過:「在歷史長河之中,只有少數世代被賦予責任,在最危急的時刻捍衛自由。」(In the long history of the world, only a few generations have been granted the role of defending freedom in its hour of maximum danger.)

面對來勢洶洶的政治巨浪,泛民各黨派及公民社會必須團結一致,在努力爭取落實普選的同時,亦要抗衡各種對公平選舉及人權自由的破壞,合力守護香港這片自由之地。

力抗香港走向新馬模式,應該是所有港人的共同使命。

註一:O'Donnell, Guillermo and Schmitter, Philippe C. (1986), Transitions from Authoritarian Rule: Tentative Conclusions about Uncertain Democracies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註二:Case, William (2005), Southeast Asia's Hybrid Regimes: When Do Voters Change Them?, Journal of East Asian Studies 5(2), 215-37

網誌:http://brian-fong.blogspot.com

作者是新力量網絡副主席、香港城巿大學專上學院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

方志恒 - 不尊重民意的政府,還能管治下去嗎?

2011年7月12日

【明報專訊】20萬人參與七一遊行、建制派議員臨陣倒戈,終於迫使政府押後表決及重新諮詢「遞補機制」。

這一場由「遞補機制」引發的政治危機,很大程度源於政府「數夠票就不理民意」的施政手法,而今次的風波更加並非單一事件。

近年的重大政策爭議都有一個共通點(包括高鐵撥款、強拍條例、財政預算案、交通津貼撥款等),就是政府官員在推動政策時,只顧箍緊建制派的支持票,數夠票後就強硬推動政策上馬,完全不理會民主派及公民社會的聲音。過去的經驗顯示,政府這種「霸王硬上弓」的施政手法,只會帶來兩種結果:一是社會的反對聲音不足以動搖建制派,政府在建制派護航下成功通過政策,但事後仍要為粗暴的施政手法,賠上一定的民意代價(例如高鐵撥款、強拍條例);二是民意強烈反對政策,建制派怯於民意不敢再撐政府,官員唯有來個政策急轉彎,大幅修改原來政策立場,以平息社會怨氣(例如財政預算案、交通津貼撥款)。

政府霸王硬上弓 激化政制矛盾

今次的「遞補機制」風波,再一次突顯政府這種「數夠票就不理民意」的施政手法,所帶來的嚴重管治問題。從一開始,政府自恃建制派掌握議會多數,竟在事前沒有任何公眾諮詢的情况下,便自行提出「遞補機制」,並且企圖在建制派護航下倉卒立法;及至民主派、學術界、法律界先後表態反對,政府才勉強修訂方案,由原來的「敗者遞補」改成「同名單遞補」,但卻堅持不作諮詢、如期表決;直到七一遊行超過20萬人上街,政府仍然試圖箍緊建制派強行立法,最終部分建制派議員基於民意壓力改變立場,政府在不夠票的情况下,才灰頭土臉地宣布延期表決及重新諮詢。由強硬上馬到被迫讓步,特區政府進退失據,不僅沉重打擊其管治威信,更加嚴重破壞巿民對整個管治體制的信任。

綜觀整場風波,政府自恃建制派掌握議會多數,過程中何曾尊重過民意半分?事實上,這種粗暴管治手法的根本問題,是建制派雖然在立法會佔有多數票,但他們當中不少是功能組別議員,根本無法代表主流港人的聲音及價值。這種畸形政治格局,造成政府難以透過議會多數票、為政策建立足夠認受性的政制矛盾。本來面對這種政制矛盾,特區政府的解困之道,應該是努力爭取民主派及社會支持,以確保政策不但能夠贏得議會多數票,也可以取得民意的普遍支持。偏偏特區政府不去疏導政制矛盾,卻反過來一面倒動員建制派抗衡社會反對聲音,結果自然是激化潛在的政治矛盾,令民主派及社會團體更加傾向以「體制外抗爭」(社會運動、司法覆核等)的方式挑戰政府,最終把社會推向嚴重的政治撕裂。

無疑,香港政制存有不少的「先天缺陷」,政府並非由普選產生、管治權威不足;特首欠缺執政黨扶助、難以在議會建立穩定支持等等。這些政制缺陷,固然是導致回歸後管治危機的重要原因,但制度畢竟靠人運作,今天香港陷入嚴重的政治對立,難道不正正是政府「數夠票就不理民意」的粗暴施政手法所造成?

官員運用權力 應保持謹慎謙卑

殖民地時代,港英政府雖然毋須面對政黨及公民社會壓力,但英國人卻非常重視民意,推動施政時積極諮詢社會意見,更加不會試圖以「官守議員」在立法局的多數(official majority),去強硬推動不受歡受的政策〔註一〕。港督戴麟趾在1971年的施政報告中,便留下這樣的一句名言:「香港憲制的最大常識,是必須對民意保持敏銳的觸覺。」(A constitution such as Hong Kong's has a matter of plain common-sense, to be as sensitive as possible to the state of public opinion.)〔註二〕

殖民地官員對民意的重視,很大程度反映港英政府對權力運用的謹慎。因為英國人深知,殖民地政府並沒有港人授權(mandate),因此施政時必須顯得公平合理,才能夠得到巿民信服。可惜,回歸後政府官員卻越發表現出權力的傲慢,處處輕視民意及社會訴求,完全忘記了在現時的政制下,特區政府其實沒有巿民授權,運用權力時理應時刻保持謹慎謙卑,而不是試圖以制度暴力去壓服民意。

面對早已矛盾重重的政治制度,再加上一個不尊重民意的政府,香港還能夠管治下去嗎?

註一:第9任港督寶雲在1885年定下一條憲制原則,指政府不應以「官守議員」在立法局的多數票,去壓制一致反對政府的「非官守議員」,可參閱Endacott, G. B. (1973), A History of Hong Kong(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age 205

註二:Miners, Norman(1998), The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of Hong Kong, 5th Edition(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age 204

網誌:
http://brian-fong.blogspot.com

作者是城巿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新力量網絡副主席

2010年6月21日 星期一

為政改解死結 為香港尋出路

2010年6月21日

我們是一群在香港大專院校任教政治及社會科學的學者。

政改已到了最關鍵的時刻,各黨派會否支持民主黨與普選聯提出來的區議會民選方案,將對港人的福祉帶來決定性的影響。作為長時間關懷香港民主發展的學者,我們覺得這一刻有責任表達我們的看法。

政改爭論至今,各方對下列問題其實已達初步共識﹕(1)2017年香港已具備普選特首的條件;(2)現時功能組別的選舉方式不符合普選的原則。到了 2020年,立法會所有議席的選舉辦法都應符合普及和平等的標準。此外,民主黨與中央政府亦成功破冰,並就政改問題尋求長期的對話機制。可惜,對於2017年特首選舉的提名方式會否窒礙真正的競爭,以及2020年會否全面取消功能議席的問題,仍未取得進展,令人遺憾。

應整體評估中央與特區回應

我們曾經聯同百多名學者聯署要求中央對2017年提名的安排和2020年功能組別的存廢作進一步說明,並就2012年的政改方案注入更多民主成分,十分接近普選聯的行動綱領。今天應怎樣評估普選聯的成敗呢?普選聯多次說明其底線是2017年和2020年實行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一天未達目標,絕不放手。但在第一輪的對話中能夠爭取多少,學者從來沒有一蹴而就的幻想,我們認為應整體地評估中央與特區政府的回應。如果中央能對終極普選有清晰的回應,2012的政改自然可以降低要求。但如果中央拒絕對終極普選有明確的說明,便必須先大幅修改2012的政改方案,然後就終極普選的問題繼續磋商。目前的狀况顯然屬於後者。

制度內擴大民主成分 不應放棄機遇

種種信號已顯示中央已接受普選聯和民主黨提出的「區議會民選方案」(區議員提名、全港市民投票),我們認為這方案為香港政制帶來實質的進步,有利終極普選的實現。

香港民主運動從上世紀80年代參與區議會選舉至今,都秉承寸土必爭的精神——在制度內不斷擴大民主成分和力量,與體制外的公民社會相呼應爭取民主。泛民甚至參與功能組別和特首小圈子選舉,為的是在制度內擴大民主元素和握有更多票數去監督政府和推動制度改革,今天亦不應放棄這種機遇。

傳統功能組別比例降 全面廢除可能增

現在區議會民選方案(加上5席直選)將為議會增加10個由市民直接選出的議席,這些議員將要向全港300多萬選民負責,不可能服務小圈子或特權階級利益。

相反,通過此方案後,傳統功能組別的比例將在議會下降,加上政府在未來政改不可能提出比區議會民選方案更倒退的做法,令立法會取得三分之二票數全面廢除功能組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確立了不可逆轉的改革路徑,邁向終極普選。

現在中央已對民主派2012政改建議作出積極回應,如果立法會再一次否決一個有一定進步的方案,只會進一步破壞互信,結果可能是不斷重複「否決—— 翻叮」的噩夢。

因此,我們呼籲泛民議員支持這個踏出民主一小步的「區議會民選方案」,然後再繼續團結爭取真普選,落實2017普選特首和不遲於2020年取消所有功能組別。

陳健民、葉健民、馬嶽、方志恒、呂大樂、蔡子強、李詠怡、李芝蘭、張楚勇、陳祖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