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 星期三

陳文敏 - 給同學的信

2017927

【明報文章】敬恩、峰琦:

獲悉法院的判決後,當時的心情是相當矛盾的。一方面是放下了心頭大石,衝擊事件發生至今已差不多21個月,在這段期間,你們要面對社會和學業方面的壓力,亦要承受刑事檢控帶來的心理壓力、焦慮和不安,事情終於告一段落,法院的判詞情理兼備,社會服務令亦是一個恰當的判刑。另一方面,我不敢用「高興」二字,畢竟當日的衝突並非無可避免,大學在處理這次事件中有多處不足的地方,如果不敢面對學生,不願和學生溝通對話,又怎能做好教育的工作?春風化雨,諄諄善誘,這是教育工作者的使命,需要耐心和諒解,訴諸法院,只令所有人均成為輸家。

我對大學當日報警的決定始終未能釋懷,但還是感激校委會的成員石禮謙和紀文鳳願意冰釋前嫌,為你們求情,亦希望校委會日後能更多聆聽校園內的聲音,加強和持份者的溝通。

經歷了這麼多事情,現在是好好休息的時間,用些時間好好去充實自己,思考自己的角色,然後重新上路。

在這個過程中,我希望你們不要放棄對理想的堅持和對公義的執著。人生總難免遇到波折起落,問題不在於這些挫折,而是經歷這些挫折以後,如何在當中學習和成長,如何在挫折之後重新站起來。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所謂「明德」,就是明辨是非,關心社會,對不公平不公義的事,敢於質疑,敢於批判。先天下之憂而憂,不平則鳴,雖千萬人,吾往矣,這才是知識分子應有的胸懷和良知。我常常和念法律的同學說,當他們翻閱案例時,不要光認為這是冷冰冰的原則,而是要去反思何謂公義。每宗案例都是活生生發生在我們社會裏的事情,看到不公平的事情,我們應該感到憤怒,應該挺身而出。沒有激情的社會是冷漠的,不能反思的社會是無情的,不敢或不願意再說真話的社會是可悲的。

改變社會的觀念,令社會變得更加公平合理,要依靠的不單是一腔熱誠,還要理性、學識、勇氣和承擔。武力衝突往往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經一事,長一智,願我們學會穩重和理性,但卻無損對社會的熱忱和對公義的承擔!

祝好!
文敏

練乙錚 - 向讀者說再見 替自己許諾言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927

承蒙讀者不嫌棄,這個專欄延續了整整一年,但因為週刊賣盤,我也趁此機會擱筆休息。日報那邊希望我持續定期寫下去,好意我心領;有緣的話,以後或以投稿的方式和讀者不時見見面。按經驗,我大概連續寫兩年就喫不消,需要暫停,但這次連同之前在《信報》的三年,是一口氣寫了雙倍那麼久,因此便是在槍林彈雨之中,也要放下筆桿子。(筆桿子這個詞的政治涵義大家懂。)

泛民老友也擱筆

先談我的一位元老級泛民老友。他是健筆一支,但最近很少寫了;他立意要做力所能及的一件事,那就是把我們這一輩人跟共產黨打交道的經驗仔細總結、和盤托出,讓年輕人多知道對手的陰險邪惡,以利他們在今後漫長抗爭路上保護自己,少受挫折。

我的老友停筆之後想做的事既有意義也相當清楚,反觀我自己,就差得遠,停下來之後還需要摸摸索索,因為我並不確切知道自己能做的是甚麼,遑論目標、成果;有的只不過是一點點模糊的意念,也感到如航海者在出發前一刻聽到悶雷卻又慣性地自我敦促之間的那種張力。這個張力生於我前階段學問與遊歷相交錯的一刻。

學問與遊歷

2003年,我還在政府裏頭做事,但已經被雪藏,於是天天準時收工,然後一頭栽進故紙堆,讀中華經典;04年我被革職,索性負笈跑到天涯海角新西蘭,在國立大學的亞洲圖書館裏學老馬當年那樣起早貪黑打坐面壁,花了兩年時間,把先秦的「經」和重要的「子」都逐字逐句通讀一兩遍,卻未及讀「史」,便打道回港,留下知識面上的大片空白。不過,那兩年裏,我倒花了好一些時間涉獵新西蘭的英國殖民史,知道了關於原居民毛利人的一些更久遠的來龍去脈。

2012年,我到台灣環島騎乘,繞了兩個圈。旅途上,在台南接觸了荷蘭人殖民台灣的史實,他們臣服了原住民建立的「大肚王國」,比漢人更早建立殖民政權。在台東,又認識了一些原居民,深入交談之後,我經歷了一次震盪。漢人殖民台灣,和英國人殖民新西蘭,是一對平行時空。(我後來更從人類學的語言和基因研究裏知道,毛利人和台灣原住民是一家人。部份台灣原住民八千年前開始向太平洋擴散,那時還沒有「中國」;一個分支約於八百年之前到達新西蘭,成為毛利人。)

國共的台灣?

只不過,台灣殖民史比較複雜,從原住民的角度看,一共有五次殖民者入侵,依次是荷蘭、南明、滿漢、日本、民國。除了荷蘭,其餘的殖民者都視台灣為自身領土的一部份,都推行「皇民化」政策。

我的歷史知識貧乏,竟也很快意識到,不僅今天共產黨常掛嘴邊的「台灣自古以來就是我國領土」之說甚為虛妄,國民政府視台灣為反攻大陸的「基地」也同樣悖理;這兩種敵對的立場,共同點卻是完全不考慮台灣的主體性,都認為台灣是「我們的」。台灣的理想出路,也許就是成為東亞的新西蘭。

經歷了「台灣衝擊」,其後幾年,我的視線轉移到西藏、新疆、蒙古、滿洲(即今天的中國東北)。而我此時的閱讀興趣,終於接續了先前的中斷點,專注於「史」,尤其是二十五史裏的各邊疆民族史部份,而且特別注重從邊民而不僅僅是中土的觀點予以解讀。邊民史觀寫成的歷史在漢文文獻裏幾乎是沒有的,可幸是清史部份,30年前在西方出現了「新清史」學派,主張用滿文資料和邊陲觀點重新解讀整個滿族興衰過程;那是一條重要的進路,雖然滿語已死,要學懂不容易,而且也有人認為那是「帝國主義意圖解構中國」的學術陰謀。

我很快發覺,若把視線從1842年這個帝國主義侵華史元年上溯幾十年,讀一讀關於乾隆皇的「十全武功」,就會產生一些疑問:大清不也是一個帝國主義國家嗎?它的擴張行徑之惡劣和手段之兇狠,和後來的西方列強有分別嗎?如果再上溯到十五世紀即西方近代殖民主義發軔時期,比較一下五百多年來中西擴張領土的記錄,那就不難得出中華帝國也是殖民主義帝國的結論。

若要中肯地為中西帝國殖民史畫線,應該是十五世紀而不是1842年。若把線畫在1842年,那中國的確只有「捱打的份兒」,方便搞民族主義總動員,一直方便到今天,卻並不誠實。

滿清非中國?

有朋友向我提出過一個觀點:滿清不是中國。此說無疑有助否定中華帝國也是殖民主義國家之說,但卻會引出另一更複雜的問題。如果滿清非中國,那麼滿清敗亡之時,其所征服的周邊民族和土地的正確出路就是獨立,而不是落入中華民國版圖。1911年辛亥革命一爆發,便同時發生蒙古獨立運動,最終導致1946年外蒙古獨立,可視為此說的最佳印證。因此,朋友的觀點包含一個兩難。

無論如何,對1842年畫線的做法產生懷疑之後,我對「中國」的認知,亦從此失去清純。如果中國仍然那麼可愛,那麼對西方帝國主義的批判就有困難──它們不也同樣可愛嗎?如果老實承認中華帝國也是殖民主義的,那麼「帝國主義侵華史」背後傳達出的那種純潔無瑕的義憤,又從何談起?

民國史觀也有問題

對這些問題,各種派別的歷史學家做出的研究多得不可勝數,早有各種現成答案。但我覺得我不能簡單接受某一種答案便了事。中共史觀固然不足信,但民國史觀(我這輩香港人的標準史觀)也同樣可疑──兩者在帝國主義殖民問題上其實是一脈相承的。受民國史觀影響,我那輩香港人,便是非常反共,也對外蒙古獨立耿耿於懷,不同情藏、疆、台獨,自然也不能接受香港自決獨立。如果國教洗腦要反對,則民國史觀也至少要受到深切質疑。

我縱然沒有史學家的功底,不可能在研究的前沿上提出新的「正確看法」,但起碼可以對原始史料作一大略的通讀,知道歷史的主要脈絡,然後選取關鍵問題的答案,或者對重要現象重新理解。近年我把「一國兩制」理解為現代的「土司制」,並把北人對「一國兩制」的破壞視為一種急不及待的「改土歸流」,完全繼承了史上中土政權對付邊民的橫蠻手段,便是閱讀《明史》和《清史稿》有關章節所得。

朋友傳來週刊訪問中大社會學系講師黎明女士的訪問,以及她寫的文章,其中談及她是怎樣親身體驗「六四」史實的。那非常可貴,但如此閱讀一手歷史資料然後選擇立場和看法,卻不是人人有條件做到。

因此,我選擇回到一所安靜的校園。這裏的教學量不重,沒有太多行政工作壓力,也不會有人要求我搞甚麼「和國家的學術交流」並以此衡量我的表現,卻有一個不大不小的圖書館供我使用。我打算在這裏花上兩三年的時間,把重要的一手史料通讀一兩遍。倘若有甚麼一得之見,見諸文字而再和大家見面,那就是意外收穫。

撰寫時評的沉重工作(有時竟變成戰鬥),我大致上放下了。傘運之後,評論界人才輩出,其中不少很年輕,他們的筆調和觸覺都有一種我完全不能掌握的強烈的時代感,我應該讓路。

這幾年來,我非常刻意在文章裏袒護年輕人以至替他們「護短」,便是在他們犯了明顯錯誤之後亦然,卻從來不對他們指指點點。這無疑很大程度上反映我做父親的風格。我認為年輕人第一重要的就是敢闖,犯錯卻非絕對壞事;錯了,他們也能夠自我糾正。況且,很多問題的對錯,不同世代背景的人也有不同的認知。最重要的是不能打擊了他們追求理想的熱情。沒有了這個,社會絕望,香港沉淪。

乙末廣州起義

這幾年香港的政治景象,有點似民國前興中會同盟會草創階段、第一次「乙末廣州起義」失敗之後的那種狀況:政權張牙舞爪,革命派失魂落魄;以陸皓東為首的多位革命人士被捕處刑,孫文則被清廷通緝,流亡海外。陸當時27歲,孫28歲;不少〔革命人士〕比他們更年輕。

2017年9月25日 星期一

譚蕙芸 - 給舊電器一個善終

2017925

【明報文章】上星期寫到,洗衣機壞了,師傅也勸說別浪費金錢修理。每次更換電器,內心就有內疚感,知道電器隨意丟掉,會產生環境污染。以前試過把舊電器交給樓下收買佬,但聽他說只是把電器拆掉變賣零件,沒用的還是直接當垃圾扔掉,即使收買佬給我幾十蚊,我還是覺得這種錢我寧願不要。

朋友是環保組織中人,他推介我找一間叫「歐綠保」的公司。懷着戰戰兢兢心情致電這公司預約,感覺非常好。我打電話到其熱線(2676 8888),值得一讚,接線生親切有禮,不是那種「hea做」的態度。我因為要上班,她體諒我的時間限制,安排了翌日早上上門收電器。到了正式收電器的日子,兩名穿著醒目的男職員,上門把舊洗衣機運走,服務也是斯文有效率。

原來這公司在環保署資助下,在環保園做電器及電子產品回收。職員告訴我,舊電器回收之後,若能修好,會送給有需要家庭。若不能,則以環保方法解拆,把有用的物料重用,其網頁寫道:「公司會採用德國科技,將雪櫃、電視、電腦、洗衣機及冷氣機內含的有害物料進行無害化處理,令電子廢物轉化為寶貴的二次原料。」

不少人買電器,都會貪方便,叫送新電器來的工人把舊的搬走,但若對方只是把電器送到堆填區,對環境會造成災難。難得香港政府和私營公司提供這項服務,大家有舊電器要處理,我強烈推薦大家多走一步。况且這個服務是免費的(其實要我付費我也願意)。因為地球暖化,天氣已反常,今時今日連食水也含膠,「環保」已經不是離地的姿態,而是貼地的生活態度,舉手之勞,何樂而不為。

2017年9月20日 星期三

陳文敏 - 大學與政治

2017920

【明報文章】近日就學生在校園張貼港獨標語一事, 十間大學校長罕有地發表聯合聲明,內容如下:「我們珍惜言論自由,但我們譴責最近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有自由就有責任。所有下列的大學,特此聲明,不支持『港獨』,並認為這是違反基本法。」這聲明有兩點內容,第一點涉及言論自由,第二點是一種政治表態,不支持港獨。大學是否應該有政治取態?

大學是創新和發展知識的重鎮,創新和發展知識建基於對固有認知或傳統觀念的懷疑和批判之上,大學的使命在於忠誠於真理的探尋,不隨便信納權威或傳統,這種對求真的執著,成為科研學問能不斷創新和突破的動力,但對真理的探索往往要獨排眾議,不隨便接納權威 ,這亦令學術研究往往不容於掌權者──伽利略因認為地球環繞太陽運轉而不容於教會,布魯諾宣揚地球並非處於宇宙的中央而被燒死,由秦始皇的焚書坑儒到近日在德國展出的禁書神殿,均不斷在提醒我們,真理的探索和政治正確往往不能共存。懷疑、辯論和批判是學術的常態,在大學是沒有什麼事情不能討論或不能批判的,這是大學的特點,也是學術自由的基石。 每當學者的意見和當權者的政見不同時,大學保持政治中立便可以成為保障學術自由的屏障。若大學要追求政治正確的話,那大學已經失去它的尊嚴和理念了。

十間大學的聲明,明顯是因為政治壓力而發出,這是令人感到失望的。但即使要作出政治表態,當聲明的第二點和第一點一併考慮的時候,它所傳遞的信息便是,港獨已成為大學的禁忌,甚至已超出言論自由的範圍。言論自由當然是有底線的,但何謂言論自由?如何設定底線?歐洲人權法庭多次指出,言論自由並非單單保障那些無關痛癢或廣為人們接受的言論,更重要的是它同時保障那些令人震驚、不安,甚至感到冒犯的言論。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必須符合多元丶共融和手段均衡的要求。我不支持港獨,更不支持宣揚以暴力或行動去達至港獨,但我卻會致力保障討論這些問題的自由,反對以言入罪,這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也是大學的使命。

練乙錚 - 黨國不分是中華傳統 忠君愛國即愛國愛黨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920
十大學校長聯署聲明發表後,社會分裂更深更廣,因為聲明觸及今天的港陸對立焦點──言論自由。自由當然有前提,問題是統治階級開出的限制通常較嚴苛,現存體制的反對者卻要求寬鬆。可憐諸大學校長儘管學貫中西,卻一輩子未曾真正面對過這個忽然變得空前尖銳的矛盾,乃有進退失據的場面,有的還以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
其實,這些學者若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其他文明地方當學術領導,都會不過不失,但在香港卻被迫在一些敏感問題上表態支持統治階級,殊為不幸。覆巢之下無完卵;釋法DQ之後,言論自由的基地何可不遭蹂躪、大學校長哪能避開狼吻?這些從來十指不沾陽春水的政治乙女,大家不應該以打不死的獨自派領袖人物的標準來評核。當然,他們頭上一向頂着的那一抹德望光彩,也就從此失去。
中共與中國文化
共產黨污手觸碰過的事物,無有不變糞土,但在它的支持者看來,卻都是值得敲鑼打鼓歡慶的盛世事。如此醜惡常態,恐怕是國人自身文化基因裏的問題,不能都怪馬列史。
1958年,新儒家代表人物唐、牟、徐、張聯合發表長文《為中國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我們對中國學術研究及中國文化與世界文化前途之共同認識》。四位學者對中國文化的看法幾乎完全正面,不足之處在於民主自由的觀念薄弱,有種子卻未發芽,需由西方輸入作補充。對於中共的思想來源,他們則認為「根本不是中國的」。筆者認為這是過分武斷和樂觀了。
中共的信仰體系其實包含大量傳統文化的東西,非常中國。舉例說,民主派常常指控中共「黨國不分」。他們認為共產黨的確壞透了,但無損中國特別是中國文化的偉大;黨國有別而且可分,反共乃必須,但卻不能因此不愛國。(這是「大中華」民主派無法接受港獨的重要原因。)
但是,如果我們把「黨」理解為一個以某種包羅的政治和道德規範組織起來的壟斷性精英利益共同體(如今天的中共),那麼,在傳統中華文化裏,皇帝家族一姓及其委任的官僚體系就是一個黨(可稱作帝黨),這樣的黨和國家不僅不可分,甚至更是黨國一體、黨即是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句話,便是在諸如《詩經》、《左傳》、《孟子》等古籍裏,儘管用作目的或不同,意思卻一樣。
與這個政治秩序共生的意識形態,就是後儒所說的「忠君愛國」;這與今天中國由「姓黨」的一家專政底下對人民提出的「愛國愛黨」說法雷同。(兩個說法裏的黨、國次序倒轉了,但以黨為依歸的意念則一。)
有人會說,孔子和孟子等先儒對君臣關係作了民本解釋,否定了絕對意義上的「忠君愛國」思想,因此中華文化的優良傳統是與中共那套不相干的。但是,如果拿孔孟的言論原文細讀,並不能清楚得出這樣的結論。孔孟論述君臣關係時,的確提出過含進步意義的說法,但用現代語詞形容的話,是打了擦邊球,迴避了矛盾,「忠君愛國」的思想並沒有因此動搖。
《論語.八佾》記載孔子與魯定公的一段對話。定公問:君王任用臣下,臣下事奉君王,彼此應遵循甚麼原則?孔子答道:「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這裏談的是在正常狀態底下的君臣關係博弈平衡──(禮、忠)就是一對平衡策略。孔子沒說明的是,如果皇帝(中共)不「禮」,臣下(港人)還要不要「忠」。
到了孟子那裏,矛盾就比較尖銳。《孟子.梁惠王下》記載了齊宣王和孟子就歷史上湯放桀、武王伐紂兩件事的一段對答。齊宣王問得很刁鑽:那樣臣弒君,可以的嗎?孟子答說:損仁的人叫賊,損義的人叫殘,殘與賊都是大壞蛋,殺大壞蛋不算弒君(「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孟子的迴避很技巧、很得體──湯放桀、武王伐紂的事都做對了,但桀、紂不夠格稱人君,殺了他們,也沒違反「忠君愛國」大原則。
面對一個王,孟子很明顯不能不這樣說。但這是非常危險的邏輯;文革期間,黨認為「反革命」不是人,殺了也不算不人道。或者,今天,黨認為港獨是狗,關起來打也不算違反人權。
國家──不可愛但可憂
我們說,中華文化博大精深,裏面有很多東西可以作十分正面的解讀,例如孔孟的人本思想;那是沒錯的。然而,嚴格而言,理論上孔孟都沒有乾淨利落地突破當時的最高政治道德規範──忠君愛國。原因很可能是太危險了,就像今天鼓吹香港獨立一樣。於是,忠君愛國一直作為後儒的政治規範和核心價值而存在,演化為今天中共提倡的「愛國愛黨」。上述四位新儒家認為中共思想不來自中華文化,但事實上中華文化並不如想像中那麼純潔。
中共固然破壞了不少中華文化的優良部份;但在中華政治領域裏,黨國不分才是一貫的,中共實際上繼承了、代表了中華文化政治傳統裏的這個核心部份。
相反,黨國二分、黨不同國的說法,的確是舶來品,是西方近現代出現了民主體制、政黨政治之後,傳過來中國,由梁啟超等人介紹給國人的。中共罵民主派、異見人士反對一黨專政乃照搬西方,大家聽了也許非常反感,卻大體上符合事實。便是新儒家也承認,中華文化本身開不出民主制度,一定要倚賴西方文化這方面的輸入。
明白了這點,大中華民主派的思維裏便可能出現信仰危機:中華政治傳統與民主價值既然沒有多少共同點,那麼這個國家有多可愛?如果在民主派的價值體系裏,政治民主是最重要的東西,則中國(指傳統中國,不指今天的中國)並不特別可愛。事實上,中國政治人愛國,從來都不是因為她可愛,反而是覺得國家可恨、可憂的多;憂國是中華人的國家感情特徵。然而,一旦絕望了,憂就成為多餘,剩下的就是恨,而且恨還會變質,從恨鐵不成鋼的恨,變成憎恨的恨。涼薄之意興而「恭喜」之語出。(說到底,後者不過是北方語「活該」或粵語「抵死」的訕笑版,並不特別冇人性。)
中國的政治從來都不很可愛,那麼,土地如何?人民如何?文化的非政治方面如藝術又如何?無疑,比起政治,中國的這些方面有較多可愛處,但也並非全然。
如果考慮到中國近五百年來大部份時間都是擴張掠奪成性的陸地帝國主義國家,行徑和西方海洋帝國主義其實沒太大分別,有的主要是「時差」──中華帝國主義的全盛期比西方出現的早了一百多年,那麼,中國的很多土地就不那麼可愛,因為是古今皇朝政權從周邊界外搶佔得來的;新疆、西藏、內蒙、台灣都如是。東北則本來是滿洲人的,滿族入侵中國建立大清帝國,亡了之後給中國反吃過來的,那也不是甚麼特別光彩的事。
比西方的更可惡
事實上,中華帝國主義有比西方帝國主義更可惡的一點。二次大戰的西方勝利國也起碼讓很多以前的殖民地獨立了,但中華帝國至今沒有那樣做,一直大剌剌佔據那些搶佔回來的土地,以「同胞」名義欺壓當地人民。中土人若說愛西藏的土地,藏人聽了會非常反感。那種愛,道德上其實很低劣,因為愛的是偷搶回來的贓物。這些「不方便事實」,都給中共史觀和民國史觀巧妙地掩蓋了、篡改掉。
中國的人民也很可愛,尤其是非常窮苦的時候。中國的詩詞歌賦曲書畫的成就極高。中國的豆腐也是很好吃的東西,世界第一(瞿秋白語)。對一些港人來說,這已足夠讓他們愛北方的國、反香港的獨。但對另外很多特別是受2047問題困擾的本地人而言,認識清楚了中華文化的專制主義和帝國主義歷史脈絡之後,其餘縱還有正面的價值觀念、生活方式和藝術元素不必也不容否定,也不足以壓下分離主義的心魔了。

2017年9月7日 星期四

練乙錚 - 金仔爆氫彈 東亞全核化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9月6日
北韓成功試爆氫彈,國力急促提升,金仔威風一時無兩,連以往的蘇共領導及當今強國習大大也給比下去,成為世界上真正敢以核武向美帝挑釁第一人。考慮到上周才以長程導彈射入、穿越日本領空,以及一向以來萬顆遠程炮彈威脅南韓首爾,所以挑釁對象其實同時包括日、韓。博弈眼界精準、膽識過人,此子不僅空前,亦庶幾絕後,看來並非爛仔一名咁簡單。
製造核彈包括原子彈和氫彈的技術,不是甚麼高新科技,而是七十多年前的舊貨,以今天世界技術分佈而言,便是發展中國家如巴基斯坦也掌握(1998)。其背後的理論,若僅從愛因斯坦的質能互換公式發表(1907)算起,更是一世紀有多的大眾知識。至於關鍵的投射科技即彈道科技,也相當古老。因此,任何國家要擁有「兩彈一箭」,都只是時間和意志問題。像北韓那樣發展武備不必管人民死活,還有大國從旁「通水」(提供技術資料和經濟支撐),成功並不太難。
西方軍事專家──尷尬
奇怪的反而是,西方軍事專家一直以來不斷質疑北韓這方面的技術水平。例如,便是這次核試之後,還有意見認為北韓還不可能掌握導彈重返大氣層的降溫技術,因此還有好幾年時間想辦法對付之云云。原因說穿了,無非是這些國家都有一種鴕鳥心態,不願面對國際上出現了一個擁核流氓卻無有效對策時的尷尬。
在美國,執政黨會因此受到在野黨攻擊而百辭莫辯。比方特朗普,他之前大罵前幾任總統通通不濟事,沒好好向中共施壓阻止北韓發展核武,現在輪到他面對北韓擁氫彈製造及遠程投射技術的事實,且看他如何反應!
西方的難處有二,一是投鼠忌器,要直接制止或摧毀北韓的核武設施,必招致金仔拚死反擊,而韓日兩國起碼幾千萬人口都早已是在北韓炮彈及中程導彈打擊範圍之內,避無可避。二是縱容甚或幫助北韓搞核武,一直都是中國國策,因為養隻小老虎牽制美日,成本低而效益高,哪怕是要陷北韓人民於不義;西方國家要從中國經濟得益,所以中國完全不懼西方施壓,虛與委蛇小罵大幫忙而西方一籌莫展。
目前,迫使北韓放棄核武最有效的作法,莫如切斷外國對北韓的能源供應。中國是北韓能源的最大供應者,不斷以人道理由頂住美日要求停止供應的壓力。但是,北韓這次氫爆成功,情況可能有變。
首先,美國領土已直接受到北韓核武攻擊的威脅;北韓載核導彈已經可以打到關島以及阿拉斯加以至美國西岸。特朗普曾經信誓旦旦說過that won't happen但現在卻happen了,故如果他阻止不了,就很難下台,誇誇其談原來都是廢話。事關美國國家安全,他必須盡力保護,寧可犧牲他國人也在所不惜。不只是他,任何國家領導人,沒有其他選擇的話,一樣會那樣做。
若美國採取直接對付北韓的軍事行動,日韓肯定受損。問題是,在美國的作戰部署中,是否存在一個斬首式方案,既能保護美國,同時也足以把北韓對日韓的殺傷力減至特朗普認為「可接受」的程度。有的話,在所有非武力解除北韓核武的方案證實無效之後,實施這個軍事方案越早越有效,可免北韓核武進一步發展。
有沒有這樣的一個作戰方案,大概只有美國國防部最高級少數人知道。如果沒有,便只能靠直接或間接的非武力外交。
北韓能源中國供應──CUT
直接牽涉北韓的非武力外交方案已無可能,因為北韓與美國之間沒有所需的高度互信。因此,任何國家如瑞士想做中間人,都難擔保如果美國不作政權轉換,北韓也會永久放棄核武(金仔不會步利比亞卡扎菲的後塵──放棄了發展核武,最後依然須下台、喪命)。
因此,美國唯一有效的外交手段是間接的,那就是促使中國停止供應能源予北韓,辦法是威脅打貿易牌;不止自己打,還會說服日韓一起打。為此美國須付一定代價,例如忍受短期通脹;但這手牌對美國不全壞,因為部份產業會因此從中國回流。對中國而言,不依從的話,出口受損,外資流出,經濟難免衰退,最後導致政局不穩。當今美國經濟旺盛,中國則外強中乾要靠巨額信貸推動GDP增長,顯然處下風。
中國還需考慮一個新的國安因素。以前幫助北韓發展軍力,是要牽制美日,但沒料尾大不掉養虎為患,北韓強得足以挑釁美日,一旦戰爭發生,美日揮軍入朝,結果是中國引狼入室。此種種因素交加,中國停止向北韓供應能源便可能成事。美國若向中國建議,一讓金仔體面下台,二保證不尋求北韓解體,則中國切斷對北韓能源供應的誘因便很強大。
東亞五國全核化──MAD
如果上述做法都行不通,美日等國便只能退而思其次,接受北韓成為擁核國家的現實,另想辦法保持和平及防止北韓乘勢進行核訛詐。為達此目的,最有效的手段是美國鼓勵甚至要求日韓等國核子化,必要時還可包括台、越、印尼。換句話說,這就是重複冷戰時代「行之有效」、以敵對國家之間的核武普及化為基礎的MAD策略平衡。MADMutually Assured Destruction,保證同歸於盡的意思,妙處卻是置諸死地而後生,是一種依賴高度理性的恐怖平衡。
上面說過,核武技術並不很難掌握,日本一年半載就能造出核彈,以其現有火箭技術已可運載投射;台灣八十年代已有秘密做好的核彈藍圖,可進入試製階段(計劃後為美國知道,強行要求終止),越南、印尼加點勁也幾年就可以。最大的阻力來自這些國家的內部政治。例如日本,二戰後以來的反核意識十分強烈,福島事件之後更不用說。台灣綠營的一個基本政治信條是「非核家園」,連建好的核電廠也不能運轉。
不過,地緣政治形勢大變,為了生存,這些國家內部的反核立場可能弱化。日本的大型核電站陸續重啟;安倍政府修改和平憲法第九條遇到的阻力日漸減少。台灣方面,最近因火力發電廠人為失誤導致全島大停電,之後民間的反核意識下降。南韓新總統文在寅本是鴿派,但在北韓耀武揚威底下,有所「硬化」,前幾天更給特朗普揶揄了一番,再加上民間要求加強軍力的聲音浮現,他也很難無條件反核。
其實,反核電和發展核武,並不絕對矛盾,因為核電和核武的日常危險性不同。在非戰爭的條件之下,核電比核武危險得多。這是因為核能發電是「經常處於慢性爆炸狀態的現成核彈」;而核彈在儲存狀態之下,基本上只是一堆自然半衰的核物料,並不特別危險。以和平時期核電和核彈的事故發生率作比較,也可得出這個結論。
中國的態度如何呢?筆者認為北京應該支持MAD。這是因為這種特殊的恐怖平衡要求各國不發展「第二擊」(second strike)的能力。所謂第二擊能力,簡單講就是一國倚賴反導彈技術,在對方射出核彈之後把它打落,然後再以核彈和非核彈作強力第二擊,把對方制服。美國在南韓部署的THAAD導彈及雷達系統,中共聞之色變,就是因為那是第二擊實力的重要一環。如果中美等國同意東亞實現MAD之下的全核化,中國要求美國撤除在南韓已經部署、在日本可能部署的THAAD,便很有道理,可能成功。
抑制非常規武器的使用,有非常規的辦法。冷戰時代美蘇對抗的一些經驗,今天可能派得上用場。特朗普上任不久時曾說過要亞洲國家自備核武,如今看來有可能實現,冷戰場景因此可能再生。說到底,冷戰比熱戰好,而對付「狂人」的辦法,也不能太「正常」吧?

2017年9月5日 星期二

馮睎乾 - 「歪風」英文譯得好

香港蘋果日報   201792

重奪公民廣場案的上訴庭判詞,由三位法官以中文撰寫,尤以楊振權那段白字連篇,被石永泰評為「情緒化」的判詞最矚目,那段話開頭是「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鼓(股)歪風」,橫看豎看也不類法庭用語,倒令我想起文革大字報。前天判詞英譯刊出,此句作「In recent years, an unhealthy wind has been blowing in Hong Kong」,全世界一面倒恥笑,我則五體投地。

純為達意,譯「歪風」何難之有?據上下文,「歪風」指有影響力者鼓吹違法行為,簡單譯成「a bad influence has pervaded Hong Kong」即可。以「風」隱喻「影響」,可上溯至孔子「君子之德風」;英文「influence」也是隱喻,本義指「天體對地上事物的作用力」(莎士比亞就是這樣用「influence」),所以用「influence」譯「風」,同樣有點玄,我認為貼切不過。但萬一譯者──法庭語文組──不滿足於僅僅達意呢?任何人也看到,「歪風」整句話跟英式法制下的標準判詞用語,格格不入,難道譯者兵行險着,以不倫不類的英文,來翻譯不倫不類的中文?我確信如此,理由有二。

一,中文判詞中「歪風」出現兩次,另一句「本案是一宗表現上述歪風的極佳例子」,英譯是「This case is an excellent example of the influence of the trend that is mentioned」,譯者顯然懂得用正常英文表達「歪風」。二,「unhealthy wind」是有來歷的:據港大98年版《Chinese Fiction of the Cultural Revolution》,作者楊嵐博士(Lan Yang)用英文解釋文革時期中國小說的用語時,把「不正之風」釋作「unhealthy windpolitically unhealthy tendency」,「歪風」則釋為「evil windpolitically unhealthy views」。我懷疑法庭譯者參考過這部書,選取了語氣比「evil wind」溫和的「unhealthy wind」來翻譯「歪風」。可見譯者用「unhealthy wind」兩字,根本在暗諷法官的文革語言,更妙的是,這種翻譯也是另類「違法達義」──以違反英語常規的手段,達致春秋褒貶的目標。我衷心向這位翻譯高手致敬。

練乙錚 - 論法治和法治膠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830
 
高院上訴庭判傘運三子獄刑之後,社會對本地法治是否依然獨立且健全的看法出現嚴重分歧。法律界一些一直以來對法治有承擔的人士,毫不含糊地捍衞本地法治的聲譽,認為律政司要求追加刑罰及其後上訴庭的判決,完全沒有超越法治的界限,不是無可厚非而是無懈可擊,而所謂香港出現政治犯的說法,完全沒有根據。
筆者今天就本地法治可能出現的漏洞或裂痕,對上述法律專業人的看法提出質疑。
在文明體制例如三權分立有鞏固民意基礎和深厚歷史傳統的地方,司法這一權通常也是最脆弱的、最被動的;這點在西方政治體制理論裏講得很清楚。十八世紀末年由美國開國父老咸美頓等人執筆的《聯邦黨人論叢》第78章這樣說:「the judiciary is beyond comparison the weakest of the three departments of power; that it can never attack with success either of the other two; and that all possible care is requisite to enable it to defend itself against their attacks... from the natural feebleness of the judiciary, it is in continual jeopardy of being overpowered, awed, or influenced by its co-ordinate branches.
這段說話,美國政治理論界和法律界到今天都奉為金科玉律。現屆總統特朗普儘管狂妄,甚麼人都敢欺負,就是不敢對着法官造次(試過一兩次,但很快就學乖了),因為以力大無比的行政權欺壓無力自衞的司法權,是很大的政治罪行,他犯不着。這樣,司法權這個弱者反而有一點強勢,但那不是來自其本身,而是由於人民知道,要是不無時無刻都警惕地守護着它的話,它就會被行政權或立法權擊倒,而最終受害的是自己。
這個要時刻維護司法權的悟性,這個對行政權和立法權的戒懼,在今天的民主國家裏,不只在法律界,在一般人的認知裏,都已經是常識。那麼,在我們眼下的香港,當司法權不斷受到來自高於其上的專制國家行政和立法權的干擾的時候,本地法律人為甚麼好像沒有同樣的悟性和戒懼,對受盡風吹雨打的司法獨立依然顯得信心滿滿?
懷疑不削弱法治反能保護 
面對最需要法治維護的那些人對法治的完好產生疑惑,為甚麼我們香港的法律人好像都無動於衷,卻本能地認為那些疑惑是錯誤的、有害的;為甚麼他們不是用詳盡的道理試圖說服大家不必疑慮,而是簡單地否定那疑惑,甚至提出指摘?為甚麼這些法治的守護者的戒懼,不是由於國家行政和立法權的欺凌,而是由於人民道出了對法治受損的憂慮?
在專制帝國陰影底下而竟然能夠撐到今天的香港法治,無疑有相當的生命力,其中當然包含了無數剛直不阿、對法治有承擔的法律人的心血和貢獻。但是,在暮色蒼茫危機四伏的法律環境之下,面對本地法治運作的一舉一動,任何人也不能自滿,不僅要用如鷂鷹般銳利的眼神專注,還應懷一種如醫者般的仁疑去思考觀察到的現象。這種懷疑態度,見諸言論,不僅不會削弱法治,反而能夠在越發惡劣的條件底下對法治的正常運作產生保護作用。
民眾觀察了這兩年以至最近的若干法院裁判,產生了哪些疑慮呢?
概括了很多比較零碎的疑慮,民眾心中都有此基本一問:香港是否已然產生了政治犯?對此,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以否字作答。但是,她把政治犯的定義收縮得非常狹窄。她說:「政治犯是指一些人因與當權者意見不同,而被當權者以不相干的原因,由無罪屈成有罪。」這顯然有問題。筆者試舉一例作說明。
大家知道,同一控罪,證據確鑿而罪名成立之後,量刑一定程度上包含法官的主觀,有些法官會判得輕一些,有些則會判得重一些,這在沒有行政干預的公正審判底下也是會發生的,都沒有問題,入罪者無論獲輕判還是重判,都不是政治犯。但假設罪犯獲輕判之後,行政權的確因政治原因覺得不滿意,刻意找一位素來傾向重判的法官重審,沒有對這位法官給甚麼壓力,卻成功把犯人重判。常理認為,這個犯人變成了政治犯;但是,按譚允芝的定義卻不是。
可見,便是在法律人完全遵守專業操作規則、有關的法律條文本身並未受到諸如釋法蹂躪的情況底下,政治犯的出現依然有可能。
問題在於,是否政治犯,在上述例子裏,不在乎罪名與被告的行為是否相關,而在於檢控者有沒有法律以外的政治動機。
政治犯條件太高不合常理 
其實,按譚允芝的定義,中國根本沒有政治犯。打個譬喻,按中國「法律」,「妄議中央」是不容許的,嚴重的可進秦城;若某君的確曾經私底下妄議中央六四問題處理手法而遭揭發,被人民法庭判有罪入獄。按譚允芝的定義,這個人也不是政治犯。
顯然,譚大狀把「是政治犯」的條件訂得太高了,不符合國情港情,也不符合常理,因此無助減少民眾疑慮,反而有助特府高層振振有詞批評民眾的疑慮「毫無道理」,直到林鄭那種含血噴人的地步。
宗教信仰不容信眾質疑教條,極權國家也不許人民表達對領導人的不信任。但法治不是宗教,香港的法庭現在也還不至於是極權者的天下,那為甚麼民眾一向敬重的法律人卻容不下他們在如此不堪的人大釋法餘波底下對有合理疑點的審判結果提出疑問呢?
除了有否政治犯的大惑之外,不少人對上訴庭法官撰寫的判詞也有不少意見,其中最令人費解的,大概不是個別「特色」修辭,而是對「暴力」的理解是否過份寬鬆。衝入公民廣場會引起推撞,說的沒錯,但衝者目的卻不是要令護衞員受傷;原訟庭認為過程中導致的暴力並非嚴重。但是,上訴庭卻認為,帶頭衝的人見追隨者眾,明知若發生推撞會有人受傷卻依然喊衝,事件就很嚴重,帶頭者因此要加倍受罰。這在普通法裏是牽強說法。
如果百多名衝入者和少數幾個護衞員人數明顯懸殊,而護衞員的指揮官依然下令護衞員以身阻擋,導致護衞員受傷,那要負主要責任的是沒有行使「必要的謹慎」(due care)的指揮官(或者也包括護衞員自己)而不是犯非法進入的衝者。後者目的只是求取象徵式勝利,並非要侵犯人或破壞物。這是普通法裏很普通的論述,為何在審判或判詞中不佔比重?
這令筆者想起一段往事。1970年暑假,筆者在波士頓一所小型文物博物館裏當守夜。館長事先對筆者說,夜巡的時候若遇盜賊非法進入行劫,千萬不要試圖阻止而必須馬上避到安全地點報警。這就是館長要求的due care。文明社會不要求普通人當烈士。(即便是在戰爭裏,指揮官眼見實力懸殊硬拼必死的話,正確做法是下令投降交出武器。)
至於律政司認為黃之鋒等人以「重奪公民廣場」為口號,其中「奪」字是蓄意使用暴力的證據,那就真是強詞「奪」理,暴力得很。如此寬鬆地理解暴力而產生先例,以後有人「橫刀奪愛」被告上法庭的話,恐怕要判終身監禁。那是控方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可憐辯方大狀李志喜在庭上有辭而莫辯!
法律人無法接受法治崩壞 
像這樣的疑點其實不少,政府不解釋,是意料中事,但法治精英視而不見,就很難讓人理解。民眾疑竇不解,發言為聲,法律人卻要求民眾住口,那恐怕不是保護法治的最好方法吧?
面對法治崩壞(或僅僅是法治崩壞的可能性),民眾的感覺比法律人更敏銳。為何如此,筆者有一解釋:法律人無法接受法治崩壞的可悲、可怕事實,因此採取鴕鳥政策。對畢生為法治理想服務的法律人而言,承認法治崩壞的話,一個十分困難而且痛苦的選擇就馬上擺在眼前:要麼繼續維護這個逐漸變質的法治局面──等同替蠻橫的行政權服務,要麼與體制對抗而批判之,成為體制敵人。台灣美麗島事件裏,一批人權律師出現了,為被控罪的「黨外人士」打官司,與獨裁政權對抗,有些律師因此被當權者監禁,自己也成為政治犯,失去自由。法律人走這條路也許太沉重,有些人可能因此不自覺地變成鴕鳥。
法治崩壞,民眾有感,也有不少實例說明崩壞的可能性。早前有保皇資深大狀無視普通法物權法對地下空間使用權的保障,捩橫折曲硬銷一地兩檢,令人對法律人產生疑問;同樣的人格,早已見諸不止一位律政司身上。前車作鑑一葉知秋,難道政權不可以同樣地把一些法官也變成俘虜而把法治置於險境?
筆者一向反對輕率的「法治已死」指摘,但看了最近律政司和法庭的表現,覺得情況有變。「政治已然沖垮法治」的說法今天是否成立,容或還有爭議,但對香港法治前途的顧慮,已經不是天方夜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