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 星期日

陳嘉文 - 李慧玲烽煙中抱緊自由

生活達人   星期日生活   2013128

【明報專訊】中午時分,天朗氣清,李慧玲穿著深啡色大衣,衣領上扣了一朵粉紅色的罌粟花別針,走進咖啡室時,笑容滿臉。

在收到通知從《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調走後第二十一天,她第一次坐下來,讓同行專訪。

訪問未開始,倒是她先提問,問我為什麼想做傳媒。

然後,她說到自己,第一句就是「我好鍾意做記者」。

她常叫身邊人入行,朋友、親戚,還有以前的陳曉蕾。

「從前覺得義無反顧。但到了現在,不敢說得這樣絕對。這行業好困難,是否真的可以像我當年入行般,做得咁自由?我都doubt。」

電台名嘴被噤聲已不是第一天的事,可是香港的情况愈來愈糟,「現在的政府,是明目張膽仇視傳媒」。

在不民主的制度下,烽煙節目至少讓人覺得有直接發聲的渠道,雖然李慧玲「只是」被調,雖然重回的節目《左右大局》仍有phone-in,她這天還是說了三次,烽煙節目,岌岌可危。

最早烽煙官民直接溝通

九年前,鄭經翰和黃毓民先後封咪那一年,李慧玲從報館走到電台開咪,節目是本來由黃毓民主持的《政事有心人》。她說,新工上班第一天就開咪,除了記得直播有好多蝦碌,拍檔是誰、題目是什麼,統統已忘了,「如何做?我只做回我自己」。錄音室外的她,能言善辯,喜歡與人傾偈,不過她所說的「自己」,是記者的身分。

讀書時期的李慧玲,「喜歡寫作,把觀察的事記錄」,早以做記者為志。預科畢業後,在查良鏞的《財經日報》做暑期工,「當時我未聽過這份報紙,人工又好奀,但我想黐住報館」。後來《財經日報》結業,另投查良鏞的《明報》,李慧玲一直跟隨,一做就十幾年。三十五歲時,她已是明報的新聞總監,到商台前,她還做了三年《蘋果日報》副總編輯,記者的使命感,早就住在她的身體裏。對她來說,由客觀報道新聞的記者,改做領導社會意見的烽煙節目,與記者寫評論差不多,「在報館時,我這樣教記者寫稿:你不應說這個人有幾漂亮,而是寫她的眼很大、鼻子高、嘴巴小,讀者看完你的事實描繪,得出『她好靚啊』的結論。我很贊成記者不止寫報道,還寫評論,寫時應找更多事實去支持你的觀點」。

電台影響力沒減弱過

香港的烽煙節目,大概有幾個階段。一九六九年,香港電台首先製作「電話訴心聲」,一星期播出一次,節目每次邀請一個政府官員解答聽眾問題和處理他們的投訴。那個年代,巿民若有意見,只有去信英文報章才有機會得到政府回應,所以當時電台提供了政府與巿民直接溝通的重要平台。後來的烽煙節目,愈來愈多意見成分,到了鄭大班時代,李慧玲形容,「他是社會行動家,以傳媒做平台,他本身就是一個新聞主角」。而後來加入的她,除了就每日新聞做分析、評論,還加入大量記者採訪元素,「我們提出疑點、跟進、發掘事實」。她說,開咪之後第一次做得成功的,應該是鍾麗幗事件。當時鍾麗幗是房屋署副署長,離職後入恒基,參與西九的項目,涉嫌有利益衝突。「她在我們節目上有phone-in對話,人們覺得她當時講錯說話,愈描愈黑,我們一直chur住這單新聞。」最後,時任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決定修改公務員離職申報。黃昏節目,討論時事多以清談、評論的方式,追求新聞跟進至這個地步,在李慧玲之前很少見。據她所說,政府新聞處一直有為早上的電台節目做文字紀錄給官員,後來,連黃昏節目也有需要筆錄。香港的電台收聽率雖然每年遞減,可是影響力似乎沒有減弱過,至少官員認為它的威脅已到達不能忍受的地步。李慧玲很認同,「它在時事上的影響力,是不成比例地大」。她認為,電台的滲透層面可以很廣,「政圈啦、高官啦、商人啦,連一些『颱風級』的人、一些你以為他們不會聽電台節目的大人物,原來也在聽,有時我做做吓節目,就曾經試過收到他們的WhatsApp,糾正我在電台的說法」。

追新聞即收料即出街

李慧玲覺得,自己跟其他烽煙節目主持不一樣,不論是評論方式,抑或是工作模式。「以前的主持人可能本身很有識見,開咪前才返到電台,一開咪就有嘢講」,這也有可能是因為他們的受聘方式不同,以合約方式做嘉賓主持。「我是全職僱員,把日常精力全放在電台工作,工作時間可能有十二小時。」以做黃昏節目為例,她一般早上約十時回到公司,先閱讀當天所有報章,然後跟團隊開會,對當天節目有初步構思,午飯後,再看早上想做的是否做到,或有沒有新進展、新事件。不過度了一整天的題目,有時也不保證節目就無驚無險,尤其時事節目最講究新鮮。李慧玲的節目,六時半開始,不過在節目開始才突然轉題目這種事,經常發生。最近一次,是失蹤女嬰母親被捕那黃昏。「做做吓節目,突然看到電視的突發新聞。我立刻在節目裏讀出新聞,然後即時抒發感受、評論,到七點新聞報道時,同事打去PPRB(警察公共關係科),我打給警方的線人。直至新聞後,節目要再開始了,我仍在跟線人通電話,於是請同事插播預先做好的segment(預先製作好的環節,例如是把官員說話拼到流行曲、剪輯好的高官前言後語等),畀多三分鐘我收料。這單新聞,我們應該是全港最快說得出,那母親把女嬰扔在垃圾桶、她原本的供辭怎說。」說時她嘴角向上翹起,一臉自豪。

持久報道別放過「那些人」

除了追新聞的反應好快,李慧玲也嘗試在這個基礎上,突破做新聞的限制,尤其現在的政府,看來喜歡分散我們注意力,用新聞事件一單蓋一單。她的方法也是用segment,每天播幾分鐘,證明我們還在意。「聲音黃絲帶」是最好例子,在程翔被囚禁的日子,李慧玲每天計算日子,直至他獲得自由:「今日係程翔被內地關押第N日。」這環節足足堅持了超過一千日,每天幾分鐘的聲帶內容都不同,有不同界別的人為這幾分鐘錄音,也試過到程翔的家裏參觀書櫃,告訴聽眾他看什麼書,做過什麼筆記。「持久好重要,不要輕輕放過那些人。」她所指的「那些人」有好多,例如僭建的梁振英、涉嫌經營劏房的陳茂波,臨離開《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前的「新政總日記」,同樣想告訴「那些人」,人民不會忘記。

危危乎:去主持化去phone-in

李慧玲坐在咖啡室的沙發上,眼神一直堅定,手卻沒停止過撫拍沙發扶手,腦裏像有千頭萬緒同時在運轉。說烽煙節目如何幫得到小巿民時,她的眼睛閃爍明亮,「今年最開心的一定是LV告小商戶侵權的事,最終促使LV撤銷入稟、和解」。她不怕別人說她只能幫一小撮人而忽略其他千千萬萬要等的人,「問題只有值不值得幫」。而說到現今政府,又或是整個新聞行業面臨的困境,她的手始終沒有離開扶手,但開始緊握拳頭。傳媒工作者,尤其做她這種崗位,很多事比我們看得更清楚,花更多時間思考這些問題。她說,經過被調節目這件事,「烽煙節目,正處於危急存亡之秋」。

「有兩個好明顯的變化。」李慧玲說,第一,是去主持化。「你在港台烽煙節目就見到,主持人沒有角色,是交通督導員。」可諷刺的是,幾年前港台為紀念八十周年而出版的書籍《一起廣播的日子》中有個訪問,「當時的主持人說,烽煙節目主持人不可以A又說得對,B又說得對,與其要個交通督導員,不如不要主持人,換成電腦就行,反正這種工作,電腦程式可以處理得到」。

主持變交通督導員

第二,是烽煙節目去phone-in的想法,甚囂塵上。「他們認為,phone-in的聽眾,大多是基層巿民,說話沒什麼識見」,要找「有質素」的評論,可找專業人士、學者。「我非常反對,尤其現在的政制沒有普選,烽煙節目多年來都是民意窗口,讓巿民知道他們有這個渠道現場地說出他們的聲音,而官員亦有責任上烽煙節目,除了接受主持人質詢,也應該與巿民有直接對話。」她認為,這是烽煙節目的社會功能,電台最大強項是現場對話,卻居然有行內人想自斷經脈。而且民意沒有對錯之分,讀書多點、賺錢多點,是否代表你的想法就比較對?「這想法太精英主義。」

「梁班子明目張膽仇視傳媒」

而最讓人感到沮喪的,是整個傳媒行業,正處於低氣壓。新聞工作,從來沒有一個做官的喜歡,可是近年的打壓,香港人有目共睹。「以前的官員都不喜歡傳媒,但他們知道,不接受傳媒監察是不對的,所以在公開場合也姑且要扮大體。」麥理浩做港督的時代,也曾斥罵:I don't want my dog to bark me(我不要我養的狗吠我!)「他說這話之前,曾問有沒有記者在場,知道沒有,才開始罵。後來在公開場合,港督還是稱讚傳媒大力鞭策政府進步」。現在,她看到的是「梁班子明目張膽仇視傳媒批評」,「董建華做特首時,曾在禮賓府宴請當時的烽煙節目主持人鄭經翰。很多媒介朋友都曾聽說過,當時仍是行會成員的梁振英私下提起此事,他覺得,這人天天在電台罵你,你怎可能請他食飯?」

怕封殺變成習慣

「葉劉淑儀覺得麥嘉緯無禮,絕對可以向當事人反映,不是說記者大晒、傳媒大晒,但她選擇向其上司投訴。你看到整個班子的傲慢,明目張膽說你傳媒不能這樣對我。」但讓她驚訝的是,傳媒對此的報道篇幅甚少。而即使社會反彈,過後一切又好像已被習以為常,「無綫封殺《蘋果》,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表達不滿過後,做了什麼?我看不到」。她擔憂的是,巿民逐漸接受這種事,讓政府將來同樣因為覺得報章有問題就封殺,「你鬧政府,政府就不接受你採訪?」而這種事其實悄悄在發生。李慧玲未離開《晴朗》前,早有不少高官拒絕上她的節目,「他們沒有公開解釋原因,但我在很多私下的渠道都聽到,我曾讓他們難堪,所以他們不會再上節目,亦有人跟我說,我約他就唔會上,第二個人約的話,他就上」。訪問當天,換上陳志雲做主持的《晴朗》邀來律政司長袁國強,就是其中一個李慧玲「約了N次都約唔到」的高官。「我唔覺得有高官上來有幾巴閉,不過我覺得他有責任來與公眾對話,而我也有責任代表公眾繼續邀請。」

訪問過後,當天黃昏,李慧玲如常回到廣播道開咪,她說,仍在重新適應工作時間。在她與新拍檔黃潔慧之間坐着的,不是高官,而是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咪前的她,沒有咖啡室落地玻璃透進的陽光,臉上看來少了一分閃耀。不過她靈敏依然,在陳教授滔滔不絕評論新出台的政改諮詢文件時,還是找到空罅說意見和追問問題。即使說話的空間,事實上並不多。

文 陳嘉文
圖 林俊源
編輯 方曉盈

鄺健銘 - 中港矛盾:世界視野下的中港矛盾

星期日生活   2013121

1920 年,毛主席在文章〈「湘人治湘」與「湘人自治」〉裏寫道:「我們所主張歡迎的,只在『湘人自治』一語。不僅不願被外省人來治,並且不願被本省的少數特殊人來治。我們主張組織……完全的省自治。鄉長民選,縣長民選,省長民選,自己選出同輩中靠得住的人去執行公役,這才叫做『湘人自治』。」

回歸後十六年,香港社會也逐漸浮現近似的本土意識。如何實踐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議題,已變得更為迫切。今年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調查顯示,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淨值跌至零,是回歸以來首次出現非正值。

中港磨合的問題根源,既來自一國兩制框架的設計與執行問題,也與香港因長期扮演世界自由港角色,繼而衍生鮮明的本土意識有關。

由於一國兩制是中央地方關係的一種模式,故此參考世界其他中央——地方磨合的案例,例如美國與波多黎各、英國與北愛爾蘭、西班牙與加泰隆尼亞、印尼與亞齊等,會有助思考它的現與前路。事實上在八十年代,曾有論者建議香港以波多黎各模式回歸。今年,菲律賓政府能與「莫洛伊斯蘭解放陣線」(MILF)歷史性地達成和平協議,在莫洛建立可能比次主權更進步的「國中國」/「亞國」,香港的一國兩制也是當中的參考案例之一。

國際案例,有三點可助釐清當前中港矛盾的現、擴闊各方對前路的想像:一、香港本土意識的政治崛起,在世界其他地方均可找到先例比照,不宜將之簡化為港人面對中國崛起自卑情意結作祟的孤例;二、本土意識不是純粹的憑空建構,將其忽略、強調「顧全大局」與照顧國家利益,無助紓減中央——地方間的矛盾;三、本土意識可以包含世界、性格外向、比強調「血緣關係」的國家意識,有更廣闊、更具包容性的視野與內涵,不一定就是保守內向與自我中心。

一國兩制框架的設計與執行問題

按照已故前新華社部長黃文放的觀點,一國兩制下,一國與兩制理應同等重要,不可偏廢 一方(見《黃文放論特區首長》頁116117120122135)。但有兩個因素,使這個脆弱的平衡不易維持:

一.香港史專家曾銳生(SeeTag)在期刊論文Maximum Flexibility, Rigid Framework: China's Policy Towards Hong Kong and its Implications裏指,一國兩制基本上是回歸前中共對港政策「長期利用、充分打算」的延伸,以國家利益為先,因此一國兩制承諾不一定會兌現;回歸後香港可享有何種程度的「高度自治」,很視乎它會否損害中共的治國利益。

事實上,早在回歸前,中共的對港政策已展現濃厚的實用主義色彩。解放中國後,中共因外交、國防與經濟利益而沒有立刻收回香港,曾被蘇聯抨擊為「有新殖民主義的野心」。1971年中國加入聯合國,隨即要求聯合國去殖化特別委員會(UN Special Committee on Decolonization),將香港從涵蓋在「賦予殖民地獨立宣言」的殖民地名單上除名,以便他日收回,使香港名義上的「解殖」,遠比很多人想像來得早。有研究世界體系的學者指出,推動國家統一,同時保留地方特色、繼續引進外資、方便中國八十年代的經濟改革,是當初創建一國兩制的一大動機。

國家其後的一些發展,包括八九後中國對「外國勢力」與「和平演變」的戒心大大增強、令其對港政策易於左傾,乃至近年國內群眾事件與日俱增、國家重心已由經濟增長轉移至政治維穩,均使本質上讓國家先行的一國兩制不利香港維持自由港「原有的生活方式」。

共產政權難與地方多元共存

二.歷史經驗顯示,共產政權向來不易與地方多元共存。1917年俄國革命之後,曾有很多車臣知識分子對為弱勢社群打拼的共產黨人寄予厚望,憧憬新政權會為身處俄國邊陲的北高加索人帶來自主與自決權,但最後終歸失望,本地人的文化、信仰、經濟與語言均受擠壓與踐踏,為車臣與莫斯科埋下更多衝突種子。

至於中國,嚴格來說一國兩制最先試行的地方,是西藏而非香港。1951年,北京與西藏達成17條協議,承諾西藏在新中國內仍能維持原來的宗教信仰、社會與政治制度,任何最終改革方案,需事先徵得達賴喇嘛的同意才可通過。當時西藏政策的主事人,也是鄧小平。但到了1956年,中國國內掀起大規模農村集體化運動與土改,西藏無法置身事外,最終釀成衝突、17條協議不能維持。80年代初,鄧小平對英國外相說,香港的一國兩制設計,正是參照當年西藏與北京的協議,這不免留下未來香港會否西藏化的隱憂。

香港本土意識:

不確定的未來衝突因素?

Tai-Kwan Au1984年寫成的博士論文Possible Political Futures of Hong Kong已預測,回歸後的香港存有「不確定的未來衝突因素」(Uncertain future conflict factor,261)。因鮮明的地方身分認同,香港社會對中國主導香港未來事務的抗拒,很容易會令港人本土意識更強、離心力更大,意味這個因素會否出現,關鍵在於客觀效果上已將中港差異制度化、中港區隔明確化的「一國兩制」能否落實。

的確,八十年代香港革新會有關香港前途問題的調查顯示,九成三受訪者贊成「維持現狀」。九十年代《南華早報》的民調發現,當被問到末代港督「彭定康應當不顧中共反對加快民主化?」,83%受訪者贊成,反對者只有12%
其實早於1980 年,著名學者、前港大校長王賡武教授已著述指,港人有獨特、在政治與法律層面與中國大陸涇渭分明的身分認同。儘管港人在文化層面承認中國人的身分,王賡武認為港人的身分認同,仍然包含一些由香港的南來人口、教育與科技水平等條件所產生的獨特地方元素。去年,以評論深刻見稱的練乙錚更甚至認為,港人具備斯大林所論的四大條件,足以構成一個少數民族。

回顧歷史,香港獨特性的建立,源於它既屬於中國、也屬於世界的自由港定位;「外國勢力」的一直存在,為香港「本土」添加了環球性格。剛開埠時,西班牙洋銀、墨西哥鷹洋、印度盧比以及中國銅錢均為香港法定貨幣。19世紀末的書籍記載,香港鬧市「滿是英國人、德國人、英印混血、廣東人、來自加爾各答的美國人、孟買的帕西人、巴格達的猶太人」,被評為「世界上最國際性的都市」。香港亦曾為菲律賓獨立運動分子、共產國際、東南亞共產黨的政治活動基地。胡志明領導的越共,甚至成立於香港。日本學者濱下武志指,香港橫跨東南亞、東亞與東北亞的八大腹地,造就其經濟成就。時至今日,香港仍被評為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香港「本土」的環球性格,既孕育了全球最大的採購和物流公司利豐,亦可透過與南亞、中東與非洲有緊密連繫、被《時代》雜誌選為「全球化最佳例子」的重慶大廈充分體現。

因此要成功實施一國兩制,要務是認識與尊重香港的環球性格、避免因為過於擔憂「外國勢力介入」香港事務,將一國兩制的詮釋偏向一國、加強操控,令其失卻原有保存「世界香港」的精神。

但一國兩制先天傾向一國,而回歸後,亦一直不乏與原來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圖像有所出入的例子,如近月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指,《基本法》不是香港的小憲法、法律位階次於《中國憲法》,其後觀點受到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訪問學者質疑。港人愈來愈容易從小至街道生活文化、大至法制(如法治廉政)變異,感覺到資深記者程翔所講的「四化」(「兩制」漸趨「一國化」、西環治港「常態化」、意識形態日益「大陸化」、治港隊伍「左派化」),以及「本土」的生存空間日益狹小,故此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下降、中港矛盾加劇、本土意識崛起,可謂歷史的自然發展結果,不算意外。(上)

國際案例映照下的中港矛盾(下)
星期日生活   2013128

【明報專訊】放眼國際案例,自主甚至分離意識,往往源於對地方意識的擠壓排斥;繼續強調「權在中央」與「大一統」論述、不確保地方多元空間,無助理順中央地方關係。

西班牙—加泰隆尼亞

例如五六十年代,獨裁者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以大量輸入外地人與各種語言文化政策,進行文化清洗、積極消滅根植於語言與經貿網絡的地方身分認同所造成的傷痕,正是加泰隆尼亞省及其省府巴塞隆拿本土意識政治崛起的最大成因。70年代後,雖然西班牙民主化,加泰隆尼亞與馬德里關係比以往對等、1992年巴塞隆拿奧運會開幕禮上省歌先於國歌播放,但因近年地方財政自主權受到削弱引起不滿,支持獨立的聲音愈來愈多。最近便有160萬人組成人鏈,為明年獨立公投造勢。

英國—愛爾蘭

在英國北愛爾蘭,親倫敦、屬於外來英國國教的勢力曾長期壟斷政治,本地親愛爾蘭的天主教徒被政治邊緣化、受不同的社會政策歧視,因此在六十年代,民間掀起平權運動,但後來焦點議題由公民權利演變成警察暴力打壓問題,最後釀成由激進分離組織愛爾蘭共和軍(IRA)策動的血腥星期五(Bloody Friday)恐襲。英國首相貝理雅上台後,堅持和平進程不能將本地激進政團排拒於外,才能平息兩派紛爭,在1998年達成歷史性的Good Friday和平協議。

美國—波多黎各

美國統治波多黎各的其中一個主要方法,是透過美商大舉投資,令其依賴美國經濟、強化波多黎各人的次等意識,讓他們相信自己無法自理、受美國主導不是壞事。但即便是有很強宿命論文化、獨立一向不是主流訴求的波多黎各人,他們無法當家作主、居住地淪為殖民地的意識也日益強烈,對美國立場亦逐漸激進化。在19481976年間的大選,要求與美國關係更對等、反殖民的訴求愈趨明顯,支持升級成為美國州份或獨立立場的選民增加一倍、佔逾一半。去年波多黎各有關前途問題的第四度公投,反對維持現狀的比率更創下新高、「建州」首次成為支持率最高的選項。

台灣國民黨—原住民

六七十年代,台灣國民黨的威權政體因為沒有對新生代漸起的本土意識予以足夠重視,令其用以統治台灣、強調「血濃於水」、以血緣串連文化與政治的大中華史觀與沙文主義受到愈來愈大的挑戰,使原來相容的台灣與中國身分認同割裂、日本與國民黨同被視為「外來政權」、台灣非漢人原住民的歷史與文化成為地方身分認同的一部分。這股本土意識浪潮,為民主進程打開缺口,促使政權開放。

中國—香港……?

雖然香港情况與這些案例不盡相同,但變化主軸大同小異──地方自主被認為得不到重視,催生本土意識的政治崛起。案例中激發本土意識的因素,包括:

一,地方經濟逐漸被中央壟斷,其原有經濟網路的多元與重要性乃至經濟自主度被削弱;

二,地方語言與文化空間被擠壓;

三,警察親中央、高壓的公眾形象令地方怨氣加劇;

四,地方新生代的本土意識與政治參與訴求被壓抑,在近年香港都不乏身影。

對於為何本土意識該受重視、不宜從略,案例之中還有兩點值得注意:

一,研究巴塞隆拿、波多黎各、台灣等案例的學術著作,均不約而同地強調,本土意識的存在,都是由實在與獨特的歷史記憶、文化價值觀、地方語言、經濟網絡所構成,並非只是憑空的想像、流於本質論;

二,更重要一點,是台灣案例說明,本土意識不一定就是保守內向。身分認同轉變的重要特徵,是各方對地方歷史敘事的競爭。台灣本土意識崛起、重視在地文化的多元起源,與期間有論者倡議,將台灣置於區域甚至世界史中,書寫「台灣人觀點的台灣史」不無關係。

引伸而論,如果將台灣經驗套在香港,像著有《香港大視野》的日本學者濱下武志那樣,將香港置於不同地域網路(例如英殖時與香港關係密切的東南亞與南亞),重新定義地方,那大概可以避免出現「血緣—國家」意識之下,有家族早於1915年來港、在港出生、念書和工作的南亞裔人士,因無「中國血緣親屬」而不合資格申請特區護照的情况。

予自主空間減分離意識

國際案例不單說明理順中央地方關係時為何需要以地方為本位,也為具體操作留下若干啟示:

一,給予地方更多自主空間,能紓減分離意識。法律學者佳日思(Yash Ghai)研究世界不同中央地方關係案例的學術論著Autonomy and Ethnicity: Negotiating Competing Claims in Multi-ethnic States,都有提過這點:有異於一般想法,實現真正的地方自主,反而更有助國家統一;

二,談判過程若只集中與地方溫和派溝通、同時把激進派邊緣化,將無助化解中央—地方的衝突。事實上,在七八十年代,倫敦已嘗試終止北愛爾蘭政治壟斷局面、推動親倫敦與愛爾蘭兩派權力互享,不過未能成功。及至貝理雅在97年上台,雖受到親倫敦勢力的政治壓力,但仍然堅持向與愛爾蘭共和軍關係密切的激進政團新芬黨(Sinn Féin)打開談判之門,最後終在1998年達成Good Friday和平協議,相當有創意地建立讓各派管理政府不同部門的聯盟政府;

三,國際參與對化解中央—地方矛盾、鞏固地方自主,往往能扮演一定角色。例如新近學術著作Diminishing Conflicts in Asia and the PacificWhy Some Subside and Others Don't就指出,國際參與是印尼—亞齊案例成功處理中央—地方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尼官員原本擔心國際參與會加劇分離主義,但由前芬蘭總統主持的協商,最後卻能同時確保國家統一與地方自主。所以早前袁瑋熙、何雪瑩在《明報》撰文,說香港問題要「跳出本地框架」、「應當在國際公民社會、媒體之間大聲疾呼,告訴世人表面繁榮下香港困局,亦應思考香港民主化對中國、區域以至全球的戰略意義,說服外界香港民主對國際形勢有影響」,有一定道理。

零和遊戲非唯一出路

對中國來說,理順中國香港關係,有其國家戰略價值。按照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新著《回歸後的香港政治》的觀點,隨着「美國重返亞洲和它對華的『包圍』(encirclement)策略逐步形成」,同時提升國家的國際形象與軟實力、進行新發展模式的壓力不斷上升,未來中國會更需要確保一國兩制、穩定香港人心,以善用其潛在的外交網絡,和建設中國軟實力時不可或缺的香港文化。

有這種戰略考慮、以中國之大、加上近來上海自貿區一度被稱為「新租界」、與世界接軌的改革氣勢,中港關係大可不必以零和遊戲作唯一出路。

文 鄺健銘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研究助理)

陶傑 - 南非法律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2月8日

曼德拉年輕的時候起,反抗南非的種族隔離統治。種族隔離(Apartheid),不止是政策,而且一度是南非的法律。南非的白人政府「依法」執行種族隔離,共四項法例。第一條是一九五○年的「人口登記法」,號令全國登記血緣,分為四類:第一類白人,第二類「有色人種」如華人;第三類印度人;第四類為黑人。


在四大類型之中,以「有色人種」最為微妙:華人為有色人種,土耳其裔和波斯裔呢?顯然並非白人,應入有色人種之列。但是與土耳其一海之隔的希臘,其五官形態,與土耳其相似,卻又是歐洲大陸人,亦當列為白人。

但是,與希臘一海之隔的塞浦路斯,希臘人和土耳其人雜居,許多還通婚,塞浦路斯人列入哪一類?白人還是有色人種?此外,阿爾巴尼亞是歐洲國家,如同巴爾幹半島,卻有大量伊斯蘭人口。

五十年代,冷戰時期,南非幾與世隔絕,很少外來人,所以南非政府只針對黑白兩色做功夫,中間兩類人為數甚少,處理馬馬虎虎,加上台灣商人多在南非投資,所以華人有時列為「榮譽白人」。

同一年,南非又通過「族裔居住法」,規定白人與黑人不可同區居住。白人住的城鎮,叫Town,黑人住外城,叫Township。

兩年之後,還加一條,規定黑人要有「身份紀錄證」。除了姓名年齡,還有該黑人僱傭紀錄:做過哪些工作,有沒有被開除過,以備白人查詢。

再過一年,增立「公共設施隔離法」:巴士、戲院、泳池、圖書舘,全部掛上標籤。白人用這些,黑人用那堆。這時,曼德拉和他的一代,開始忍無可忍了。

南非的法律,影響了美國中部如阿拉巴馬州。曼德拉的抗爭也激勵了美國黑人。他們開始明白:一個國家,「依法治國」是不夠的,如果法律是惡法,就要全民蓄意犯法,全民抗爭。

2013年12月7日 星期六

吳乃德 - 為什麼是曼德拉?

AGORA Taipei   2013年12月5日


曼德拉1988年的生日,從荷蘭寄到監獄的生日卡片多達17萬張。在倫敦海德公園舉辦的「朗讀曼德拉家書」活動,聚集25萬人。曼德拉的魔力其實是ANC為了運動需要所特意創造。可是,為什麼選擇曼德拉?

曼德拉1988年的生日前後,光是從荷蘭寄到監獄給曼德拉的生日卡片,就多達17萬張。這一年,「釋放曼德拉組織」在倫敦海德公園舉辦半小時的公開活動,內容是朗讀曼德拉從監獄寫給妻子的家書。結果當天來了25萬人。他在坐牢期間,獲得12個榮譽學位。他的相片出現在全世界的海報、運動衫、和明信片上。

一個被關在監獄裡二十多年的人,他的文字、聲音、相片、以及一切關於他的消息,都被政府禁止公開傳播,仍然成為運動的象徵。為什麼?雖然反抗運動的主要動力來自道德訴求,可是仍然需要殉道者,需要一個活生生的人做為運動的象徵。「非洲議會」(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的領導階層,在1980年選擇了曼德拉為反抗的象徵;當時曼德拉已經在獄中十多年,幾乎已為外面的世界所遺忘。

為什麼選擇曼德拉?曼德拉具有何種特質,讓他的同志願意將他塑造為運動的象徵?


2009年11月,192個會員國組成的聯合國大會通過,將曼德拉的生日七月18日訂為「尼爾遜.曼德拉國際日」。聯合國秘書長班基文說,「曼德拉具體象徵了聯合國追求的最高價值。曼德拉先生的謙遜則反映了最高層次的領導。」前者指的是曼德拉的運動目標;後者是他的領導特質。兩者都是南非黑人抵抗運動選擇曼德拉做為象徵的原因。

偉大的修辭、求死的決心

曼德拉於1964年第二次被逮捕,以叛國罪名起訴。他在法庭所作的陳述,讓他成為世界性的人物。南非政府本來企圖透過這次審判,讓世界知道黑人運動的武裝暴力行動,也為白人的種族隔離體制辯護。可是曼德拉的陳述,卻將審判轉化為對種族隔離體制的道德譴責。

曼德拉的陳述詳細說明了他個人政治參與的歷程,他對英國「大憲章」、美國「人權法案」的心儀;他展現開放的心靈,願意摘取西方和東方文化中最好的部分。他也分析了種族壓迫對南非人民造成的痛苦,以及白人對民主的恐懼。更重要的是,曼德拉公開承認,曾經從事破壞活動,同時也是「非洲之茅」的創建者,並且直到被捕之前都在領導這個武裝部隊。曼德拉也為他的武裝路線辯護:在現行體制及白人的壓迫下,暴力不可避免。

最後,曼德拉放下講稿,眼睛對著法官唸出他已經牢記在心中的字句:

我一生都奉獻給非洲人的鬥爭。我曾經為了反抗白人的宰制而戰鬥,我也曾經為反抗黑人的宰制而戰鬥。我懷抱的理想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其中所有的人和諧地相處,所有人都有相等的機會。我希望為這個理想而活,也希望能成就這個理想。可是,如果有需要,我也準備為這個理想而死。

During my lifetime I have dedicated myself to this struggle of the African people. I have fought against white domination, and I have fought against black domination. I have cherished the ideal of a democratic and free society in which all persons live together in harmony and with equal opportunities. It is an ideal which I hope to live for and to achieve. But if needs be, it is an ideal for which I am prepared to die.

曼德拉說完之後坐下,整個法庭陷入靜默,長達半分鐘。旁聽席中然後發出細微的嘆息,有些婦女開始哭泣。第二天許多國際性報紙,都詳細報導了他長達四小時的陳述。

曼德拉當時確實準備為他的理想而死。在場旁聽的律師事後說,曼德拉的陳述,簡直就是在邀請法官將被告們判處死刑。事實上,曼德拉的律師讀過講稿之後,曾經要求曼德拉修改。可是為曼德拉拒絕。

法庭宣告判決前兩天,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在英國和美國的棄權下通過決議,要求南非政府停止審判、特赦所有政治犯。倫敦大學選他為學生會主席;曼德拉曾在獄中參加倫敦大學的法律函授課程。(後來曼德拉在獄中的時候,被提名為象徵性的倫敦大學校長的候選人,得票第二高而沒有當選;最高票是英國女王的女兒。)

判決前一天,律師在牢房告訴曼德拉,法官次日宣判之前會依慣例先問第一位被告,即曼德拉:「如果你有理由認為法庭不應該判你死刑,請說出來。」曼德拉說,他準備告訴法庭:「如果你認為判我死刑就能摧毀解放運動,那你就錯了。我的死將會啟發更多人。」律師說,如果你這樣講,就不可能上訴。曼德拉說,如果判死刑,他不會上訴。另外兩位主要領導人也不打算上訴。他們認為,上訴會減損他們的道德高度,而且會讓支持者視為軟弱。

曼德拉後來在自傳中說,「我已經準備好面對死刑。要真正準備好面對災難,你必須預期災難必定來臨。你不能一方面準備面對災難,一方面又心存僥倖、期待它不會來。」

單是優美的文字、偉大的修辭無法感動人。修辭感動人心的必要條件是,陳述者必須具備相同的內在。文字只是工具,陳述者的內在透過文字工具,引發了群眾深沈的內在,共同抵達心靈的高度,產生共鳴。

曼德拉感人的陳述,顯示他的修辭能力遠遠高出他那一代的黑人運動領導人。良好的修辭能力是政治領袖,特別是反對運動領袖,必須具備的條件。曼德的修辭能力後來也屢屢為他化解個人和運動的危機。

許多年後,南非政府宣告將釋放曼德拉,條件是曼德拉必須公開宣示放棄武力。這讓曼德拉陷入兩難。武裝組織「民族之茅」正是曼德拉所創建。「非洲議會」先前的主流路線一直是非暴力抗爭。在曼德拉對武裝革命的堅持下,「非洲議會」的領導階層妥協讓步:不禁止「非洲議會」的成員加入「非洲之茅」,可是「非洲議會」的公開路線仍然是非暴力。曼德拉雖然之前曾經積極參與、也領導非暴力運動。可是宣告非暴力路線不可能成功的,也是曼德拉。暴力行動正是曼德拉入獄的原因。

曼德拉入獄之前,曾經周遊非洲十多國家,尋求資助以建立武裝組織。曼德拉的最後一站是衣索比亞;他進入軍營接受軍事訓練。他學習製作炸彈和使用槍械,學習如何在移動中瞄準移動的目標,全副武裝3小時行軍26公里。他也閱讀克勞賽維茲的戰爭論、毛澤東的游擊戰略。曼德拉當時對武裝革命頗為嚮往;他被判刑之後,軍用飛機將他從北邊的約翰尼斯堡載往南端開普敦海邊的羅本島監獄,那是他第一次從空中俯視整塊美麗的國土。不過曼德拉看到的不是錦繡大地,而是某些適合從事游擊戰的地區。

世界輿論在1980年代已和60年代有很大的不同;武裝革命不再受到支持和仰慕。「非洲議會」這時已經因為武裝革命路線,失去許多國際友人和同情者的支持。而且也讓白人政府的武力鎮壓,獲得正當性。

可是曼德拉卻不能公開否定自己的過去,也不能公開宣告武裝路線的錯誤。如果他拒絕宣告放棄武力鬥爭,勢將失去全世界對他的道德支持,同時也將是白人政權的政治勝利,讓它過去數十年對黑人的武力鎮壓獲得正當性。

於是曼德拉透過女兒,在足球場的群眾大會上宣布:「只有自由人才能談判。囚犯無法訂立契約。」一個高明的政治修辭,用更高的道德原則迴避了兩難的選擇。其實,曼德拉不久之後在獄中主動寫信給白人政權的領導人,要求談判。後者沒有理睬,他繼續寫,至少寫了三次要求談判。這時他仍然不是自由人。在他長久的牢獄生活中,他也經常和獄方就囚犯的待遇展開談判。他所有的談判當然都不是為了自己。其中一次談判是釋放年老的同志,讓他們得以死在親人的身邊。

除了高明的修辭能力,曼德拉對南非遠景的主張也符合主流的道德價值。曼德拉雖然主張抵抗運動不可偏廢武裝革命,他的理念卻是所有種族和平共存的民主社會。南非共產黨一位白人中央委員於1955年起草「自由憲章」:「南非屬於居住於其上的所有人,包括白人和黑人。…我們,南非的人民,白人和黑人─平等的同胞和兄弟,共同接受這份自由憲章。我們宣誓,將盡我們所有的力氣和勇氣,共同奮鬥,直到贏得民主。」。

當時「非洲議會」中許多人認為「非洲是非洲人的非洲」,黑人奮鬥的目標是建立純黑人的南非。曼德拉不顧運動內部的激烈意見,寫文章支持「自由憲章」。他將「自由憲章」稱為「議會運動的燈塔,南非人民的啟示。」

曼德拉具有何種特質,讓他的同志們願意長期將他當成運動的象徵,即使他人長期在監獄之中,對外界的運動無法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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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 中南海風暴與香港政改

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2月7日

在特區政府推出政改諮詢兩天後,媒體掀出周永康被扣查的中南海大風暴。我們能否看出這兩樁事的內在聯繫?

周案情節之複雜、詭異和驚心動魄的程度不在早前爆出的薄熙來案之下。兩案相連,更是任何精采的小說戲劇都無法想像的情節。習近平接班的背後,是一場令人揑一把汗的生死奪權鬥爭。

民主體制下,最高權力的轉移通過選舉,選舉過程儘管有種種互揭瘡疤互揚穢史的醜事,但那都是明爭,當選舉過後,一切就復歸平靜。在無民主的專權政治下,最高權力轉移靠的是暗鬥,而沒有一次權力轉移是和平的。在一個絕對權威的獨裁者統治下,社會或有幾年的穩定,即使如此,因選擇接班人,仍會不斷掀起風雲,所選接班人也都一一被提拔者親手打下去。毛澤東威權時代,有指定接班人劉少奇、林彪的相繼被鬥下馬或亡命;鄧小平威權時代,接班人胡耀邦、趙紫陽灰溜溜下台。毛晚年的四人幫事件,鄧晚年的倒胡鬥爭和六四風暴,都牽連整個社會的波動,人民賠上動盪生活和被鎮壓的命運,高層的鬥爭更是觸目驚心。

六四後,鄧小平指定江澤民當接班人,江在鄧的陰影下,像小媳婦似的戰戰兢兢,直到鄧離世。鄧死前指定高層的兩屆任期和年齡界線,並隔代指定胡錦濤是江澤民的接班人。即使如此,到了2002年中共十六大時,江澤民仍繼續擔任軍委主席,在鞏固太上皇權力之後兩年才交棒。

在胡錦濤任總書記的十年間,江胡之鬥不絕於耳。暗鬥的方式通常是拿對方的手下開刀。江澤民為遏制李鵬的北京幫權力,拿陳希同開刀;胡錦濤為遏制江澤民權力,拿上海幫的陳良宇開刀。在改革開放時代,所有罪名都是經濟犯罪和貪腐,因為任何一個高官都可以找到這樣的罪證,只在於要不要去整他。

這些中共高層的鬥爭,又與香港有甚麼關係呢?

你以為董建華的下台,真是因為香港五十萬人上街嗎?非也。中共絕不在意多少人上街。主要原因是董伯要在2005年的施政報告中啟動政改諮詢,被中央叫停。但更深層的原因,是胡錦濤藉董要政改這件事,向剛剛辭任軍委主席的江澤民顯示權威,把江舉薦的董建華拉下來,並奪取香港事務的話語權。為向胡報復,江澤民掌控的國安系統,2005年向被指為「能直通胡錦濤辦公室的核心人物」、社科院副主任陸建華開刀,並牽連到香港傳媒人程翔,最終程翔以間諜罪判5年徒刑,而陸建華則以洩漏國家機密罪判監二十年。

去年中共力挺梁振英上台,你以為真是因為他當時的民望高過唐英年嗎?如果講民望,到後來二人的民望都走低,建制派中曾鈺成民望最高,何以他最後關頭又被勸退呢?又有人說是董建華陪同習近平出訪美國時,向習力薦梁振英。後一情況當然有可能,但不是關鍵。關鍵是江澤民藉機向胡所定的人選挑戰,並讓當時掌管港澳政策的王儲習近平立威。

專權政治的高層權力鬥爭無休無止,永遠捉摸不定,在暴風眼中的人,也不知何時大禍臨頭,何時鴻福將至。而受命於高層的人,也常常會在高層纏鬥中被拿來開刀成為犧牲品。香港過去特首和特首候選人的當「選」和被棄,就是在這類鬥爭中被擺佈的。

特區政府推出的政改諮詢文件,指現行法例未有定出若選出特首不獲中央任命時如何處理,要求市民發表意見。中央不任命,可以想到的理由就是當選者不「愛國愛港」。為甚麼諮詢文件不列出這個可能不任命的標準呢?林鄭月娥說,愛國愛港已體現在《基本法》中,既如此,何以喬曉陽、李飛又強調這個《基本法》已體現的東西?用任憑中央自由心證的「愛國愛港」「守尾門」,和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提委會「整個機構」提名,都為了讓中央可以持續操控香港的特首人選。

如果香港不能爭取到真普選,如果香港實行的是中央可以繼續操控選舉結果的假普選,那麼香港就永遠不能跳出中共權力鬥爭的怪圈,也就是說,中共專權政治的永不休止的權力暗鬥,就會永無休止地以香港作犧牲品。

認清中共權力政治的本質,我們就知道,任何乞求中共明智地了解香港民意,去明智處理香港問題都是無濟於事的。唯一的途徑只能是香港人自主意識的覺醒。(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2013年12月5日 星期四

沈舟 - 悲觀的「林茨猜想」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2月5日

今年10月1日,耶魯大學政治系榮休教授胡安·林茨(Juan Linz)去世,享年86歲。作為20世紀社會科學大師級人物之一,林茨教授1963年首次提出「威權政體」(authoritarian regime)的概念,被譽為「威權之父」。

1996年,他與阿爾弗雷德·斯泰潘合著的《民主轉型與鞏固的問題:南歐、南美和後共產主義歐洲》獲得政治學斯凱特獎。書中,林茨認為:主權國家是民主的先決條件,在一個沒有主權地位的地區,管理組織沒有在其領土範圍內獲得有效權威而完全自治,不可能實現真正的民主。因此他估計,在中國「最終完成民主化之前,香港不可能變成一個民主政體,無論那裏的民主運動範圍和力量有多大」。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壠動政改諮詢,對於無數認為這次諮詢將為真普選帶來希望的人士而言,林茨這個對於香港民主的悲觀猜想,無疑是一瓢冷水。

林茨的論述是:「在非民主化的國家之中有否可能產生一個有效運行的民主政治亞體制?民主政治體制能否存在於一個極權主義國家框架之中,或者是後極權主義的國家之中?可能不行——因為這樣做將為全國的居民提供一個機會,使他們看到,有些區域享受了他們所沒有的自由。這種不協調將使主權國家持續地形成一种摧毀那些民主制度的意願。但是,還存在更為嚴峻、更具有根本性的結構性難題。國家仍然擁有權利改變組成單位的政治地位。」

回歸16年以來,香港的政治現實證明了「林茨猜想」的準確性。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近日來港,表達出中央對香港普選的「風險意識」,映證了「林茨猜想」中主權者對局部民主的憂慮和進而要加強控制的願望。李飛說:普選「雖然理論上有巨大的優越性,但現實中不乏巨大的風險。不顧客觀條件而推行普選,(將)導致社會混亂」,「如果民主制度的演進過於激進,(將)造成社會震盪」。

普選的客觀條件應包括心理和社會條件。自上世紀80年代初啟動代議政制改革以來,港人的民主訴求日益高漲。然而,1988年因中港政府的「秘密共識」,導致民意諮詢數據被扭曲,立法局「八八直選」被否決;1995年立法局選舉,所有議席首次完全以選舉方式產生,引起中央高度不滿,宣佈放棄「直通車」;07/08雙普選,基本法附件規定可以進行,中央卻不顧七成市民支持政制改革的民調結果和數十萬港人遊行要求雙普選的現實,而予以拒絕;隨後港人爭取的2012年雙普選又告流產。

香港尊重言論自由,擁有司法獨立,不存在宗教、民族極端勢力的衝突,沒有政黨政治推波助瀾,香港民主能「激進」到哪裏去?中央誇大「民主亂港」風險,實質是掩蓋「民主亂中」的憂慮。如李飛所說,若民主派觀點的人當上了特首,「怎樣向全國人民交代?」普選是否必要,港人擁護特首與否,並非中央首先要「向港人交代」的問題。林鄭在立法會聲明中指出:「討論政改時須考慮特區成立的歷史背景,明白特區的憲制地位」,「確保相關產生辦法符合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這些從中央立場出發,而不是完全對香港負責的要求,為「假民主」、「假普選」埋下了伏筆。

1987年4月16日鄧小平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員時,說中國「半個世紀以後可以實行普選」。根據「林茨猜想」,香港民主的夢想是否要到2037年才能真正實現?歷史往往並不依人的意志而發展,薄熙來對王立軍的一個巴掌,徹底改變了自己作為一方霸主的政治命運;突尼斯一名街頭小販遭警察粗暴對待,引起了席捲中東的「茉莉花革命」;香港民主能否在大陸「主權僭越者」百般干擾下獲得局部成功,在未來五個月咨詢期間,如何即堅持人權至上的價值理性,又運用多害相權取其輕的工具理性,取決於港人的政治勇氣和智慧。

值得一提的是,佔領中環的發起人之一陳健民先生,1988年至1995年就讀於美國耶魯大學,正好是林茨教授的學生,2007年他還前往母校,探望適逢八十大壽的恩師。陳健民準備用佔中的實際行動,來否定恩師有關香港民主的這個悲觀猜想,士別多日,林茨的在天之靈或許會對他這個香港弟子刮目相看。

沈舟
自由撰稿人 

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李怡 - 集體意志是對個人意志的騎劫

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2月4日

據聞政府最快今天公佈政改諮詢文件。梁振英說在「適當時候」諮詢已不知說過多少次了,何謂適當時候?甚麼時候才是適當時候?大概就是中共對文件審查完的時候吧。

李飛來港,目的就是為普選特首定下框架,這框架就是對基本法所定的「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作出解釋:「廣泛代表性」就是過去特首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民主程序」就是「機構提名」,以體現提委會的「集體意志」。換句話說,由現在這樣的選舉委員會組成的提名委員會,不能是150人提名就產生特首候選人,而是必須整個提委會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由「機構提名」產生特首候選人。

對於「集體意志」這個詞,不僅香港人陌生,而且現代文明國家都已不講「集體」了。集體主義這個詞,最早是斯大林在1934年提出來的。在共黨掌權的國家,最常講集團利益、集體意志,斯大林或毛澤東統治時期,明明是個人獨裁,卻都講「集體領導」;明明是黨幹部實行暴君管治的農場,就稱為「集體農場」。

集體意志,實際上是專權政治自上而下地以「集體」名義騎劫團體內或社會上所有人的個人意志的漂亮藉口;集體主義實際上是團體或社會的「老大哥」侵犯無權人士個人利益的一種工具。

人類文明社會強調的是個人意志而不是集體意志。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認為:甚麼東西對整體是好的,應由個人和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權來決定。一個團體,一個組織,作出任何決定,包括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程序的決定,也必須是組織內的個人以自己的自由意志提出或投票,而不是聽從非組織內的另一權力的指示而作出的選擇。以去年的特首選舉為例,在選舉委員會投票給唐英年的委員,竟然少於提名他參選的人,這就顯然不是在投票中體現個人意志,而是眾所周知聽從中聯辦的指示。早前立法會就特權法調查電視牌照案的表決,一些建制派議員表示曾經被中聯辦約見,有人甚至說投支持票的屬「良心投票」,但自己就心情沉重(意思是不能按良心)。李飛所講的提名委員會要體現的「集體意志」,無非就是這種綁架個人意志的物體。而所謂民主程序,在個人意志遭騎劫的情形下,也只是共產黨的「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的民主,不只是徒具形式,有時甚至形式都不顧。比如1976年四五天安門事件後,中央作出罷免鄧小平職位的決定,公佈說是「毛主席提議,政治局一致通過」,而無視這根本不是政治局的權限而是中央委員會的權限。六四後罷免趙紫陽也如此。

中國憲法第5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不損害其他公民的權利,是理所當然的,但國家的、集體的利益由誰去定義和詮釋呢?在一黨專政之下,不用說只有中共的極權統治者才有權去詮釋。這跟現代文明政治是兩碼事,現代觀念是天賦人權,一切政治權力都植根於個人的自由和權利,人民以自由意志選舉領導人,政權在行使權力時必須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損害個人自由和權利。

中國憲法以名義上維護集體利益實際上維護一黨專政的政權利益為出發點,《基本法》則以維護個人自由個人意志為出發點。若香港實行中共憲法,那就又要服兵役又要繳國稅又要節制生育了。中共要在香港普選特首中貫徹「集體意志」,也就是以中共極權者的利益凌駕於以個人自由意志為基礎的香港社會,對香港是毀滅性災難,並不僅僅限於選特首。

集體意志的可怕,在於它往往被一些違反個人意志的意識形態所綁架。有一個故事:二戰時有一群德國兵,被蘇軍包圍在波蘭。戰必敗,降有損尊嚴,每人都在日記本上向上帝傾訴:想逃。兩個士兵付諸行動,被抓回,其他士兵對他們極其仇視,體罰。後來,全部被蘇軍俘虜,繳獲所有日記。奇怪的是:每個人的自由意志,與最後的集體意志完全相反。

用集體意志綁架提名委員會的,有愛國這種意識形態,更有躲在愛國背後的,中共專權政治要掌控一切的權力。(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古德明 - 一籃子廢話

中華正聲   2013年12月04日

十月十五日,香港梁振英政府宣布,香港電視公司開辦免費電視之申請,不獲批准。社會各方不滿,紛紛質問「為甚麼」,當局反反覆覆說的都是:「我們考慮了一籃子因素,但詳情必須保密,無可奉告。」

於是焉,「一籃子」這個下流詞語轉眼之間成為香港人口頭禪。他們一面非議梁振英政府,一面向梁振英政府學舌,為中共的現代漢語張目。

這個「一籃子」,當然不是中文,而是英文財經詞語a basket of的硬譯。英文常用a basket of currencies/investments來說一組貨幣或投資,有時還把a basket of的意思引伸,用於其他場合。中文當然可以有「一籃子水果」、「一籃子鮮花」等等,卻從來沒有「一籃子因素」。

現代漢語則不同。英文所有說法,現代漢語都要有。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元春發表《當前宏觀經濟形勢分析》報告說:「五月分出臺的『穩增長』一籃子政策,並沒有產生預期之內的立竿見影效果。」今年二月二十二日,臺灣《旺報》刊登《把穩兩岸金融直通車的方案》一文說:「中央銀行的外匯存底貨幣組合,要慢慢考量將人民幣納入一籃子組合。」那「一籃子政策」、「一籃子貨幣組合」、「一籃子因素」等,明明白白是英文a basket of policies、a basket of currencies以及a basket of factors。

清朝光緒二十四年,康有為上疏,力請變法維新,條陳應行的政策,並說:「各種新法,皆我所夙無(向來沒有),而事勢所宜,可補我所未備。」現代漢語人一定會把「各種新法」改為「一籃子新法」。

中國戲曲和散曲有所謂「套曲」或「套數」,即把同一宮調的幾首曲合成一套,詠歌某事,例如元朝關漢卿的《閨思》套曲,由《翠裙腰》、《六么遍》、《寄生草》、《上京馬》、《後庭花煞》五曲合成。這「套曲」,中國人不會稱為「一籃子曲」,正如「一套拳」、「一套規矩」等,都不可用「一籃子」盛載。

香港梁振英政府不說「我們考慮了各個因素」,劉元春不說「五月出臺的一套穩增長政策」,為的當然是模仿他們英美主人的用語。《旺報》那一句更令人拍案:「中央銀行的外匯存底貨幣組合,要慢慢考量將人民幣納入一籃子組合。」句末「納入」之後的五個字,根本應該刪去。而「組合」不就等於「一籃子」嗎?為甚麼還要疊牀架屋?

周三刊登
 作者專研中英文,以寫作、翻譯為業。

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Vic - 為何還要替洪蘭的劣譯辯護?

2013123
洪蘭的翻譯問題,我本來是不想多言了。證據如此確鑿的劣譯,還需要多說什麼呢?
可是,洪蘭自言「止謗,無辯也」,洪蘭的友好卻按捺不住,要為她抱不平了。他們開了一個facebook專頁,開始宣傳他們「所認識的洪蘭與曾志朗」。洪蘭是國立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暨所長,在該所擔任助理教授的陳永儀寫了一篇〈洪蘭的翻譯,事實與想像〉,發表在上述facebook專頁中國時報上,文中澄清一件事:洪蘭的翻譯,是她親自做的,而且譯稿是手寫的。此事與我從出版界聽聞的一致,因此各位可以不必再懷疑洪蘭假手他人,例如叫學生代譯了。
陳教授在文中慨嘆:『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我看到的,是以沒有根據的臆測,來毀壞一個人的名聲。將心比心,沒有任何人能承受這種不白之冤。批評者,甚至用到「黑心產品」這樣的字眼。所謂「黑心」是指蓄意對他人造成傷害,尤其要從中獲得巨大利益。洪老師將很多科普的好書介紹進來,就我所知,很多讀者,尤其是很多大學生和年輕父母因此而受益。她獻身教育,犧牲自己的睡眠與生活品質,上了年紀還勞碌奔波,更不要說什麼巨大利益了。』
她說的「沒有根據的臆測」,若是指有人懷疑洪蘭請人代譯,則大致正確。但是,有此懷疑的人,也不能說是毫無根據,因為他們會有此懷疑,主要有兩個原因:一、以洪蘭的資歷,英文程度不大可能這麼差,以致她的譯作出現大量原文理解上的錯誤;二、洪蘭日理萬機,哪來那麼多時間翻譯?
好了,即使我們可以肯定洪蘭的譯作全是親力親為,她的劣譯問題解決了嗎?
答案是完全沒有。至少陳永儀和其他人替洪蘭辯護之言,完全不曾進入實質問題:洪蘭的翻譯品質到底如何?是否稱得上是「不要臉的劣譯」以至是「黑心商品」?
這問題並不複雜。任何中英文程度夠好的人,只要仔細閱讀以下兩份資料,即可得出答案:
譯人譯事(G+):
陳永儀教授及其他替洪蘭抱不平的學者,相信都能看懂這兩份資料。如果你們看完仍然認為洪蘭在翻譯工作上勞苦功高,被批評是受了極大委屈,那麼我也不想再說什麼了。
在上述facebook專頁上,與洪蘭任職於同一研究所的張智宏副教授留言說:「譯作的好壞見仁見智,我認為網路上流傳的批評中指出的所謂錯處與原作理論層面的主旨關係不大,譯作仍然能達到將原作的理論重點傳遞給讀者的目的。」
對此網友有很好的回應:『關係不大???所以你認為把語言學上的「塞音」翻成「停止」,英文當中的「詞類」(像是動詞、名詞、冠詞、受詞等等)翻成「口語的類別」,也都不妨礙閱讀???是我資質駑鈍閱讀能力太差,還是你天生神力仍然可以透過錯誤翻譯領會原文作者真正的意思?把重要的專有名詞翻錯,你還說那只是枝節,這樣意圖大事化小的策略實在很拙劣。』
替洪蘭辯護的人,總是在強調洪蘭勤勞翻譯,抱著多大的善意,對此中時網頁上的讀者回應得好:「還是分清楚吧。善意歸善意,結果歸結果。如果凡事以善意護航,就這例子來說,那是不是人人都可以做翻譯了?(動機是善念就好嘛)」以洪蘭這種翻譯品質,她是毁了這些重要的原文著作,還是普及知識有功呢?就不能有點自知之明嗎?難怪同一網頁上有讀者留言:「外務多,時間有限,自己要有自知之明,自己的中英文程度如何要先自己估估份量,如果單純想介紹好書給國人,誰說一定要自己硬翻,不會介紹給出版社找專業的人來翻嗎?還是想藉著翻譯大師的作品,好讓自己的專業形象可以跟大師沾上邊,讓民眾以為自己也是大師級人物呢?」
對於洪蘭說「止謗,無辯也」,ptt網友也有值得一看的批評
或許是我思想太簡單,才會認為洪蘭的翻譯問題是非對錯十分清楚,毋庸多辯。當事情牽涉知名人物的名譽及巨大利益時,簡單的問題很容易變得很複雜。我從此事中看到台灣相當普遍的鄉愿心態,看到學術界和出版界令人不齒的一面,不無悲傷。但同時也看到有心有力的人,例如譯人譯事G+頁面的網主,願意為了中文翻譯之進步,花許多心力做一些不討好的事,不無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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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 - 我不建議大家濫用「建議」

三文治   2013年12月3日

泰國爆發反政府暴亂多日,港客滯留,《蘋果日報》十二月二日的新聞標題是「曼谷告急 千港人處危城」,另一則訪問泰國本地人的意見,標題是:「當地人不建議港人遊泰」。

各位讀者,「建議」這個詞是濫用的,英文也不會在這裡用propose或suggest,如果不用「建議」、「不建議」這類掩蓋事態的模糊詞彙,應該用哪些中文詞彙?如果你不常看報紙,不聽高官言論,你好快會懂得的。如果你一直都答不到,你就是被政府和傳媒的Newspeak毒害了。

政府要損害你的判斷力,由削弱你的詞彙開始。建議什麼?泰國人向香港人寫proposal嗎?建議是提出方案參考,自由選擇,聽不聽由你,一切悉隨尊便,雙方是處於諮議關係(consultative relation)的,而且是官式的場合用。當地已經爆發暴亂,死傷眾多,遊客還可以掉以輕心嗎?當然不是。故此,「建議」一詞不合用。然而,建議一詞由於只是鬆散的諮議關係,並無約束力,故此現代的極權政府用了模糊視線,曖昧其辭,推卸責任之餘,也毒害民眾思想。

我們的思想是用語言來表達的,特別是抽象的思考,語彙不準確,難以做到深刻思維。語彙匱乏的後果,就是民眾無法準確描述事態。你不能準確描述事態,則一切言論自由都談不上。

不用「建議」的話,正面的語詞選擇,是提醒、主張、敦促、呼籲等,語詞譜系(vocabulary spectrum)由平等的關係向權威的關係伸延。反面的語詞選擇,是規勸、勸告、忠告、勸諭、勸阻、警告、告誡等,也是由平等的關係伸延到權威的關係。

泰國平民與香港遊客是平等的賓主關係,盡地主之誼,由於事態嚴重,故此應該用的語詞,是平等關係之中最高的級別,故此應該用的語詞是「勸諭」。語言教學,是可以做到這樣科學的。可惜,學校的老師很少懂得這樣教你。

標題如果要節省字數,可擬為:「當地人勸港人暫停遊泰」,「當地人勸港人暫勿赴泰也可」。香港六十年代,報紙的標題,該是:「當地人勸港人暫緩赴泰觀光」,版位不足的話,「觀光」兩字可省略。四十年過去了,歐美報紙不會這樣倒退的,香港的報紙卻倒退到蠻夷境地。

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馬嶽 - 民主就是不確定的遊戲

2013年12月2日

【明報專訊】近幾個月來,我多有思考選舉制度下的提名安排問題。說來慚愧,我在大學教選舉研究經年,但我對有關不同提名辦法的學術研究所知不多。有朋友垂詢在政治學或選舉研究上,公民提名相對於其他提名辦法有何利弊影響,我也難以即時明確的答上來。

月前我和一位博士研究生作了一輪的文獻研究,仍然只能找到極少有關的學術研究,較多的是不同政黨用什麼黨內提名機制(例如初選、支部選舉還是黨團決定),會對選舉或議會帶來什麼影響。就不同提名辦法(例如政黨提名、公民提名、民選代表提名等)的政治影響,學術研究極少涉及。

為什麼要人提名?

我開始思考為什麼政治學的學術研究鮮有探究提名方法的影響。一個自然的推論是:有關安排沒有重大政治影響。政治學者沒發覺不同的提名要求,對選舉或政體運作有重要的影響。不少國家的總統選舉提名門檻通常都不高(例如公民提名可能只需不足1%的選民提名),地方首長選舉的提名規定通常更寬鬆,不同黨派要派員參選難度不大,提名方法沒有影響選舉過程和結果,於是研究的作用不大。

如果我們從參選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出發,我們甚至可以質疑為什麼選舉需要提名。如果參選是我的基本權利,為什麼我要其他人同意我才可以實踐這基本權利呢?從實際政治操作的角度,這很容易理解:有基本的提名要求,目的是要確認候選人有某水平的公眾支持,不會是為了「博宣傳」或「攪局」而參選。於是民主政體中的提名門檻,某意義上像開會動議要有人和議一樣,精神應是凡有一定公眾支持的人便應可做到,目的不是要阻人參選,提名門檻不應過高或有不合理限制,不應成為公民體現參選權的限制。

為什麼要不讓人選?

香港政改的討論方向,卻一直與上述的民主制度精神背道而馳:一直都在討論哪些人不可以「入閘」,如何設計制度令某類人士不能進場等,這變相是一種「拒絕某些人的參選權」的安排,和國際人權公約中的不能因政見或其他出身背景而被剝奪選舉權的精神相違。

如果我們確認普選下的參選權是基本權利,不應該受不合理限制,則現在有關候選人數目的討論便很奇怪。李飛說應該討論讓多少行政長官候選人參選,並且強調「規定候選人數目不屬於不合理限制」,但現實是沒有民主制度會限制候選人的數目,規定只有N個人可以參選,第N+1個人就是「額滿見遺」了,因為這變成是限制某人的參選權和被選權。據說有人問過政制事務局長譚志源,世界上有什麼地方是限制候選人數目的,他的答案是「沒有」。如果這不是「不合理限制」,可以解釋為什麼世界上沒人這樣做嗎?

報名權不等於參選權

李飛講話後,傳媒和民主派似乎都着眼在公民提名有沒有被封殺上。我覺得這實在是把焦點放錯了。李飛談話的內容關鍵之一是提名委員會按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組成,還要比例不變,即提名委員會仍只會偏重工商精英階層。關鍵之二是所謂「機構提名」和「集體意志」,即無論「民主程序」分多少階段,最後一定要提名委員會的整體通過。如果「集體意志」指「大多數決」,那麼提名委員會中的601人就可以完全控制所有選民選票上的名字了。第三當然是要限制候選人數目了。如果提名委員會訂下只能有5個特首候選人,就算第一階段可容納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搞個百花齊放,最後還是會來個10個揀5個,提名委員會操控了所有選民選票上的名字。李飛說符合《基本法》第44條的資格的便可以「向提名委員會爭取提名」,因而「被提名權、被選舉權沒有不合理限制」。對不起,這裏沒限制的只是「報名權」,報名權是不等於被選權的。如果報名的人的名字根本沒法出現在普選選票上,那「被選權」何在?

如果這就是中央現階段就提名制度的腹稿,我會有以下懷疑:

(1)如果某位候選人有相當的公眾支持(例如5萬個公民提名或者是一個有15%立法會直選選票的政黨支持),但提名委員會不予提名,這制度的公信力何在?

(2)在最後階段被篩走的候選人,其參選權和被選權變相被剝奪(「報名權」不是被選權),如何說得上是「沒有不合理限制」? 被篩走的有志參選者如果去司法覆核,官司誰輸誰贏我沒法知,搞它一兩個月,選舉也可能要擱置了,怎辦?

把不確定制度化

政治學大師祖禾斯基(Adam Przeworski)指出,民主化是一個把不確定制度化的過程(Institutionalization of uncertainty)。專制政體下,專政者大權獨攬喜怒無常,所有人都面對很大的不確定性。民主選舉的優點是沒有確定的贏家,因為在民主開放的社會中民意變幻無定,社會狀况時時變遷,但確定性來自遊戲的規則相對穩定和制度化,各人的基本權利受到保障。這邏輯和資本主義的自由市場一致:消費者心態和市場環境變幻無定,沒有人可以保證賺錢,但健全的市場體系遊戲規則相對穩定,大家可以在制度化的規則下持續的競逐權力和利潤。

這和中央對香港民主化的看法恰好相反:中央一直都是「目標為本」的,即制度設定要保證某種結果,例如「愛國愛港」人士出任行政長官,或「不愛國愛港」的人不會贏。民主制度的邏輯是有固定的遊戲規則供人競爭,但不保證結果;中央的想法卻是要保證結果,遊戲規則隨時可變,最重要是能達至政治目的。


大家不知道「不愛國愛港」的人的範圍有多大,但如果是包括所有泛民黨派,那就變成是代表大多數港人選票的政治力量了。如果制度目的是令「不愛國愛港」的人不能參選,那變相排拒了大多數民意,制度難言有公信力。民主選舉是有可能贏有可能輸的不確定遊戲,這才能引到很多人落場玩嘛。可以玩唔畀贏,邊個會玩呢?

人人都可以是王維基

在我思考這問題的過程中,免費電視發牌事件的魔魘,在我腦海中一直揮之不去。那劇本不是很熟悉嗎?有關方面就是要有一個機制,這個機制可以5揀4、3揀2,可以不讓一些他們信不過、不喜歡的人進場。劇本還包括一個真命天子、一個根本不會贏的對手,再加上兩個應該威脅不大的對手,真正有威脅的被摒諸門外,這就叫做引入了競爭和進步了。各位觀眾,明白了沒有?

那麼究竟誰是那些「信不過、不喜歡」的人呢?現在還說不準嘛。這要到時看看嘛。曾鈺成和林煥光這種在特區建制已經盤踞高位多時的人(也應該愛國愛港了吧),也可以因為說一番話而被黨的喉舌狠批,誰說得準呢?要的只是一個像行政會議的機制可以把王維基踢走嘛。這樣看,人人都可以是王維基了。

誰會投票呢?

足球比賽是有固定規則和球場範圍,但重點是比賽的不確定性,弱隊可以補時追和,頂級射手也可能單刀橫傳,有不確定性有贏有輸才會有人參與這遊戲嘛。

我疑惑的只是:如果這種「保證泛民冇得贏」的遊戲規則提出來,泛民陣營之中,除非有些人已作好退出政壇的準備,否則誰會投贊成票呢?又怎樣能拿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票通過呢?

吳靄儀 - 普選.篩選.佔中

2013年12月2日

【明報專訊】感激這麼多人這麼努力,花心思拼出不同的普選方案,為的是求取最大的共識,好讓2017年行政長官有普選,給香港管治打一支強心針。

其實普選千頭萬緒,關鍵只有一點:就是篩選。如果沒有篩選,什麼方案都問題不大,只是程度上的分別,但如果設篩選,那麼不管以什麼名義、立什麼名目、如何設計運作,都是一樣;都不能是普選,都只是做戲,有原則的人不能參與,只能以種種方式積極、消極反抗。

李飛來港一趟,其實我也是感激的。2005年在北京見過他,吃了一頓晚飯,討論香港的法制和法律,小心翼翼,文質彬彬,我是十分領情的。可惜大家不是站在同一面。今趟來港,借法律的名義,宣揚了清楚的政治信息,就是一定要篩選。叫做「機構提名」,託詞是基本法法律規定,其實就是說某種形式的篩選,是不可逾越的中央底線。無論說這是為了不能選出反抗中央的人也好,說是太多候選人情混亂也好,總之就要篩選。至於篩選的方式,那麼倒是有商量的,控制鬆緊,多少名候選人、泛民「入閘」,那是有商量的。但是我也不會商量,因為篩選叫什麼名字也不是普選,那是我的底線。


那怎麼辦呢?年輕人機靈,想出了「公民提名」的方法,可以get under their guard,逃出生天,所以中央要那麼大力打壓公民提名。我倒不太在乎,沒有篩選,有沒有公民提名都不大要緊。那麼又有篩選,又不接受公民提名又如何?

我的答案是:世上沒有一股力量能阻得住公民提名——除了我們自己。中央擺出來的機制不給予公民提名地位又如何?公民發起提名,十萬五十萬一百萬,你篩給我看!怕只怕香港只願照官方批准的本子辦事,但若果然如此,即有普選,香港也沒有公民,只有奴隸。

所以歸結到佔中。市民會不會為反對篩選而佔中?以身犯禁的人能不能感召到足夠人站起來發聲?如果能,那麼即使沒有普選,我們也已經是公民。 

Vic - 讀卓文〈搞關係〉有感

2013年12月2日

眾濁則難獨清,個人如是,香港之於大陸亦如是。相信中港融合,香港能獨清並且感化大陸,妄想也。

卓文 - 搞關係   信報   2013年12月2日

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程翔 - 李慧玲,不要氣餒,香港需要您!

星期日生活   2013121

【明報專訊】認識李慧玲,是2008年我出獄之後。

出獄當天的晚上,太太縷述了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如何動員起來營救我,其中提到商業電台一個非常打動人心的節目《聲音黃絲帶》,這時我才知道有李慧玲這位行家。從太太口中,知道她在營救我的過程中,盡心盡力,除了設計了非常有創意的《聲音黃絲帶》節目,讓全港人士長時間地、持續地關注我的狀况和處境外,還獨家專訪了被誣衊為我的「二奶」的當事人,有力地戳破某些人對我進行所謂「包二奶」的抹黑行動。此外,她還全場廣播了一場跨越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宗教祈禱會,以凝聚廣大教友對我的支持。她對我可以說是恩重如山。

於是我找了《聲音黃絲帶》來聽。這個聲帶在商台「左右大局」每天開播時,都在節目開頭播一次:「這是程翔失去自由的第xx天,我們請來他的朋友/家人/同事/行家……某某人,在電台呼籲一下,希望他能早日恢復自由」,繼而就播出朋友們的錄音,表達祝福及懷念,也呼籲中共早日釋放我。雖然每條「聲音黃絲帶」只有一分鐘左右,但往往都是充滿感情,十分動人的話語,聽之令人動容甚至落淚。

每天一分鐘柔性訴求化解傲慢

難得的是,李慧玲把這個節目堅持了將近一千天,直至我出獄為止,這就非常不簡單。這期間要找來幾百位朋友/家人/同事/行家來錄音,才能把這條黃絲帶延續下去。我自己是記者,深知沒有堅定的信念和持久的韌力是無法堅持下去的。每天一條黃絲帶,就恍如每天一個提示,提醒當權者,去及早解決一件政治迫害的冤案。這對當權者來說,天天一段話,可以說是一種極大的無形壓力。

我聽了幾集後,不覺失聲痛哭,實在太感人了。感人者不唯朋友們表達了對我的關注,感人的還有李慧玲小姐的擇善固執。黃絲帶只有一分鐘,表達的只是柔性的訴求。但即使是短暫而且柔軟,日積月累,它仍然產生了強大的力量,去化解強權者的傲慢。老子說:「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又說「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信哉!

為了面謝她,我約她見了面。我問她在這個過程中有沒有壓力,她坦承有,但她照樣做。很多朋友都替她擔心,勸她不要「去到盡」,畢竟她以前並不認識我,我究竟是好是壞她也未必有把握。「去到太盡」會令自己「沒有彎可轉」。這些都是很善意的規勸。

我問她為什麼敢「去到咁盡」?她說,憑她對人的直覺判斷,憑對案件本身的邏輯分析,憑對「程翔事件關注組」的成員們的信任(因為他們都是學有所長、業有所專,都是這個社會公認的棟樑人才,但平素卻又十分低調的謙謙君子),她選擇相信我。

這個答案道出了李慧玲過人之處。她有準確的主觀判斷力,又有邏輯力極強的客觀分析力,而且還具備鍥而不捨的持續力。更難得的是,她選擇把這些獨特的能力,用來維護社會公義而不計較個人的利害得失。對某些人來說,這樣的人,其「殺傷力」實在太大了。

商台領導何以告慰林彬在天之靈?

李慧玲最近被調職,實在讓人唏噓!令人太息的,除了是因為她在維護公義的過程中遭到了打擊,更因為我們社會所珍惜的新聞自由,日漸式微之勢似乎難以逆轉。商業電台似乎忘記了他們在1967年左派暴動時為維繫香港人心而曾經作出的傑出貢獻。當年,由林彬先生領銜負責的抗暴播音,有力地揭露了左派搞亂香港的圖謀。林彬先生個人為此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在他被左派暴徒活生生燒死後,商台領導人何佐芝先生把他的遺像高高掛在商台辦公室凡30年,直到1997才迫不得已的拿下來。當今商台的領導人,何以告慰林先生在天之靈?而何老先生的風骨,難道也就此棄如敝履嗎?

李慧玲被調職後,一位在《文匯報》時期的90高齡的舊同事致電給我,要我轉告李小姐:「不要氣餒,要堅持下去,因為香港需要您」。對!一切不願見香港沉淪的人,都會支持您。

文 程翔
編輯 麥少菁

2013年11月30日 星期六

蘇菲 - 一小時 一個童年

飛常Playgroup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30日

最近電視經常播放一段廣告,那是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兒童遊戲權利」宣傳片,呼籲家長每天讓孩子自由遊戲最少一小時,讓他們健康發展,還他們一個真正的童年。

一天有二十四小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只要求父母給孩子一小時自由遊戲,這要求十分卑微;而每天一小時自由遊戲便能還他們一個真正童年?這種悲涼,怎能形容?

港童像小牛般生活

或許正因為如此卑微,才凸顯現實這麼荒謬。現實是,很多小學生每天抽不出時間去玩,那怕只是一小時。他們上完一天課,下午四時許回家之後,休息三十分鐘,吃吃點心,又要開工做功課。接着晚飯之後,開始溫書。到十時許洗澡上床,準備另一天同樣疲憊的生活,日復日,年復年。萬一那天放學後要上興趣班,不好意思,整個時間表就要往後移,惟有不斷犧牲睡眠時間。驟眼看,還以為這是小牛的生活,那裏像小孩的生活?〔Vic:小牛會這麼辛苦嗎?〕

有人說,問題在於學校教得太深、或教淺考深、或越級教學,小一教小二數學,小二學小四英文。但亦有人說,誰叫家長追捧這些學校,他們把「愉快學習」視為「無嘢學」的同義詞。孩子辛苦一點,才能學多一點。這是一個講求學習的地方,還要學得比人多、比人快。要在這裏提倡「玩」的價值?開玩笑吧。

其實我很欣賞基金會拍這段宣傳短片,至少該會嘗試為小朋友解一解這個結。那怕是我們看完短片之後,鼻子一酸,馬上帶家中馬騮到公園玩一會,但最終敵不過現實考量,要孩子留守書桌……畢竟能玩多少少,也是好事。

我倒有疑問,既然我們的小朋友習慣日讀夜讀,他們是否都比外國小朋友更聰明、更愛學習?若果不是,那麼在操練的過程中,流失了甚麼?

李怡 - 李嘉誠談話和守護香港運動

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30日

李嘉誠接受《南方都市報》專訪,回應撤資指控,指是「天方夜譚的笑話」,還說「今天是我的一個反擊」。但另一方面,他多番強調法治,一再表示香港不能人治,不能選擇性執法,政府的權力要在法治的基礎上公平公正地執行政策。作為負責任的國際企業主持人,經營業務不能鋌而走險,一切必須以股東利益為大前提。世界上的投資機會和選擇多的是,集團可以挑選有法治、政策公平的環境投資;在政策不公平、營商環境不佳、政府選擇性行使權力之下,投資意欲一定相對下降。

這些話,並非無的放矢,他一再強調顯然針對香港近年來的法治基礎動搖,尤其是梁振英政府的選擇性執法和行使權力。同是發展局長,對麥齊光和對陳茂波,梁振英不同地行使權力;同是僭建,對梁振英僭建和對唐英年僭建是選擇性執法;警方對愛字堆的暴力輕輕放過,對《蘋果》前攝記與保安的推撞被判無罪還要上訴。梁班子選擇性執法和選擇性行使權力已彰彰明甚。集團要挑選有法治、政策公平的環境投資,意思就是要減少在法治基礎動搖、政府選擇性執法的香港投資。昨天《蘋果》列出自2008年以來,和黃投資歐洲是791.14億港元,投資香港是122.52億港元,投資中國是88.14億港元。說撤資,或未必;但說投資重點轉移,則是事實,而且原因也說出口了。

香港的淪落,具體反映在法治自由的淪落。儘管有種種利害的考慮,李嘉誠還是忍不住婉轉發出捍衞法治自由的聲音。這是他仍然愛護香港的真性情。而香港法治自由的淪落,也清楚地顯示出是由於「一國」對「兩制」中香港這一制的肆無忌憚地侵蝕。爭取真普選,佔中,本土思潮興起和守護香港的本土運動的發展,和李嘉誠的思路基本出發點是一致的,就是要發展立足本土利益、本土民主,去守護我們傳統核心價值的自由法治。

李嘉誠的話,梁振英聽得進去嗎?上台一年多,執政團隊已有八人跳船,行騙長官仍然誇言說現在的政府是歷屆政府中最齊整的,此人的厚顏無恥已到登峯造極的程度。除了關注中央對他的權力會不會動搖之外,對任何批評、勸喻的話他都是不屑一顧的。

香港逐漸沉淪,幾乎所有香港市民都感覺到。中共和港共政權,面對一波一波守護本土的抗爭,和佔中爭取真普選運動,使用的是「一棍子打死」的「絕望」對策,也就是說,由中央大員和中共喉舌把話說死,使市民覺得爭取無用,從而產生無力感,於是放棄抗爭。比如佔中,就是在中共的一再打壓之下,使支持度下滑。又比如普選行政長官的公民提名,也由李飛來港把話說死,而有可能從62%的支持下滑。

香港人也許太機警,太現實,太懂得變通和算計,對許多事往往把「可以怎樣」放在「應該怎樣」的前面考慮。眼看爭取不會有結果,就會放棄爭取。面對專權政治的「大石壓死蟹」,明知不對,明知對香港有害,也因為覺得抗爭不會有效果而寧可置身事外。

沒有錯,從李飛來港定下的普選框架,不但沒有公民提名的空間,甚至從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和產生行政長官候選人要體現提名委員會的「集體意志」這兩點來看,根本就等於是由中央去圈定候選人,全體選民投票也只是在中共的掌控名單中選擇,實際上是比上兩屆的產生候選人的辦法還要倒退。在這種情況下,還有爭取真普選的空間嗎?

本土化運動要爭取香港與大陸的區隔,實現真正的自治,至少是按《基本法》第22條規定的高度自治。但面對中共的專權與強勢,有可能嗎?我們可以擺脫權貴資本主義的侵蝕而獨善其身嗎?

也許真的是不可能,但不去抗爭,不以發聲和行動去表達我們的訴求,就不僅是「不可能」而且是「完全不可能」。更重要的,是香港人絕對不能甘心做奴隸做奴才,我們必須表現出我們是有尊嚴的、有獨立人格的,不是服從所謂「集體意志」而沒有個人意志的奴隸。我們不表達這種意志,不去力爭,不僅是對不起下一代,而且對不起我們自己。

參與佔中,爭取公民提名權,反對在小圈子規範提名人之下的假普選,建立真正民主制度去制衡專制政權,去保障自由法治,是香港免於沉淪的唯一出路。

李嘉誠把法治自由與營商環境掛鈎,對改變香港現在的境況有幫助嗎?也許有那麼一點點,但若像其他大商家那樣完全不講,就是任憑香港沉淪了。(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2013年11月29日 星期五

區樂民 - 貧窮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28日

年輕的時候,他偷渡來港,在最貧窮的日子,口袋裏只有五元。

過去數十年,他努力工作,極節儉,現在擁有四個物業,一個自住,三個收租。每星期總有幾天,他把早一日的剩飯放進水裏加熱,下點鹽和花生,變成半粥半湯的物體,當作午餐。

「一分一毫得來不易啊!」他說。

單看這些經歷,他是個值得尊敬的人。可是,也因着這些經歷,他跟妻子和女兒分開了。

「她們都在盤算我的家財,不可靠。」他告訴我。

我不認識他的家人,不敢作判斷,但他曾說:「所有私家醫生都貪圖我的錢。」

「為甚麼你不看公立醫生?」我問。

「公立醫生不肯和我傾談。」他答道。

「我也是私家醫生,為甚麼你又來看我?」

「因為第一次看你時,」他憶述:「你說我患的是小病,不必覆診。我估計你不算太貪心。」

我笑了。請注意,他沒有說我不貪心,他只是說我「不算太貪心」!

這兩年,他看了我十多遍,都是小病,甚至沒有病。我認為他需要臨床心理學家的協助,但他拒絕。

每次跟他交談十多分鐘,他便會滿意地離去。收了診金,有時候我也不知應該在病歷上寫甚麼。

看着他的背影,我發現了一件事。他想盡辦法遠離貧窮,卻沒有察覺,孤獨是最大的貧窮。

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盧子健 - 中央想見到一個什麼樣子的特首選舉?

20131127

【明報專訊】作為一個30多年前開始參與討論香港政制民主化的論政人士,我對近期有關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討論,是非常的感慨和唏噓。不少論點在過去幾十年間已經被提出過、論證過無數次。遺憾的是,香港離開普選的目標始終是這麼遠。更遺憾的是,北京不斷提出一些並非真問題的議題來要求香港市民表態,使討論在幾十年間仍然是兜兜轉轉。

例如說普選應該按《基本法》進行,相信絕大多數香港市民不會反對。爭議的焦點在提名委員會。基本法規定特首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決定,提名委員會的作用可以是體現人人平等參與的普選精神,也可以是用來削弱這種精神,甚至是令這種精神名存實亡。如果提名委員會的設計真的做到體現普選精神,自然大家都會贊成提名委員會集體決策決定特首候選人。如果提名委員會的設計剛好相反,自然大家就會反對。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不需要煞有介事地討論。

什麼是真普選?也不需要冗長或者嶄新的論述,亦不需要引用外國的例子,只需要看看本地立法會選舉的經驗便足夠。立法會有35名普選產生的議員,包括最保守的建制派以至最激進的泛民,這就是香港的政治光譜。特首候選人應該是可以立足於這個光譜的任何一點之上。這就是符合港情的普選,是大多數香港人所熟悉和會支持的普選。

在現實政治中,北京不希望有一個位於政治光譜極端的人當特首,這完全可以理解。不過,如果普選投票是公平公開地進行,香港市民亦根本不會選擇極端的候選人,所以大多數香港人都不會贊成在提名時搞篩選,因為他們在投票時會懂得如何篩選。

2017倘沒競爭將是極大歷史諷刺

香港人也很務實。如果北京真的很擔心政見極端者當選特首,要在提名階段排除這些人參選的機會,不少香港人會妥協接受。問題是﹕北京想把候選人的政治光譜收到多窄?講得簡單和形象化一點,就是究竟北京想見到一個什麼樣子的特首選舉?

最極端的情况就是只有一個候選人,香港市民並沒有選擇,最多只能以信任票為唯一的候選人黃袍加身。回歸以來,在2002年和2005年的兩次特首選舉,就是沒有競爭的選舉。但自此以後,即使是以現時的選舉委員會制度,兩次特首選舉都有競爭。如果到了2017年引進普選,反而選舉沒有了競爭,這會是極大的歷史諷刺。如果北京想見到這樣子的選舉,這會是中國和香港的悲劇。

讓我們假設北京預算2017年特首選舉有競爭,那會是什麼樣子的競爭呢?在2007年和2012年兩次選舉,民主派都有候選人參與競爭,這相信也是香港市民對2017年特首選舉的期望。民主派是否能成為候選人、「入閘」讓市民投票選擇這個測試普選真偽的標準,不應該被視為只為滿足泛民的私利,因為泛民是香港政治光譜的主要組成部分。如果這部分會在普選過程中被切割出去,這種「普選」不可能是真正的普選。而如果即使普選有限制也不會把泛民排除在候選人名單之外,有關限制不會是太過嚴重,可能是香港市民能夠接受的妥協。

北京或者本地親北京人士也許會辯解﹕不是排斥所有泛民候選人,而是要排除最極端的候選人當選。如前所述,如果普選投票是公平公開進行,香港市民根本不會選擇極端的候選人(甚至可以說全世界任何正常社會都不會),因為極端的定義就是只會有少數人支持。

香港市民的擔心是﹕北京要控制普選的提名程序,其實真正目的是害怕任何泛民候選人當選。在2007年和2012年參與特首選舉的泛民候選人,分別來自公民黨和民主黨。這兩個黨都位於香港政治光譜的中間地帶。如果北京不能接受來自這個地帶的從政人士當特首,又怎能防止人家批評這種普選是假的?

對北京而言,只有建制派候選人的所謂普選當然較為安全,但世間並沒有完全安全的事。2012年的特首選舉,北京原來的計劃是只有一個建制派候選人,即使泛民候選人能夠入閘,可以重演2007年建制派候選人大勝的戲碼。但梁振英打亂了北京的計劃。兩個建制派候選人為求當選互揭對方瘡疤。當唐英年形勢不妙時,有建制派勢力想推舉曾鈺成為候選人抗衡梁振英。結果是北京強力干預,說服唐英年和曾鈺成的支持者投票給梁振英,但結果不算很理想。梁只能低票當選,建制派亦因此嚴重撕裂,是今天特區政府管治困難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2012年,北京只需要操控一個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結果仍然與其原來的計劃相距如此之遠。普選投票涉及數以百萬計選民,北京所能夠操控的將更少。如果候選人完全沒有泛民代表,或者泛民會發起全面杯葛,造成極為難看的局面;又或者泛民挑選建制派候選人其中一位討價還價,令成功當選者負了他們的票債,日後在施政時償還。這恐怕也不是北京想見到的局面。如果北京把普選候選人的光譜進一步收窄,連建制派候選人也只能是最忠心的兩三個,那跟沒有選擇差不多,費這麼多氣力來搞普選又所為何事呢?

請北京乾脆講清楚

說到底,北京自己應該想清楚,究竟是想通過所謂普選來挑出一個自己本來就想欽點的特首呢?還是讓香港市民在幾個其可以接受的候選人當中作選擇?如果是後者,是否所有泛民都不被其接受可以當特首?換句話說,只是在狹窄的建制派政治光譜內搞所謂普選。如果北京已有想法,不如乾脆講清楚。如果北京未有想法,這是中央領導人自己的問題,就不應要求香港市民回應什麼愛國愛港、依法辦事這些假議題。真普選是中央贏取港人信心的巨大契機。這不單是為了滿足港人的訴求,也是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譜寫一個篇章!道理很清楚,問題只在於領導者能否想清楚。

盧子健
公共事務顧問

區家麟 - 長官意志 龍門飄移

2013年11月27日

【明報專訊】中央要員訪港,見律政司長、見法律專家、見大律師公會,據說要交流法律,從法律觀點解說政制改革。開口閉口法律,事無大小《基本法》;好的,就讓我們看看《基本法》。

好些本地的「法律專家」直截了當謂:《基本法》裏,行政長官選舉辦法,沒有公民提名元素,所以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如此詮釋,是雙重標準。

《基本法》條文寫得有彈性,如果「無寫就不能做」,那麼,人大常委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訪港時,說的那些四字真言,如「愛國愛港」、「集體意志」、「機構提名」,《基本法》條文找不到,是否都違反《基本法》?年前人大常委頒令的「政改五部曲」,《基本法》裏影都無,密室僭建,又如何合法?

李飛試圖用《基本法》條文講道理,談「廣泛代表性」意思時,他說,將來的提名委員會和往日的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原則是相同的,《基本法》45條規定的「廣泛代表性」一詞,應當與附件一和人大規定的「廣泛代表性」一詞具有同樣含義。意指同詞應當同義,提委會應繼續由四大界別組成,「八九不離十」。

據此「同詞同義」之邏輯來檢視一下「機構提名」之說,中央認為,《基本法》45條寫明行政長官「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寫的提名委員會是「會」,不是「委員」,所以一定是「機構提名」;好的,我們又看看《基本法》附件一第一條:「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本法選出……」往日的選舉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也是寫着「會」,以往提名,卻從來不是「機構提名」。


又會有人說,那是因為中央根據「立法原意」的解釋,如果立法原意那麼重要,為何不一早寫成《基本法》條文?再說,「愛國愛港」什麼時候成為《基本法》裏的「法律要求」,又源自什麼「立法原意」?先不說何謂「愛」,如何用法律定義愛或量度愛等可笑問題;回溯「原意」,鄧小平早已提出「愛國者」的寬鬆標準,當年曾持續討論,明知政治要求不能納入法例條文,成為「法律要求」,這是大眾所理解的「原意」,為何現時又不按鄧小平的原意行事?

雙重標準 自欺欺人

這些自打嘴巴式的任意詮釋,信口開河,只許京官僭建,把《基本法》搓圓按扁,如細路玩泥膠,體現的是長官意志。

李飛強調,機構提名要體現提委會的「集體意志」,明顯要為高門檻篩選鋪路,卻又說「被提名權、被選舉權沒不合理限制」。「沒限制論」之荒誕,在沒限制你報名,卻由一群人上人先決定人選,才讓市民選,這叫真普選?說好了生果任擇,卻只有榴槤與爛橙,這叫有選擇?

是否「真普選」,準則很簡單,若「機構提名」下,由一群小圈子人上人,篩走了任何高民望,或往日普選中得到有力支持的派別所屬人士,都屬不公正不公平的偽選舉。

以法律觀點包裝長官意志,如此政改討論,雙重標準,自欺欺人。權貴們何妨老老實實赤裸裸告訴香港人,這場球賽,界線是我劃的、球例是我訂的、龍門任我來搬;學習尊貴議員謝偉俊名句:「政府有權把龍門由大球場搬去尖沙嘴。」中央政府有權把龍門從香港搬到月球,再從月球搬回北京;瞬間飄移,扭曲變形,以法律服務政治,以政治玩弄法律,哀哉《基本法》。

李怡 - 大是大非年代的大是大非事件

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27日

《基本法》所設定的「行政機關對立法機關負責」的制度,已在近日立法會關於特權法動議的投票中,被宣佈徹底破功。許多立會議員須服從中聯辦指示而不能按自己的意志投票,說明立會對政府的監督功能幾乎盡失。法院雖還能守住獨立斷案,但親共的律政司在《蘋果日報》前攝記涉襲保安無罪案中上訴,被法官指為「吹毛求疵」,顯示司法中的檢控一環已為行政服務。《基本法》所定的三權分立體制固然瀕臨崩潰,中共官員更揚言《基本法》所定的竟然是在條文中遍尋不獲的所謂「行政主導」。

眼看梁振英種種劣行、陳茂波種種無恥,民望破紀錄地超低,仍然大模大樣地坐享權力,擺出「香港市民其奈我何」的囂張嘴臉,香港人能夠怎樣?爭取體制改變、實現真普選荊棘滿途。目前,能夠稍稍制約政府胡作非為的,只有被稱為「第四權」的媒體。正如前美國大法官Hugo Black所說:「新聞自由的最重要功能,就是防止政府任何部門欺騙人民。」現在是幾乎每天都出現政府欺騙市民的情況,媒體成為能夠監督專權政府濫權的唯一工具。

不容否認,香港媒體中很大部份已經被「河蟹」了,剩下真正能發揮第四權作用的媒體不多。但只要還有站穩監督政府立場的媒體,也會刺激被某種程度「河蟹」的媒體為競爭要適度發揮媒體功能。因此,對於任何干預新聞自由的行為,堅守本份的媒體,都應該十分敏感,必須作出強烈反擊。無綫向壹傳媒採訪下封殺令正是這樣的事。

葉一堅前天刊出的批評總編張劍虹的文章〈驚佢條毛咩!〉,是醍醐灌頂之作。不僅《蘋果》總編、執總要檢討,筆者在上周六提到此事時不夠火力,說明也不夠重視。葉一堅說:「香港正置身大是大非的年代,言論自由也是大是大非的事。」我們須要從大是大非的角度去看這件事。

數十年前筆者剛出道,有一位前輩報人對筆者說:第一條定律就是永遠不要跟銷路比你少、影響力比你低的報刊開筆戰。

這句話,與葉一堅引述他們過去常說:「有條儍佬在公司門口無理取鬧,有隻癲狗在你家門口亂吠。你需要回應嗎?你需要同佢一齊癲嗎?」是類似意思。

但無綫電視真的不是觀眾少、影響力低的媒體,它曾經是香港新聞界的龍頭大哥。在筆者經歷的從中英談判到六四到香港回歸的整個階段,對社會發生最大影響的是SCMP(對官府和上層)和TVB NEWS。的確如葉一堅所說,那時很多報人都是從TVB認識到甚麼是新聞價值,甚麼是新聞自由的。這樣具有傳統影響力的大媒體,今天不僅向荒謬的政府發牌決策膜拜,而且不顧自己堅持數十年的表達自由的傳統,向另一媒體發封殺令,這難道不是對新聞自由最大威脅的事件嗎?這不是意味着我們連最後的監督政府的工具都要面臨被毀嗎?

這絕對不是無綫與壹傳媒兩個媒體之間的恩怨,而是大是大非的事。即使無綫針對的是另一媒體,甚至是曾經不斷向《蘋果》抹黑的對手,《蘋果》也必須義無反顧地向無綫發出最強的抗議聲。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的兩個聲明,要求無綫舉出具體事例,說明壹傳媒如何長期恣意攻擊無綫;無綫何以沒有向記協的紀律委員會投訴,也未見提出法律訴訟?何以記協從未收到其他人對壹傳媒「長期恣意攻擊」無綫的投訴,反而收到不少對《東張西望》的偏頗的投訴;作為上市公司,電視廣播經常召開記者會,今後是否會禁止壹傳媒所屬機構進場?若有任何機構不滿意無綫今次之處理,決定杯葛並禁止無綫的新聞團隊採訪其活動,無綫會否接受?

對於這些清楚明確的問題,無綫都不予回答,而近日記協則接獲數人來電,包括某街坊福利會代表批評記協的聲明,甚至聲言包圍記協。另有三名市民向記協發了百多封內容重複的電郵,均批評記協炒作事件。愛港力、愛港之聲也在facebook上發聲,不是講道理,而是一味斥罵記協與壹傳媒。

事情似乎越來越清楚了,無綫的作為已經和港共政權、和愛字堆沆瀣一氣。我們也許無法阻擋一個人、一個機構的墮落,但我們絕不能眼白白看着社會沉淪。守護着仍有監督政府功能的新聞自由,不僅是媒體人的事,所有愛自由的市民也人人有責。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周保松 - 自由與宗教

一五一十部落   2013115

自由主義與宗教之間的關係,是現代世界的大事。我們甚至可以說,如何使得不同宗教信仰的人能夠和平並處,是過去幾百年自由主義面對的最大挑戰。在此過程中,自由主義逐步發展出一套相當獨特的政治制度來應對宗教多元之局,並取得相當大的成就。以下我會先將自由主義的基本理念勾勒出來,然後回應一些挑戰。

1

在宗教問題上,自由主義的核心理念,是每個公民平等地享有由憲法保障的信仰自由的權利。這個權利往往意味著以下的制度安排。第一,在尊重其他人同樣權利的前提下,公民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信仰和所屬宗教團體,同時有權放棄原來的信仰及離開原來的團體。第二,信仰自由具有優先性,政府和教會不得以集體利益、國家安全或上帝旨意之名,犧牲公民的自由權利。第三,政府權力的正當性來源,來自定期的民主選舉,而非任何宗教。政府制訂的法律和推行的政策,必須一視同仁對待所有宗教,不應偏袒任何教派,同時不應訴諸特定宗教信仰來為這些政策辯護。第四,為確保機會平等原則,無論是政府或私人企業,在工作招聘時,都不應將應聘人的宗教信仰作為考慮因素(除非該工作是和信仰直接相關,例如神職人員)。

一個充份尊重上述原則的社會,是一個信仰自由的社會。這樣的社會,將有很大機會是個信仰多元的社會,因為不同教派會在這個自由的環境中,以不同方式爭取信眾,人們也會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不同的宗教。自由主義維繫多元社會的方式,是既不要求所有人相信同一種宗教,也不要求所有人放棄宗教,而是用政教分離的方式,將宗教領域和政治領域分開。在政治領域,所有人擁有相同的公民身份,並因此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在宗教領域,每個公民可根據自己的選擇而擁有不同的宗教身份。而當兩個領域發生衝突時,政治領域具有優先性:任何教派都不可以以教義之名,限制和侵犯人們的公民和政治權利。也就是說,所有教派必須服從自由社會的基本政治原則。這個優先性,是維繫多元社會統一的基礎。

對自由主義來說,這兩個身份完全可以同時並存。例如服務同一個政府的官員,可以是天主教徒或伊斯蘭教徒,更可以是無神論者,彼此不會因為信仰差異而引起衝突。為什麼可以這樣?因為在制度和價值觀念上,他們都接受了政治和宗教身份的二分,不會將自己的信仰強加於別人,在進行與工作相關的決策時亦不會以自己的信仰作為判斷準則,而須訴諸法律及所有公民原則上都能夠接受的公共理由。這種制度和價值上的共識,使得自由社會一方面容許和鼓勵宗教多元,另一方面又建立起和平共處的社會紐帶。這個紐帶不是靠宗教、血緣和種族,而是靠自由主義的一組道德信念及由此發展出來的制度文化。

2

從人類發展史來看,這是很不容易的成果,中間經過不知多少衝突,才慢慢形成這樣一個多元共存的格局。如此不易,因為許多宗教都有整體性和排他性這兩重特點。所講整體性,是說宗教往往有一套相當完備的關於世界、道德、政治、經濟、教育和婚姻的看法,這些看法形成一個環環相扣的體系,並指向同一個目的,就是如何在生活世界的每個環節實現該宗教所界定的終極真實和圓滿境界。也就是說,宗教不只是生活世界的某個環節,而是全部,並為這個世界賦予意義。因為這種整體性,宗教往往有很強的排他性,不容易接受其他宗教同時存在。因為容忍其他宗教在同一個世界存在並與之競爭,不僅在知識論上難以接受(如果我的神是真的,他的神就必然是假的),在道德上也不可接受(如果我的神所教導的是對的和神聖的,他的神所教導的就必然是錯的和腐敗的),同時在策略上不智(如果在我力量占優時容忍對方,如何保證他朝時移世易時對方不會反咬一口)。

正因如此,宗教衝突往往曠日持久且極難化解。我們也因此可以看到自由主義的化解之道,其實是現代世界的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宗教不再是統攝社會不同領域的最高原則,宗教也不再被視為所有人生命中無可質疑的唯一選項,而是眾多選項之一。正如當代哲學家泰勒(Charles Taylor)所說,這是「俗世時代」最重要的特徵。就此而言,自由主義沒有消滅宗教,而是轉化了宗教,並換了一組政治原則來規範現代的集體生活。這個從宗教社會轉向自由社會的過程,是現代性規劃的核心議題,中間歷經無數波折,迄今仍未完成。

我認為,這組原則中最重要的,是自由原則和平等原則。自由原則就是國家必須容許每個公民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信仰,平等原則就是國家必須保證每個公民享有相同的選擇自由的權利。兩條原則加起來,即意味著國家的首要責任,是尊重和捍衛人民平等的信仰自由的權利,而不是去宣揚或壓制任何宗教。換言之,國家理應在不同宗教之間保持中立。保持中立,並不是因為所有宗教同樣地好,也不是因為根本沒有任何標準去比較各種宗教的高低,更不是因為信仰本身無足輕重因此無可無不可,而是因為這不是國家應當擔當的角色。國家要平等地對待所有公民,便應該尊重公民的自由選擇,而不應該在這個關乎個人終極關懷和安身立命的重大問題上,強加國家意志於個體身上。

自由主義選擇這種立場的原因,不是價值虛無,而是對自由和平等的堅持。這是它的底線,因此自由主義不會容忍那些鼓吹侵犯自由和平等的教派。也就是說,自由主義所說的中立對待,有個前提,就是不同教派必須接受自由主義的基本原則。這些原則劃定了宗教自由的邊界,同時也在相當根本的意義上轉化了宗教的內涵,例如它們必須容忍和尊重人們的宗教選擇──雖然容忍和尊重的理由,可以各有不同,包括對於教義和何謂真正信仰的重新詮釋。從宗教社會到自由社會,不僅國家制度要變,生活世界不同領域的實踐也必須作出相應變革。這是相當漫長痛苦且中間充滿政治角力和思想論爭的過程。我們因此不要誤會,以為自由主義是沒有原則的放縱各種宗教,又或以為它這麼做是因為接受了價值主觀主義和虛無主義。

在這個制度框架下,自由主義傳統中十分重視的宗教容忍,嚴格來說也不適用於國家,因為國家本身沒有自己的國教,因此也就談不上容忍那些異於國教的教派存在。國家要做的,是平等尊重──而非容忍──公民的宗教選擇。尊重和容忍,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德性。容忍往往意味著擁有權力的一方對另一方所持的信仰,有一種負面評價,但卻基於其他理由而選擇了自我克制。尊重卻沒有這種意涵,而是承認和肯定公民享有的權利,同時不對公民所選的東西作出正面或負面評價。所以,當我們爭取信仰自由時,要求國家容忍一些它不喜歡的宗教,和要求國家尊重公民應有的選擇權利,是兩回事,後者才是今天自由主義應追求的目標。

3

討論至此,我們應該見到,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自由平等原則的基礎,不應立足於任何宗教。原因很簡單,如果它這樣做,它便不能公平對待其他宗教。例如如果國家接受人人平等的理由,是因為我們都是基督教上帝創造的兒女,那麼對非基督教徒來說,這個論證便沒有任何說服力,亦難得到他們的反思性認可。因此,自由主義要證成它的基本原則,便必須提供獨立於不同宗教,同時原則上又能夠為不同教派共享的道德理由。這裏須留意,我這裏強調的是「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而不是從某個特定宗教的觀點看。不同宗教的信徒,當然可以從自己的教義出發去理解和接受自由主義。也就是說,在自由社會,可以存在不同性質的理由去支持自由主義的制度實踐,但並不是所有理由都適宜作為多元社會中共享的,能夠滿足公共證成的理由。尋找和證成這些理由,不一定是某種宗教的責任,但卻一定是自由主義的責任,因為自由主義承諾必須要在國家之中給予自由的公民平等的尊重。

但在今天的中國,我們卻常常聽到這樣一種觀點:自由主義並不足以支撐自身。自由主義要在中國生根,便必須找到它的宗教和文化根源。例如基督教徒會說,自由主義源起于西方基督教文明。若要中國人真心接受自由主義,首先要令他們廣泛信奉基督教。又或儒家信徒會說,中國二千年來都是儒家文化主導,所有中國人的觀念和行為都受儒家影響,自由主義要在中國落地,便必須和儒家接軌,並從儒家傳統開出自由和民主。這兩種觀點在立場上雖然針鋒相對,但都有一個共同的認定,就是自由社會的制度雖然值得推崇,但自由主義本身沒有足夠的道德和文化資源來支持自身。

這裏所說的「支撐」,最少有兩層意思。一是工具性的,即如果我們想在中國推行自由主義制度,便必須得到其他宗教和文化傳統的支持,否認難以成功。二是證成性的,即自由主義的制度安排,需要一個本身不是自由主義的宗教文明來為它提供道德基礎,否則難以成立。

我對這兩種觀點皆有保留。先談前者。今天許多國家都在實行自由民主制,這些國家各有自己的宗教文化傳統。從歷史經驗看,我們沒有證據證明說,自由民主必須依託於某種特定宗教才能有效發展出來。遠的不說,即以臺灣為例,它的民主轉型時間並不長,但到今天已發展得相當成熟,而在爭取民主化過程中,基督教、佛教或儒家,並沒起到什麼關鍵作用。又以當下香港的政治發展為例,即使在基督教和天主教內部,對於爭取民主的手段和目標,往往也有許多爭論,有的教派立場甚至非常保守。而在香港一波又一波的民主運動中,人們直接訴諸的,往往是自由主義傳統提供的價值和政治想像,例如自由、平等、權利、正義、法治、社會契約等,而不是任何宗教傳統。但讀者須留意,我這裏並不是否定宗教在社會轉型中的影響力。事實上,在一些宗教傳統很強的國家,教會的動員能力往往十分強大。而且即使出於現實考慮,許多宗教也願意支持自由民主,因為這樣可以避免無休止的宗教衝突和社會不穩定。我這裏只是強調,自由主義能否在一個國家健康發展,宗教不見得是必要條件。

轉到道德證成問題。自由主義真的需要宗教來為自己提供道德基礎嗎?答案是不需要。正如我在前面指出,自由主義既然肯定人是自由平等的個體,同時認為國家有責任尊重公民的自由選擇,它便不可能在一個宗教多元的社會再訴諸某種宗教教義來為自己的原則辯護。事實上,從洛克、康德、穆勒再到當代的伯林、德沃金和羅爾斯,自由主義傳統一個相當清楚的思想軌跡,正是有意識地逐步擺脫基督教神學的影響,尋求其他道德資源來為自由社會辯護。另一個有意思的觀察,是1776年發表的《美國獨立宣言》,仍開宗明義地訴諸造物主來證明人人擁有不可讓渡的權利,但到了1948年的《聯合國人權宣言》,普遍性權利的基礎已改為奠基於人的理性與良知,而非任何宗教。

4

或許有文化保守主義者會說,我們是中國人,所以必須從自己的傳統推出民主憲政,否則就會喪失我們的文化主體性和身份認同。這種說法沒有道理。因為倘若真的如此,世界上許多從政教合一社會轉型到自由民主的國家,恐怕都已失去主體性,並面臨嚴重的身份危機。實情顯然不是這樣。我們作為有道德意識和理性能力的存有,如果經過對歷史經驗的認真總結和對政治道德深思熟慮的思考,最後有意識地選擇了民主憲政作為國家未來發展的方向,這些便是我們當下的信念,也是我們當下的實踐,而非外人強加於己身。這些信念和實踐,實實在在構成我們作為中國人的身份認同和政治文化的一部份。用一種靜態的觀點去想像所有中國人共享一種永恆不變的文化本質,並相信這種本質就是真的和對的,既與歷史事實不符,也忽視了人的自主性與能動性,更誤解了人與文化的關係。

有人或會提出一個更為根本的質疑:自由主義的整個政治規劃,其實本身就是想建立一個俗世多元的國家,而這必然對宗教不利,因為一旦容許宗教自由同時迫使宗教從政治領域撤退,即意味著宗教在人類生活中的影響力和重要性大大下降。如果我是一個虔誠教徒且深信自己所信就是世上唯一真理,為什麼不可以通過國家權力來要求別人也相信同樣的真理,反而要尊重別人的信仰自由?自由主義看似中立,實際上對宗教充滿偏見和否定。

這樣的質疑很普遍,而且也正因為有這樣的質疑,今天世界各地仍然有許多宗教衝突。但這樣的質疑合理嗎?我認為不。首先,自由主義可以回應說,如果所有宗教都持有同樣想法,都要求國家運用權力來壓制其他宗教,那麼結果必然是衝突收場。歐洲十六、十七世紀經年累月的宗教戰爭,使當時的教派逐漸意識到,宗教寬容和政教分離才是和平共處的最好辦法。一開始的時候,不同教派或許會認為這只是不得已的暫時妥協,但隨著時間過去,自由制度慢慢建立起來以後,大家自會見到這種制度的好處,包括不用時刻提防其他教派攻擊,國家可以公平地處理宗教爭議,公共政策能夠一視同仁地對待所有教派,公民之間不會因為信仰差異而影響彼此合作等。更重要的是,事實上,信仰自由不僅沒有令宗教消失,反而使得各種教派可以在憲法保障下,自由宣教去爭取更多信眾。

最後也最重要的,是自由主義深信,人作為獨立自主的個體,有自由意志和理性反思能力,因此在關乎一己生命安頓的宗教問題上,國家必須尊重每個個體的選擇。這是自由主義最基本的價值堅持。這個堅持,或許會令某些宗教失去支配他人信仰的權力,又或會令某些教派因為得不到足夠支持而沒落,但這絕非自由主義有意針對某個宗教,而是因為它必須將自由和平等放到最高位置所致。在這點上,自由主義沒得妥協。

陳雲 - 香港人的生存空間

三文治   2013年11月26日

生存空間,來自德文Lebensraum, Merriam-Webster 網上字典定義是space required for life, growth, or activity 。Leben是生命、生存、生活,raum是空間、房間、地盤。要好好學會這個字,中文只翻譯出Lebensraum的危急存亡的意義,德文的意思是有三重的。Lebensraum 的讀音是\lā-bənz-raum\),用英文來模擬,是lay, ben, s, rarm。

此詞因德國納粹黨濫用而一度成為禁忌,但此詞的意義,是常識:一個族群要生命、生存、生活,必須保有自己的空間,這也是國家或其他政體保有邊界與領土的功用。我們香港人只是要自保地盤,不是要侵略大陸,而大陸人他們自己,有廣闊的空間,他們不應該來香港搶奪我們的空間。我們對大陸人的包容與遷就,已經過了極限,危害自己的生活、生存與生命。

大陸移民、旅客與走私客南下香港,先侵略香港人的活動空間(activity),現在你已經不敢隨便去銅鑼灣、尖沙咀、旺角與一切鄰近火車站的商場(上水、大埔、沙田...)。海洋公園、迪士尼樂園、野外露營、海灘游泳、郊遊行山,一旦遇到大陸客聚集,旅程也不再輕鬆愉快。之後,大陸人再侵略你的成長空間(growth),現在你已經難以找到幼兒園到大學的學額,也難以找到公屋和工作職位。最後,也許是匪徒南下,要你的命(life)。

翻譯特定的政治術語,總有取捨,收到語言的限制,中文的生存空間,只翻譯出Lebensraum危急存亡的最後一層意思。然而,到了危急存亡的時候,你才懂得這個詞,你大概已經沒命了。

2013年11月25日 星期一

陳淑莊 - 不能丟下李慧玲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24日

商台名嘴李慧玲不能再主持《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她知道消息後,要坐的士趕赴一個聚會,下車後便失控,在大街大巷嚎哭不止,接着的周末,她也躲在家裏哭泣。

我讀了這則新聞,鼻子一酸。我認識的李慧玲性格剛強,她在傳媒浸淫多年,做過《明報》和《蘋果日報》,揭露過很多大新聞,包括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預算案調高汽車首次登記稅之前偷步買車,最終梁財爺要問責請辭。像李慧玲這種跑慣江湖的人,甚麼風浪沒見過,怎會為節目調動而失控呢?李慧玲向記者解釋:「當時我好失望,覺得香港好悲哀。」

我讀這則新聞鼻子酸酸,也不是因為聽慣聽熟的電台節目換了主持,而是為了調動背後的政治含意心痛。李慧玲的烽煙節目出名批判性強、言詞辛辣。她是政治記者出身,對政府政策掌握通透,甚至比問責局長更熟書,她試過在節目中質問環境局局長黃錦星關於兩電利潤管制的政策,結果局長被她問得口啞啞。

我當選中西區區議員時已認識李慧玲,當時她在主持《左右大局》,邀請我講述灣仔合和中心二期(前稱Mega Tower)帶來的地區問題。這件事我跟進良久,自然敍述如流,但李慧玲竟然也能侃侃而談。顯然她邀請我之前,已經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看得滾瓜爛熟。

到我當上立法會議員後,逢星期三開大會,很多時候都會看見李慧玲的蹤影。她曾說因為星期三立法會最齊人,她便一杯飲品接一杯飲品,輪流跟各黨派議員傾談收風,以掌握最新時事脈搏。我得說,以當時她的電台節目收聽率這樣高,要是她邀請議員上去開咪,幾乎人人首肯,但她卻仍然親身到來。她的工作態度勤奮認真,我相信無人異議。

李慧玲的詞鋒凌厲,不單因為她的批判力強,也因為她本來就是一個率直的人。我後來跟她有點私交,有次我跟聲線出名甜美的林志美在香港電台節目中現場獻唱,後來李慧玲幾乎是完全不顧我的自尊心說我的鵝公喉不易入耳,勸我以後不要再公開唱歌。關於表演慾這回事,我還是有點任性,之後在個人棟篤笑中,我還是堅持要載歌載舞,沒有遵從她的勸告。

李慧玲本來主持《左右大局》,你要她再去主持《左右大局》,本來不是問題。問題是,這個決定是純粹基於商業運作還是另有政治圖謀?

十年前,大班鄭經翰主持相近時段的《風波裡的茶杯》,也因為對政府批判太多,觸怒時任特首董建華,據說政府以商台續牌一事來要脅換主持人。十年後的今天,又正值商台續牌時候,幾乎一模一樣的橋段又上演,只是這次的主角由大班換成李慧玲罷了,節目名稱由《風波裡的茶杯》換了《在晴朗的一天出發》。

過去一年多,民怨沸騰。和黃碼頭的外判工人罷工,全城出錢出力聲援;學民思潮的反國教運動,也演變成12萬人包圍立法會。這些群情洶湧的社會運動,李慧玲作為烽煙電台節目主持人,當然必須不斷跟進。有周刊報道特首高官認為李慧玲煽動民怨,把她當成眼中釘,如果此事真確,我想這個政府真是瘋了,你不去檢討自己的政策錯誤,卻把批評你政策的傳媒滅聲。

李慧玲被調走後,《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的主持人換成前無綫總經理陳志雲。台慶兩天後的星期四,節目邀請了陳百祥作嘉賓,我幾乎以為自己在聽《志雲飯局》。一個黃金時段的時事評論烽煙節目,淪為綜藝節目式的吹水對談,別說李慧玲要當街嚎哭,我也痛心不已。

李慧玲的名嘴生涯中,最經典一事必定是「聲音黃絲帶」行動。05年資深記者程翔因涉嫌間諜罪在大陸被捕,翌年初開始,李慧玲在《左右大局》做「聲音黃絲帶」,每天數着程翔被關押的日子,堅持至08年他獲釋為止。我不曉得李慧玲這個行動對程翔獲釋有沒有幫助,但後來程翔寫書說到他內心震撼。

當程翔在大陸的監倉內不見天日時,李慧玲沒有丟下他。今天當李慧玲在白色恐怖的商台裏,我們一定要聲援她。加油!

崑南 - 反叛逝去杜麗絲萊辛

書在燃燒   星期日生活   20131124

【明報專訊】杜麗絲萊辛(Doris Lessing)這個名字,在我腦海中躍動了三次。第一次是1956年,匈牙利革命爆發,很快被蘇聯武力鎮壓,當年,深受感染,寫了一首200幾行的長詩《喪鐘》,悼念這個歷史悲劇。就在這個時候,杜麗絲表示退出共產黨,公開嚴重抗議。一個原本追隨史大林思想的知識分子,最後還是要逃離,這個果敢行動,對於自由心靈,必然激起莫大的鼓舞。但,六十年代,對我來說,太多心儀的作家了,書桌上一大堆大師級經典,始終無法有機會閱讀杜麗絲的作品。

第二次的躍動,是在2007年,她獲得諾文學獎,是第十一個女作家有此殊榮。可以說,我仍沒有因這個殊榮而對她馬上傾倒,她得獎後的報道,反給人另眼相看,當她正值搭的士回到倫敦家居門口,下車時記者包圍她,她纔知道得獎的消息。她索性隨便坐在家門前的石級上,接受記者的訪問。當問及她的感受,她卻一邊揮手叫記者不要煩她,一邊這麼回答:「老天爺,有什麼大不了呀。在過去,全歐各大文學獎,哪一個我沒有份?」(「Oh, Christ! I couldn't care less, I've won all the prizes in Europe, every bloody one.」)她有資格這麼說的,的確,諾獎之前,她起碼獲過15項之多。

一生播著人類文明的種子

她也有過拒接受勳爵的紀錄,「Dame of the British EmpireThere is no British Empire.」(早就沒有大英帝國,何來大英帝國女爵士?)壯哉此言。如此快人快語,實在忍不住翻開買了好幾年的她的成名作《金色筆記》(The Golden Notebooks),稍後再讀她的處女作《草在歌唱》(The Grass is Singing)。她的語言結構,簡約而流暢,令讀者如沐春風,卻在出其不意的地方,顯露鋒芒的視角,帶來心靈的激盪。幾乎書中的任何人物,都多多少少隱藏作者的影子。當讀者(至少如我),掩書閉目之後,便自然隱約看見一個勇敢女性面對人生,滔滔不絕地論述己見。

她領獎時發表的講稿,內容如一個短篇,細膩地描述非洲旱災民眾輪水的情景,其中一個年輕母親,懷著孕,身邊還帶著兩名子女,她一邊排隊一邊捧讀蘇聯小說《安娜卡蓮娜》。全篇強調閱讀對人生的重要性。她告訴大家,沒有空間閱讀,就沒有作家。沒有作家,就沒有人類文明。我們應該知道,杜麗絲本身就是非常多產,著作等身,作品超過五十多部,包括長短篇小說,題材多樣,不少是科幻背景,此外,如戲劇,小品,詩歌,還有兩部自傳。她的創作欲驚人,還不時用筆名Jame Somers發表其他作品。如果書籍是人類文明的種子,那麼,杜麗絲的播種工作,就是她的一生。

對俗世反叛的獨特個性

第三次的躍動,當然是周前17號傳來杜麗絲逝世的消息。生於1919年(1022日),享壽94歲。她雖然生在伊朗(當時還是波斯),但她不是伊朗人,因為父親因第一次世界大戰離國,在異地結緣,而妻子也是英國人。後在津巴布韋成長,但沒有接受完整的教育,她的寫作才華明顯是天賦的,她擔當過不同的低微工作,最後記者這一行,讓她更有機會開拓她的文字世界。結過兩次婚,都以失敗告終。第一次婚姻,她拋夫棄子,專心寫作,到今仍有人引此為詬病。她的情況令人不禁拿她與John Updike相比,John的婚姻也不愉快,生活不檢點,對兩性的看法,也有偏頗之見,可是,他逝世後,人們已視而不見,只談論他創作的成就,可是,文化界對死後的杜麗絲的評論,多表揚她的獨特個性,對俗世的反叛,而對於她的作品對文壇有什麼影響,彷彿略而不談了。這也許正是英美兩個文化界之別吧。或社會對男女性別不同的看待?若要比較,John無論如何名氣大,生前沒有得過諾獎,看來,杜麗絲幸運得多了。

拒被標籤歸類

從杜麗絲在生時的言論,我們當然可以見出她的不平凡處在於她不肯被歸類,包括她常被標籤為女性主義先鋒。好幾次談及她的《金色筆記》時,她都會強調,那不過是她寫自己的經歷。捍衛什麼女性主義,只是無心插柳吧了。她認為世事不是如此簡單,絕不應拿非黑即白來解釋一切,許多事情都存在彈性,多元化,一個可以自由流動的空間是必需的。看來,這纔是她最可貴的地方。

幾篇悼念文章中,我們可以看出作者有心重挖昔日名家對杜麗絲的評語,例如1994年杜的自傳,庫切(J.M. Coetzee)就不客氣地說,「虧她還不厭其煩把家事外揚。」而美智子(Michiko Kakutani,普立茲獎的評論家)說她「常情不自禁地執迷不悟」,而語氣最重還是來自文學評論大家Harold Bloom,他直指控杜舉起旗幟反對全人類男性。不過,Sody DoyleIn these Times寫的一篇,結尾的幾句話,則較為中肯:「杜麗絲萊辛不是經常令人覺得可愛,但我們無法不得不對她產生敬仰之情。甚至她偶有犯錯,她那與眾不同的的獨立自主之能量,就是鶴立雞群,永垂不朽。」

20084月的一篇訪問,應是與杜麗絲有關的最後的一次了。訪問者是代表Telegraph報的Nigel Farndale,當時杜麗絲是88歲。從這篇東西,我們了解多些杜麗絲與父母的關係,她甚至說,「他們早就不應結合。」她對母親感情更非常淡薄,許多時候,來信沒有打開便撕掉了。「我們恨著對方,完全不咬弦。」她的房間堆滿是書,左擺右放,加上其他雜物,她承認連睡覺的空間也沒有。她養了一頭又肥又大的貓。(難怪她有兩本著作都與貓有關聯)在這次訪問,時間事隔一年了,她對於諾獎依然不屑。她稱那些評審為Bloody Swedes。她忿然地說,「全件事都是個玩笑。諾文學獎是由一班終身制委員組成,他們為本身的興趣而選拔,令全世界的出版商跟他們一起跳舞。我知道,得獎者在以後的一年內,什麼也不能做,變相為諾獎諸公服務。眼前,他們正會帶給我煩惱,令我頭痛,你知道嗎?到了今天,還有幾百份文件等著我簽署啊。」

編輯 莊東成

安裕周記:我們曾是如此

星期日生活   20131124

【明報專訊】中國和南韓準備聯合紀念刺殺伊藤博文的朝鮮義士安重根,讓人想起安重根那個年代的朝鮮歷史。一九○五年五月,日本海軍在對馬海峽大勝帝俄艦隊,東北亞定於一尊,日本跟着向羸弱不堪的朝鮮李氏王朝進逼。同年十一月,伊藤博文帶着文書到那時還叫做漢城的首爾,要求李朝簽訂「保護條約」,實質是要朝鮮成為日本殖民地。

伊藤博文見到李朝皇帝,也不客氣,恫嚇說條約是日本反覆考慮擬定,「已無法變通之確定案,若萬一遭拒絕,則帝國(指日本)政府早已有所決心」。皇帝其後召大臣入宮商議,詎料伊藤博文率兵直闖禁宮,當面質詰一眾大臣取向,其中五人登時雙腿發軟答允。伊藤博文隨即到朝鮮外交部馬上簽署,時維歲次乙巳,條約就叫《乙巳保護條約》。

李朝當時早已是半個殖民地,財政電信郵務李朝半壁江山已在日本手上,可是朝鮮人民高麗棒子硬骨頭性格半點不讓,條約公布後,漢城《皇城新聞》拼着被日本查封的危險,寫出題為〈是日也放聲大哭〉社論,極力反對條約簽訂。

中韓紀念安重根新聞見報那天夜裏,秋風發微涼的香港讓人想到更多,包括伊藤博文對李朝皇帝的一番威嚇之言、《乙巳保護條約》的前因後果,以及《皇城新聞》冒着殺頭寫出〈是日也放聲大哭〉的勇氣。

放聲大哭的不止於舊史人物。這幾個星期香港進入另一關鍵時刻,不論同意與否,特首普選框架大致底定,愛國愛港立為主旋律,還有保險大掣的「集體意志」在龍門前一一清除來者。另一是傳媒的動向受關注,名嘴李慧玲的節目從早上調到黃昏,當然,任何私營企業公營部門都有調動任何人力或資源的絕對自由及權力,李慧玲也不例外,就是說調到凌晨節目當通宵唱片騎師人們都不可置喙,只是誰都會猜測政治冷鋒下調動的動機是什麼。更進一步的是,當李慧玲一轉身去了黃昏節目,社會上很快冒出「我亦如是」的聲音,包括以前香港電台的吳志森,曾經坐過李慧玲早晨節目同一直播間的蔡子強,流麗的回憶文字裏人們閱讀出一陣陣蒼涼:在此之前,我們曾經如此。

「留守到最後一分鐘」的悲願

未必歲數大了就缺了那股憤慨,李慧玲的「留守到最後一分鐘」就看得出那股不服之氣和悲願,吳志森也就更不必說了。讀了他們的文章之後,想起近幾天美國傳媒排山倒海的甘迺迪遇弒五十周年報道另一句入心入肺說話:詹森在甘迺迪死後在飛機上宣誓接任總統,記者問他有什麼想說,他說「I will do my best; that is all I can do.」(我當必竭盡所能,我所能做的就是這樣)。總統死了,副總統接任,能夠做的便是竭盡一己所能把整個國家扛下去。「留守到最後一分鐘」雖沒有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可是不妨想想,一個三十年經驗的新聞工作者在《基本法》第二十七條「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之下發出這樣證言,那就不得不檢視一下,我們這個社會是不是得了病。

像李慧玲和吳志森以及區家麟等資深新聞工作者近年對特區政府嚴厲批評的原因,不難理解這是由於他們都是歷史過來人。他們至少親身經歷九十年代的後過渡期,或者像李慧玲那樣參加基本法起草進程的大部分採訪,又或如吳志森不僅經歷起草的日子並且在中文大學念書時已經關切香港回歸大大小小新聞,個人的親身經歷構建成他們的私密香港史,從而通過自身經歷檢視「一國兩制」以及中共的諾言從量變到質變。他們曾經目擊歷史,對中共的允諾有着一度或更長時間的正面期許,然而這種期待和今天當下的諸般事况相比難免要讓他們失望了——李瑞環的「紫砂茶壺論」言猶在耳,聽到的是壯志換新天要香港變成內地城巿般政治風格;姜恩柱要讀通「香港這本深奧的書」像是早幾年的事,如今西環治港已客觀存在並且有的人說這是理所當然。

中年知識分子的氣憤

這些四十出頭的知識分子比起八九十後尤其憤怒的原因,正是看到曾經「莊嚴承諾」的《聯合聲明》和「一國兩制」以各式各樣的方法被迅速掏空和改頭換面。他們有着比起任何人都強的個人原因表達對違諾的不滿,分別只是方式不同。馬傑偉的做法是給當面向梁振英表示不滿的學生送一個背包和在昨天的專欄說出「何處是吾家」;李慧玲和吳志森則是訴諸評論指出昔日種種如今流水落花。中年心事醇如酒,不一定都是藏在心底口難開,幾十年時光釀成的可以很溫醇,但也可以很有火氣。

像吳志森他們的立場在今天唯上的氛圍受到攻擊自不待言,前幾年曾經爆發過一場規模不小的批判吳志森風潮,主要攻擊點是指吳的節目「不夠持平」,同樣,李慧玲的早上節目,傳媒報道說也受到類似的批評。公眾節目拿得出來就必須準備面對各種質詰,李吳二位想必早有準備,但什麼是「不夠持平」,而且「不夠」得必須吳志森離開電台而李慧玲的強力批判風格要換上「二十年前已做時事節目」的陳志雲,這是一個相當有意思的課題:什麼叫持平?

「持平」,到底是各打五十大板的度量衡形態,抑或是擺事實講道理的討論,這是關鍵。我曾經細閱一些媒體的「讀者來論」,相當部分愛國群眾的「持平論」其實是指節目主持人不應批評中央或特區政府,而應是從正面給予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鼓勵。回答這個問題,要在馬克思主義新聞觀之外找別的答案並不容易,最後我找到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第一大報《紐約時報》的處理之道。羅森索(A.M.Rosenthal)曾任《紐約時報》總編輯達十七年,他對該報長留至今的貢獻是如何寫出客觀中立的新聞稿,以及嚴令禁用「消息人士」稱謂。這兩點,近月香港曾有爭論,外來和尚是不是會念經是後話,中國人老話「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則不妨一看。

「中立客觀」和「消息人士」

羅森索要求記者下筆客觀公正,若新聞指控某甲如何,必要有某甲回應,若找不着某甲,也要在新聞之中寫出,並在新聞見報當日繼續找某甲回應。至於何謂「客觀公正」,羅森索通過備忘錄形式向員工發出指示,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他發出的一則備忘錄是這樣的:新聞中以「社會主義國家」形容東歐共黨國家,實在是「太溫和,太委婉,太過尊敬了」(too bland, too euphemistic, and too much respectable)。他說,「社會主義」這名稱字義包含太廣泛,可以是以色列的公社化,可以是醫藥社會主義化,可以是西歐的社會民主黨,但用「社會主義國家」形容東歐極權國家,是受他們宣傳之愚;應該用地理名詞說是「東歐國家」或「馬克思主義國家」或共黨國家。羅森索的前任也有類似做法,六十年代西方媒體稱台灣為「Free China」(自由中國),這是有別紅色中國(Red China)的稱謂,但《紐約時報》對當時仍是聯合國安理會成員的台灣宣傳機關不賣帳,主編說台灣叫自己做「中國政府」或「自由中國」是台灣的自由,但《紐約時報》行文就不可以叫「自由中國」,原因是「台灣不是一個有自由選舉的國度,也無人身及新聞自由」。

至於在早前免費電視發牌中頻頻出現的「政府權威消息人士」或「政府消息人士」,羅森索更為深痛惡絕,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三日他發出長篇備忘錄專談此事,原則是「力求少用」,若非不得已,便須盡量說明消息來源來自什麼機構或部門,例如「美國國務院外交官」,這總比「西方外交官」為好。三年後的一九七七年羅森索再發出備忘錄,要求不得在使用隱名消息來源時,以直接引述(direct quote)該隱名消息來源人士的講話或評論。

必須指出,於某一角度而言,羅森索的做法是不是最完美可以討論,當然在服膺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朋友眼中這是西方新聞學的內容,不過,從解決過去一段時間香港社會對「中立客觀」的激辯以及由此伸延出來對節目主持人或新聞記者的種種看法,相信有助真相真理愈辯愈明。回首前塵,我們社會的文明日子其實不長,但總算歷盡萬水千山,從封建王朝到殖民地到後殖乃至今天特別行政區;五六十年代左派報章被港英當局封報,心清目明的香港巿民知道對傳媒的打壓可以是如此極端。百轉千迴之後社會進步變化,今天怎麼說也不可能接受封報捕人打壓傳媒這種反文明高壓,哪怕是任何一種原因。因為,我們確實曾經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但我們之後曾是如此的挺直腰板走出朗朗乾坤。曾經滄海難為水,這是今天的香港心情。

文 安裕
編輯馮少榮

傅景華 - 發牌作為一個社會現象

星期日生活   20131124

【明報專訊】在過去整整一個星期,差不多每天本港新聞的焦點都有傳媒的份兒,而且大都不同程度上與廣播或電訊機構的發牌/續牌問題有關。我試列表見下:

上周五:通訊事務管理局宣布收回部分現經營商的3G頻譜拍賣;

周一: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主持李慧玲被調離節目的決定被指與續牌有關;

周二:將申請續牌的無綫,其台慶被「熄機」行為「贈興」,收視下跌;

周三:申請免費電視牌照失敗的王維基與《東周刊》就報道互指誹謗;

周四:無綫電視將壹傳媒列為不受歡迎媒體,旗下藝人和活動不接受其訪問。

筆者寫這篇文章的背景,是編者約稿回應題目「商台受政治壓力調李慧玲離開早上烽煙節目」,但其實我也沒有什麼好回應。我曾上李慧玲的《晴朗》節目,亦明白晨早節目在輿論監察上的威力,但我認為黃昏節目同樣有很大的發揮空間,仍有足夠時間為晚間和另一天的傳媒作議題設定,更何况互聯網可讓社會廿四小時討論無間。假若真的有人想藉此取悅當權者而獲續牌,只要李慧玲緊守崗位,獻媚者或會大感失望。

每天社會上都發生着許多有關傳媒的事件,同時它們又引發起各界的不同迴響,筆者不想視野被這些紛紛揚揚的事件蓋着,淹沒了背後的大圖畫——希望跳出每一件個別事件的框框,只將它們排列成很多不同的視點,再用一條線串連起來——這條主線叫「發牌」——把「發牌」作為一個社會現象來看,故此筆者向編者反建議寫該篇文章。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筆者在一間本地財經報章當記者,主要負責電訊、廣播和科技行業發展的新聞。適逢其會,經歷全球電訊/廣播業匯流,以及市場開放的大氣候,身處回歸前後香港政府逐步解除電訊和廣播業規管的小氣候,目睹香港開放市場的過程,引進回撥長途電話、GSM/PCS、收費電視、互聯網電話、互聯網視象及3G等科技革新。

從點到線從線到點

發牌一直是政府監管電訊/廣播傳媒機構的一種常用手段,透過發牌和設定發牌條款,控制營運商數目和確定營運商有關服務推出的計劃和承諾,我們稱之為「選美」式的發牌方式。不過,自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新保守主義的風潮席捲全球,歐美政府推動電訊/廣播市場的開放並解除各種規管限制,世界貿易組織更將之全球化,透過多邊協議將基本電訊服務綑綁至「自由貿易」之中,促成大型電訊企業的全球擴張和收購合併。

在這個大前提下,港英政府在九十年代初期逐步引進電訊業市場開放,向三間新的固定網絡電訊商發出牌照(1995)、以67億提早結束香港電話國際的國際電訊專營權(1998)、在回歸前一次過發出六張PCS手提電話牌照(1996)和及後發出四張3G牌照(2001),並首度以拍賣方式批出3G頻譜。至於廣播市場的開放,政府公布諮詢經年後的電視政策檢討(1998),訂下一系列政策原則,按規定不限數目批出五張收費電視牌照(2000),並為鼓勵數碼電視發展,將頻譜免費送給免費電視經營商無綫電視與亞洲電視(2004),及後到今年政府才決定多發兩張免費電視牌照予兩間收費電視經營商有線電視及now2013)。

香港的電訊和廣播業發展至今時今日,是經年累月數次有公眾參與下諮詢後的成果,政府訂立了公開及清晰的政策綱領,並推出一連串的市場開放和解除規管措施,將電訊管理局和廣播事務管理局合併為通訊事務管理局,最後達至社會對市場發展的共識,不容當權者長官意志,肆意更改。這市場共識是:除了因頻譜限制(例如只由於稀有的大氣電波頻譜,才限制牌照數目),在科技中立的發牌制度下,營運商只要承諾能滿足政府訂立的各項條件,政府便應發出牌照——政府不用過問營運商賺錢與否,不需理會公司會否倒閉,也不考慮經營商用什麼科技(當然也不用考慮企業老闆會否涉及性醜聞)。政府發牌決定不理會不過問不考慮上述種種,問題不是應否理會應否過問和應否考慮,而是公眾口味、市場變化、公司財政能力和科技發展等前瞻性的「一籃子因素」,政府根本無能力理會、過問和考慮,就算專業部門(通訊事務管理局和外聘顧問等)也無能力預知未來市場的變化,更遑論那三十位關在冷氣房中只當是做「陪審團」的行政會議成員。

這是市場和公眾一直對發牌的共識,甚至乎也是部分政府行政部門(通訊事務管理局)的理解,但現在卻被行政會議(有傳聞指主要是一名男子的決定)帶頭破壞多年建立的市場規則,換來的是一連串尾大不掉的後遺症——市場出現不明朗的政策風險、落選者或會以法律追究責任、令有意進入市場的經營商卻步,爭取續牌的企業惹獻媚之嫌,引發公眾對政府決策廣泛不滿,部分民眾並且將情緒發泄在既得利益者身上——無綫電視,惡性循環下,無綫電視又反過來向反映民眾情緒的壹傳媒報復。種種結果,導致今天的局面。

政府對電視業發展無知

政府今次處理免費電視發牌的另一敗筆,就是暴露了對電視業未來發展趨勢的無知——還在考慮餅能否做大?具願景的經營商,都知道未來的餅有機會變成大蛋糕!

兩年前,筆者在Georgia Tech出席一個有關未來媒體發展的研討會,會上電訊器材商Cisco發表了Future of TV報告,勾劃未來電視媒體發展的模樣,作出了多項對行業發展的預測,其中一個標題是這樣:「不久的將來,你或許辨認不出一部電視機是什麼模樣」。報告全文可到Cisco網頁下載,筆者翻譯文中一段描述將來的電視服務是怎麼樣子:「想像一下,看電視,沒有頻道,沒有遙控器,甚至沒有一台電視機。當你刷牙時,你可能在浴室的鏡子上追看新聞消息,下班後在客廳的窗戶上查看球賽結果。如果你對一場足球比賽感到興趣,你可以選擇從不同角度觀看賽事——不論是禁區、12碼線或中間區域。廣告時間到了,從電視處飄來難以抗拒的薄餅味道,令你不禁在熒幕選擇按鍵,叫一客雙層芝士大批的外賣。」

還有兩項叫人引頸以待的預測:一是與社交媒體結合,令電視成為鼓勵與身處不同地方的家人和朋友共同參與觀賞、評論和分享節目的虛擬平台;另一項是讓觀眾與電視內容互動,與主角和其他觀眾共同創造劇情,以及參與解決劇中疑團的情節。

配合上述的未來發展潛力,加上社交媒體的大行其道,香港的電視服務有機會吸引早已遠離電視機的年輕人和中產人士,創造新的商業模式,令餅變成大蛋糕。當然,上述都是願景,最終不一定會發生,但行政會議對電視行業的認知屬於過去式,發牌的決定缺乏長遠視野,這些願景就一定不會實現。

發牌作為一個社會現象,赤裸裸地揭露了政府的無能卻自以為是、獨斷獨行但又井底之蛙;以保密為名,卻是掩飾為實;以集體負責姿態開始,惟個別縮骨卸膊作結,破壞香港向來高透明度的營商環境,打擊已經買少見少的創意工業,令已經無選擇的電視觀眾再無選擇,令我們對無甚民望的特首更無希望。

文 傅景華(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助理教授)
編輯 麥少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