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6日 星期三

陳文敏 - 侮辱法官

2017426

【明報文章】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近日再度開腔,高調批評那些在七警案後辱罵主審法官的言論,李官甚至動氣地說,有人用政治口號攻擊外籍法官,純粹因為判決不合乎他們的政見,反問如果法官判七警無罪,「是否又會贊成各級法院都是外籍法官?」

自回歸以後,批評法官的國籍始於1999年的國旗案,當時上訴法院推翻裁判官的決定,認為侮辱國旗罪違反《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不少左派傳媒便隨即抨擊上訴法院三位法官均為外籍人士,幸而這些針對國籍的言論並不持久,其後終審法院推翻上訴法院的判決後,這種言論亦隨之銷聲匿迹,諷刺的倒是當時終審法院的法官亦多為外籍人士!

到近年佔中之後,這種針對法官國籍的言論又再次冒起,隨之而來的亦是不少因不滿法院的判決而對法官作出毫無根據的人身攻擊。七警案後,一些知名人士更肆無忌憚地對主審法官的國籍和個人作侮辱性的攻擊,在網上更一度廣泛流傳,直至法院表示關注及轉交律政司研究該等言論會否觸犯藐視法庭罪後,該等言論才稍為收斂,但類似的言論在內地媒體卻仍是鋪天蓋地廣為散播。

法治的基本精神是法官依法判案,普通法的特點是極為重視判詞,法官必須在判詞中詳細分析案情和證據,闡述法理原則和雙方提出的論據。這些論據,將成為日後衡量上訴是否得直的基礎,法院(尤其是高級的法院)的判詞亦成為法律的原則,判詞的質素更往往成為衡量法官質素的客觀標準。內地行歐陸法制,法治的基礎薄弱,對判詞和法官的要求一般亦相對粗疏。

本欄先前已對七警案的判詞作出評論,法官的判詞長達二百二十五頁,對各方提出的證據和論點均詳細地分析。那些作出侮辱法官言論的人士,恐怕大部分均未有細讀判詞。這種評論,正是對人不對事的偏頗態度的表表者。可惜近年這種不問理據、只以對判決結果的喜惡來批評法官判決的情况大有上升的趨勢,若法官只作出一些迎合大眾或當權者的政治取向的判決時,司法獨立便會蕩然無存,法治也只會淪為空談。

練乙錚 - 論本土資本和「抗紅保港聯合陣線」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426
 
即將上台的林鄭表明不在任內處理政改。按所謂「行政主導」的規定,這等如讓民主派今後五年基本上「失業」:政府撒手不提任何政改方案,大家就沒奈何。退而求其次,乃有戴耀廷先生提出「風雲計劃」,瞄準2019年區議會選舉。其實,京港統治集團不會不知道,為求管治得心應手,行政立法關係需要透過體制改革去理順;因此,集團的政治目的很清楚,就是盡快建立一套他們懂得玩、能操控的威權選舉制度(authoritarian election),只不過還欠了一點點條件。
中共在港已具強大選舉動員能力:有分別代表中產和草根的兩個政黨,經驗和資源都十分豐富;有能夠拉攏新界和商界勢力的政治聯盟;還有大批享受商界、西環和政府資助的特殊利益團體和外圍群眾組織;除了兩大極具攻擊性的喉媒在重要政治運作中負責引導主攻方向和傳遞策略訊息之外,更有越來越多逐步收編了的主流媒體幫助放冷箭打邊鼓。如此萬事俱備,欠的東風就是在重大選舉中能夠反轉「六四黃金率」的那額外兩成選票。
紅資僱主是民主大敵
先易後難,當權派二十年來的人心工程已做到極限,本來預計可憑民間團體操控大陸來港新移民投票意向的做法不濟事:一來,馬嶽教授等人的研究顯示,新移民的文化政經特徵有向香港主流靠攏的趨勢(這是一個在所有移民國家裏都可觀察到的規律);二來,有大量事例指出,離心傾向最強烈的年輕人群體裏,包含大量新移民子弟。此路不通,於是近年出現紅色資本集團公司強勢操控員工投票的做法;扼住打工仔的最弱點──生計,就能逼迫他們在政治行為上就範。
當然,這個策略不在於讓紅資控制香港的資本市場(那個已基本上做到),而在於進佔所有民生日用環節,透過開設公司作「正常」營運,成為越來越大部份港人的僱主。如此在實體經濟赤化香港,遇到的阻力,會比例如在教育環節靠官員推動的小得多。此局面一旦形成,推行威權選舉的條件便接近成熟;到時,不待民主派要求,政府也會主動拋出政改方案,甚至還會在一些設計方面給甜頭,誘使部份民主派入局。能夠操控額外兩成市民的投票方向,便是來個「真普選」,北京也能通吃。
不過,紅色資本要成為大部份港人的僱主,先決條件是大量排擠或買起現存的港資公司,而最直接而有效的做法,便是從地產行業入手,因為地產是本土經濟命脈,成功操控了,其他如飲食、超市、零售、娛樂等行業,便可快速蠶食。月初,本地資產階級「首席發言人」田北俊先生公開吹響警號:「中資在港天價買地,已令本地不少財團『無位企』。」短兵相接,港資直接受壓,反而有民主派政黨幾乎完全欠缺敏銳觸覺。
港資也「本土」?
田氏一句話,標誌了一個時代的終結。八十年代英資開始退出香港,港資(時稱華資)趁勢補位成為一哥,盡領風騷三十年;今天,港資地位從根本上被紅資動搖了。這個變化的涵義廣泛,不僅包含本地資本vs紅色資本的你死我活攻防戰,更威脅到香港人的民主前途。
然而,從認知層面看,更為有趣的是,正當佔運孕育出的新世代本土思潮因遭遇連番挫折而差不多畫上休止符之際,本地資產階級卻從「自在」走向「自為」,即不單止感覺到生存威脅(existential threat)從而壠動自救本能,還逐步表現出一種客觀唯物的自覺本土意識。
佔運期間,本地一些大資本家拒絕站到聲討佔領者的最前列,甚至在上京面聖被規勸之後亦然;佔運之後,一些中小資本家出資幫助個別因同情佔運而受打壓的藝術人恢復表演活動。這兩點觀察加上前述的「田警號」,是理解曾俊華以軟中帶硬的「公僕抗命」姿態參選特首的鑰匙。
曾氏上周舉行小圈子生日派對,唐派前台頭面人物──唐、田二人暨夫人出席歡慶的整套照片在一位軟性第三者個人fb上流出,漫不經意還是別有深意,大家可自行判斷。還值得留意的是,除了若干泛民議員,曾鈺成伉儷也欣然在席,更似乎替這場疑似的紅酒政治騷畫龍點睛。(註一)
香港的「民族」資產階級
筆者在本欄說過,本地中小企業業主,尤其是那些在大陸沒有生意的,儘管階級立場或與其他市民有異,但對中共和中共治港的態度,其分佈應與社會大體一致,亦即四成支持六成抗拒。現在,筆者有信心把這個命題延伸,括及本地大資產階級。
更甚者,由於此階級不少成員在經營生意方面與外來紅色資本有直接而嚴重的地盤衝突,光是「地頭蟲」心態,亦足以滋生強烈的本土意識。試想:那些幾近一無所有的年輕人,為了區區魚蛋粉車仔麵的「集體記憶」及那虛無縹緲遙不可及的「真普選」,也爆出了波瀾壯闊的佔領運動,以身相許而在所不惜;那麼,這些在香港打出天下而以此城為己城的大人物及其自然而然更覺理所當然的二三代繼承人,眼巴巴看着北人夾紅資藉權勢到此予取予攜,豈會無動於衷而拱手相讓?豈會不對梁營那些香港吳三桂恨之入骨?
筆者估計,這些本地資產人早在十年、二十年前,已經萌生強烈本土意識,只不過其若干特質和表現方式與這幾年新出現的激進本土主義有所不同,以致最近才浮出水面。
其實,本地資本「本土」化的現象不奇怪,百多年來的激進政治運動史裏談論不休的「民族資產階級」(national bourgeoisie)與殖民帝國主義之間的矛盾,跟今天香港出現的本地資本與外來紅色資本之間的矛盾,幾乎一一對應:如果香港是國家,香港人是一個民族,這裏的本地資產階級就是馬列毛經常談到的民族資產階級。
ABCAFC
在本地資本「本土」化後面,有兩個問題等着大家去探討:一是,這個逐漸自為的本土資產階級會怎樣玩政治遊戲,施展甚麼樣的政治權術?一是,本土激進社運人,特別是獨、自兩派,如何看待這個既有能力和意願抗紅資、也飽含所有「資產階級劣根性」(貪婪、軟弱、會出賣原則)的政經力量?
關於第一個問題,筆者日前已在本欄給出答案:首先,本土資產階級會透過其政治代表(即唐營人馬)在年初特首選舉過程裏對林鄭的「支持」,以大包圍方式騎劫整個林鄭政府,對梁營趕盡殺絕,只留一兩個活口點綴。
另外,就是用最有利的方法收割「曾俊華現象」所產生的政治能量,以所得支持下一次立會選舉,主要是爭取功能組別議席,以及少數有機會集淺藍與淺黃票勝出的地區直選。組黨與否,短期不是大問題,因為曾俊華的品牌成功不是建立在黨組織的力量之上的,不與政黨(包括自由黨)扯上太深關係,以中間派運動名義助選,更能凸顯曾氏素人魅力。
如果本土資產階級在上述兩方面都做到,長遠一點,例如在林鄭的第二個五年(她聽話合作便有),組成一個有群眾基礎的本土資產階級政黨便很自然;以此支持林鄭政府,更可「開政黨政治的先河」。到時,掛着大和解的美名把Anyone But Carrie變成All For Carrie,乃輕而易舉。這個政黨不會急於推動政改,不會熱衷真普選,更不會替獨、自站台,卻能夠與泛民大黨保持友好,因為大家都和理非非,按佔運的標準而言,彼此顏色也都甚淺,主要分別是它會欣然接受「袋住先」。
林鄭受此優惠,要交的貨只有一件,就是把港共政黨從挺梁變為拒梁;這沒很大困難,派點糖、用一些他們的人,就可以了,要不還有曾鈺成幫一把;北京也不會反對,因為都搞好了,香港大處就會出現一團和氣的政治局面──Pax LiKa-ana──你懂我的意思。
立法抗紅資保香港
搞這麼多動作,本土資產階級的目的依然是抗紅資保地盤。怎樣抗?如何保?總不能想像資本家會像本土右翼反蝗那樣抗紅,或者學本土左翼搞土地正義那樣搞資本正義。筆者估計,本土資產階級有能力而且會推動社會輿論,朝立法限制外來紅資壟斷本地實體經濟的方向進發。
這個做法並不前衞,因為香港法律早有一些可資比照的條例。大家知道,大陸人來港定居、工作,有比其他外國人更多的法律關卡。大陸人流可以限制,大陸資本當然也同樣可以。
誠然,《基本法》規定香港是自由港,資金可自由流動進出;但是進出自由不必然包括在本地買賣資產的絕對自由。事實上,便是本地資本,在某些關鍵處也不能自由買賣本地資產;例如,同一自然人或法人不得同時擁有紙媒和電台/電視台。按此,香港雖不能限制紅資進入本地金融市場,卻可以立例限制紅資購買本地公司證券,更可以限制紅資進入本地實體經濟進行公司營運。(注意:限制不等如全面禁止,可以是不能擁有任何本地營運的公司資本的一個百分比,例如10%。)
跨階級本土聯合陣線
這樣進行「香港優先」的商業立法倒有一點政治困難,因為牽涉阿爺的利益,而且阿爺不只一派。要成功,本土資產階級必須調動香港所有的本土能量,在立會內外夾擊,才能匯集接近全港一致的立法意志,創造出合適的本地法律工具以維護本土資本利益。
為此,本土資產階級需做兩件事。其一就是,有必要取得越來越多年輕世代認同的激進本土左右翼的支持,辦法之一就是以大幅緩和本地階級矛盾作交換條件,如提高公司溢利稅、最低工資和有薪休假日數,降低標準工時等。做到這些,一個跨階級的抗紅資救香港聯合陣線就有可能出現。失之東隅,收之桑榆,這對本土資產階級依然有着數。
毛澤東與本土資本
其二就是,必須說服阿爺同意接受紅資在港的活動限制。其實,如果阿爺聰明,懂得對香港長期利用,就會明白,任由紅資控制香港,只會把香港經濟窒息,政治上則永無寧日;這在目下風雲變幻不可測的東亞形勢裏,絕對是頭等壞事。限制陸人來港定居,中港雙贏;限制紅資在港運作,中港也雙贏。問題是,在阿爺的習慣思維裏,雙贏挺難理解。
餘下的,就是激進本土左右翼如何看待本土資產階級,能否在紅資問題上彼此作策略協調(strategic coordination──心通即可,根本不需面對面談;談合作更是太沉重)。在這方面,筆者提議激進本土左右翼參考毛澤東1948年寫的一篇文章《關於民族資產階級和開明紳士問題》,或可得到一些壠發。(註二)
對兩大泛民政黨,筆者有一提醒:抗紅資已成為爭取真普選者不能繞過的前提,如不積極對應,會喪失群眾,包括中間群眾。假如在這方面的立法工作失敗了,香港人有一天都替紅色資本打工,那就根本不需要談甚麼普選不普選,因為就算爭取到,便是真的那種,實施的時候也不過是威權選舉而已。
(註一)見翁靜晶fb http://www.facebook.com/pho......458451083882&type=3&theater
(註二)文章收錄在《毛澤東選集》第四卷。

2017年4月22日 星期六

黎蝸藤 - 直布羅陀對香港的啟示

2017422
【明報文章】英國脫歐面對意想不到的難題。331日,歐盟同意西班牙有權決定英國與歐盟的貿易協議是否適用於直布羅陀。英國在歐洲的這塊飛地將會面臨困難的抉擇。
直布羅陀面積僅約6.5平方公里,人口3萬,本只是一個細小的地方,惟它位於直布羅陀海峽北岸,緊扼地中海往大西洋的出海口,軍事意義極為重要。它是英國的海外屬地,但西班牙也一直主張對它擁有主權。
直布羅陀在歷史上多次易手。羅馬從迦太基帝國把它奪過,在西羅馬崩潰時又轉到從巴爾幹半島遷徙而至的西哥特人手上。8世紀初,阿拉伯帝國跨過直布羅陀海峽佔據了直布羅陀。它之後相繼被穆斯林摩爾人建立的馬拉加與格瑞納達統治。直到1462年,基督教國家卡斯蒂利亞王國才把它從格瑞納達的手中搶過來。幾年後,卡斯蒂利亞王國和阿拉貢王國合併形成現代西班牙。這樣它才被西班牙統治。西班牙人既不是最早統治直布羅陀的國家,也不是統治時間最長的國家。
英國得直布羅陀 完全合法
1704年,英國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中佔領了直布羅陀並一直佔領到戰爭結束。1713年,各方締結了《烏德勒支條約》,英國等承認腓力為西班牙國王(腓力五世),西班牙則割讓土地給它們作補償,其中規定直布羅陀「毫無保留、無條件地」地「永遠」割讓給英國。
若以現代的眼光看,腓力五世算得上「西奸」;但當時領土是國王私產,通過繼承、婚姻和交換等手段把一塊領土從一國轉到另一國司空見慣。他不過是用自己財產的一部分換取別國承認他對剩餘財產的合法性而已。通過條約割讓也是當時國際法中合法的獲取領土的方式。所以英國得到直布羅陀完全合法。此後,西班牙一直想奪回直布羅陀,但軍事上無能為力。直布羅陀在英國手中已經300年,比西班牙擁有它的時間還長。
聯合國在五六十年代開始推動殖民地獨立,西班牙想出「去殖民地化」這個新理由。它認為直布羅陀是殖民地,按照「去殖民地化」的宗旨,英國應該放棄其主權。同時,由於《烏德勒支條約》中規定,如果英國放棄直布羅陀,那麼只能交給西班牙。加上直布羅陀屬於西班牙領土完整的一部分,英國更應交還。西班牙成功地說服聯合國在1964年召開了直布羅陀問題的聽證會。
但英國找到聯合國決議中「殖民地的人民有權選擇自己的政治前途」的武器,隨之打民意牌。1967年,直布羅陀進行了前途公投,絕大部分人贊成「歸英」。1969年直布羅陀制定新憲法,規定英國無權在直布羅陀人民沒有參與之下決定其主權。西班牙退而求其次的「西英分享主權」方案也在2002年被直布羅陀公投否決。
香港與直布羅陀的本質差別
直布羅陀對香港有特殊意義。同為被原主權國割讓給英國的土地,香港與直布羅陀走上不同的道路,於是它常作為「應該公投自決命運」的例子被「自決派」引用。這種理論忽視了兩者間在國際法與政治上的幾個本質差別。
第一,直布羅陀「自古以來」不屬西班牙,香港則最遲從宋朝開始就是中央王朝的一部分。
第二,整個直布羅陀都通過條約割讓給英國,但佔香港約九成土地的新界只被租借給英國,注定要歸還。隨着戰後新界的開發與移民,到了1980年代時,撇除中國反對的因素,英國要單獨保留港島與九龍在管治與經濟上已不可能。
第三,直布羅陀居民中,英國後裔為多,西班牙人反而是少數,但香港絕大部分人都是中國人,公投合理性降低。
第四,「路徑依賴」對香港前途影響巨大。香港人在五六十年代沒有自決公投的意識,在1972年中國把香港從聯合國殖民地名冊中移除後,已錯過了自決的機會。
第五,西班牙在歷史上是殖民者,至今在直布羅陀對岸的北非還佔據着通過戰爭而來的休達(Ceuta)等幾處土地,摩洛哥一直認為它們與直布羅陀同一性質,但西班牙拒絕歸還。這令西班牙要求英國歸還直布羅陀顯得非常諷刺。中國則沒有類似情况。
第六,英國與直布羅陀相距較近,支援方便。香港則與英國相隔遙遠。
第七,西、英乃北約盟國,原又都是歐盟國家,減少了因直布羅陀引起的敵意。中國則把收回香港視為能否一洗國家恥辱的象徵。
第八,香港現已通過條約回歸,更缺乏比較的基礎。
當經濟與政治前途矛盾 如何抉擇
儘管如此,直布羅陀對香港還有很多啟示,比如在政制設計上如何平衡自治與母國的矛盾。現在更可進一步觀察,當經濟與政治前途有矛盾時,人民會如何抉擇。
對西班牙而言,英國脫歐是直布羅陀回歸西班牙的絕好時機。96%的直布羅陀人在去年公投中支持留歐。蓋因過去幾十年歐共體加歐盟時代,其經濟已嚴重依賴歐洲。歐盟站在西班牙一方,首先表明歐盟同意把直布羅陀視為有別英國的實體。而如果西班牙否決英國與歐盟的協議用於直布羅陀(其條款預計比其他非歐盟國家的協議優越),直布羅陀將等同於普通的非歐盟國家,給其經濟與生活帶來極大衝擊。它以後單獨與歐盟談判的話,其談判能量太小,仍要面對西班牙的施壓。
雖然英國與直布羅陀政府對歐盟決定感到憤怒,政要都誓言不會屈服於西班牙壓力,但在脫歐談判中,英國本來已經處於下風,如果不與西班牙妥協,就只能把直布羅陀人置之不理。但如果真的讓直布羅陀游離歐洲之外,直布羅陀人是否能承受經濟後果,還有很大疑問。
經濟是否能讓一個地區在主權問題上作出妥協?這會是一個對香港很有啟示的案例。
作者是旅美歷史學者

2017年4月19日 星期三

陳文敏 - 法官荒

2017419

【明報文章】香港實行普通法制,這法制的主要特色是以法院為中心。法院對維持法治和推動法制發展至為關鍵,它不單是解決糾紛的地方,法院判詞所確立的原則和理據,更加成為法律的一部分。普通法內一些根基的法律領域如合約法、侵權法、信託法、衡平法以至行政法等,均主要由判例的原則所組成。即使是成文法,法院對條文的解釋、演繹和應用,往往可以澄清法律的意思,填補法律上的空間,或進一步推展法例的領域。由於法院的角色舉足輕重,普通法對法官的質素的要求便非常嚴謹。

歐陸法制(包括內地)的法官主要由司法學院培訓,學員畢業(一般相當於大學學位)後便可獲聘為法官。歐陸法制法院的角色以解決紛爭為主,沒有太大的空間發展法律原則。普通法制的法官則主要來自執業律師,需要有一定的執業和人生經驗,而高等法院或以上的法官,一般均有十五至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傳統上不少已是資深大律師,在專業界別內早已享負盛名。這種來源,加上獨立的任命制度,令司法界得以維持極高專業質素的法官,但同時亦意味法官只有一個頗狹窄的來源,這問題在較細小的法域如香港便顯得更為嚴重。

香港人口超過七百萬,律師只有約一萬,當中只有千多名訟務律師,不少年資尚淺,資深大律師則只有近一百名,故可供選擇、有能力和願意出任法官的合資格人士並不太多。以往香港會在其他普通法地區招聘法官, 不少海外法官來港後在香港長期定居,為香港作出貢獻。回歸以後,香港漸漸不再在海外招聘法官(除終審法院的海外法官),近年司法界開始出現法官人手不足,以致案件排期的時間愈來愈長,排期動輒是一年以上。案件積壓,工作量大,亦令一些有意加入司法界的人士望而卻步。有法官便曾打趣地說,他們的工作條件很好,每星期有兩天寫判詞,即周末和周日!近日司法界增加薪酬是可喜的,但對有資格出任法官的人士,薪酬往往並非最重要的考慮。在積極招攬人才時,是否也該重啟海外招聘,不要拘泥國籍,而是貫徹用人唯才的原則?

練乙錚 - 一男子的恫嚇志業 真漢子的急流勇退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419
一男子最近當了國家領導人,新的志業似乎是出律師信,並特別以提起UGL事件的人為對象,連筆者也受牽連遭恐嚇,只能提醒自己「臨危不亂、處變不驚」。不驚其實是理性的,因為很可能到處發律師信的這個人,自己現在很驚慌。好在,除了一男子,這裏還有真漢子。黃毓民宣佈退出政圈,上周五發表告別政治書;急流勇退,騰出空位給年輕人上,絕對值得稱道,筆者給個讚!
一男子
跛腳鴨政府一般無甚作為卻會前瞻。某些領導人會想盡辦法讓自己引以為傲的業績發揚光大、政策得以延續。另一些無心戀戰,則是要盡力為一己前途作打算。等而下之者,恐怕是那些幹了壞事的人,顧忌一旦失去權力的保護作用,會被政敵乘機攻擊或給人民清算,以致身敗名裂。後者如毛澤東,死前最後一次打倒鄧小平,就是因為認為後者總想否定文革:「說不翻案,靠不住。」
如今香港也有一隻跛腳鴨──還有三個月不到就要下台的梁振英。此公在連串僭建醜聞中開業,其後更有揮之不去的UGL事件纏身,為防民口,一再針對公開提及此案的人,或發律師信或悍然興訟,最近還把火燒到筆者頭上,如此為UGL事件尋釁滋事凡四次,十分令人費解。俗語說,天理自在,清者自清;大家不妨猜猜此鴨屬於上述的哪一種。
無獨有偶,梁先生因各種原因公開針對筆者,這次也是第四次。頭一次是在他上任之前,事緣坊間流行梁乃地下黨員之說,梁先生大概那時已有問鼎之意,非常緊張要「闢謠」,筆者遂以「高度自治非自治、地下黨員非黨員」一語諷之,梁以為找到目標,大事攻擊筆者,但筆者擺事實講道理,沒兩三個回合,梁就掛了免戰牌。
第二次發生在他上任之初,事緣劉夢熊在文章中寫了一些談政府和黑道內幕的文字,筆者按之發表〈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敦促媒體追查。梁特震怒,卻不直接針對筆者,而是在律師信的上款寫上刊登文章的《信報》,《信報》堅稱沒向梁特道歉,最後梁特不了了之自己打圓場,未動筆者分毫。
第三次是一起「私報公仇」。事緣「禮賓府事件」中的梁女齊昕境況可憐,筆者有感而發,寫了〈梁齊昕的處境不就是香港人的一個縮影嗎?〉;梁特乘機指筆者逾越公私分際,擾及梁女療程。如此訴諸父女親情,的確擊中筆者軟肋,遂不待梁氏開口,即向梁女道歉。誰料後來梁特形格勢禁無法爭取連任,公開解釋下堂求去不是自己腳痛而是為了照顧齊昕!試想,那是給了一個精神病人如何龐大的心理和倫理重壓?然而話音未落,梁特已兼職有份管治13億人而必須日理九千機的「國家領導人」。道義上,他最終輸很大。
那麼,這次梁先生就筆者45日本欄文章〈論林鄭政權的階級背景和赤化特徵〉裏的一句話而指筆者誹謗,大家也不必太擔心:那是他自己惶恐不安的表現而已。筆者文章的那句話是這樣的:「她(林鄭)若夠聰明,還會以UGL案作撒手鐧,用梁營對付曾蔭權的手法反過來對付梁。就算她沒打算那樣對付這位新進『國家領導人』,唐營也會適當引導她幹;不起訴,掛在那裏三五七年,也夠梁受的,而她自己則可以過過民意癮。」
如此就說是誹謗,明顯無case,所以這次梁特的手法甚為低莊,見諸三個方面:首先,他把林鄭也拉落水,認為筆者的說法「對他本人和對林鄭都不公平」。這是太監不急皇帝急。要是林鄭覺得受到筆者不公平對待,以她那「好打得」的性格,早就對筆者不客氣。問題是這句話並非說林鄭是×××或者幹了×××(誹謗語言的格式),而是條件性地指林鄭「如果聰明」,她就「會」×××;「如果不夠聰明」,唐營就「會引導她」×××,而她也「可以」×××。這是簡單邏輯耶!
第二,梁特這次對付筆者,跟前三次都不一樣,不是自己出面一開波就猛攻,而是找了新聞專員發表一篇欲言又止的短文,暗示會發律師信,而真正語帶恐嚇的誹謗說,卻是分了工由另一些喉媒提出的;然而,便是恐嚇,也只能相當溫和:例如,有說筆者的講法「有少少過了火位」,有說梁特認為筆者的話「可能」有誹謗成份,也有說他正在「考慮」興訟,等等。
第三,更有趣了。新聞專員的文章不是開門見山替主子出擊,而是要求筆者就那一小段文字作三點解釋。那是開玩笑,世界上哪會有人說「你寫的我完全看不懂,但總之你犯誹謗了」?筆者總是往好裏想,常覺得新聞專員很有可能是混進梁營的雙重奸細。其實,筆者的文章一向淺白易讀,少年黃之鋒念中二三的時候就完全掌握。況且,梁先生,你若看不懂我的文章,到底是應該請你的那些御用學者、智囊替你解畫,還是讓你的新聞專員跟我說我有「責任」向你「解釋」呢?我的角色是評論員,不是「國師」,也沒欠你甚麼。
公眾人物告評論員誹謗,作為控方不僅要證明對方有惡意,還要證明對方並不真心相信自己說的話。對梁振英,筆者連惡意也沒有,沒支持過「ABC」,更未曾鼓吹過打倒他,甚至還在本欄說過「不介意梁特連任」,因為認為現存制度和權力結構不變,誰當領導都一樣糟糕。不過,筆者倒是說過,梁特高壓對付港獨,反會導致他提早下台,那是去年11月(即梁特被DQ之前一個月)筆者接受香港《大紀元》訪問時說的,但那不是惡意詛咒,而是理性分析:「練乙錚相信,經此(釋法DQ青年新政梁、游)一役,梁振英勢必要付出政治代價,即失去北京的信任。」「梁振英的計謀是故意挑起事端,想和中共攬炒……但這個舉措反而令北京更想拋棄他,很尷尬的情況就出現了。一個做法是會將他踢開,然後推一個心狠手辣、但是形象比他和善一些的人出來做特首。」
明細測不準,大路捉到正。梁特如果想控告筆者誹謗,應該根據這個訪問內容在去年118日發難,閃電檢控,勝算還會高些。
真漢子
黃毓民宣佈離開政壇,今後不組黨、不參選。筆者聽了,惘然若失。他是一條真漢子。他的很多觀點和做法,筆者都不同意;他的一些態度,筆者難以接受。性格特徵方面,更多的不是筆者那杯茶。坊間流傳一些有關他的閒言閒語,不可能都是假。他認為的、臭罵的很多壞蛋,筆者覺得大部份都是好人或者起碼不壞。芸芸民主派義士之中,有筆者更合意的人物,但立法會少了他,就是不一樣(雖然,在保皇黨的不義控制之下,有他也不能改變甚麼)。
他上周五在自己fb上載題為〈為人辯寃白謗 第一天理〉(下稱〈天理〉)的告別書,堪稱一篇範文;長而不冗,有文采而不造作,用字遣詞精準,情感拿揑恰到好處,為近年媒體上罕有佳作,筆者自嘆不如,因此推介給大家,並作一些意見評論。
文章的副題是「致為公義而受逼迫的香港青年公開信」,所以多處提到年輕人。為公義而受逼迫,指的是最近由律政司出馬,以高壓且不合理的手法,在不近情的時間和地點,緝捕、檢控的一批三年來歷次社運中最積極的年輕參與者。
大家知道,佔運以來,年輕激進社運人大致分成三派:自決派(超越《基本法》的「外部自決派」)、永續派(提倡修改《基本法》若干關鍵條款而達至完全自治的群體)、香港獨立派(一般主張香港人自視為一個不同於中國人的新民族或國族,並以此為文化和價值基礎建設獨立的香港國)。在中共眼裏,稍懷異志的人士,都被扣上分離主義的帽子,所以對待這三派,真正做到一視同仁無分軒輊,統統打成港獨。
黃毓民屬永續派(他對中華文化的認識深厚,但為甚麼不是筆者說的「大中華港獨派」?是原則還是「不冒進」的策略?),他在〈天理〉中提及港獨派的時候,在前面加了一個「偽」字──「偽港獨」。筆者認為這是門戶之見了。三年來,筆者有機會與港獨派的各路年輕人深入交往接觸不下十次,憑閱歷判斷他們提倡香港獨立是真心誠意的,雖然很多人會認為他們幼稚、極端、荒誕,甚至罪大惡極,筆者都可以理解,但說是「偽」,就難以認同。例如台獨,三幾十年前也不少人認為他們幼稚、極端、荒誕,甚至罪大惡極,但如今在台灣是他們掌權,雖未達標,卻絕對不曾是「偽」。
熱普城在未內爆的時候,也把自決派的黃之鋒打成「小司徒華」,這分明是大錯,因為司徒華是大中華反共統派,與主張港人有自決權利的黃之鋒風馬牛不相及。這是誇大了自、永、獨三派之間的分歧,卻把黃之鋒與老泛民之間的分別取消了。
除了不同意黃毓民的派系認知,筆者也對〈天理〉用上的「政治犯」一詞有所保留。特府三年來以政治檢控作為打壓手段,人所共知;然而,本地這些被打壓對象與典型的專制國家裏的政治犯不同。後者往往是行政系統和司法系統同流合污或者行政系統完全控制了司法系統之後的產物。但是,香港的司法制度還是非常獨立的,絕大多數司法人員都很努力頂住來自行政系統(和西環)的壓力,力求保存司法獨立,以致一些秉公辦事的法官被當權派打成「戴假髮的黃屍法官」。
倘若「香港政治犯」一詞當下在國際上傳開,世界各國的人誤以為香港的司法系統已經投降了、跟政權同流合污了,那叫正在被政權鷹犬欺凌而堅持司法公正的大多數司法人員情何以堪?壞的是特府行政系統控制的部份警權和檢控權,利用一些熱血青年不幸干犯法律(不少因警察挑釁、盛怒之下犯法)而遭入罪,進而打擊整個激進社運。說「政治犯」或更為快意,但為了一時口爽而長行政系統壞人的志氣、讓司法系統的好人難堪,不是善策。筆者提議以「特殊政治犯」或「政治檢控犯」稱呼正在或即將在獄中受難的這一批社運青年。
篇幅所限,只提出上述兩點對〈天理〉的批評。文章裏,正面的東西其實很多,也只能提一點,也是最令筆者感動的一點。在最後一章,黃毓民這樣寫:「如果梁游二人被裁定褫奪議席定讞後,特區政府公佈補選日程安排,相信梁游二人定必參加補選,基於政治倫理,我決計不能與梁或游去爭奪一個原本屬於他們的議席……香港政治現正處『世代交替』的時刻,像我們這些『嬰兒潮世代』的人,不應阻擋年輕人的前路。我已經年逾耳順,逐漸走向古稀之年,而且有嚴重的眼疾,『三高』亦佔其二,是時候『向政治說再見』!」
讀到此段,筆者為之動容。急流勇退,絕對明智;我們這輩人,最好還是趕快交棒,只在旁邊做一點力所能及的授業解惑工作;對待年輕人,無論是犯錯的還是站正的,聽話的還是不聽話的,都用一種看待自己兒女一樣的眼光看待就最好。筆者不同意文中說的「我除了口誅筆伐,甚麼都做不了」,因為知道黃毓民最近有到監獄探望年輕特殊政治犯。對後者來說,那是很重要的事。
至於他說今後只會教學和寫政治評論,那正好是與筆者合流。真的,社運有太多重要的問題要有人去想、去講。如何應付紅色資本全面進襲,便是其中之一,可能比反蝗容易得多(反蝗含種族對立,反紅資則無),也重要得多,但港人至今還是一籌莫展。

2017年4月18日 星期二

林道群 - 人民的名義

香港蘋果日報   2017416

很早以前了,記得是大學新生輔導營的輔導員,讓我們聽那首著名的《社會主義好》的時候,突然掉過頭來問,社會主義的好,是不是就是這樣一天到晚唱呀唱起來的呢。當歌詞不斷重複,「社會主義好,社會主義國家人民地位高」時,他撳停了播音機,我們也許該停一停,看一看,社會主義國家的人民地位,真的那麼高嗎?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人民解放軍、人民警察、人民郵電、人民醫院、人民銀行、人民出版社、人民大學、人民日報、人民廣播電台,連錢幣也叫人民幣,當人們什麼都冠上「人民」的時候,我們知道,誰是人民嗎?

這種「誰是人民」的大哉問,隔了這麼多年,近日因為看大陸電視劇《人民的名義》,再次令我不勝其煩。電視劇其實並不複雜,它的人民的名義有兩重意思:一種是正面的,指的是以人民的名義,打擊貪官腐敗,這一層意思的「人民」,又常常有意無意轉換成「黨和國家」。另外一種是負面的,指那些以人民的名義,貪污腐化,從而敗壞黨和國家形象的。也就是說,劇中的正面人物高大全的沙瑞金、忠肝義膽的侯亮平、被老百姓譽為「第二檢察院」的退休共產黨陳岩石,他們是「人民」;與此同時,那些腐敗的奸陰的貪官和情婦們也是「人民」。

我想我感到不勝其煩,是因為我總要跟官方正統觀念中的「人民」斤斤計較的,我真的去翻查了詞典,原來官方用語中,人民是階級概念,與敵人相對應。在不同歷史時期,「人民」的定義是不一樣的。比如抗日時期,人民即所有參與抗日的階級、階層、社會集團;打國民黨時期,人民即一切反對帝國主義和官僚資產階級、地主階級,以及代表這些階級的國民黨反動派;現在是社會主義建設時期,人民指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

當然後真相時代,這種官方的定義都不能太當真的了。只是看電視劇,我還是覺得,當所有的一切被歸結為腐敗與反腐敗的時候,其他的政治議題都不見了,劇裏面只剩下空空泛泛的「人民」「黨和國家」,沒有公平、沒有公正、也沒有法治。

2017年4月12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論「淺藍人」躁動和紅資犯港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412
2012年香港「管治脫軌」:統治階級內部小板塊騎在大板塊頭上,政經力量比例顛倒、失衡,派系撕裂;這局面至去年底隨梁特被篩出局而結束。上月特首選舉雖由打着強硬路線2.0招牌的林鄭勝出,但唐營騎劫下屆政府勢成,統治階級將會在修補撕裂、休養生息的幌子之下恢復內部平衡。
從北人觀點看,排除了梁氏極左干擾,更有利拉攏中間派,推動23條立法,集中力量對付生生不息的民主運動和風起雲湧的分離主義思潮。這個如意算盤打不打得響,要看香港民眾今後的政治態度。筆者認為,在是屆特首選舉前後,有兩個社群的心態出現微妙變化,一是淺藍群眾開始反阿爺,一是本地大資產階級用上「本土」語言反紅資。本文分別就此兩點作分析。
「港豬」躁動 化身薯粉
特首選舉期間出現「曾俊華現象」,揭示出重要訊息:「港豬」(淺藍民眾)也是可以動起來的,而且這次他們起碼在情緒上於有意無意之間站到了本地統治階級主導力量──阿爺──的對立面。這些人的數目大約有多少?一時的情緒躁動會多大程度上影響他們今後的政治立場?
零星報道、道聽途說,都指曾俊華支持者當中包含了這種淺藍民眾,但愛國派不採取這個說法,而一口咬定薯粉都是民主派化身。一些簡單數據不僅有助判別孰是孰非,還可從中估計出淺藍組群的大小。
320日至24日之間,港大民研中心做了今次特首選舉民調最終回,結果有56%選擇曾俊華,9%選擇胡國興(二人合共得65%),29%選擇林鄭月娥(齊頭數算30%)。這些數字與絕大多數其他民調脗合,而近年立會普選結果,一般民主反對派(泛稱黃絲)與保皇愛國派(藍絲)的支持者百分數也分別是55%45%
對照這兩組數字,大家就會問,45%人口是藍絲,為甚麼林鄭只錄得30%支持?答案是,有45%-30%=15%的藍絲把心中一票(手裏無票)投給曾俊華或胡國興。這15%應該就是所謂的「淺藍」,其政治特徵是:支持曾俊華的競選綱領──即接受8.31政改框架、接受23條立法,目前也接受小圈子選舉,但不接受中共露骨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注意:淺藍這15%,基數是18歲或以上的所有香港居民。若以所有薯粉為基數,則淺藍佔了15/56=27%(筆者的一位在曾俊華競選辦當全職義工的朋友說,約有三成左右的薯粉是淺藍,與上述推算脗合)。如果僅以所有藍絲成年人口為基數,則上述淺藍的比例為15/45=1/3。也就是說,藍絲當中,有1/3的人在這次特首選舉中站在了阿爺的對立面。這就是北京一意孤行把低民望的林鄭抬上轎的人心代價。而且,這種人心代價不會是一次付完了事的。
曾俊華的造勢活動越到後期,支持者越表達強烈的對曾氏的愛戴,不少人甚至在敗選的時候潸然淚下。一些民主派中的「原則派」埋怨「策略派」的人假戲真做,其實是誤會了;真情愛戴曾俊華的,九成都是那些淺藍人。甚至,我們可以說,這些人過往投票予保皇黨,是一種不得已的「含淚支持」(因為更不喜歡民主派),如今發現真愛,於是情不自禁。
淺藍形成主體意識
淺藍人不喜民主派,一是認為他們迂腐不實際,向阿爺要真民主,不啻與虎謀皮,反中不成反累港;二是認為民主派太「左膠」,搞福利環保「車毀人亡」。但他們不是深藍,到底對阿爺有戒心,害怕大陸那一套搬來香港,即是有一種「港豬」本土情意結。因此,政治上他們既是現實的,同時是恐共的,忍中不親中;經濟上則傾向自由主義,有一種進取的「獅子山精神」,覺得人要過好日子就要咬緊牙關靠自己。
這樣動情的薯粉主要來自中上階層:住屋苑,教育水平高,做小生意或是專業人士,不享社會福利,脫貧卻不完全離地,或稱夾心階層;另一些則是正在努力求取、有信心進入夾心階層的次中產。曾氏的履歷和選舉語言,完全符合這兩種人的口味。他們覺得財經官員hea一點就好,千萬不要學老董那麼「7/11」;2011年預算案被福利派議員猛攻的「注資強積金事件」裏,他們很可能就已經是支持曾的。對曾俊華那股抗中而無挑釁性的體育本土主義,他們更是深有共鳴。
如此,淺藍薯粉無疑是一些提倡「中間路線」政客以為的理想票源,但曾俊華能夠讓他們心動而這些政客不能,有一個深刻原因。曾氏以建制之身走向中間,過程中不惜「逆鱗」:西環三申五令勸退,他就是不理,表現出一種名士風流,不似後者多從泛民走向中間,過程中不斷向阿爺示好。
曾經滄海難為水,發現過、愛戴過曾俊華的這種淺藍人,下次選舉顯然不再會有胃口投劉江華;這還沒計算這些人這次贏了民意卻輸了選舉,等如給專制政權搧了一巴掌。以後的任何選舉,要是候選人當中沒有一個像曾俊華那樣的人,這些已發展出主體意識的淺藍人會乾脆不投票,或者把票投給一位淺黃名士。如此,京港當權派就要不斷付出人心代價。
上述淺藍人並非唯一因京港當權派在這次選舉中的表現醜惡而離心的組群,只不過他們的人數可估算,政治心態變化也較易推測而已。至於中藍變淺藍,淺黃變深黃,深黃變自決,自決變港獨,一整串政治移位,也是當權派無可避免要付出的人心代價──世界上無免費午餐。這個政治心態連鎖位移對獨派最有利,因為獨派處在位移終點,只有進賬沒有流失。然而,政治光譜並不說明一切。
紅資犯港 港資變「本土資」
自由黨田北俊最近說:「大陸資本已經進佔本地民生日用各行各業,控制香港人起居飲食一切方面,以致未來民主改革更難實現。」這番「本土撚」味十足的話語,言下之意是,紅資公司僱主和高管,會加緊利用僱員的弱勢,操控後者的投票意向。事實上,這種政治壓迫已從中資公司擴散到一些非中資公司,香港人早就知道,但說話出自唐營大家族掌門人之口,而且把紅資的態勢描述為鋪天蓋地,折射出的是一種前所未有的被壓迫感。
田氏更說:「中資在港天價買地,已令本地不少財團『無位企』」。這無疑是比草根階層被水貨客、拖篋黨連累所引起的日常生活不便更為嚴重而直接的財經壓力。終於,北京的赤化步伐逼得香港的大資產階級亦萌生本土意識。這個變化,比政治光譜上的位移更能影響日後香港政局發展。
小市民、草根人面對赤化,會感到無能為力,便是社運針對這個問題,也不一定能有效應付。在經濟環節,一間一間公司染紅,一筆一筆的地產資源落入紅資口袋,小市民、草根人更只能眼巴巴看着,一點辦法也沒有。但是,當本地大資本受到紅資威脅而本能地覺得需要抵抗的時候,經濟環節的反赤化運動就有了可能。
反赤化運動的動員面從草根、中產一直伸延到資產階級,形成一種本地從未有過的抗爭結構;在這個跨階級結構之上導引出的抗爭組織、行動形式和具體爭取目的,都是目前無法想像的。這正好為苦於無法突破二十年來政改悶局的社運人提供「腦震盪」。現存反對派政黨若不能擔起這個抗爭的領導責任,很快就會被民眾邊緣化。但另一方面,新興本土抗爭組織實力未足,難支大廈。
泛民政黨此時要注意的是,反紅資不只是「本土」問題。試想,有一天香港真的實現真普選了,但選民卻受僱主逼迫,只能票投親共候選人,那就等如取消了民主普選。所以,反赤化反紅資,其實是港人爭取民主政改的核心一部份,民主政黨不能視而不見。
跨階級「抗紅統一戰線」?
為刺激思考、理解問題的難處,容筆者提供一點參考。香港面對紅色資本全面進襲,社會各階層從草根到資本家都受威脅,始終會組織起來反抗,打一場沒有硝煙的禦外戰。世界範圍裏,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面對外敵入侵,通常都會組成一個跨階級的戰線,如國民黨組織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越共組織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等等。香港會否出現類似的反紅資禦外統一戰線?
答案很可能是個斗大的「不」,因為香港還不是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而香港大部份民眾想抵禦、抵制的紅色資本,佔港人三成的深藍派還以為是「自己人」的東西,甚至引以自豪。如何處理這些困難,顯然是本土派以至所有社運人都得面臨的挑戰。

2017年4月7日 星期五

程翔 - 六七暴動與恐怖主義

星期日生活   2017312
【明報專訊】發生在50年前的「六七暴動」,可說是開創了「城市恐怖主義」(urban terrorism)的先河。在西方,「城市恐怖主義」這個概念最早是由美國著名科幻小說家阿西莫夫(Isaac Asimov)在20世紀70年代末提出的。他在預言人類社會將會遭到的各類天災人禍時,就認為將會出現「城市恐怖主義」。他把分析和見解寫進了《災變的選擇》(A Choice of Catastrophes)一書裏,在1979年出版。
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的陳明銶教授是最早提出六七暴動是「城市恐怖主義」的人(註1)。2000年特區政府頒大紫荊勳章給香港工聯會前會長楊光,陳明銶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就指出這一點,他認為特區政府嘉獎楊光,給社會發出了一個非常錯誤的信息,等於為恐怖主義張目。
從現代社會對「恐怖主義」的定義來看,50年前的暴動就是恐怖主義活動。
200411月聯合國秘書長向聯合國提交的年度報告裏,對「恐怖主義」作出以下定義:「任何旨在通過恐嚇人民而脅迫政府或國際組織採取或不採取某一行動而對平民或非軍事人員造成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的任何行動」(註2)。
美國喬治城大學安全研究中心的反恐專家Bruce Hoffman指出,恐怖主義有幾個特徵(註3):
‧有政治目的和動機
‧使用、或者威脅使用暴力
‧擬在直接的受害人以外引起廣泛的心理影響
‧由一個有明顯指揮系統的組織策動
‧受到某種意識形態影響
內地專門研究恐怖主義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秉松在其著作《恐怖主義‧邪教‧黑社會》裏對恐怖主義的定義是:「任何個人、團體或國家,使用暴力或其他毁滅性手段,殘害無辜,製造恐怖,以達到某種政治目的的,是恐怖主義」。
根據中外專家對「恐怖主義」的定義,分析整個六七暴動的過程,可以看到這場運動具有所有「恐怖主義」的特點,例如:
第一,參與者在某種極端的意識形態影響下,自己覺得是為某種崇高目標而奮鬥,因此人人都本着一種樸實純真的自我犧牲精神來參加暴動;
第二,參與者都是在「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的情况下行動;
第三,他們通過不實宣傳來煽動仇恨、歌頌暴力;
第四,他們透過對無辜平民造成傷亡來營造恐怖氣氛;
第五, 參與者企圖以此來迫使別人讓步,從而達到自己的目標(或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
以上這五個特點,同今天肆虐全世界的所有恐怖主義行為都十分相似。
一)意識形態目標
從國際經驗看,所有恐怖主義者都懷抱着自以為崇高的意識形態目標,六七暴動的參與者亦然。從羅恩惠導演拍攝的紀錄片《消失的檔案》(以下簡稱《消》)可以看出,當年很多參與者都是自覺抱着崇高目標而參加到這場暴動。例如,本身是高級知識分子的《新晚報》總編輯羅孚先生,雖然他對放炸彈不理解,但一聯繫到「世界革命」這個崇高目標,就義無反顧地帶着兒子去放炸彈。又例如嚴浩導演自述當時每一天都抱着隨時準備犧牲的精神去為一個崇高目標而奮鬥。學友社前負責人梁慕嫻雖然對殺害林彬不理解,但當聯擊到「階級鬥爭的需要」時,便馬上理解接受。當年的炸彈隊隊長至今仍然認為這是「愛國反帝」的正義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從國際經驗看,參與恐怖主義活動的,不僅僅限於文化水平比較低的基層的人,很多都是富裕家庭或者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根據梁慕嫻的回憶,很多參與暴力活動的人都是來自富裕家庭(註4)。這說明,意識形態因素而不是經濟或社會因素,才是恐怖主義的驅動力;這是所有恐怖主義的共同特點。
二)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
所有恐怖主義活動都是「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地進行的。「獨狼式」的行為數量比較少,影響也不大,造成影響的都是集團性的。從《消》採訪新華社前副秘書長黃文放可以看出,整個六七暴動都是香港工委在策動的。在六七暴動前,中共香港工委已經派人到澳門學習「123事件」的鬥爭經驗,準備在香港複製,迫使港英投降。根據《消》披露吳荻舟(當年中共駐港最高領導人之一)的《67日記》(以下簡稱《日記》)內容更可看出,當年中共總理周恩來全程領導整個暴動過程。暴動的參與者完全聽命於北京及其在港的代表指揮。正因為這是「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的行動,所以這場運動,既可以矍然而起,又可以戛然而止。
三)通過謊言來煽動仇恨和歌頌暴力
為了合理化採用暴力手段,左派不斷通過不實宣傳來煽動仇恨並歌頌暴力。例如《日記》透露了中共高層曾經譴責左派在向中央匯報情况時故意誇大傷亡數字,濫用「血洗」這類煽情詞彙,有「逼中央上馬」之嫌。事實上,這類通過製造謊言來煽動仇恨並歌頌暴力的例子不勝枚舉。筆者姑且引述當年參與者的一些回憶(註5):
根據《文匯報》1967119日的報道,庇理羅士校方召警拘捕14名學生,並「施行毒打」。這篇題為〈庇理羅士女將怒審法官〉的報道指出,在118日的審訊過程中,被捕女學生與法官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爭」。韓雪(筆者按:當年被捕14名學生之一)指《文匯報》的報道與事實不符,過分渲染,她們沒有被毒打,也沒有在法庭與法官「鬥爭」,「當時我們的政治水準也沒有那麼高」。
另一名暴動參與者劉文成先生最近接受《立場新聞》訪問,也指出以他身處摩星嶺集中營一年的見聞,根本就沒有發生虐待囚犯的事,但為了宣傳需要,變成囚犯都遭到不人道的對待(註6)。
可見得,為了合理化他們的手段,必須編造謊言才能達到煽動仇恨的目的。
筆者強調左派的謊言在恐怖主義活動中所產生的煽動作用,但不否認在暴動的日子裏,港英確有過度使用武力導致不必要傷亡的事件。根據張家偉先生(《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作者)的統計,在暴動中因警方過度使用武力致死的,大概也有五六個人(註7)。《消》裏訪問了警司林占士,他承認當警察處於恐懼時也會不必要地使用武力造成傷亡。另外新聞處前高官Peter Moss也目睹警察對被捕示威者施加不必要的暴力而質疑其合理性等。但總體而言,在暴動期間不斷煽動「階級恨、民族仇」是所有左派報紙的主旋律。
四)透過連串暴力製造恐懼,犖犖大者有:
1,在新蒲崗工潮發生後不久,即縱火焚燒公務員宿舍。
根據《消》,196756日新蒲崗膠花廠工潮後,沒幾天(512日)暴動參與者就將打擊目標指向公務員及其家眷,發生了縱火焚燒黃大仙公務員宿舍事件;這是第一宗涉及無辜市民的恐怖主義事件。而這個時候,專責領導暴動的「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下稱「鬥委會」)還未成立。可見得,在暴動初起階段,左派已採取傷害無辜的手段。
2,從19677月開始,左派肆無忌憚地到處放置真炸彈,包括:繁華的馬路、車站、遊樂場、戲院,乃至民居等。1967713日《明報》以〈恐怖世界 人人自危〉為題發表社論(圖一)說:「近數日來,香港幾乎成為一個恐怖世界。燒巴士、燒電車、殺警察、打巴士電車司機、炸郵政局、焚燒報館車輛,而左派報紙發表「鬥委會」談話,公然讚揚這一類行動。」《明報》這篇社論記載了當時整個社會處於恐懼狀態的實情。1967820日,8歲女童黃綺文及其兩歲弟黃兆勛在北角清華街住所附近因誤觸一枚炸彈,慘被炸至肚破腸流、手拆足斷,死狀慘不忍睹,雄辯地說明整個六七暴動的恐怖主義特徵。
3,為製造炸彈,左派號召非專業的人在無保護裝備下製造炸彈,罔顧他們安危,例如,中華中學的實驗室就被用來權充兵工廠,校方驅使學生製造炸彈,以致一名學生被炸斷手。又例如《消》採訪炸彈隊隊長,他就透露當年是怎樣在工會附近民居裏製造炸彈。在暴動期間,這些「山寨兵工產」共製造了約1200枚真炸彈(連假炸彈共8000枚),導致1名英軍、2名警察和12名無辜市民喪生。
炸彈製成後,還需要組織「投彈隊」,於是左派就組織熱血青年成為敢死隊,據梁慕嫻說(註8):
「為要贏取鬥爭,戰勝港英,地下黨不惜犧牲那些有膽識有活力的熱血青年充當敢死隊開赴前線,滿街滿巷的真假炸彈……那些總商會的年輕戰鬥隊員們,那些好青年們,個個接受良好教育,甚至是富家子弟,不是黑社會分子,為什麼就能如此狠得下心去殺害林彬呢?主要原因是地下黨傳達鬥爭形勢和政策,傳達對敵人的仇恨,鬥爭你死我活的殘酷性,更宣揚為了取得勝利必須採用斷然手段,使用暴力在所不惜的指導思想。在這些不斷升級的極端暴力思想鼓吹下,足以對那些年輕戰鬥隊員們洗腦而走向極端。因此,光天化日之下,以『革命』之名,在階級鬥爭總綱之下,草菅人命,輕率殺人!」
這種驅使年輕人去冒險犯難的做法,同我們今天所見到的ISIS策動青年從事恐怖主義活動的做法如出一轍。
4,對那些反對暴動的社會知名人士,則公然定性為漢奸而打算對他們施加所謂「民族紀律」。
在左派投擲了第一枚炸彈之後不久,《新晚報》在196777日刊登一條消息,透露了左派擬策動的某些恐怖主義措施。該消息的主要內容如下:
為響應北京關於〈放手發動群眾,進一步壯大反英抗暴鬥爭隊伍〉的號召(註9),左派召開各條戰線參加秘密會議,由「權威人士」主持並部署工作。
會議目的在決定「直接打擊」的對象,辦法是制定一個「漢奸」名單,對他們實施「民族紀律」,而所謂「民族紀律」是指對「漢奸」科以最重的刑罰。
會議開始後,與會者就從資料室翻出很多「群眾檢舉」資料,大家就提出一批「漢奸」名單。
經過翻覆討論後確定第一批所謂「逆迹昭彰」的、「驗明正身」的漢奸名單共4人,上報北京批准。
文章說:「公布漢奸名單,決定漢奸身分這件事,現仍在全面計劃中。」
文章透露,被中共列入第一批漢奸的人共有4人(圖二),他們是:徐家祥(時任署理華民政務司)、李福樹(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東亞銀行董事)、彭富華(新界鄉議局主席)、查良鏞(明報社長)。會議指出他們代表了4種「敗類」:徐家祥是「港英機構華人走狗總代表」;李福樹是「買辦資產階級黃面老番領袖人物」;彭富華是「代表新界地主封建勢力」;查良鏞是「反華報紙的急先鋒」。會議決定了對這4人作為「直接打擊的對象」(註10)。漢奸名單公布後,社會掀起一陣恐怖情緒,因為這樣一張名單很可能就成為要執行暗殺的清單,而且據報道這還僅僅是第一批,換言之,還有可能第二、第三批,這就造成在香港政府工作的人處於一種人人自危的狀態。名單的公布,除了恐嚇當事人外,還旨在引起社會恐慌。當年查良鏞就被迫離開香港暫避新加坡。
執行民族紀律就是謀殺
什麼叫「民族紀律」?該篇報道沒有詳細解釋,但從殺害林彬時左派發表的公告看(詳見下文),則所謂執行民族紀律就等同謀殺,換言之,就是要殺害名單上的人。
5,公然對異議者實行私刑,例如活活燒死商台播音員林彬。
1967824日,暴動參與者以「鋤奸突擊隊司令部」為名,對反對暴動的著名商業電台播音員林彬施以極刑,事後並悍然發表所謂「公告」:「民族敗類林彬,……為英帝反華賣命,並在商業電台對英勇抗暴的愛國同胞極盡造謠誣衊之能事。英、美、蔣反動派亦已供認林逆為反共反華的死心塌地分子,罪惡昭彰。雖經我愛國同胞多次警告,但林逆死不悔改,甘心認賊作父,自絕於我中華民族,為維護民族尊嚴,伸張正義,應港澳同胞的要求,由我司令部執行民族紀律,於八月二十四日晨將林逆正法。」
據梁慕嫻回憶,她曾問她的領導歐陽成潮為什麼要殺林彬,他回答:「這是階級鬥爭的需要!」無形中承認以階級鬥爭之名就可以殺人。(註11
每一次發生這些暴力事件時,香港的左派報紙都予以正面的報道和鼓動。這些活動使1967年的暴動明顯帶有恐怖主義色彩。
6,企圖秘密從大陸輸入武器準備更大規模的濫殺。
根據《67日記》,吳荻舟發覺華潤同招商局這兩個中共企業,分別背着中央準備從大陸輸入8400把甘蔗刀和一批槍支,以便「支援」香港的鬥爭。幸好吳荻舟及早發覺,命令即時停運,最終被及時制止才沒有鑄成大錯。
左派發動的這些恐怖主義行為,既令他們失去民心而使整個「反英抗暴」行動以失敗告終,也是今天他們念茲在茲要抹去的歷史污迹。例如,周奕先生的《左派鬥爭史》在提及中華中學被政府封校時,只用封校事件來說明政府對左派的迫害,卻隻字不提被封的原因是因為他們在校內製造炸彈導致學生被炸斷手臂。他又企圖為清華街姐弟被炸死的事件開脫,暗示有可能是港英嫁禍。又例如回歸後,左派已經成為立法會主要政治力量之後,左派議員黃定光、陳鑑林等公然偽造歷史,說沒有證據證明林彬是左派殺害的(註12),而他們都忘記了當年「處決」林彬時,所有左派報紙都當作一件大喜事來報道。
文革的暴力仇恨伸延
為什麼香港的左派會採取這些恐怖主義手段呢?筆者認為,鑑於香港的六七暴動是中共「文化大革命」向香港延伸的結果,則香港出現的這些恐怖主義行為,必然同中共在文革期間出現的恐怖主義行為有關。
文化大革命在1966516日正式啟動後短短3個月,全國就掀起一個所謂「紅八月」的恐怖主義浪潮。「紅八月」是公認的文革第一個殺人高潮,根據當代史專家丁抒教授的推論,全國在所謂「紅八月」裏被殺的人就高達10萬人(註13)。以北京為例,196695日,中央文革小組發出了一期「簡報」,標題是〈紅衛兵半個月來戰果累累〉。簡報說,到8月底止北京市有上千人被打死。從簡報的標題就可以看出,打死上千人被當做紅衛兵的「戰果」受到讚揚(註14),說明這些「紅色恐怖」都是中共高層的鼓動和縱容。
正因為中共高層的鼓動和慫恿,使神州大地到處出現「煽動仇恨、歌頌暴力」的社會歪風。當時的紅衛兵大字報高呼「紅色恐怖萬歲」!為再現當時這種提倡恐怖主義的風氣,筆者全文照錄其中兩張比較典型的大字報如下:
其一:哈爾濱市紅五類子弟造反大會會刊〈紅後代〉社論,1966.09.22
「我們高呼:紅色恐怖萬歲!
今天,我們搞紅色恐怖,明天,我們還要搞紅色恐怖,只要有不符合毛澤東思想的東西存在,我們就要造反,就要搞紅色恐怖!
毛主席說:革命不是請客吃飯……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
有人一見到紅色恐怖……就膽戰心驚、大發雷霆……害怕紅色恐怖的傢伙們,實話告訴你們:對紅色恐怖持有什麼態度,是真假革命者的試金石……
我們造反是造定了,我們還要在紅色恐怖的烈火上加油,燒!燒!燒!!燒掉舊世界,建立無產階級的新世界,建立毛澤東思想的紅世界。
造反有理!造反到底!
紅色恐怖萬歲!」
毛主席:每個農村都須造成短時期恐怖現象
其二:一個紅衛兵組織張貼的大字報(紅旗戰鬥組)
「我們的最高統帥毛主席教導我們說:「每個農村都必須造成一個短時期的恐怖現象,非如此決不能鎮壓農村反革命派的活動」。這一最高指示告訴我們:對反對派決不能有半點溫情……為此我們要為紅色恐怖開路,要製造紅色恐怖,要為紅色恐怖歡呼!因為:
不製造紅色恐怖,就決不能鎮壓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的破壞活動。
不製造紅色恐怖,就決不能摧毁反動的資產階級權威的氣焰。
不製造紅色恐怖,革命派就不能揚眉吐氣。
不製造紅色恐怖,就決不能最大限度的發動群眾。
不製造紅色恐怖,沒有革命的壓力,就決不能使牛鬼蛇神等混蛋王八蛋老老實實。
不製造紅色恐怖,就決不能完成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偉大歷史任務。
我們的光榮職責就是製造紅色恐怖,徹底完成「一鬥、二批、三改造」的戰鬥任務。
讓牛鬼蛇神在紅色恐怖面前發抖吧!
讓一切抱有溫情主義的人在強大的紅色恐怖面前猛醒吧!
無產階級專政萬歲!紅色恐怖萬歲!」
即使50年後讀到這些文字,也感到毛骨悚然。正因為當時中共在全國範圍內提倡「紅色恐怖主義」,所以到處出現濫殺無辜的惡性事件,導致十年文革,死人無數。
六七暴動的恐怖主義手段以及造成的傷害,同大陸的「紅色恐怖」相比,確實是小巫見大巫,但論性質、內容乃至思想根源,則毫無二致。所以,嚴格來說,它是內地「紅色恐怖」向香港延伸的一部分。
很多六七暴動的參與者都是本着樸素民族主義的愛國情懷,以維護權益、伸張正義為出發點,滿腔熱情、英勇無懼的投入其中。可惜他們被無情地捲入大陸「紅色恐怖」浪潮而不自知。在「紅色恐怖萬歲」思潮的感染下,使自己不自覺地成為別人推動恐怖主義的棋子。
註:
1)陳教授與筆者的電話及電郵通訊
2
)見《聯合國改革》中第二部分「免於恐懼的自由」,2005321
3
)見Bruce Hoffman, Inside Terrorism, 2 ed.,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6
4
)梁慕嫻:《回憶林彬兄弟慘案》,載《立場新聞》,2015521
5
)見張家偉:《傷城記》
6
)見劉文成:《一個共產黨的覺醒》,載《立場新聞》,201733
7
)根據張家偉著《香港六七暴動內情》,可以歸類為警方過度使用暴力的案件計有:被警發現時已經死亡或重傷,其後不治5人以及被警方扣留期間死亡1
8
)見梁慕嫻:《回憶林彬兄弟慘案》,載《立場新聞》,2015521
9
)見《人民日報》社論,196775
10
)見《正午報》,196777
11
)梁慕嫻:《回憶林彬兄弟慘案》,載《立場新聞》,2015521
12
)見《蘋果日報》報道,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及陳鑑林先後否認左派活活燒死林彬,2010513
13
)見丁抒:《浩劫》
14
)見〈1966年:恐怖的北京「紅八月」〉,載《炎黄春秋》
文:程翔
編輯:馮少榮
fb
http://www.facebook.com/SundayMingpao

2017年4月5日 星期三

陳文敏 - 第23條立法

201745

【明報文章】自回歸以後,一直有一種說法,指特區政府並未履行《基本法》第23條的責任,而為23條立法,更成為每屆政府的包袱。

23條要求特區政府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 、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特區須就這些問題自行立法,但立法的形式及具體內容,則由特區政府自行決定。

其實回歸前香港已有相關的法例,這些法例主要是保障英國政府,故理應在回歸後自動失效,但特區政府在九七年七月一日通過《香港回歸法例》,當中保留了這些法例並作出相應的修改,在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處理的事務及涉及中央與特區的關係時,所有法例中對女王陛下、王室、官方、英國政府或國務大臣的提述,均須解釋為對中央人民政府或其主管機關的提述。換言之,回歸前所有關於叛國(其範圍足以涵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等法例,便一下子在回歸後成為保障中央人民政府的法例,這些法例至今仍適用。此外,《社團條例》亦作出了相應修訂,賦予保安局長權力,當他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或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是政治性團體,並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可作出命令禁止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運作或繼續運作。

換言之,特區政府早已履行了第23條的憲法責任!目前的問題只是現時的法例可有不足禁止違反第23條所列載的行為,以及這些法例是否符合《基本法》內對香港居民的權利的保障。亦即是說,這不是憲法責任的問題,反而是法律修訂的問題。事實上,目前的法例相當嚴苛,絕對有修訂的空間。由於相關的法例具相當技術性,若要審視這些法例,較恰當的方法是先交由法律改革委員會作出研究和建議,再交由社會作詳細討論。

練乙錚 - 論林鄭政權的階級背景和赤化特徵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45
小圈子假選舉鬧劇落幕,民眾情緒依然未能平復,那佔六成的民意被北京強姦了,對煮成熟飯、即將上桌的林鄭政權的態度不會輕易轉圜。然而,要分析3.26結果出爐之後的香港前景,卻不能只看民意,因為掌握政經大權的兩大非民意勢力──本地資本和外來赤化力量,從來都未鬆動過。研判今年7.1之後的局面,需以分析這兩股勢力的變化為主。從反抗運動的角度看,充份理解新局面的性質,才可找到有效對策;懷憂喪志或者互相指摘,都是不必的。
劃分新舊局面的事實無疑就是「梁下林上」,故明白甚麼是逼出「梁下」的力量,方可從這些力量的延續解釋新局面和推測其發展。本文把觀察起點放在2012年。那年的特首選舉碰撞,首次暴露本地資產階級板塊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香港亦自此進入板塊政治年代。其後有人看到一些唐營人物陸續投向梁營而誤以為唐板塊已被梁營加西環打散、中共有能力在香港主導一切,但那是錯的。事實上,2017年僅僅是香港板塊物語第二回,好戲還多着。
板塊物語ABC
描述香港板塊政治,需搞清楚「板塊」、「營」、「團隊」和「班子」這四個概念的分別。「板塊」是宏觀時空產物,在戰後幾十年的時間裏逐步形成,主要成份是不同家族之間的血緣紐帶和利益鏈條。這種板塊長期高度穩定,細緻因素有二:一是父系社會血緣關係由於子女的存在而不因父母離異而切斷,一是家族企業互相控股、高層互相「坐board」,策略得以相輔、利益因之相乘(反壟斷經濟學裏說的interlocking directorship interlocking ownership)。
四者之中,板塊是根本。「營」,則通常指出現在公眾眼前的板塊頭面人物或其資深代理(與「派」大致同義),成員名單穩定但可變;唐營個別人物投梁,名單就變了,但下面的板塊根基沒變。我們不知道那些投梁者是否無間道,現在看起來甚有可能;為了保存中共的太上皇面子和己方實力,唐營過去五年的上策不是大反枱,而是謀求在對方內部蛀空──if you can't beat them, join them
「團隊」,是為參選或護主等需要而出擊時的用語,成份較鬆散,甚至為壯聲勢可招降納叛;林鄭團隊裏有前佔運後生,梁團隊裏有前民主派馮煒光,論資格皆遠未足以入「營」。「班子」,則指執政以後的一小批核心管治人物(主要官員和行會成員),不一定都是「自己友」,例如曾俊華是前梁班子成員;況且,組成班子,北京有份話事。如此,團隊和班子的某些變動,就更與板塊穩定無關。
2012年非常重要,因為那年的特首選舉是一次十分嚴重的管治脫軌。大家知道,國史裏有所謂羈縻之制,起於秦漢,唐時盛行,元朝改稱土司制,要義都是以夷治夷,保留地方原來社會政治制度不變,是港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原型。以夷治夷的話,中央挑選出來負起地方管治責任的那個夷,必須能服眾,所以不是當地的大哥頭,便是各地方派系都能接受的妥協人選(compromise candidate)。
以澳門為例,首任特首何厚鏵是何賢之子、大哥頭式人物;繼任的崔世安是澳門何氏、崔氏、馬氏三大家族之間的妥協人選,因此都符合「能服眾」的基本要求,可替中央擺平地方統治階級內部矛盾。
管治出軌 合理收場
香港方面,首二任特首都是妥協人選而略為傾唐(應說傾李),因此大致上保證了統治階級內部穩定。但是,2012年選舉因梁營使奸,關鍵時刻捅出由卧底提供的「唐宮案」黑材料,偷襲得手上位,小板塊騎在大板塊頭上,地方統治階級內部因此失衡,板塊之間勢如水火。這就是上面說的管治脫軌,是港澳特區加起來近四十年經驗中唯一一次。
梁位高勢危,其代表的板塊下盤不穩,經濟上需大量引進紅色資本撐腰,政治上則投北京之所好搞極左(卻拍錯馬屁),終於不敵唐板塊的實力與在京人脈關係,梁本人更在DQ港獨和自決派議員的政治表演高潮一刻頹然失勢!2017年這一幕其實是2012年脫軌演出的延續和「合理」收場:政治上打倒梁板塊,唐板塊的一哥地位平反了。
換人換路線嗎?
坊間經常提出的一個問題是,北京是否「換人不換路線」?曾俊華敗選之後,多數答案似乎是yes,但這個說法太簡單。梁的下台,反映北京糾正五年前的脫軌演出,解決的是統治階級內部均衡穩定問題;在赤化香港、阻撓政改、鎮壓民主運動的政治路線,共產黨完全沒有改變的意欲和需要,但隨着梁下台,北京也有必要修正他的一些極左做法,卻不會全面調低打壓力,因為梁在位五年,不可逆轉地改變了一部份香港政治地貌,而這部份正是北京最忌憚的。
19972012年,北京在「兩制」之下赤化香港,手段主要是「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大家一直都不為意,但佔領運動電光一閃,才驚覺到如聖公會那樣的殖民教會領導層,愛國親共反民主得比唐派更徹底更堅決;一些平時最受年輕人追捧的詼諧明星青春偶像,竟是死硬支持政府暴力鎮壓民眾的幫兇;傳統媒體十多年來逐一歸邊;各大學的管理委員會逐步淪陷;大批中小學辦學團體暗地染紅;課程和學生課外活動點滴大陸化,陸語教學由低及高漸成主體。這些都不是梁特的功勳,而是首二任特首治下的纍纍碩果。
相比,梁氏未上任便高唱港深同城、港陸融合,一上任就硬推紅色國教,引出反洗腦運動,造就了學民思潮黃之鋒等中學界反對領袖;其後梁在立會批港獨、在金鐘放催淚彈、在法庭搞議員DQ,結果反而催生更頑強的港獨和自決思潮;香港人和大陸人之間互相憎惡,關係從未如此疏遠、割裂。從中共的角度看,梁特一夥的做法是揠苗助長、打草驚蛇。因此,中共儘管可以讓他當政協副主席戴上「黨國領導人」的桂冠,卻不能讓他繼續做香港特首。
此後北京在港必重施行之有效的溫水煮蛙赤化故技,只需逐步把溫度調高,而不會像梁特急於蓄意挑釁;此亦即習氏說的「不忘初衷,不走樣不變形」。但是,對已經形成氣候的港獨和自決思潮和團體,北京卻會讓林鄭續當「梁振英2.0」,持續出手打壓。如此,換人之後的政治路線,既是換,也是不換。其實,這條路線無論誰當特首都一樣要執行,只不過讓強硬派林鄭上位,北京的面子好看些,避免顯得要急轉彎糾正2012年的脫軌錯誤,方便繼續偉光正神話。
林鄭會鑽營(轉營)
按前述定義,林鄭不屬梁營,只是梁班子的前成員。她沒有雄厚根基和班底,而梁特也因為失道寡助,猴哥子也拉夫稱局長,害得她要不辭勞苦當奶媽。這次競選,她身邊眾星如雲,人才不缺,泰半卻是唐營派來騎劫她的(她說發噩夢7.1埋唔到班是做戲而已)。她得777票,比梁特五年前多出88票,都是唐營提供,所以她必須謝票,提名讓唐營一眾「能人」擔任要職。(這也是與北京的協議罷?)林鄭大概也巴不得如此,免得如梁特那樣無人可用,要繼續當奶媽,出了岔子,更會有人訕笑,怎麼得到「主流」支持的特首,手下依然那麼不濟?
按此,筆者估計,林鄭要「改嫁」了,不當梁營奶媽,改當唐營管家。「梁振英2.0」的稱號,只在她競選最初期有用,之後成為她的包袱,所以她要跟梁營切割;這在她發表政綱之後更明顯。梁特大概也意識到這個,所以上周擺明在TSA/ BCA一事上與她抬槓(民意對跛腳鴨不重要,對林鄭競選也不重要,但對她以後的施政卻顯然重要)。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林鄭到西環,既是謝票,卻同時表明「游說議員是政府職責」,明白暗示西環不要插手,弄巧反拙,破壞觀感,而小明DD竟然應承了,這教一眾剛剛才說西環介入港事乃「天經地義」的梁粉情何以堪?實情恐怕是,功能組別議員當中,真正梁營的很少,屬於唐營的卻很多(這不奇怪,因為梁板塊是小板塊),所以梁政府要西環助力。但到了下屆政府,唐營卻用不着要外人幫手箍票;萬一西環受了別家茶禮,出手搞破壞,就更麻煩,所以乾脆叫它收手。
筆者如此解讀,乃是因為不同意一般認為的「中共在港隻手遮天,可以為所欲為號令一切」;那種想法太灰暗,也不合理。不錯,無論甚麼營,到了大陸都要畀面阿爺鞠躬盡瘁,因為阿爺在大陸操生殺大權;但是在香港,這裏有很多大陸官爺們想要的東西,卻不是唾手可得,有錢還須有門路,認識幾隻地頭蟲。在「李家之城」裏,你道誰家的門路多?況且,唐派要人自大陸撤資之後,在港與北人博弈之時的叫價能力反而會提高,梁特給拉下馬,豈無唐營在幕後發功?
UGL案是撒手鐧
林鄭不蠢,當看得出轉營是她的前途所在,否則做滿這一屆也困難,所以上台之後,除了會按阿爺指示鎮壓港獨自決,否則不會願當「梁振英2.0」。甚至,她若夠聰明,還會以UGL案作撒手鐧,用梁營對付曾蔭權的手法反過來對付梁。就算她沒打算那樣對付這位新進「國家領導人」,唐營也會適當引導她幹;不起訴,掛在那裏三五七年,也夠梁受的,而她自己則可以過過民意癮。
未來五年裏,統治階級內部平衡會恢復;不是選舉期間,未投降的民主派也可獲邀成為建制一部份;溫水煮蛙的水溫逐漸提升之時,林鄭會多派糖。除了對付港獨自決要強硬,社會便可如此「休養生息」。待她做好做滿這一屆,距2047便只剩25年。

2017年4月1日 星期六

鄭培凱 - 至聖孔子

世紀.文字江湖   2017326
【明報文章】第一個為孔子立傳,系統記載孔子生平與思想的,是司馬遷。他在《史記.孔子世家》中,描繪了孔子生於貧賤的環境,說他父母「野合而生孔子」,不但暗示他可能是私生子,是單親母親撫養長大的,而且敘述了年少時期受到的冷遇,做過社會底層的低賤工作。然而,孔子努力不懈,好學不倦,自學成家,終於成為一代宗師,受到後世的景仰。在太史公的筆下,孔子一生顛沛流離,為實現政治理想與社會道德秩序而奔走,周游列国卻不能伸展抱負,無法說服各地諸侯聘請他來施政,推行他以道德禮教治國的宏圖。司馬遷指出,孔子曾以自嘲的口氣,承認自己終日棲棲遑遑,像一條「喪家狗」,找不到可以依歸的邦家,最後只好從事著述,把理想傳授給學生。
位列世家
讀孔子的傳記,你看到的不是成功的楷模,而是失敗的生命歷程。孔子不曾建立值得誇耀的事功,更沒有開創世襲罔替的勛業,看來看去,似乎只是個滿腹才華而不合時宜的失意學究。那麼,司馬遷為什麼把孔子的傳記列在「世家」,與春秋戰國的諸侯及漢代的開國元勛平起平坐呢?後代學者總是說,孔子開創了儒家學派,成為歷代學術思想的主流,建立了中國思想文化的核心價值,可算是「素王」(無冕王),所以不愧「世家」的稱號。這種說法基本沒錯,因為司馬遷在〈太史公自序〉已經說明了他的安排:「周室既衰,諸侯恣行。仲尼悼禮廢樂崩,追脩經術,以達王道,匡亂世反之於正,見其文辭,為天下制儀法,垂六藝之統紀於後世。作孔子世家第十七。」
司馬遷十分景仰孔子,而且對孔子顛沛的際遇,因為自身遭罹慘禍的經歷,有一種感同身受的同情。天道難測,歷史不因仁人君子的理想為轉移,但是美好的願望是不能忘卻的,更不因遭到挫折而被人遺棄。《孔子世家》的結尾,太史公是這樣評論的:「詩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嚮往之。余讀孔氏書,想見其為人。適魯,觀仲尼廟堂車服禮器,諸生以時習禮其家,余祗回留之不能去云。天下君王至於賢人眾矣,當時則榮,沒則已焉。孔子布衣,傳十餘世,學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國言六藝者折中於夫子,可謂至聖矣!」在這一段話中,司馬遷不僅稱頌孔子,而且換了四次不同的稱謂,表達了他的景仰之情。首先稱呼為「孔氏」(孔先生),然後親自去到魯地,感受孔子對禮教文化的影響,改稱「仲尼」,應該是親身體會了孔子思想的溫暖親切,好像回到了文化的原鄉。再講到中國的六藝都因孔子而得到傳承,是「夫子」的功勞,所以理所當然,要尊稱為「至聖」。一段話,改了四次稱謂,一次比一次尊重,最後達到極致,也由此可見太史公從孔子學到的春秋筆法。
他人眼中的孔子
黑格爾在《哲學史講演錄》提到孔子,則充滿了鄙夷,以非常不屑的口氣,說他的思想一無可取:「孔子只是一個實際的世間智者,在他那裏思辨的哲學是一點也沒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練的、道德的教訓,從裏面我們不能獲得什麼特殊的東西。」還說,「我們根據他的原著可以斷言,為了保持孔子的名聲,假使他的書從來不曾有過翻譯,那倒是更好的事」。按照這種德國古典哲學中心的說法,《論語》一書完全沒有價值,而中國文化深受孔子思想的影響,也就一無可取,屬於歷史的垃圾,是要掃除殆盡的。
從德國思辨哲學的角度來看,要是孔子跟着黑格爾讀博士,肯定得不到博士學位。同理類推,放在現代科學領域,孔子的天文學知識也是不入門的,核子物理的知識也是零,DNA又不懂,電腦不會用,人工智能沒聽過,應該不配稱之為「至聖」了?那麼,耶穌與釋迦牟尼佛怎麼辦?這兩位聖賢都是宗教的智者,也沒有德國思辨哲學的訓練,是不是也該掃進歷史的垃圾堆呢?
作者簡介:學者、詩人 近著《品味的記憶》等

星期日現場:媽媽敢和兒子搭巴士

星期日生活   2017312
【明報專訊】上周二,收音機傳來一位中年女士的聲音。她說,兒子以前的牙齒很醜陋,三尖八角的:「我不敢帶他坐地鐵,因為地鐵座位是面對面的,那些靚女看到我個仔嗰樣就會雞飛狗走,逃到老遠,那時整個車廂只剩下我和他。」原來他兒子是嚴重智障的,今年已41歲,早陣子傳來一宗很小的新聞,政府過去4年給智障人士的牙科保健計劃,不過2000萬撥款,要暫停了。
如此令人心痛畫面,這位母親應該習以為常,說來語調沒有悲情,好像在述說別人的事一樣平淡。「所以我們多數選擇巴士,因為在巴士上別人只看到我們背脊。」
這位母親名叫蘇太,在《千禧年代》節目裏續說,帶兒子修整了牙齒後,整個人生180度轉變:「棚牙靚咗之後,除咗可以搭地鐵,在街上陌生人問路,竟會問他不問我。和親戚朋友出來食飯,以前別人當睇唔到佢,只當他是我的附帶物體,現在會走去佢面前同佢傾兩句,當佢正常人。所以智障兒子的牙齒醫好咗,不止解決牙痛牙患,還解決了我們的心痛。」
一項每年不過500萬的服務,就能令一個家庭帶來翻天覆地巨變,富裕如香港社會,竟然要對這班弱勢家長斤斤計較。我把這個「只敢和兒子坐巴士」的故事寫在臉書上,打動了逾千人。
此後,我對蘇太念念不忘,終於在立法會爭取延續牙科服務的記者會上,遇上69歲的蘇杜麗蓮。她是一個罕有的受訪者,對事物觀察入微,述說悲痛經歷沒哭哭啼啼,還夾雜着笑料。記者會上她不忘發揮黑色幽默本色:「去飲宴之前,我會預先問人家,我坐那圍枱有沒有『唯美主義者』?我擔心帶兒子赴宴,別人會嚇得不敢吃飯,嘔肚大作就不好意思了。」此話一出,全場哄笑,笑聲背後令人感嘆,這種自嘲會不會太殘忍?不過,當筆者和蘇太相處了大半天後就明白,沒有鋼鐵的意志,根本沒法與兒子克服一個個難關。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牙患也不是一天醫好。智障人士牙齒健康,不光只靠政府撥款和愛心醫療人員。嚴重智障兒子最初極度抗拒戴假牙,這麼微小的動作最終成為日常,是靠蘇太絞盡腦汁地獄式培訓:「沒人相信佢可以戴到棚假牙,於是我和他每天練習,過了半年,佢終於戴到,是接近奇蹟。」兒子不知道,為了令他吃得好笑得好,換來年邁母親頭髮花白,腳痛連連;但看到兒子能夠在眾人面前露齒微笑,回家後能享受嘴嚼麵包和甜橙的樂趣,蘇太還是甘之如飴。
牽緊一顆bb
41歲的阿豪身形比媽媽更高大,恤了一頭軍裝,眉清目秀。最初他怕生,看到筆者和攝影師有點緊張,逃避我們的眼神,重複做點頭的小動作。每當過馬路,蘇太緊緊牽着兒子:「他心智還是bb,不能自己上街。在家裏我出門倒垃圾,若不小心反鎖大門,他以前也不懂開門給我,現在我訓練到他可以。」在路上兒子鞋帶鬆了,蘇太彎腰替他綁好。
在蘇太「特訓」下,兒子現在負責3項家務:「他可以出門倒垃圾,但常忘記揭開垃圾桶蓋;會晾衫,但不會理順褲腳或袖子;會收拾碗筷,但會太心急而毃碎碗碟。」談到兒子最稱職技能,蘇太又顯露搞笑本色:「我形容為『做駱駝』,若要買米買油,讓他搬就最好。」
和兩母子逛公園,筆者留意道阿豪爬樓梯時身體搖晃,不斷用鞋底磨擦地面。蘇太解釋,兒子視力不佳,要用觸碰物件來定位:「鞋頭很快便摩穿,有段時間頻密得要一個星期替換一對新鞋,於是每次我會買定6對鞋,老闆還會給我買6對送一對的優惠。」智障子女從腳到頭,由鞋到牙,都令家長費心。
40年前阿豪出生,蘇太說,當時並沒異常,兒子還會說簡單詞語,直至3歲後,老師察覺他發展遲緩,6歲時確定有自閉症和嚴重智障,後來語言能力也喪失。阿豪後來入讀特殊學校至18歲,20歲開始入住院舍,逢周末回家。
半小時相處後,阿豪開始不怕生,他雖然不說話,但臉部表情和喉嚨發出的聲音,流露着情緒變化,和敏感的內心世界。筆者中途離開讓攝影師拍照,阿豪立即回頭,想看看筆者去了哪裏。蘇太透露,阿豪性格很體諒別人,她曾在男廁外等了20分鐘也不見兒子出來,其他男士說,阿豪在廁所內不斷禮讓別人先用尿兜,於是站了很久也未能小解。她記得,兒子小時候聽到她朋友說「這兒子會是妳一生的負累」,12歲的阿豪臉上流下了兩粒豆大的眼淚:「自此我知道,不要在他面前這樣說話,他是聽得懂的。」
筆者隨兩母子搭巴士,阿豪很安靜,蘇太解釋,兒子愛看風景,她會安排兒子坐窗邊,搭巴士問題不大:「迫不得已才會搭地鐵,在車廂裏看到有空位,我會煞有介事問兒子:『你坐不坐?』其實是預告給旁邊的搭客知道,看他們臉色如何.和兒子坐下了也會借故按着他的手,以免他騷擾別人。」
回到家裏,蘇太找到舊照,相中阿豪門牙掉清,只剩犬齒。兒子的樣貌,是母親的心疼,蘇太又發揮自嘲本色:「以前成個表情不同,有點像鹹濕佬、色魔,擘大口得個窿,殭屍一樣」。蘇太的直白,讓筆者不好意思,她語氣平淡,只因殘酷經歷是日常。她說,搭地鐵時,旁邊的靚女曾嚇得避走到兩個車廂以外:「搭完地鐵回來,我緊張得像『擔完泥』般虛脫,以前是好唔想……好唔想別人看到他的樣子,會想盡辦法擋着別人的視線」。
這天搭巴士回家後,阿豪一支箭衝入房間,自行脫下波鞋,安靜坐在牀邊。蘇太說,兒子有自閉症,對習慣有偏執:「他脫鞋後,一定要擺放得整齊,每次要放在同一塊階磚上。」筆者看到,波鞋在地磚正中央,如同一架停泊妥當的汽車。
等咁耐至等到盈愛
離開了熟悉的環境,智障人士會感到不安。所以,普通人也會懼怕的牙醫診所,智障人士更加卻步。約廿年前,阿豪牙痛得很,要出動「全身麻醉」才能剝牙。為何智障人士牙患如此嚴重?蘇太解釋,擦牙這動作對智障人士並不簡單:「普通人要接受一輪教育,才明白不刷牙會蛀牙和口臭,這些概念對智障人士很抽象。若遇上口部生飛滋或喉嚨痛,他們更不願意刷牙;入住院舍後因為人手不足,刷牙也是馬馬虎虎。」阿豪自12歲開始便經歷爛牙痛苦,晚上因牙痛發脾氣,蘇太徹夜照顧,如同精神折磨。有家長帶智障兒去看私家牙醫,經驗也負面,造成心理創傷,惡性循環下,智障成年人幾十年不看牙醫是等閒事。
2013年中,蘇太知道政府推出專為智障人士而設的「盈愛.笑容」無障礙牙科服務,立即替兒子掛號。「我個仔都差唔多40歲,等咁耐至等到,簡直係遲來的春天」。經檢查後,發現了4顆爛牙,剝掉後因為其中一個傷口不癒合,轉介到播道醫院和菲臘牙科跟進。整個療程長達一年,17次見醫生,蘇太形容為「驚心動魄」:「其中一次療程需要用針插入他口和鼻之間抽組織,我跪在手術室地上,捉着他的手安慰了一個半小時,護士看到我臉都發青,我也不放心離開。」儘管過程艱辛,但蘇太形容,過程不需要全身麻醉,由此可見牙醫團隊有經驗和耐性,獲得智障兒子信任。
蘇太以為,剝了蛀牙,療程就告一段落。想不到醫療團隊竟提出大膽建議:替阿豪配一副假牙。蘇太聽到這個消息,戰戰兢兢,因為知道智障人士難以接受戴假牙:「院舍的職員都說,有人配過假牙,不是給踩爛,就被塞到鞋子裏。」配假牙第一天,兒子就把整副假牙遺留在酒樓男廁,嚇得蘇太衝入男廁尋找。
筆者忽然醒覺,原來有愛心團隊,打造了一副頂級「假牙」,智障人士不肯戴也沒用。蘇太解釋:「你要明白他們心理,要塞一些東西入他的口,會有恐懼。」說到這裏,蘇太示範逗兒子接受假牙的語氣,以誇張口吻指着空氣裏一副虛擬「假牙」說:「嘩!呢啲咩嚟㗎?咁得人驚嘅?試吓啦!擘大口,你都要幫手喎!」筆者的心智忽然變成一個3歲小孩,感受到一種既驚恐又躍躍欲試的心情。
蘇太說,兒子第一次戴假牙抗拒得整個口腔僵硬,嚇到不敢呼吸。蘇太於是用驚人毅力,設計了一個馬拉松式訓練計劃:「我每天到院舍替他試戴假牙,第一天戴1小時;第二天戴兩小時,第三天3小時,如此類推;最初每日去,後來隔日去,再減到一周兩天,逐步讓他習慣,持續了半年,後來連院舍護士也受到感動,願意每天協助兒子佩戴假牙。」這半年,蘇太勞累得白髮叢生,還患上腳痛。
聽見牙字,笑到見牙
戴假牙已一年,蘇太笑言,「兒子現在變了俊男一個,有面帶他去見江東父老」。筆者留意道,只要向阿豪說出「牙」字,他就會咧嘴微笑。儀容之外,原來假牙也能改善健康:「以前吃東西要挑軟的,現在可以吃肉吃菜,營養均衡點。」回家後,阿豪示範假牙的威力,不一會便啃掉整個麵包,以前只能撕成小塊吞嚥。困擾母子幾十年的牙患問題得以緩和,蘇太說如同放下心頭大石,她稱讚「盈愛」牙科團隊的體貼:「最難得是這班醫護人員對連儀容也關注,他們對人性的尊嚴比我們看得更高。」
蘇太在澳門出生,中學畢業後在澳門教小學,認識了港人丈夫後,27歲嫁來香港。婚後開過小型工廠,在家裏接玩具加工,曾任庇護工場導師,故此對訓練智障人士有一定心得。蘇太強悍和不服輸的性格,讓筆者留下深刻印象。記者會上,她拿出小型理髮器和口腔檢查小鏡控訴:「兒子的頭髮我會剪,牙齒我也試過幫他檢查。我想告訴政府,我們家長不是坐着等你幫,自己做到一定做,是忍無可忍才向你們『官爺』出聲。」說完全場喝彩。
我問蘇太,如何練得如此好口才?她說,多年來與兒子相處,原來內斂的性格也變成多言:「個仔不會說話,我講埋佢果份,我就像他的『代言人』。跟他相處,要讓他聽多一點,這是一種尊重,表示我放他在我眼內。」
蘇太像女鐵人,一人分飾幾角,既要照顧成年智障兒子,又要接送8歲孫女放學.整個訪問就是筆者跟隨她馬不停蹄地環遊九龍才能完成。蘇太說,兒子3歲發現智力有問題,此時小女兒已出生,幸好女兒心智健全。蘇太坦言,一家人之中,女兒與哥哥親近,經常牽着手逛街,反而是已去世的丈夫生前和兒子出席公開場合仍感尷尬:「我知道有些家長不願意拖着智障子女出街,但我不會為別人眼光犧牲了這種(親密關係)。」
蘇太說了一個故事,讓人明白智障子女家長的掙扎:「有一個家長,孩子約八九歲,最初要告訴別人自己孩子是智障,他對着鏡子每天練習說這句話:『我個仔係弱智㗎』,怎知最初一次也說不完,後來堅持下去,由每天說3次,變成5次,每次都淚流滿面,到後來要折磨自己,不但能夠說完這句話,還要笑得出(蘇太苦笑)。」看到筆者說不出話來,蘇太幽幽地道:「我們是要這樣熬過來的。」
蘇太叮囑筆者別把她寫得太偉大:「或許別人會說,你生了這個仔很委屈,但我信天主教,信仰令我覺得,我們來這個世界像是一趟旅遊,表面上角色扮演是『我是阿媽你是仔』,其實在神面前我們都是弟兄姐妹.我的態度好像嬉笑怒罵,只因我覺得沒所謂開心或屈辱,面前純粹是一個task,只能一往向前完成佢。」
文:譚蕙芸
圖:曾憲宗、受訪者提供
編輯:何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