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4日 星期一

吳靄儀 - 文字.獄

2017814

【明報文章】衝入政總廣場,律政司定要三名學生即時入獄,因為以「重奪公民廣場」為口號,「奪」字不就是預計行動有暴力元素的罪證?法庭如何判決,我等豈可預告?惟「奪」意味暴力,則是中文語文問題,必須要問清楚。「鮮艷奪目」、「爭分奪秒」、「爭權奪利」、「爭秋奪暑」、「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統統都是意味暴力麼?「奪」有數解,「強取」是其中一解,但亦不等於暴力。如果「奪」字就是暴力,那麼「戰」、「鬥」呢?不是更意味暴力?「民主會戰勝歸來」,不是顛覆政權嗎?文字獄是中國封建政治制度歷代不散的陰影,無數冤魂,一字之失,可以滅族,不是因為行動涉及使用暴力,而是反映不臣之心。不臣,就是死罪。香港人害怕23條立法,最害怕的就是以言入罪,而入罪之「言」,即使用時並無謀反之意,事後也可以在文字上大做文章。出試題「維民所止」的考試官豈有謀朝篡位的意圖?但朝廷要說「維」、「止」是「雍正」去掉首級,這就是不臣的鐵證。皇帝的頭是好好的,人民的頭就保不住了。文字獄離我們愈來愈近了,「命運自決」,「自決」不就是鼓吹獨立?不就是意圖、煽動分裂國家?不就是違反《基本法》?不就可以剝奪參選權利?文字獄的特色是什麼會招罪事前不能預知,要避免橫禍飛來,就要自己預設高度安全防線,避免做任何事說任何話「刺激」當權者,反而要天天表示忠君愛國,歌功頌德。

官字兩個口,一個「奪」字,已足證行使暴力的意圖;那邊廂,有人被歹徒鬧市擄走毆打施刑,官方反應是質疑受害人何以不第一時間報警;林鄭特首的公開反應是:「未有任何證據及事實基礎,不應妄作臆測。」受害人的傷勢公開可見,不算是受襲的證據麼?只是「臆測」麼?無論襲擊者是何身分動機,不是第一要表達政府嚴懲罪行的決心麼?什麼是證據,什麼是臆測,分別不就在有關人士的政治立場麼?政治立場不正確者,涉嫌犯法,必嚴刑峻法對待;若為罪案中的受害人,則備受質疑,這就是特區政府要傳遞的信息麼?

5 則留言:

  1. 當日, 當事人說被歹徒在鬧市擄走毆打施刑, 警方質疑受害人不即時報警; 今天, 當事人可能誤導警方, 警方即說鬧市擄人禁錮毆打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為甚麼當日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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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泛民很多成員,都是律師背景,誤信法律和法官是他們政治鬥爭的夥伴,現在仆街了,中共經過十幾年,對香港社會的殖民滲透,各個重要職位,甚至中低階層,都步署了自己人,現在開始用法律武器收拾您班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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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治是香港最後的堡壘, 現時逐漸失守, 香港亡無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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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法律和法官,是要靠政治來護持,才能維繫社會秩序的,不是倒轉過來,幫你去贏得政治鬥爭的工具,泛民本末倒置,唉!

      今次真係攬住一齊死了,法治,在所有華人社會中,只有香港實踐成功,中共是「贏粒糖,輸間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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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要維護法治, 就要實行民主, 中共背棄承諾, 推行假普選, 民主沒了, 法治就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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