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7日 星期三

Vic - 讀林行止〈加強監管銀行活動 防範再生危機善法〉有感

2008年9月17日

再立法將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分隔開來,對防範金融危機是否有效,恐怕很難說。正如練乙錚所言,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對當前危機的都有無法推卸的責任--共通點是局中人都貪得無厭,為牟暴利無所不為,全無職業道德可言,大家都嚴重墮落!

加強監管金融業當然是對的,但問題是怎麼才做得到?監管過嚴,金融業生意難做,對整體經濟也沒有好處。要能力有限、心態消極的政府部門/公務員去有效監管最聰明、最貪婪的金融才俊,基本上是mission impossible。如何設計出盡可能降低道德風險(moral hazard)的制度,可能才是問題的核心;否則貪婪的金融大亨為所欲為,賺大錢入自己口袋,虧大錢時納稅人幫忙埋單善後 (Heads I win, tails everyone else loses),則問題無解。金融投機的年代,大家都想一夜暴發,老老實實做人/做生意變成是老土可笑的事,世界能不癲狂?


林行止專欄 - 加強監管銀行活動 防範再生危機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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