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 星期二

Vic - 陳水扁的救贖

2008年11月18日

陳水扁罪大惡極,死有餘辜。

但這不是因為他貪污,而是因為他多年來煽動仇恨、撕裂族群、敗壞公德。政治民主化之後,人民當家作主,台灣的歷史傷痕本有極佳的契機逐步癒合,但在無良政客操弄下,「台灣人的悲情」成了方便好用的興奮劑,只要營造「受欺壓的台灣人vs.欺壓台灣人之非我族類」之兩造對立,貪瀆復無能之政客總能找到支持力量--雖然到如今這也只夠他們苟延殘喘而已。

辜寬敏感嘆檢察官對台灣人之總統如此「無情無義」,此話不值一哂,但令人不禁想問:「陳水扁對台灣人有何情義可言?」為求自保,這個投機政客在罪證確鑿下,完全沒有放過台灣社會的一念之仁,只想人民為他繼續內耗下去,以便亂中求生。為製造受欺壓的假象,眾目睽睽之下,他還好意思誣陷法院警察毆打他,連跟他毫無瓜葛的法警都不放過,他心中何嘗有做人的起碼良知?

吳淑珍受檢察官訊問時,說恨不得殺了吞了七千萬台幣的蔡銘哲。有論者認為,這是假裝出來的理直氣壯。還有論者認為,蔡銘哲這白手套幫扁家要了四億台幣的「政府買地佣金」,其實不妨自取三億三,給吳淑珍七千萬即可,反正這是非法之財,扁家也不敢告他。玩笑話說說即可,蔡銘哲如果真敢這麼大膽黑吃黑,我想他真的會被殺掉--就像三一九槍擊案中的「主嫌」陳義雄遭滅口一樣。

事到如今,扁家貪污的罪名幾乎已可確定會成立,關鍵在於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刻薄寡恩、無恥無情,毫無人格感召力可言,以致當權時幫他們做事之部屬與友朋、賄賂他們的商人,沒有人會願意為他們掩飾真相、承擔罪責。

在理智清明的人眼中,陳水扁現在就像做錯事被斥責後在地上滾動哭鬧的小孩,已無半點尊嚴可言。而罪證確鑿下,定罪只是時間問題,但扁家對台灣社會的傷害卻需要很長的時間才可能撫平。事已至此,陳水扁其實還有活路可走,而且這只需要他一念之轉--他只要真心懺悔、公開全部真相、無條件接受司法制裁即可。

當然,這需要他天良發現才有可能,而情況也有點像禪宗的頓悟那樣,半點也勉強不來。觀乎此人貪嗔癡之深,真心懺悔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他真的夠聰明,他一定會明白,目前這種困獸鬥只會加深他全家人的罪孽,若能公開懺悔(且不管是否真心樂意)、坦承罪責(包括承認為求私利,操弄民粹,謊言連篇)、接受司法制裁(必須是無條件的)--總而言之,就是徹底懺悔、接受懲罰,他個人不但可以得到救贖,他一家的恥辱也可部分洗刷,而更重要的是,台灣社會將可跨越陳水扁種下的陰霾,能以較低的代價理清已遭嚴重扭曲的的道德與價值觀,走出歷史悲情,重塑族群融合。

陳水扁以民粹對抗司法的骯髒手段即使成功(幾乎是不可能的),又或者他一家人神奇的逃亡國外,那他即使贏得自由,也得不到救贖。

救贖之路,只有一條,顯而易見,奈何「永遠的第一名」恐怕是永遠看不到了。

懺悔吧,陳前總統!不必以任何宗教之名,只要誠心公開懺悔,活路就在眼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