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5日 星期二

陳雲 - 四季衣裳

am730   轉角專欄    2012年06月05日

往日閒餘,喜歡整理書籍,如今則喜歡整理故舊衣裳。破舊的丟棄,尚好的捐贈,有紀念價值的就曬一下,收在紙箱內。衣裳與書籍不同,書籍看了,知識用了,就是完成。衣裳要穿爛了,又無紀念價值,才是完成。衣服之中,最令人懊惱的是春裝和秋裝。那些薄外套和厚恤衫,八九年前買下的,依然新簇簇。香港氣候極端化之後,變得只有冬天和夏天,春秋衣裳不再適合。好像今年,春天陰寒幾個月,一熱就變夏天,整個春天不見了。

衣裳沾染了身體的細胞和氣味,好像是軀殼的外延。往日的人饋贈衣服,一定是親戚或熟人。衣服捐贈陌生人,如受到踐踏或糟蹋,例如用來做抹布或墊腳布,會傷害元氣,帶來厄運。舊時人相信,衣服沾染了穿衣人的靈氣,小孩受驚的叫魂儀式,或召喚亡靈回家的招魂儀式,都拿舊衣服來施法念咒。七八年前,參加密宗安魂法會,取貼身衣服於法壇予喇嘛作法,事後衣服加重幾十克,帶回家中收好,只能曬不能洗,用以安魂鎮宅。

錢財是身外物,衣服是身上物。機械紡織和成衣製品出現之前,衣服度身訂造,既珍重,又體貼,幾乎是自己身份的寄託。《水滸傳》裡,眾英雄落草為寇,打劫豪強,就是圖個快活:「大碗喝酒,大塊吃肉」、「論秤分金銀,換套穿衣服。」(如第四十二回「假李逵剪徑劫單身 黑旋風沂嶺殺四虎」)。所謂論秤分金銀,是用大秤來分浮財、賊贓;換套穿衣服,是衣服都是上衣下裳,鞋帽袍帶,衣料、顏色、款式和季節配合,一整套的,換衣服的時候,就整套替換。這是講究氣派的員外生活。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時候,香港的青年人初出道,工廠出糧之後,便度身訂做整套西裝,在假日穿着,去戲院或探朋友。做久一點的,便會依次買名廠皮鞋、皮帶、金錶、金筆、金打火機、花邊恤衫、絲綢領帶、摺角袋巾、袖口鈕之類,穿得像個花花公子。全套衣服加配飾(accessories),往日稱為「派頭」,喜劇和色情電影演員曹查理的全套派頭造型,就因為過時,而有戲謔之感。今日這種炫耀式的衣裝,就只有在鄉議局鬧出新聞的時候,從排難解紛的新界鄉紳身上看到:騎樓式熨髮、恤衫西褲、繡上名字的袖口鈕、金筆等。

我出道的時候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炫耀式的派頭過時了,興起的是都市中產式幹練休閒風格,放鬆的辦公室服裝,英文所謂smart casual,故此除了一支美國派克金筆、一條紅色意大利絲綢領帶和一雙英國Clarks皮鞋之外,就沒甚麼派頭衣物。派克金筆來自一九八六年香港電台舉辦的文學獎,二十幾年前的原廠墨芯,如今依然能寫。

文化評論人,德國哥廷根大學民俗學博士,《中文解毒》系列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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