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楊佳案電影在港風波


世紀.ChinaCatch Me If You Can:內地導演應亮誰約我去西環談楊佳
楊佳案電影在港風波
明報   2012510

編按:內地著名獨立電影導演應亮,現任香港演藝學院講師。他拍了一部電影,題材是「楊佳案」。曾有人出價近7000萬港元買下這部電影的版權,卻明言只買版權而不播放。早前,內地政府部門更想約他去西環「飲茶」,還多次「探訪」他在上海的父母。一個導演為什麼得此「禮遇」?應亮在港工作簽證將於今年9月到期,他一旦回到內地,等着他的是紅地氈還是手銬?本文作者採訪應亮,看看他在香港被「飲茶」的經過……

內地電影導演應亮,曾憑《慰問》等作品獲得荷蘭鹿特丹國際電影節金虎獎等多項國際電影大獎。現於香港演藝學院做駐校藝術家的他,今年完成了新作《我還有話要說》(下稱《我》)。該片近日在韓國全州電影節播放,沒想到卻遭到內地有關部門無所不用其極的非正當干涉,以至於應亮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不敢回家,只得奮起「反擊」,通過網絡等形式向媒體求助。

只有母親不知道

《我》的背景,是被稱作「上海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襲警事件」的「楊佳案」。200871日,北京青年楊佳持刀衝進上海公安局閘北分局,使6名警察身亡、5人受傷。而在早前的2007105日,楊佳因誤租被盜自行車,被帶到警局盤問6小時,後一直投訴無果。楊佳曾說:「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願犯法。」20081126日,楊佳在上海被執行死刑。

本身是上海人的應亮說,楊佳案發生的警局距離他家不遠。而促使他拍攝《我》的直接原因,是維權藝術家艾未未於2010年製作的紀錄片《一個孤僻的人》。應亮坦言:「看完這部紀錄片後我很有感觸。」於是萌生創作《我》的念頭。

後來,應亮找到了拍攝角度。《我》3月在深圳拍攝完成,以楊佳母親的真實故事為背景,講述楊母在楊佳案發生後,被上海有關部門非法拘禁了五個多月。在楊佳被判死刑後,司法機構欺騙楊母說還可以上訴,叫她回北京去準備材料。直到楊佳被執行死刑,楊母才被告知消息。應亮說:「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只有楊佳的媽媽不知道。」《我》集中表現的,就是楊母在得知兒子死訊前後的兩天半時間,楊母的內心世界,以及她與身邊人──律師、記者等等的交流。

現在在內地網絡上,已經找不到《我》的任何相關信息。在內地知名的文化網站豆瓣上,《我》的專頁已經被刪除,但用google的「頁庫存檔」仍舊可見。

應亮說,《我》在拍攝完成後一周左右,他身邊的朋友即被上海市公安局約談。4月初,應亮的家人也被叫去問話。警察說,應亮拍攝這部電影是「非常嚴重的案件」,命令應亮的家人轉告應亮,必須修改影片,或者停止播放。應亮則表示,拍攝電影與他的家人無關。在多達7次的約談後,警察見仍舊無果,又不惜千里迢迢跨省跑到應亮妻子的老家四川去,每天約談他妻子的家人,要求應亮公開表態,不播放《我》。還索要了應亮的聯繫方式,表示要到香港找應亮。

誰傷害了當事人感情

大約3周前,有兩個自稱上海「外聯辦」的人來找應亮,約他在西環見面。應亮同意見面,但地址必須在薄扶林香港演藝學院電影電視學院。應亮說,對方不同意在校園內見面,不知道他們不同意的原因,於是約在學校附近的一家餐廳。而這兩個自稱上海「外聯辦」的人,從頭至尾沒有出示過任何證件。他們表明兩點:第一、《我》中表現的與楊佳案事實不符;第二、《我》傷害了當事人的感情。所以,要求一定要修改電影。

應亮也當場表示:第一、他們所說的「與事實不符」,應亮無法當場答覆,必須問過律師再說;第二、《我》是他作為藝術家自己個人的作品,有創作自由,不受干涉;第三、《我》由全州電影節出資拍攝,版權是電影節的。

事後,應亮的律師朋友表明兩點:第一、如果有關部門認為《我》與事實不符,那麼,則請有關部門公布楊佳案的全部真實材料,這是全國許多關心楊佳案人士的共同願望,求之不得;第二、如果《我》傷害了當事人的感情,必須由當事人本人提出訴訟,而不是由有關部門提出。

有關部門看再次阻撓無果,遂又想到從全州電影節下手。

曲線鼓勵獨立電影發展?

應亮說,有消息指有個韓國青年,聲稱代表上海某電影公司,願意出資100億韓元(約合6800萬港幣)向全州電影節購買《我》的版權。但是明言,只購買版權而不播放。全州電影節主辦方沒有接受這項無理的要求。

428日,《我》在韓國全州電影節隆重上映,受到好評。而在此期間,應亮的郵箱一直不斷收到家人發來的電郵,勸其不要播放電影,也不要「走極端」。

52日,應亮回到香港。回港後,他開始通過facebook等媒介訴說自己的遭遇,也開始向媒體求助。他必須這麼做,因為有消息說,上海市公安局的高層領導已經表態:「這個案件一定要抓」。而應亮至今也不明白,一宗4年前的案件,何以如此興師動眾。「沒有人知道他們的線在哪裏。」應亮說。

應亮預感到,倘若回到老家上海,他肯定會被拘捕或者限制自由。但是駐校藝術家的簽證,只到今年9月為止。應亮說:「我現在已經計劃不回去。」但要究竟要怎樣辦到呢?餘下的時間已經不多。

應亮說,他的家庭是「革命家庭」。祖父輩已參加中國革命,近代的歷次運動都牽連到他的家庭。應亮自己十幾歲的時候,父親就曾莫名被抓,失去自由兩三年。所以,雖然為自己的處境擔憂,但應亮表現得也並不害怕。採訪過程中,講到有關部門的可笑處,應亮還時不時發出爽朗的笑聲。

應亮說:「身處香港,安全感比在內地多得多。在香港,有關部門雖然有所威脅,但畢竟不敢動手。不過回到內地就不好說了。」不知道「自由之都」香港,最終能不能保護這位尋求真相的藝術家?會有香港人願意協助他嗎?

應亮家書選段

應亮近日在facebookYing Liang)發表家書,近日在網上廣傳,勸勉演藝學院的學生,選段如下:

作為一個香港人或其他民主體制裏的人,你們一定要珍惜現在所擁有的一切;一旦發現某些可貴的東西正在失去或被掠奪,一定要捍衛之。我今天對同學說:假設我現在中國,根本不可能睡一個平安的覺,不可能自由的行走,無法安定地吃一頓飯,與朋友和家人聊一次天。你們看,這些日常生活裏完全由個人自主支配的動作,竟成為一種奢侈──是的,這就是現實。我在MFA的紀錄片課上說過,中國的現實比電影更誇張更有想象力,當時台灣來的同學沒聽懂,我猜他現在應該懂了……假設香港人有一天也無法自由地吃飯睡覺行走和聊天,將是莫大悲哀,而香港確實正往這個方向滑去。找我談的他們說:『雖然你在香港,但畢竟是中國公民,就得由我們管;即便香港其實也由我們管的。』」

應亮,1977年生於上海,在北京師範大學藝術系學習電影,後畢業於重慶大學電影學院導演系。應亮作品不斷受國際電影界關注,曾獲多個電影節及影展的評審大獎,作品以《背鴨子的男孩》(2006)為風格代表,講述快被開發為工業園區的小村莊,一個17歲男孩背着兩隻鴨子到城市找回父親的故事。導演成長於這樣的盛世,在城市化的城鄉變遷、價值觀扭曲的年代發現人間有情。後來作品《好貓》(2008)、《慰問》(2009)均獲參展機會,並獲重要獎項。

文:洪忠閣  編輯:袁兆昌  電郵:mpcentury@mingp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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