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吳靄儀 - 亂在眉睫

明報   201317

不知不覺,香港原來已露出亂世的光景。讀李怡上星期六的《蘋論》,深有同感。他說元旦「倒梁」、「挺梁」活動對峙,反映的不是社會撕裂,而是價值撕裂;社會上有不同利益、不同意見,引發爭論不成問題,但今次顯示的卻是道德誠信與眼前利益的社會價值分裂,「倒梁」者畫下道德底線﹕不能接受誠信破產的人做特首;「挺梁」者則認為只要能為我解決生活,特首誠信不是問題。其中「講大話,無問題;無錢派,大問題」不過是最赤裸裸的標語。李怡認為,香港已達到孟子說「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的境地。

不約而同,我早前在本欄談論《孟子見梁惠王》篇,小時討厭孟子,老了重溫,才體會到他的道理。政治是平衡社會不同利益的過程,但這個過程也需要建基於共同道德價值底線,否則就會社會大亂。

同日,《蘋果日報》以「長遠法治與一時之需」標題,報道了兩位媽媽對於以釋法解決雙非,截然不同的兩個看法,兩位媽媽都受到雙非嬰兒的影響,都完全明白釋法會損害法治,也同樣說是為下一代着想,所不同的,是她們的價值取向。贊成釋法的,認為最重要是即時徹底解決燃眉之急;反對釋法的,認為留在香港是為了香港有自由,法治有損,自由便會失去保障。

這篇報道顯示,並非一般市民不明白法治,而是有些市民寧願犧牲法治。這才是真正的危機。法治本來是保障個人權利的最大力量,為什麼現在竟然出現這種荒謬的情況?根源在於特區政府無意在法治的制度之下為人民解決問題,反而不斷宣揚只有犧牲法治,問題才能得解決。因此,要捍衛法治,第一就是要戳破政府這個謊話。法治崩潰,社會就會亂在眉睫!


戴耀廷:釋法或公民抗命
201317

【明報專訊】律政司早前建議終院提請人大釋法,解決外傭及雙非居留權問題,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質疑律政司將《基本法》通過後6年才撰寫的特區籌委會報告書視為《基本法》「立法原意」是「本末倒置」;另一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以《大太監》比喻,批評今次釋法等同閹割法治,不排除會公民抗命。

陳弘毅:曾多次釋法無直接負面影響

港大法律學者、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則認為,目前斷言釋法破壞法治是言之尚早,認為要先看罷律政司提請釋法的理據才可評論,更表示回歸後多次釋法,也沒對香港普通法的法制運作構成直接負面影響。不過,他其後亦承認,釋法權不應肆意及隨意被任用,否則將衝擊法治。

戴:將香港高階法治降格

泛民主派昨與城大當代中國研究中心合辦「一國控制對一國兩制」研討會,港大法律學者陳文敏、戴耀廷及前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吳靄儀,均明確反對釋法。

戴耀廷擔心,若人大今次就《基本法》第158條釋法,日後將有權就港人現時享有的一切權利再作解釋,等同「閹割法治」,將香港高階法治降格,「閹人(太監)也是人,但我有很美的太太,不想做閹人」。他慨嘆,從來都認為須緊守法律,但面對不公義的事時,不排除會以和平方式「公民抗命」,「這是我未來最不想見的事,但最可能發生的事。長毛在中環被控非法集結,當我們爭取公義時,大律師是否要站在中環,講番幾堂書抗爭?」

陳文敏點律政司四大謬誤

陳文敏亦力數釋法理據四大謬誤,包括律政司拒承諾無論終院是否支持釋法,事後也不會主動提請釋法,是輸打贏要;其次,質疑政府今次拒主動提請釋法,改為「建議」終院提請,是將政治問題拋向法院;又質疑居港權是內政,毋須中央介入。第四點,他指出律政司將在《基本法》通過6年後才撰寫的籌委會報告書,視為《基本法》立法原意,違背普通法的解釋原則,因報告書只是籌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我(現在)寫篇文怎會是立法原意?……6年、15年後的文件也可成立法原意,以後解釋《基本法》還有什麼原則?」

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亦認為,釋法將動搖市民對司法獨立的信心,政府須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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