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2日 星期四

吳易澄 - 撕下標籤,才能阻止暴力

台灣蘋果日報   2014年5月21日
作者為精神科醫師、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

上禮拜某記者也打來問,有男子跑到殯儀館對著屍體自慰,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的社會新聞現在都走這樣的公式,請精神科醫師在社會新聞後加個眉批,援引了「專業意見」,然後就截稿。這些被視為不正常的行為,當然有其原因,可是我實在不願意妄下診斷,或是三言兩語說他心理不正常需要看醫生。

捷運殺人事件自然引發了許多討論。傍晚接到記者電話,記者當然給了很多揣測,問我他是不可能因為這樣那樣,我說我沒有實際的接觸了解,不能妄下定論。然而我所擔心的是,媒體會開始又會開始以無限上綱的妖魔化、病態化來討論。

其實這個社會的多數人,包括你我,若沒有足夠的自省,我們散佈恐懼、製造仇恨的方式,跟犯案者其實沒有什麼不同。唯一的不同在於我們擁有較多的內在與外在的資源,來遏止我們做出不理性的事。

我們要謹慎的事情包括,避免第一時間對犯案者與精神病患過度的連結。一來我們不確定他是不是有病的,也許心理學當然可以解釋其動機,可是這與心理疾病是有所距離。將個人病態化、妖魔化,其實是解釋一個社會現象最不負責任的方式。這樣不但加深了對所有的精神病人的歧視,同時也縮限了社會進一步理解社會問題的空間。

第二個令人擔心的是,將一個人的惡給無限上綱,並且又將解決方式導向一種對個人的處決,那其實無助於社會對問題的理解。犯案者自白說,他知道自己會被判死刑,這點,就足以讓我們好好想想死刑究竟是不是真的能遏止犯罪。把惡者除之為快視為正義的實踐之道,反而讓我們放過了人為什麼會變成那樣的故事。

當我們凝視暴力,我們必須停止與施暴者的邏輯來回應暴力。冷靜下來,把多餘的標籤撕下,才能阻止任何人成為不在乎一死而施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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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2011年7月22日,挪威發生恐怖襲擊。32歲右翼極端分子Anders Behring Breivik先以汽車炸彈攻擊奧斯陸的首相辦公大樓,造成8人死亡,至少209人受傷。不到兩小時後,Breivik穿著自製警察制服前往Utøya島,攻擊挪威執政黨工黨在此舉行的夏令營,槍殺69人(死者多數為20歲以下少年),另外至少造成110人受傷,當中55人重傷。

這是挪威二戰之後最血腥的襲擊事件。一項調查顯示,每四名挪威人就有一人「認識受此次襲擊影響的人」。挪威人如何面對如此恐怖、慘痛的襲擊,值得眼下的台灣參考。(想像一下:倘若台灣行政院或總統府發生炸彈襲擊,執政黨的活動隨即遭槍手闖入殺人,造成嚴重傷亡,台灣社會將是怎樣的景況?)

台灣公視兩篇方潔撰寫的相關報道:

他奪走我們最美的玫瑰,可是帶不走一整個春天


內文摘錄:2011年7月22日以後,挪威人最常被問到的問題,也許就是:他們是否恨爆炸案和屠殺案兇手,奪走77條生命和數百名年輕人未來的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

挪威沒有死刑也沒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最嚴重的刑罰是21年徒刑,以及若受刑人仍有對社會安全威脅之虞的,能夠實質上達到關押受刑人一輩子的預防性拘留(preventative detention)。面對布雷維克,挪威沒有因此修正原來的刑法,也沒有因此對這件達到違反人道程度的罪行設立特別法庭。布雷維克受審時,法庭內,他有律師團隊,承審法官給予其一刑事被告應享有的權利;法庭外,沒有任何的憤怒的民眾叫嚷著吊死兇手。此外,挪威於事件以來沒有出現任何有規模恢復死刑的呼聲。

這是否意味著挪威人不傷心,也不憤怒?或是他們恨得不夠多?

史維勒的母親,畢爾卡維格夫人的答案與許多被害者家屬如出一轍,也與挪威首相史托騰伯格(Jens Stoltenberg)的再三承諾不謀而合:

「憤怒是兇手帶給我們的,我相信,我們所失去的這些充滿理想的年輕孩子留給我們的,是別的東西。

讓挪威成為一個更好的國家,是這些孩子們的遺願。」
內文摘錄:首先,Breivik的審判,完全適用既有挪威刑事訴訟法。

2011年7月21日的爆炸案和攻擊事件發生後,挪威總理Jens Stoltenberg鄭重承諾,挪威不會因此有任何增加警察權力和安全戒備,刑法典中關於反恐法律不會調整,亦不會有為了處理本次事件設立的特別法案或特別法庭。警察仍然需要經過申請才可以持有槍械。除此之外,位於奧斯陸市中心的挪威國會大門仍然敞開,並未因此增加安全戒備。

Stoltenberg總理認為,正因為Breivik的作案動機是否定現有的挪威價值觀,此刻更要堅守。為了破壞國民珍惜的價值,Breivik奪去了許多性命,不能連他最想摧毀的自由民主也一同失守。

因此,這場挪威全體人民關切,甚至世界矚目的審判,仍完全適用一般的挪威刑事程序。
其次,審判保障被告權利,同時防止偏激言行的負面影響。

被國家控訴犯罪的被告,受武器平等、公平審判程序的保障,這些原則,在社會高矚目的案件尤其不能失守。

然而被告Breivik的動機就是為了打擊挪威執政黨的多元文化主義,他企圖利用審判程序作為達到宣揚其偏激政治主張的舞台。且因本案採用了同步轉播,因此是否應完全肯定被告在審判程序上的一切權利,便有討論空間。

法院的處理方式是讓Breivik能夠其陳述犯罪動機,但藉著禁止該部分公開播送,以保護被害者們的觀感,但是基本的言論自由仍需維持,所以審判內容也藉著非即時的媒體事後以文字形式發表。Breivik一共花了5天時間解釋其政治思想和犯罪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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