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

陸沉 - 現代籌安會:用刀叉的食人族

星期日生活   2014720

【明報專訊】如果,香港有一種意見叫主流意見,我心目中的候選意見,大概是快點多一個免費電視台、快點取消丁權之類,我從沒有想過,港人的主流意見有一天居然是希望「提委會擁有實質提名權,不應被削弱或繞過」。這個主流意見如何達至,沒有官員說得出一個所以然。聽說,政改報告中參考了11個調查,當中有7個調查都與建制派有關。因為被「各界意見」極力主張,「提委會壟斷」就突然主流了。

自製合法性百年前有經驗

先說一個故事。近百年前,時值1915年,辛亥革命幾年後,一個名為「籌安會」的組織成立,此組織以研究「共和政治得失」為名,發表了《君憲救國論》,認為中國不適合行共和制,要富國求強,莫如捨民主制而改行帝制。籌安會召集各省代表入京「請願」,時任民國大總統袁世凱的身邊人亦紛紛勸進,他請回來的外國顧問早幾年前其實已發表了《新約法論》、《共和與君主論》等,結論也是中國適合帝制。學者意見有了,民意有了,最終袁氏「順應民意」,同意變更國體。至此,第一部曲完結,中華政制研究由「諮詢期」進入第二部曲「國民公意」的立法階段。

擁有主權的袁氏政府推出了《國民代表大會組織法》,袁氏於19151120日申令:「本大總統受國民之付托,以救國救民為己任,民所好惡,良用兢兢,唯有遵照《約法》,以國民為主體,務得全國多數正確之民意,以定從違。」五花八門的請願團紛紛上京,諮詢次輪「民意」,聽夠後,進入最終第三部曲,當然是由被操縱的國會熱烈通過袁世凱登基。穿上民意的外衣,走了一趟程序,這就是著名的洪憲復辟。

說這個故事,是想提醒一下,自製合法性的把戲在歷史上其來有自,設定框架、劃地為牢,召喚各種各樣的「民間團體」、「專家學者」營造「民意」,把獨裁意志技術性地合法化,袁先生百年之前已玩過一次。

古往今來,自製合法性者往往極其着重「各界認同」、「有法可依」等標準,背後的道理很簡單,民選政府根本不必提「各界認同」幾隻字,因為民主授權就是最大的認同,獨裁政府不敢直面民意,不能硬碰硬的點算支持度,因此「各界」是重要的,因為「界別」有多少,哪些才算數,是出於人為劃定,創造一堆團體,劃出一些界別,我的支持就多了起來,哪怕這些界別只有小貓三四隻。而着重法律,則因為法律是由政府頒布、人大決議,易於控制,與公意實在不必太有關係。

袁世凱的作派其實頗為先進,現代的獨裁者經歷兩次世界大戰前後一堆暴政的失敗後,也慢慢學會程序先行的一套,學者William Dobson在著作《獨裁者的進化:收編、分化、假民主》中總結,獨裁者也會進化,舉世的威權政體亦懂得以程序和表面制度來披上民意的外衣,變身為用刀叉的食人族。

Dobson舉例指,俄羅斯、伊朗、新加坡等威權國家,近年都給予國民一人一票的普選,這種選舉很好聽,一般人聽上去也會以為很民主,但這些政權會在選舉制度上想方設法制定對反對派不利的安排,例如新加坡有為反對派度身訂做的選舉劃界,伊朗的宗教委員會可篩走不屬意的候選人,而幾個國家都在新聞自由上努力壓制。

打壓手段變成「依法行事」

「文明」的獨裁政府打壓異議者的手段,亦由赤裸裸開槍鎮壓,變成「依法行事」。Dobson舉例稱,俄羅斯總統普京面對民眾上街抗議選舉不公時,不會直接的出動秘密警察或暴力鎮壓,而會提出修改法例,例如俄羅斯兩年前大幅加重示威行為的罰款150倍,示威罰款竟高達30萬至100萬盧布(約6.6萬至22萬港元);並授權警察,可以在示威遊行前把示威者邀到警署問話。凡此種種,當然是惡法,但這都是次要,至少打壓行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無獨有偶,在俄羅斯的國家杜馬,反對派也是以拉布阻止法案失敗,亦被斥拉布影響民生。

在香港,類似的惡法也不是沒有,近年警方經常引用的《公安條例》「非法集結罪」,本身是六七暴動時通過的英國舊法,用以限制集會自由,在1971年因學聯發起的「七七維園」保釣事件,引起警民激烈衝突首次被引用。爾後港英政府一直放鬆對示威的管制,91年港府通過《人權法案》,到95年《公安條例》因牴觸人權法,集會申請制度被廢除。但在回歸後,相關法例即被臨立會復立,延用至今。

Dobson總結指出,廿一世紀的獨裁者渴求權力,但需要法律背書,把法律、程序變成獨裁的工具,透過他們獲得正當性——即使法律有所偏頗,即使被法律管治的人,根本沒有同意過它們。Dobson更指出,近年在每一場獨裁者與被統治者對抗的戰役中,獨裁者的反應是一致的:指抗議活動非法。當然,他們不會討論法律由誰創議、制訂,更不會談及自己政權的本質。

獨裁者奉「政治冷感」為美德

這套「符合法律」、「符合程序」的說辭,要賣得出去,亦要有差不多質素的人民配合。Dobson在書中說得好,對於專制政權而言,要運行不墜最好的潤滑劑就是人民對政治的冷漠,Dobson稱,舉世的獨裁者都把「政治冷感」奉為美德,其理自明,因為一旦人人都關心政治,民眾就難以欺騙了。說到底,民主本身是一種共識,改變的開始,在你我的一念之間。

1 則留言:

  1. "自製合法性的把戲在歷史上其來有自,設定框架、劃地為牢,召喚各種各樣的「民間團體」、「專家學者」營造「民意」,把獨裁意志技術性地合法化,袁先生百年之前已玩過一次。"

    政改諮詢其實一早已預設立場強姦民意, 林鄭政改三人組不斷宣稱有商有量, 無疑是睜眼說謊話, 欺騙全港市民, 行徑極為卑劣, 香港的高官, 何以淪落到如此不堪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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