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
【明報專訊】香港近十年社會運動鬧烘烘,打破了八九十年代民主黨幾個大佬例牌一字排開的悶局,除了示威頻繁、示威形式多變之外,又不斷有新的團體出現。然而,這種情況的反應,是一個名詞在政治論述被常用、甚至濫用:「民粹主義」。政黨之間互相攻擊、政府譴責「暴力」示威者,都動輒把對方扣上「民粹」的帽子,高官議員說錯話被人圍攻,就說自己遭到「文革式批鬥」,甚至電視台為了刷新形象,也來一句「不受民粹左右」。民粹主義就如歐洲文藝復興時代的「無神論」一樣,是一頂只會送給別人,無人願意自己拿來戴的帽子。
當然,這種標籤的濫用,其實反映了香港政府以至特權階層,在面對洶湧的民意時,手足無措,在理據上無法反駁,於是順手拈來這個負面標籤,來個連消帶打。好不容易凝聚起來的民意、民力、民氣,一旦變成民粹,好的也變成壞的。當然,這些人「唔理好醜,只要就手」,只求打擊對方,保護自己,一定不會幫你考究民粹的意義,但奇怪的是連學界也鮮見有人探討。這種和稀泥的狀態,更助長了這個標籤的濫用。
究竟香港有否民粹主義?民粹主義到底是什麼意思?所謂民粹主義,定義頗多,不一而足。簡單說有三點:
第一、訴諸群眾喜好,不講原則
這是一般最流行最簡單的說法。本來爭取人民支持,在民主社會是理所當然的事,而作為負面的標籤,民主與民粹的差別,是為得到群眾的支持,而違反一些基本原則,如人權、自由、法治、少數的權利等等。少數服從多數,本屬合理,但當多數人變成多數人的暴政的時候,民主就變成民粹。
第二、大部分人的盲目與冷漠
然而,歷史上民粹主義運動,不一定得到大部分人支持,如意大利的法西斯,和德國的納粹黨。於是有人提出「人民」(people)和「群眾」(mass)的分別,「群眾」不一定代表全體人民的意見,而是聚合起來的積極參與者。當個人變成群眾的一部分的時候,情緒容易被煽動,甚至失去理性。於是,民粹主義又和群眾心理,以及所謂的煽動者(demagogue)聯繫起來。
這說法還有一個問題:那麼那些「群眾」以外、不參與政治的人民,在民粹運動中扮演什麼角色?猶太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認為,歷史上極權主義運動的成功,是建立在大部分群眾的麻木、冷漠和犬儒之上。這些群眾有強烈的反議會傾向(anti-parliamentary),對政治論述沒有興趣,對政治人物抱犬儒的態度,也從來不會投票,一般政黨亦放棄爭取他們的選票。他們看不起政客,認為他們都是「大泡和」,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議會裏也只是吵鬧、黨爭、貪污、枱底交易、不是做實事的場所。(頗接近很多香港人對立法會和議員的看法)但他們對以國家、人民的名義而行使的國家暴力,如鎮壓「搞事分子」(即政敵)、壓迫少數群族、對外發動戰爭等,卻抱欣賞、尊敬的態度,甚至最重要的是,只要他們「覺得」這些暴力,是為了所謂「國家」、「人民」而行使,對他自己最終會有好處(縱使這好處是虛幻的,實際上可能沒有好處),他們更會開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默默支持。
第三、「XX人」的身分建立
民粹主義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所謂「人民」身分的建立。阿根廷學者Laclau指出,民粹主義一詞populism的字根,即拉丁文的populus來考究民粹主義的意義,即個人一種建構出來的群族「人民」身分,如古羅馬自稱populus Romanus,羅馬公民以「羅馬人」自居,以羅馬的身分、價值觀、倫理為榮,與所謂蠻族分開來。民粹主義可以建構一種「XX人」的身分,如Das Deutsche Volk,Il Popolo d'Italia,The American people等,塑造一種集體利益、倫理、價值觀、歷史、得以自豪的成就等。近代的政治運動,如納粹主義,也開口閉口以德國人民(Das Deutsche Volk)謀福祉。從正面講,「人民」這口號可以是一種福利主義,所以,納粹黨也有社會主義的部分(納粹黨全名是國家社會德國工人黨);從反面講,這口號也包含排斥非德國人的意思,於是民粹主義被認為是右派的群眾運動,常跟民族主義甚至法西斯主義連在一起。
所以,民粹主義可以說基本上是一種反動(reactionary)的政治運動,他不是建立在正面的政治理想和價值,如民主、法治、公平、社會公義等理想,或對土地、人民的熱愛的正面情緒(sentiment),而是尼采所講,一種反應情緒(ressentiment),即當感覺受到被別人威脅、傷害、侮辱等情緒反應,企求保守某種現有的社會狀態或生活方式,從否定中建立正面身分的過程。所以,民粹主義的一大特色是「頭腦簡單」,政治理論和論述單薄,因為它基本上是保守的,不需要勾勒一個未來理想社會的圖象,他們要吸引的,不是民眾的思想,而是訴諸他們的恐懼情緒和自衛本能。
港式民粹:盲目發展
港式民粹主義,雖然未到排外、種族主義的地步,但近年幾件事件,卻出現上面幾種民粹主義特色匯合,加上港式民粹火上加油,令人憂慮真正的民粹主義有否在本地萌芽。
香港民粹主義,除了以上三點之外,還有一個獨有的本土特色:「發展主義」。香港本來就有一套一切以經濟掛帥的單一思想,「發展」兩字一出,更是遇神殺神、遇佛殺佛。2004年領匯事件,股民以為可以撈一筆,遇到有人阻擾,就出現中國人那種「阻人發達猶如殺人父母」的本能反應。於是號稱有萬人上街,譴責阻擋領匯上市的「幕後黑手」,對「鄭大奸」喊打喊殺。這種維護股民虛幻的利益,可謂民粹操作的典型。幸好正如前說,民粹主義的特色是「頭腦簡單」,一旦領匯上市的利益煙消雲散,而它帶來的惡果漸漸浮現,當初反對領匯上市的理由一一言中,當日帶頭打倒「鄭大奸」的人,也不敢再提。如此民粹,只是短暫的利益聚合,難成氣候,可以說是只有民粹的實際政治操作,但沒有民粹的政治論述的例子。
然而,近期外傭居港權和港珠澳大橋官司,卻出現一些令人更憂慮的特徵,甚至把「利益」、「恐懼」、「人民」、「排外」四個民粹的特點混合起來。一些政黨以為可以搶到公民黨的選票,發動圍攻、如狼似虎。政府又利用恐懼策略,放大外傭一旦打贏官司的後果,激起一般保守和愚昧的香港中產自我保護的本能反應,不惜主張動用人大解釋法,違反法治來堵塞這「漏洞」。他們自稱「愛護香港力量」,假借所謂本土意識,什麼「政棍」、「狀棍」,恰恰是訴諸一般人對所謂政客的負面形象。可幸的是,發起這場打擊公民黨的「運動」的政黨,只是趁機爭取選票,本身也是無膽面對群眾之輩,更遑論演變成群眾運動。
至於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又脗合了那些接受了政府「經濟」、「發展」、「邊緣化」等口號的一般香港民眾。一般人聽到基建上馬有工開、刺激經濟等,就不管好壞,誰人阻止,誰就是壞人。至於港珠澳大橋是否有必要?香港人是否真的要與大珠三角融合?沒有人去討論。西部通道本來也是什麼中港融合工程,結果使用量大低於預料,這些問題沒有檢討,現在又要一條更昂貴的跨海大橋?政府搬出一大堆數字,指拖延工程要多花幾億,卻不去檢討自己環評工作做得不好,才被法律挑戰。傳媒更不尊重任何人受影響都有司法覆核的權利,重演當年領匯事件盧婆婆被圍攻的把戲。從領匯、高鐵、居港權,到現在外傭和港珠澳大橋,議題不同,手法卻一樣。
當年德國納粹政權,被稱為「地球上人渣」(scum of the earth)的專政,一方面在國內大搞基建,令「人人有工開」;另一方面,又逐一對付政敵、通過獨裁法律、毀滅議會民主。而大部分人得到經濟好處,對納粹的惡行視而不見。當然,香港不是德國,歷史也不會簡單重複,但如果香港人誤信讒言,為了虛幻的利益和恐懼,鼓動排外,甚至在北京動手之前,自己先打擊法治、自毀長城,愚蠢至此,那就是咎由自取,與人無尤。
2011年11月1日 星期二
黃國鉅 - 港式民粹主義的雛形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