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日 星期六

Vic - 「規範」是「全面控制」的代名詞(舊文轉貼)

2006年9月19日

新華社9月10日發佈《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定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須經新華社批准,並由新華社指定的機構代理,外國通訊社不得在中國境內直接開拓新聞用戶。《辦法》適用港澳台媒體,即時生效。

這是繼6月底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擬禁止媒體擅自報道諸如天災人禍等重大新聞後,中國政府收緊媒體控制的又一新猶。《突發事件應對法》並未觸發海外激烈的反對聲浪,新的《辦法》因為直接損及外國媒體公司的利益,歐盟已提出抗議。這一次外國的反對力量會有多大,能否給張牙舞爪、醜陋不堪的新華社當頭一棒,將視乎外國媒體業以及政府是否有決心與中國政府打一場「資訊貿易戰」。

在當今全球化資訊年代,新聞本身是一項重要的商品。隨著中國經濟的崛起,國際間對中國相關的新聞,無論是經濟、社會還是政治方面,需求與日俱增。眾多國際媒體雖然面臨裁員縮編以撙節支出的壓力,仍加大對中國的投資,加強中國相關報道的深度與廣度,以求滿足客戶的需求。國際主要財經媒體如彭博及路透,亦大力開拓中國財經資訊市場。《辦法》禁止外國媒體直接發展新聞用戶,若嚴格執行,外國媒體根本無法在中國正常做生意。為保護自身的合理權益,國際媒體業應團結起來,努力遊說己國政府,務求在此事上對中國政府施加最大的壓力。

《辦法》除了直接干預外國媒體在中國的正常業務發展,還列出了犯禁新聞的清單,指明新華社有權審查並刪除違禁新聞。一如中共的陋習,規定寫得籠統含糊(見《辦法》第十一條),比如不得發佈以下訊息: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國家榮譽、利益的;
*危害社會公德或者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中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以北京的執法記錄觀之,以上規定基本上可讓掌權者視乎需要,隨意解釋。外國媒體以國際標準處理新聞,是隨時會觸犯惡法的。即使有意要配合當局,為求賺錢卑躬屈膝,厲行自我審查,以中國法網之寬、執法之粗暴隨意以及「上意」之不可預測,媒體在中國陷入法網仍是隨時可能發生的事。

而且,問題是,為求安穩賺錢,把新聞做到像新華社一樣,這種「資訊」,還有新聞價值嗎?還有市場價值嗎?

在《辦法》受到海外批評後,新華社強調,類似規定早已存在,新的《辦法》並沒有改變什麼。這話可圈可點。

如果新華社說的不全然是扯淡,那麼,《辦法》基本上是唬人的,至少在內容審查上是這樣,因為目前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出外電報道,中國政府基本上是不管內容的。你能想像路透、道瓊、美聯社這些通訊社,其英文的報道,必須經過新華社的審查合格才能發出嗎?這些通訊社如果接受這種屈辱,國際讀者還會信賴他們所發的新聞嗎?

至於中文新聞,那就不一樣了。基本上,中共是否有意在政治上走向開明開放,中國境內對中文新聞控制的鬆緊程度是一個關鍵的指標。從近年的種種動作看來,中共根本無意在政治上走向開放。中國政府對中文新聞在境內的傳播,只有抓緊沒有放鬆。外國財經媒體為求開拓中國市場,推出中文即時新聞服務,在新華社的監管之下,根本不能打正「新聞」的名號,只能以諸如「經濟信息」之類的名稱推出,禁止提供政治及社會新聞。這些媒體的中國客戶,在「經濟信息」之外還看到一些未經官方審查的中文政治新聞,正是中國政府難以容忍的「違法」經營。

《辦法》延續中共全面控制媒體的傳統,在內容審查上其實並無新意,其惡劣處在於意圖壟斷外國媒體在中國發佈新聞的管道,藉此嚴密控制外電新聞的傳播範圍,避免太多的中國人民可以藉外電突破政府對新聞的壟斷。一個無所不用其極戕害國民資訊自由的政府,其本質必定是邪惡的。在這一點上,中共政權數十年如一日,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辦法》一大可議之處,是新華社的角色問題。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有意在中國拓展業務的外國通訊社批評,「新華社這項新規定,擺明了他們要壟斷市場,做無本生意。」在文明社會,凡公共事務,迴避利益衝突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則,貪污基本上就是此原則未能落實的結果。中國在這方面,無疑是極其落後的。新華社本身有很多以賺錢為目的的業務,與外國通訊社——特別是財經資訊巨頭如彭博及路透——存在市場競爭關係,卻可以堂而皇之制定《辦法》監管競爭對手,手操對同業的生殺大權,這種事,也真虧中國政府做得出來。

中共先前提出《突發事件應對法》,聲稱是為了「規範政府及時發布信息」;現在發佈《辦法》,則聲稱是「為了規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和國內用戶訂用外國通訊社新聞信息,促進新聞信息健康、有序傳播」。在中國,「規範」已淪為「全面控制」的代名詞。

Vic - 中國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舊文轉貼)

2006年7月7日

日前同事提及中國正在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我因為事先未聞相關報道,一時反應不過來:「未經政府同意不得報道突發事件,不會吧?」

其實實在沒有什麼值得驚訝的:偉大的中國政府,共產黨的法西斯本質,有什麼做不出來?跟以往不同的是,中國政府現在「進步」了,「科學」了,講究依法治國,所以,為了統治方便,為了鎮壓方便,事先把惡法立好,也算是對異見者盡了事先告知的道義,將來施展鐵腕,不但可以振振有詞是維護法制,還可以損一句「不是沒有警告過你!」

Get real,man!這就是中國的法制精神,他們是不懂什麼叫做法治(the rule of law)的。

前陣子,公司高層訪台,請大家到pub happy hours,談及中國新聞管制問題。我放言高論,稱公司應當聯同其他大型通訊社,make some concerted efforts,為自己爭取在中國大陸以中文報道新聞的自由。高層稱,要真正見效,恐怕非勞動西方各國政府出面不可。

想想,我實在naive。雖然說西方通訊社基本上已爭取到頗大的在中國報道新聞的自由,官方不理會英文的報道,但要爭取用中文在中國報道新聞的自由,那可是動搖共產黨政權根基的事啊。期望牟利的西方媒體make some concerted efforts來推動此事,實在有點不切實際。

董建華在香港欲強行立所謂的國家安全法,擬禁止媒體在未獲政府授權的情況下披露源自官方的資訊,雖然不及中國當前審議的惡法嚴苛,即足已激發一般而言並不熱衷政治的香港人強烈反彈,50萬人於2003年7月1日冒著艷陽上街遊行,迫得惡法流產。

現今,中國的橡皮圖章立法機構正審議這條惡毒百倍的苛法,如無意外,勢將原封不動通過。期望中國出現激烈的反惡法抗爭,目前是不現實的。「日頭赤炎炎,隨人顧性命」,茫茫神州,熙來攘往,無不為利,對於本來就不存在的新聞自由,再被進一步剝削,大概也感覺不到多少痛楚吧。

其實,中國的有心人當然還沒死光,在媒體中,亦有一群力圖在閉塞的言論環境下開啟一扇明窗的人。這些人是稀有品種,是社會文明進步希望之所寄,可惜,偉大的中國政府,再說一次,偉大的、光明的、永遠英明神武的中國共產黨政權,卻視之為寇讎,滅之而後快。

看著偉大的祖國「形勢一片大好」,看著資金源源湧往「世界工廠」,看著「中國熱」一波高於一波,看著很多同胞感覺越來越良好,在這高溫37.4℃的炎熱台北,咋聞祖國為了「規範政府及時發布信息」而欲立新法,感覺一陣無奈的倦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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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光 - 防火 防盜 防記者
2006 年 7 月 7 日

【明報專訊】胡溫政府標榜依法治國,但人大審議的《突發事件應對法》,顯然是一條惡法,箝制新聞自由,剝奪人民的知情權。

法例規定:傳媒不能擅自發布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四類突發新聞,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者可被處罰。惡法一旦通過,像礦難天災、維權紛爭、松花江污染、沙士或禽流感等新聞,未經政府批准,不符官方口徑,隨時牴觸惡法。

國務院的汪永清說,法例是規範政府及時發布信息,不是針對媒體。但信息若不利於政府的應急佈置工作,則可豁免發布。法例的漏洞不言而喻,媒體自行發布新聞,由地方政府判決和處分;但地方政府拒發新聞,則有法例豁免權,媒體無從監察,人民也蒙在鼓裡。

憲法保障公民有言論和出版自由,但法例剝奪傳媒報道新聞的主動權,出版自由何在?汪永清說,規定適用於境外記者,當然也包括香港記者,當他們到國內採訪天災人禍時,新聞超前於政府公布,內容超越於官方的尺度,就觸犯法例,言論自由何在?

法例傷害了媒體,更禍害了人民。《冰點》在沙士期間,有報道揭發政府命令醫護人員,做假病歷瞞騙世衛,「像薩達姆一樣用救護車拉着沙士病人滿街亂竄」,逃避世衛的視察。法例一旦通過,《冰點》報道已墮法網,但犯法事小,人命事大,人民不知沙士病情,毫無防護,集體感染,全球擴散,責任誰屬﹖是隱瞞病情的政府,還是有口難言的傳媒﹖新聞封鎖和統一發布的禍害,禍及人民,也禍延人類。

政府壓制傳媒,古已有之。袁世凱對傳媒極度厭惡,曾制定任意解釋、隨意入罪的《報紙條例》,禁止傳媒刊登「淆亂政體和妨害治安」的新聞,引來報界強烈反抗,直至袁世凱病逝,惡法才壽終正寢。蔣介石抗戰時,曾設立新聞審查制度,當時共產黨《新華日報》的郭沫若,發起轟轟烈烈的「拒檢運動」,得到全國媒體響應,所有新聞拒絕送審,視蔣介石如無物,迫使國民黨公布《廢止出版制度檢查辦法》,寫下中國新聞史最光輝的一頁。

歷史不斷重複,袁世凱要箝制輿論,蔣介石要審查新聞,但當前中國的《突發事件應對法》,比袁世凱和蔣介石更徹底,直接由政府統一發放消息,傳媒不能亂說亂動,中國彷彿回到封建時代,連軍閥和民國也不如。

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曾報道南方一條鄉村,村委會在牆上寫着一句口號:防火、防盜、防記者。防火防盜,是為了生命財產的安全;防記者,是防止人民知情權,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突發事件應對法》出台的動機,與防火防盜防記者的口號異曲同工,與袁世凱和蔣介石遙相呼應。

Vic - 尋找林昭靈魂的胡杰先生(舊文轉貼)

2006年4月28日

托朋友的福,離開北京之前,看了胡杰先生花了數年時間拍成的「尋找林昭的靈魂」,相當的震撼和感動。朋友還趁胡先生到北京拍片的機會,周末約了他吃午飯,將我也叫上了。

胡先生留著虬髯客般的鬍子,頭髮有些稀疏,將近五十歲的人,雖然不是很高大,但自有一番硬朗威武的氣派,講起話來卻是相當的溫和謙厚。

走往餐廳的路上,我明知故問:「林昭那片子,現在在國內還是被禁止發行吧?」胡杰說當然啦。我說:「這真荒謬啊,林昭這人本身都平反了,關於她的紀錄片,為什麼還不能發行?」胡稱:「咱們國家,一切都是假的啊!」

「每個人腦子裡都有一個警察」

胡先生這一次到北京是拍一個有關文革的紀錄片,他說,事先聯繫好的人,有很多在北京實際見到了面,費盡唇舌還是不願接受訪問,感覺很失望。他慨嘆:「我們國家,每個人腦子裡都有一個警察!」朋友回應說,連一百多年前有關義和團的事,國人都不能就事論事地反醒,才結束了三十年的文革,當事人不願回顧,也不足為奇了。

我問胡,當年辭掉新華社的工作去「尋找林昭的靈魂」,一尋就是幾年的時間,經濟上很困難吧? 他說,那是當然的,即使他認識一些有條件提供贊助的商人,對方也因為怕受政治上的牽累,即使可以透過很曲折的方式提供贊助,也怕會被查出來而不敢贊助。他說:「咱們自己也不好意思連累別人。」

他笑說,有次見到一個工人,對方覺得他很可憐,連個工作都沒有,不知在幹些什麼。在中國,體制內的人不管是房屋、醫療及教育,都得到政府的照顧,是很難想像一個人會自願脫離體制,去追求個人理想的。

胡先生說,當初在新華社,只要能夠受得住無所事事,是可以呆下去的,想做事的人則幾乎一定會出事。在他知道林昭這個人的故事後,要做一些事的衝動就讓他無法不脫離體制了。

「活得很有質感」

我又明知故問:「雖然很困難,但你完成這片子,一定很有滿足感吧?」胡杰說:「那當然啦。 拍完這片後,我覺得自己隨時可以死掉了。」他說,當他一個人看著自己拍回來的影像,體會著片中人的經歷,感覺是自己「活得很有質感」。

我不知道「活得很有質感」這句話確切該如何理解,但生活得有如沒有靈魂的活死人是怎麼一回事,我想自己是知道的。我佩服胡先生拋開安穩的生活去追求理想的勇氣,而且他的確是鍥而不捨地克服了重重困難,拍出了一部震撼國人心靈的片子。真會有一些事,會讓人一旦完成即有死而無憾之感的。

「連照顧自己都有困難,怎麼請得了助手?」

我們談到張元勳寫的「北大往事與林昭之死」,裡面提到反右前北大備受師生敬愛的馬寅初校長,一開口常常就是「兄弟我」,胡杰說,是啊,那是很彰顯人格的,現在的領導們,一開口就是黨和國家,完全沒有人格可言。

當天的午飯吃了約兩小時,只是數日的時間,我可以清楚記下來的談話已所剩不多。不過以下這段是讓我印象很深刻的,因為感覺很意外。

朋友問胡先生,是否會繼續拍紀錄片下去,他說:「不知道。 拍片需要很好的體力與精神。我這一次在北京,有時顧著跟受訪者說話,以為自己已經開了機在拍,結果發現沒按到正確的按鈕,沒有拍下來!」

我的感覺就像是導演喊了「Camera」,演員完美演出,導演心滿意足喊「Cut! Perfect!」然後攝影師說:「對不起,剛才按錯了鈕,沒拍下來!」這種事,真的會發生嗎? 但是想想胡先生一個人「一腳踢」,什麼都要自己來,收集資料、聯繫、訪問與攝影,全部一個人完成,有時累起來,顧此失彼,也就不是不可想像了。

我說:「您累了,應該請一個助手。」胡笑說:「照顧自己都有困難,怎麼請得了助手?」

我真想可以說,我來做你的助手。

* 有關林昭*
原名彭令昭,北大著名才女,自稱「雙木三十六之『林』、刀在口上之日的『昭』」,早年極崇拜毛澤東,「後來終於明白我們是真的受騙了!幾十萬人受騙了!」 反右運動時被劃為右派,1968年被囚上海時遭秘密槍決,罪名是「反革命」、「不認罪,抗拒改造,態度十分惡劣」,終年三十六歲。在獄中以針及髮夾刺破手指,留下數十萬字的血書。

Vic – 有關尊重差異(Diversity)(舊文轉貼)

2006年7月31日

日前,公司派了一位培訓經理,到台北為同事們講解公司提倡的diversity觀念。這位英語流利(有少少新加坡腔)的女士,用了近40分鐘說明此一觀念,大意就是:性別、年齡、膚色、宗教、性傾向、教育程度以至個人經歷不同的同事,不應因其與人不同之處而遭排擠,不應受到不公平待遇;一個團隊,若由背景多元化的員工組成,會表現更為出色,更有利公司開拓新市場。講師強調,因為個人偏見而對同事不友善,公司是禁止的。(以上理解若有偏差,必定是本人不專心聽講所致。)

因為時間有限,有關diversity的種種,均未曾深入探討,更遑論以工作中實際會碰到的情況加以討論。講師提到的一個例子,對加深理解也無甚幫助:某次在香港,有來自中國大陸的同事在公司內某個場合發表意見,有一香港同事一臉不以為然的樣子,講師問其原因,答曰(大意):就是不喜歡大陸人!

好不容易講師演講完畢,且沒有同事不識相提問題,我以為可以吃飯了(快一點了),本地人事部經理上台補充說,對於人與人之間的差異,有以下各層次的對待方式:忍受-->理解-->認同-->慶祝(對不起,記不清,但大意如此),我們應努力邁向更高層次云云。

如果年輕十歲,我還未踏入社會,有機會聽這樣一場講解,我很可能會非常感動:啊!在殘酷競爭的資本主義商業社會,竟然有一家公司懷抱如此高遠的理想,其擁護人權、尊重人性的熱誠,簡直和(濫)人權主義者有得拚嘛!

對不起,不要誤會了,即使我覺得當天這一場簡報只是一場漂亮空洞的門面話(基於diversity原則,請尊重我的感覺),一直以來,我還是覺得敝公司是一家相當正派的公司,基本上是很decent的。當天的簡報,我個人感覺不好,主要是覺得,講得太表面了,而且完全跟實際工作連不起來,高談闊論下來,感覺就是很假。

尊重差異要做到什麼程度?當員工的差異影響團隊表現,拖低產出的品質,是否必須優先尊重工作紀律,嚴格要求工作質素呢?這可是很實際的問題,不要以為是不說自明的。數年前,有一位個性活潑的同事加入台北公司,對於基本工作要求(準時上班及工作時謹慎小心)常常無法做到。這位同事認為,只要給她多一些的工作彈性,如採取責任制、不限定工作方式,她是可以做得不錯的。問題是,我們的工作情況,根本就無法給予她這種彈性。請問,是我們虧待了這位同事,沒有尊重她的差異(較為自由散漫)嗎?

所以,我的感覺是,如果脫離現實泛泛而談,講一些高遠的理想,真的很容易給人「何不食肉糜」的感覺——比如在北京對同事說,在新聞工作上不必自我審查。現實中做不到的事,往往不是因為不夠用心或不夠創意,而是根本上那就是村上春樹常說的「那也沒有辦法」的事。

我個人當然認為,人與人之間應當互相尊重彼此間的差異,「君子和而不同」,除了法西斯主義者(廣義的,泛指擁抱獨裁專制觀念的人),沒有誰真正認為,應該把自己討厭的人消滅殆盡(或化為奴隸)。Diversity是很有意思的概念,健康的自然生態中,物種是很多元化的。

但是,回到關鍵問題,尊重差異應該做到什麼程度呢?我以前有時會想一個問題,如果民主觀念的關鍵是自由與寬容,那麼,我們對於反民主、意圖行獨裁專政的力量(比如共產黨),是否也應該同樣寬容呢?如果這種力量強大到足以徹底顛覆民主體制,社會豈非可能陷入萬劫不復之境地?

在民主國家,共產黨可以作為一個政黨參政,爭取透過人民的授權當執政黨;但在專政國家(無論是共產、納粹還是法西斯),權力被極少數人壟斷了,一切反對力量皆被視為「反動勢力」,必須撲殺於萌芽狀態。民主容得下反動勢力,但一旦反動勢力壟斷了權力,除了反動勢力,就什麼都容不下了。

所以,我覺得,所謂「尊重差異」,如果沒有正確的理解,實在是一個很危險的口號。除了動物本能,人還有天賦的理性,事情合不合理,只要不刻意去蒙蔽自己的理智與良知,大家心裡其實是很清楚的。在商業社會中競爭,高談太過高遠的理想,往往顯得矯作或虛偽,大家務實一點,合理地待人待己,取財有道,發財立品,不過分相互剝削,就已經很好了。

Vic - 快樂足球vs.功利足球(舊文轉貼)

2006年6月12日

「我認為我們踢得相當糟糕,但最重要的是,我們贏了。」

英格蘭在世界盃第一場靠著對手擺烏龍,一球打敗巴拉圭,英國球迷在德國熱烈慶祝,一位球迷對記者如是說。

最重要的就是賽果?真的嗎?

英國今年再一次在世人極高的期望中參加大賽,如果沒有太大的意外,歷史再次重演,不久我們又會再一次看到英格蘭鎩羽而歸。[後記:結果是八強止步,射十二碼輸給葡萄牙。2007年於歐洲國家盃最後一場外圍賽主場輸給克羅地亞,繼1994年世界盃後再一次無法入圍重大賽事。]

不要誤會,我其實是忠實的英格蘭球迷。看了英超那麼多年,最熟悉的就是英國球員,不捧英格蘭捧哪一隊呢?

我當然希望看到英格蘭有精彩表現,繼1966年後再次捧盃。

但是,如果英國隊以首場如此平庸沉悶的表現過關斬將,靠著運氣一再勝出比賽,我一點都不會感到高興。

最重要的,不是賽果,而是sportsmanship啊!

Sportsmanship者,運動員的professionalism是也。

奈何,現今是專業式微,偽專業興盛的時代。專業者,技藝高明,珍惜行業聲譽,不曲學阿世,以專門之服務換取物質與尊重;偽專業者,技藝良莠不齊,私利重於一切,為達目的不惜扭橫折曲,指鹿為馬,以助人剝削為生。現今之會計師、核數師、律師、公關、政治說客、廣告業,以至攸關國家命脈之政治事業,多的是偽專業人士。

扯遠了。作為一個球迷,我只是想欣賞精彩悅目的高水平比賽,我期望那些周薪動輒數萬英鎊的球員,能踢出「身價波」,讓大家見識見識,世界一流的球藝是怎樣的。但是一場比賽下來,我們看到的,卻往往是90分鐘的比賽,命中球門的射門加起來寥寥可數,失誤連連,創意匱乏。

更令人失望的,就是那位英國球迷帶出來的「輸贏重於一切」的心態。

當球迷都只滿足於取勝,贏就好,不管比賽好不好看,足球比賽又剩下什麼?

還好,波係圓的。看著日本僥倖領先澳洲一球,差幾分鐘就再來一次「踢得不好,但贏球最重要」,澳洲人爭氣,球賽結束前數分鐘內連進三球,讓我重溫久違的看球興奮。

波係圓的,所以世事無絕對。而且,一場球賽90分鐘,不到最後一刻,誰曰穩贏?

足球,最重要的,真的不是輸贏。足球,應該是一場好玩的遊戲。踢的人放開包袱,好好享受比賽,不要太在意什麼國家民族的面子榮譽,則無論踢的還是看的,都會開心得多。

20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

張文光 - 打向司徒華的第一槍

2007年11月30日

Vic: 華叔雖然骨頭硬,不怕坐牢,但大家真的忍心讓他老人家入獄嗎?他到底犯了什麼不可寬恕的大罪?有眼睛的人都知道,司徒華乃真正的愛國者,數十年來始終如一,如今七老八十竟然可能在號稱自由的香港坐監。

同胞們,祖國崛起了,愛國者都將無處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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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蔭權的強政勵治,終於指向支聯會主席司徒華。

香港股市熱火朝天,民建聯選舉氣勢逼人,無論政治和經濟都勝券在握,特區政府經過深思熟慮,向司徒華打出政治的第一槍。

這一槍打向司徒華和支聯會,也打向平反六四的愛國力量。一直以來,支聯會是中央的心腹大患,它曾組織百萬港人聲援八九民運,寫下愛國民主運動的歷史。18年來,支聯會經歷無數風雨,仍然屹立不倒,它代表着香港的良心力量,代表着港人平反六四的希望。

無論殖民地的港英政府,還是回歸後的特區政府,都希望解散支聯會。鄧蓮如也好,董建華也好,都曾向司徒華提出相同的要求,但司徒華骨頭硬,平反六四是他堅定的信念,絕不低頭。香港人也爭氣,18年來,風雨無間,到維園點起六四的燭光,浩然之氣,天地動容,特區政府難以入手。

民間電台的風波,讓政府找到可乘之機,藉着檢控曾健成經營民間電台,然後檢控電台的嘉賓,出席六四論壇的司徒華。但民間電台嘉賓眾多,有民建聯的蔡素玉,也有行政會議的張炳良,怎能一網打盡,敵我不分?因此,政府巧妙利用《電訊條例》只有6個月的檢控期,放過蔡素玉和張炳良後,才在6個月最後限期前兩天,將檢控的矛頭直指司徒華。

司徒華被檢控的罪名是違反《電訊條例》23條:任何人在知道或有理由相信任何電訊設施正於違反本條例下維持,而卻藉該電訊設施發送或接收信息,即屬犯罪。這顯然是殖民地的惡法,不單出席電台的嘉賓有罪,連收聽電台的聽眾也可入罪。但一切都不重要了,項莊舞劍,志在沛公,能告司徒華就是有功,惡法不過是工具而已。

按法理邏輯,政府應先檢控曾健成經營民間電台。當電台被判決為非法經營後,才着手起訴電台嘉賓。但政府見機不可失,怕失去檢控司徒華的最後機會,已等不及民間電台的判決,只能在僅餘兩天的檢控期裏,急急用惡法向司徒華開刀。當司徒華上庭時,法官匆忙得不知所措,順勢將案件押後,交給民間電台的法官,一併審理。

溫家寶囑咐曾蔭權學新加坡,新加坡從來都活用惡法打擊異己,特區政府檢控司徒華,是明目張膽的選擇性檢控,實現打擊司徒華和支聯會的任務,挑戰言論自由的底線,遠勝董建華放下六四包袱的老調。孺子可教,更能得到中央的信任和賞識。

選擇性檢控司徒華,是測試當前的政治水溫。溫水煮蛙,是老掉大牙的故事,但活在溫水的青蛙,不一定驚覺四伏的危機,這才是真的凶險。當司徒華獨對惡法,而港人沉默無聲時,就意味着更多的惡法,包括遲早到來的23條,逐步蠶食香港的自由空間。

2007年11月22日 星期四

李怡 - 大明星與政治 & 舒琪評《命運迷牆》

香港蘋果日報    2007年11月22日

「政治化」在香港似已成為一個貶義詞。什麼事情在社會展開討論,奧運、西九、古物、保育……必有人出來說不要「政治化」。社會上本來就少人關心政治了,「政治化」帽子更讓市民對政治謝不敏。

西方社會不是這樣。越是有影響力的人,越是不怕政治化,而且偏要干預政治。荷李活的大明星,大都有政治使命感。李察基爾追隨達賴喇嘛,有機會就譴責中國的西藏政策,米亞花露為抗議中國當局對達爾富爾的立場力主杯葛北京奧運,更呼籲史蒂芬.史匹堡不要當北京奧運的顧問。荷李活影星從政的不少,除著名的列根總統、加州州長阿諾舒華辛力加之外,奇連伊士活也當過鎮長。

終於看了《命運迷牆》,這是一部全片都是語言攻防的電影,光憑對白就引人入勝。它也是一部政治片。三個大明星中,湯告魯斯斥資拍這部片,羅拔烈福當導演,梅麗史翠普據悉只收極低的片酬。為什麼?不是為了賺錢,只是為了表達政治意見。羅拔烈福在接受《蘋果》專訪時說,「我希望影片可作出啟示,讓年輕的美國人對政治更加有意見,因為他們是未來社會的主人翁。」

香港呢?政商界名人,大明星們,都要非政治化,本身固然盡量少沾政治,也不希望年輕人「對政治更加有意見」。因為他們自己都不想當主人翁,也不想年輕一代當未來社會的主人翁,只想人人追求安逸、享受、富裕的生活,當「主人翁」的奴才。

影片的英文原名《Lions for Lambs》,繙譯成《命運迷牆》實不知所謂。獅,大概指在反恐戰場上的美國士兵;羊,是在後方操弄他們的政客與媒體。獅子為羔羊服務,真是很大的諷刺。


舒琪 - 《命運迷牆》
2007年11月17日

【明報專訊】《命運迷牆》(Lions for Lambs)。天!這可是個什麼狗屁譯名?不獨跟影片內容風馬牛不相及,而且還陳腔濫調得要命──真要寬容一點的話,我勉強還可以理解「迷牆」指涉的,大概是多年前(1982)阿倫‧柏加(Alan Parker)那部有關教育的電影《The Wall》(又名《Pink Floyd The Wall》),但即使如此,柏加的電影(或Pink Floyd的音樂)抨擊的是僵化式的教育制度,與《命》片嚮往及肯定教育的正面功能,也是兩碼子事。近年來本地電影票房萎縮的其中一個原因,跟這些蕭規曹隨、茍且馬虎的譯名,其實不無關係(近期另一個叫人氣憤的例子,是大衛‧哥連堡(David Cronenberg)的《Eastern Promises》,被譯作千篇一律的《黑幕謎情》)──道理很簡單:當連名字都說不上來的時候,你會想到去看那部電影嗎?

"So to me this film is about the difficulty of standing up and saying what you think. Standing up is very, very difficult." ── 梅麗‧史翠普(Meryl Streep):《時代》周刊,2007年11月2日。

「Standing up」該怎麼翻譯?挺身而出?當仁不讓?堅持己見?獨排眾議?無論如何,史翠普一語中的:《命》片正是這樣一部充滿了勇氣、逆流而上的作品。你可以不贊同它的結論(它當然有它的結論,而且論據清晰、紮實,而非如石琪在2007年11月9日的《明報》所言,「吞吞吐吐、麻麻煩煩地沒有結論」──事實上,它最好的其中一個地方,就是沒有強迫觀眾接受它的觀點,而是把最後的決定權交回給你、我。有關這點容後再談),但如果因為它不符合你(或「一般觀眾」)心目中「電影必須要有娛樂性」的要求(「娛樂性」其實可以有很多種類和不同程度的,例如我便覺得影片有極其緊湊和一氣呵成的劇力,對我而言已很富娛樂性),而輕蔑地把它dismiss的話,那便是一件十分教人遺憾的事情了,特別是如果你是個評論人的時候(因為評論人應該有他/她discerning的能力,還有就是,如史翠普所言,敢於面對「Standing up」的困難)。

(當然,你還可以振振有詞地指出,影片在美國本土首周末的票房一敗塗地,輿論也幾乎一面倒地劣評。這是美國的可悲──並恰恰ironically地證明了片中對傳媒、年輕一代的悲觀看法其實是正確的──但卻無損影片的成就。容許我再次引述史翠普的睿智的說話:"But I do think that five years, 10 years, 20 years from now, you could look at this film and see it authentically as where we sat at 2007."這句話令我想起1986年,記者問中國導演田壯壯對其作品《盜馬賊》全國只賣出四個拷貝有何感想時的回答。田說:「我的電影是拍給21世紀的觀眾看的。」)(之一)


【明報專訊】有關《命運迷牆》的批評(不論是本地抑或英、美),針對的大都是它對白太多,得個講字(「口水多過茶」)、沒有故事性(或╱和戲劇性)、過分政治化、(所以)沉悶。但我最感激《命》片的,卻正正是上述眾因由:它們適時地提醒了幾乎長時期都浸淫在市面上放映的、大部分均屬劣品質和壞品味的電影的我──

i. 準確、精警且充滿(文字)華彩的對白,是一個好劇本的必要條件;

ii. 所謂故事或戲劇性,不一定來自曲折離奇的情節或橋段,而可以是人物的立場與動機;所謂衝突,也不一定來自動作,而可以是理念。概言之,均可以是cerebral的;

iii.除了提供慣常的感官刺激或樂趣外,電影也可以(並一度曾)是一場論述、一種探討的方法、一連串刺激觀眾思維的提問(你看,不一樣也是刺激嗎?)。概言之,電影可以是intellectual的;

iv. 同理,政治可以就是一部電影的subject。(梅麗‧史翠普的第三句金句:"I think every movie is political. It's political in what it doesn't say, what it chooses to ignore.")(又或曰,美國佬╱伊拉克的政治關我隱事?你夠膽話唔關?你阿嬸我阿買股票,日日睇住美國佬做人,你夠膽話唔關?)

說到底,《命》片不是《魔盜王》、《魔戰王》(它從沒假裝過是)。事實上,它一開章說的就已是政治(黑畫面畫外音電視新聞報道美、伊戰事,然後接上大學生托特注視電視的中特寫鏡頭)。這個開章用得十分巧妙,因為它其實是銜接著影片的結尾的(結尾時托特坐在學生休息室的沙發上看電視,熒光幕底端預告了美國公布襲擊伊拉克新策略的報道)。如是者,影片遂可被看成是托特(安德魯‧加菲Andrew Garfield飾)的回憶(flashback),甚或反思(contemplation──托特的神情這樣告訴了我們)──起碼就他與馬里教授(羅拔‧烈福Robert Redford飾)的一場對話而言可以這樣說。這個鏡頭之後,影片用了三個幾乎同一構圖和運動的鏡頭,精煉地介紹了往後的三段式(triptych)劇本結構:從布殊總統民望持續下跌圖的特寫, 挑高(tilt up)至艾榮議員(湯‧告魯斯Tom Cruise飾)的特寫;從美軍對阿富汗的軍事侵略次數上升圖,挑高至Falco中校(彼得‧保Peter Berg飾);從學生的出席圖示(托特一欄出現最多圈圈),挑高至馬里教授。下跌→上升→缺席,三者之間,已暗示出這將是場角力的比試。(之二)

【明報專訊】一般採用三段式結構的電影或戲劇,大都是開始時三段故事獨立/平衡發展,最後匯聚成一個高潮。《命運迷牆》大致上也跟隨這個格式,不同的是它的三組段落,與其說是故事,倒不如說是處境。嚴格來說,三者最後也沒真正的交織成一線(起碼在時空上如是)。這三者的結合,靠的其實是影片的主題(美、伊戰爭)和一項共通的母題(時間)。於前者,影片給觀眾呈現了多種不同觀點和立場:統治者的(湯‧告魯斯)、傳媒的(當中又分像梅麗‧史翠普般代表著個人理念者,和像她的上司般代表著已臣服於大財團政策下者)、上一代知識分子的(羅拔‧烈福 ── 烈福的形像和他的牛仔布襯衣和褲子,都說明了人物的六十年代背景)、新一代年輕人的(當中有份有理想的,如兩名自動入伍的少數族裔學生 ── 影片安排他們是對美國大夢神話仍有著無限憧憬的非洲裔黑人與墨西哥裔人,是更突出了最後他倆戰死沙場背後國家如何背叛他們的反諷 ── 和沒有理想的)。於後者,影片的特色就更強了:它接近四分三的篇幅,描述的其實只是一個小時裏發生的事情 ── 很有點真實時間電影(real time movie)的味道。最初,這一小時對三組人物來說都十分充裕(馬里向學生娓娓道來,士兵們在戰機上玩反應遊戲,資深記者珍蓮更覺得是意外的恩賜),但到了後來,卻發現時間愈來愈不夠用(多次時鐘的插入特寫)。這份對時間的強調,我覺得反映的是創作者製作本片的迫切心態 (urgency), 一種出於對國家無視其一錯再錯、泥足深陷的戰爭策略(黑人士兵半身被埋在雪地裏的象徵意義不言而喻)、對傳媒硬銷軟性新聞和個人享樂主義當道等現象的焦慮(anxiety)。你大可不必同意它的論斷,但卻不能不尊重它這分難能可貴的憂患意識。說它難能可貴,是因為在今時今日,「群眾口味」幾乎已成了所向披靡的道理。電影是大眾娛樂消費,違背了這項規則就是觸犯了天條。有曰《命》片的三個「明星」論政是作狀與多餘。這樣的說法除了是對演員的歧視外(因為他們是「戲子」?),大概也是基於這種犬儒的觀念。(對作品和表演者如果僅有聲色上的要求,而不需要有intelligence層次上的追求,我們得到的遂只有是一些即食即棄的電影)。

我是在馬里教授把握著僅餘的一點點時間、半支撐著身體、俯前盡最後努力企圖說服托特時便動容。當珍蓮的計程車駛過越戰士兵們的墳場、想起無數年輕生命正再次被無辜犧牲時,我感到了悲哀,也為珍蓮痛恨自己無法堅持信念而唏噓,並自勉。(之三)


【明報專訊】又有說:《命運迷牆》「說的沒有不是別人都說過的話,」而且立論didactic。《命》片銳意要討論的是美、伊戰爭。嚴格而言,確實沒有太多新的觀點。但作為一部回應社會和時代、切中時弊的電影(環顧世界各地,會有幾多這樣肯承擔的創作?),它卻能有效地通過一個富戲劇性的形式,把相關的(正、反)論點簡潔有力地整理出來(卻又不失立場),使影片具有記錄和informed的意義,便殊不簡單了(again,有那部電影曾這樣做過?)。至於didactic,那其實是片中的艾榮議員、而不是影片本身的態度。事實上,影片不止一次地割切到他掛在口邊的戰場前線上,讓我們切切實實地「看到」跟他的滔滔雄辯並不一樣的境況。最諷刺的一刻,是當他以堅定不移的口吻、拋出所有窮兵黷武者最能叫對手無從反駁的理由——勝利——時,電話裏卻捎來了戰場上的挫敗消息。像頭蓄勢待發的雄獅似的他,突然啞口無言了那麼一陣子。然後雄獅被挑釁了,本來充滿自信的眼神閃爍著更兇猛的目光……

至於didactic,如果是的話,影片就不會安排這樣一節戲了:艾榮去了接財政部長的電話,珍蓮一個人在他辦公室裏瀏覽著掛在牆上、一幅幅像倒敘般回溯了他在政壇上的火速冒升的照片。珍蓮的注意力最後落在八年前(與布殊當選總統同期)刊在《時代周刊》上她力捧他的文章節錄。她如遭雷殛——這個好戰者的成功即使不是她一手促成的,她也起碼有推波助瀾的份兒。影片的信息明白不過:一個國家的罪行,人人有責。

如果是didactic,影片就不會有這樣的結尾了:托特被馬里教授焦急的目光動搖了。「你不要我立刻把答案告訴你嗎?」他問他。「我在堂上看到你就是答案,」馬里回答。思想受到了衝擊的托特坐在休憩室裏出神,旁邊的青年問他:「Is he failing you?」「Fail」這裏的意思,可以是「肥」(給不及格),但也可以是「失望」,意即:「馬里有負你嗎?」托特隔了半晌,說沒有。青年又問:「What do you get?」那你拿什麼分數?但同一句話也可解釋作:「你收到什麼?」托特一直沒答。Cut out。

你呢?你收到什麼?

(之四,完)

後記:兩個人坐在那裏得個講字的戲最難拍難剪。以為這是慳水慳力的,只是不懂。

20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

曹興誠 - 再論「兩岸和平共處法」

Vic: 曹興誠先生今日再於台灣各大報刊登文字廣告,對其呼籲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有進一步之說明,值得關心兩岸問題之讀者細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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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 - 再論「兩岸和平共處法」— 兼答陳水扁先生之質疑

2007年11月20日本人上週一(十一月十二日)以廣告(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article/12534721)方式,建議兩位 總統候選人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不料隔天(十三日) 陳水扁先生即公開批評本人「操弄政治」、「連天上的媽祖都不會原諒」云云。按本人之建議並非以 陳總統為對象,且本人在文中已謙卑言明,此係「野人獻曝,希望能夠拋磚引玉」;故 陳總統對本人建言,作如此激烈的批評,讓人感到十分意外。按理,國家元首不可能攻擊個別百姓;本人乃可以合理假設, 陳水扁先生之發言,係以其個人身分為之。因此本人之回應,係對 陳水扁先生而發,非以 總統為對象。謹先陳明,以免無意中對國家元首職位有所不敬。

首先要回應的,是 陳水扁先生的所謂「生意人操弄政治」。本人自去年和艦案遭到起訴後,即已陸續辭去所有公司董事長職務。聯電雖賜予「榮譽董事長」之銜,惟本人早已退出聯電公司經營,亦已不再從事任何商務活動。本人生活單純,名、利早已超過需求,且年過花甲、來日無多,如再徵逐名利而不關心公益,則未免太過自私無聊。故本人已非「生意人」,亦無任何動機去「操弄政治」。陳水扁先生對本人之抨擊,用意是否在恐嚇工商界不得關心政治?本人不得而知。

本人在「兩岸和平共處法」中建議不去舉辦「獨立公投」。陳先生批評:「只辦統一公投,卻不辦獨立公投,沒有道理」。問題是,中華民國既然已經是獨立的國家,為什麼陳水扁先生還想辦「獨立公投」呢?答案是:陳水扁先生所說的獨立,跟大家通常所說的獨立,並非一回事。

本人以及「台灣前途決議文」裡所說的「獨立」,指的是「實質獨立(de facto independence)」,而 陳先生說的是「法理獨立(de jure independence)」。實質獨立就是我們的現狀;即大陸管不到我們,但聯合國及世界大部分國家,並不承認台灣是獨立的國家或與大陸互不隸屬。法理獨立,即聯合國或世界主要國家,如美、日、歐等,不僅在口頭上,還在官方文件上,都承認台灣跟大陸互不隸屬,是各自獨立的國家。例如,以台灣名義加入了聯合國,即可完成法理台獨;因為這等於得到聯合國正式承認,台灣與大陸互不隸屬。

台灣如果完成了「法理台獨」,大陸的反應會如何?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指出:「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之事實,或者發生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之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及領土主權完整」。從此條文可以看出,台灣一旦完成「法理台獨」(等於造成了從大陸分裂出去的事實),兩岸必將開戰。因此,台灣如果真想要達成「法理台獨」,就必須準備將大陸打敗;而且要像甲午之戰,日本打敗滿清政府一樣,打得大陸徹底認輸、簽約投降,把台灣永遠割讓給「台灣共和國」。問題是,這可能嗎?日本藉「馬關條約」,奪取了台灣,五十年後,還是得要吐出來。那「台灣共和國」即使千辛萬苦打贏中國,取得了「法理獨立」,又能維持多久呢?

如果不與大陸開戰並徹底打敗大陸,有什麼和平方法能達成「法理台獨」呢?坦白說,本人不知道。本人想正式就此問題,請教 陳水扁先生。陳先生對這個問題的答覆,至為緊要;尤其我們深綠的朋友,你們要仔細地聽,還要仔細地問,陳水扁先生要帶你們去爭取「法理台獨」,他的方法、策略、途徑是什麼?如果爭取「法理台獨」像是攀爬聖母峰,那必須有萬全準備。你們的陳導遊,靠你們當上了總統,等於收了你們巨額的團費,他為你們到底作了什麼準備呢?

本人所以建議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出發點是希望台灣既能保持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也能成為和平、安樂、進步、繁榮的地方。既然前提是「和平」,首先當然要避免與大陸衝突。「獨立公投」是準備來推動「法理台獨」的,必定引起兩岸衝突,所以予以排除。其實今天台灣任何推動「法理台獨」的行動,都是在測試大陸容忍的限度,也都會引起國際的緊張與不解;不懂台灣為什麼好好的、實質獨立的日子不過,偏要去觸碰「法理台獨」,在兩岸間搧風點火?這次藍、綠都要辦「公投入聯」,可是這中間有多少人知道「實質台獨」與「法理台獨」的區別?有多少人知道,如果真的「入聯成功」,兩岸即進入戰爭狀態?我相信藍、綠的政治領袖們當然都知道,但他們有沒有充分告知選民呢?

讓本人再強調一次,今天台灣要維持現狀,要享受「實質獨立」,就要自我約束,不要去操弄「法理台獨」。這也就是為什麼,「兩岸和平共處法」把「不舉辦獨立公投」列為第一條的原因。當然,如果陳水扁先生真的有神機妙算,既能完成法理台獨,又能與大陸和平相處,那就另當別論。

以上本人把不舉辦「獨立公投」的理由,作了這樣詳盡的說明,如陳先生另有高見,是否可以不吝賜教?而不要一味抹紅、謾罵?

至於 陳先生問:「只能辦理統一公投,而且可以不限次數,一直公投到統一為止,這是什麼道理?」,這個問題很好,本人可以詳細答覆如下:

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所列的,有必要採取「非和平方式」的三個情況,頭兩個都與「法理台獨」有關,因此,只要台灣不要再去操弄「法理台獨」,即不會觸碰大陸所劃的前兩道紅線。至於可能引起兩岸衝突的第三個情況是:「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因此,如何使統一的可能性不致喪失,是我們應予處理的問題。

「兩岸和平共處法」建議舉辦統一公投,其目的在使統一成為可能。又為避免「統一公投」變成「統獨對決」,所以建議統一公投可以重複舉辦;這樣就可使統一的可能性永遠保持,兩岸即可一直維持和平狀態。

陳水扁先生批判說,「和平共處法」就是投降法,本人不知陳先生此言依據為何?「和平共處法」規定「統一需要經過台灣公民投票」,就是要讓統一符合台灣的民意,這怎麼可以說是投降呢?台灣民意把你送上總統寶座,你就說這是民主;如果台灣民意決定與大陸統一,你就說這是投降。這樣的說法,顯然低估了台灣百姓的智慧,也有給本人「戴紅帽」之嫌。

其實「兩岸和平共處法」不僅不是所謂「投降法」,反而會讓2300萬台灣人成為最大的贏家。為什麼呢?因為這個法可以將「維持獨立」或「與大陸統一」的選擇權,由兩岸政客手中奪回到2300萬台灣居民手中。擁有這樣的決定權,台灣百姓可以在兩岸政府中間左右逢源。

如果台灣政客個個假公濟私、天天忙於惡鬥,導致台灣不斷向下沉淪;而中共勵精圖治,努力建設,使得國勢蒸蒸日上;台灣居民可以公投贊成兩岸統一,揚棄台灣這些騙子政客。相反的,如果中共不能建立一個尊重法治與人權的社會,或持續在國際上打壓我們,我們也可以投票反對統一,保持繼續觀察的權利。

又或者,大陸由於情勢複雜,無法一躍而成一個理想的國度,但那也無妨。大陸可以依照「高度自治」的原則,為台灣量身打造一套「理想」的制度,來爭取台灣百姓的認同。以今天大陸的實力,絕對可以幫台灣在政治、經濟、環保、文化等各方面,都建設成一個模範地區。而台灣深綠人士想藉「法理台獨」來達到的「理想」,也可以通通幫他們完成。如此,台獨意識將可以完全走入歷史,馬關條約所造成的台民百年流離滄桑,也可以畫上完美句號。

但陳水扁先生又質疑說,中共會讓台灣自治嗎?中共欺騙了西藏人民,所以不能信任。但在「兩岸和平共處法」中,這不是問題。因為台灣百姓如果同意與大陸統一,即表示不僅滿意大陸提出之條件,同時也相信,大陸有履行條件的誠意。如果大部分民眾不相信大陸的誠意,在「統一公投」中投下反對票即可。所以大陸如何來說服台灣百姓,是大陸的問題,不需台灣費心。

以上本人的說明,相信已經回答了 陳水扁先生所有的問題。另外本人想藉此機會,針對「兩岸和平共處法」作一些補充說明。

首先要說的是,「和平共處法」是國內法,而非國際法,故不牽涉與大陸簽約的問題。就好像大陸的「反分裂法」是大陸的國內法,也不需要與台灣簽約。所以制定「和平共處法」,其目的是統合國人的意志,並向大陸與國際宣示,台灣處理兩岸關係之原則。也許有人會問,大陸不同意怎麼辦?答案是:那就不可能有「和平統一」。因為台灣已經是民主國家,投票是大家「唯一」可以接受的「和平方式」。大陸如果反對「統一公投」,即違反其一再宣稱的:「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如果大陸對自已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自無法面對大陸百姓與國際輿論。因此,「兩岸和平共處法」應該會得到大陸正面的回應。

其次是許多人誤會,以為「和平共處法」鼓吹兩岸馬上舉辦「統一公投」。相信仔細看過本人上週廣告內容者,都可以瞭解,「統一公投」,在很長的時間內都不會發生。因為大陸不可能在條件尚不具備的情況下,就冒然要求台灣舉辦「統一公投」。萬一公投過不了關,一方面有顏面問題,一方面也顧慮,「統一公投」反倒好像變成「獨立公投」。因此,大陸在要求台灣舉辦「統一公投」之前,一定會廣泛徵詢台灣各界意見,以便集思廣益,確保「統一公投」可以一次過關。此過程可能耗時甚長,惟這並非台灣需要操心之事。台灣並不想去「統一」大陸,是大陸欲統一台灣,故理應由大陸費心,台灣則可長期不再去管統、獨之事。

本人廣告上週登出之後,迴響之熱烈,大出本人意料。許多正面的支持,讓本人深為感動;而陳水扁先生及民視幾位深綠名嘴的圍剿抨擊,亦讓本人覺得十分有趣。一個政治外行的「野人獻曝」,竟然意外地擊中了一些政治權貴的罩門。按理,陳先生如果真的要追尋「法理台獨」,需要以2300萬人來對抗13億人;那一定要想盡辦法促進內部的團結。可是我們看見的,是當政者不斷地在台灣內部製造分化對立,從未努力促成團結。這顯示當政者只想愚弄百姓、擷取權力,其實沒有什麼理想。今天,「兩岸和平共處法」提供了民眾一個全新的選擇,顯然讓這些政治權貴惶遽失措;也因此顯示出此法邏輯的正確與推動的價值。因此,本人除繼續敦請 馬、謝兩位總統候選人合作推動之外,亦將敦請各方(包括藍與綠)正直熱心的政治領袖與學者專家們出面領導,以求此法案之制定與落實。又大家如支持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仍請繼續光臨本人所設部落格(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投下您的贊成票,以便本人彙總轉呈政治領袖與學者專家們參考。謝謝大家!

關心國事的小民
曹興誠 敬上

曹興誠 - 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

Vic: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先生有感「兩岸問題如不及早解決,越來越多的人,可能凡事只問藍綠、不問是非;此將導致社會智能喪失、價值錯亂,最終人人受害,無人可以倖免」,呼籲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聯合報今日社論指他「為台灣利益著想,字斟句酌之間充滿憂時傷民的情愫,可謂嘔心瀝血」,實為中肯之論。

下為11月12日曹先生刊於台灣各大報的廣告文字,亦見於其網頁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茲轉貼以饗關心兩岸問題之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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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 馬英九先生、謝長廷先生(以姓氏筆劃序)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以徹底解決兩岸問題,終止國內之政治惡鬥。

兩岸問題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與爆炸性,也撕裂了我們的社會,癱瘓了政府的正常運作。我們原期望這次總統大選,能聽到兩位 候選人對此提出前瞻性的政見,可惜 馬、謝兩位先生對兩岸問題只是敲敲邊鼓;或則只談共同市場,或則只談入聯公投,似乎為了避免爭議,對此核心問題均選擇規避。

本人雖身處科技業界,卻經常思索如何解決兩岸問題;也曾將一些想法與企業界朋友交換意見,得到不少迴響與支持。和艦案本人無辜遭到起訴,基本上係肇因於兩岸問題;這使本人瞭解,兩岸問題如不及早解決,越來越多的人,可能凡事只問藍綠、不問是非;此將導致社會智能喪失、價值錯亂,最終人人受害,無人可以倖免。

所謂「及早解決」,並非要求「急統」或「急獨」,而是及早確定兩岸三黨均可接受之「解決方案」,使得兩岸在「分」的情況下,能夠互敬互助,未來如果走向「合」的境界,也能圓滿和平。

幸運的是,目前兩岸之間,確實存在著互相尊重、和平共處之契機。因為:

民進黨於1999年通過之「台灣前途決議文」主張:「台灣(即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所謂「獨立現狀之更動」當然係指「與大陸統一」。故民進黨雖然主張台獨,但是卻很正確地將「民意」之位階置於「統、獨」之上。因此,「台灣前途決議文」並未關閉統一之門,只是強調,統一需經台灣公民投票同意。

又大陸之「反分裂國家法」第五條指出:「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此處大陸強調,將竭力以和平方式來實現統一,惟對何謂「和平方式」,並未予以硬性界定。

因此,如果我們以「台灣前途決議文」中之「公民投票」,來界定「反分裂國家法」中的「和平方式」,兩岸問題即可急轉直下,迎刃而解。其具體做法是: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此法應包括以下幾個重點:

一、確定台灣不會舉辦「獨立公投」。理由是台灣(即中華民國)既宣稱為主權獨立之國家,則已無「獨立公投」之空間。舉辦「獨立公投」,等於承認中華民國不是獨立國家,而另有「宗主國」;在邏輯上自相矛盾,且有自投羅網之嫌。

二、宣佈中華民國不排斥與大陸統一。惟統一必須順應台灣民意,即必須通過「統一公投」。(此點將「民意」置於「統、獨」之上,既不牴觸「台灣前途決議文」之立場,也能回應大陸之統一訴求,為兩岸走向和平之關鍵。)

三、台灣不主動舉辦「統一公投」,以免激生內部爭議。「統一公投」應在大陸要求時,方予辦理;目的在協助大陸與台灣百姓直接溝通。

四、「統一公投」之前,應請大陸官方將其「高度自治」之具體實施內容,連同台灣百姓在統一後之權利、義務等等,公開予以詳盡說明;以便台灣百姓做出判斷與決定。

五、統一公投如果通過,表示台灣多數百姓同意,統一較獨立更有利(譬如可以終止凱子外交、藍綠惡鬥,共創、共享世界強國地位等等),同時也相信大陸有誠意履行其「高度自治」之承諾;兩岸即可完成統一。

六、統一公投如果沒有通過,表示台灣百姓對統一仍心存疑慮;大陸可以修正其「高度自治」之內容,或加強其履行保證,然後另擇時機,要求再次舉辦;其次數不限。(此表示統一公投並非一次性之「統獨對決」,而係提供一個「過程」,以磨和兩岸之猜忌與歧見,確保統一符合台灣的民意。)惟公投雖然次數不限,但兩次公投之間,應有適當間隔,似不應少於十年。

台灣如能制定以上這樣的一個「兩岸和平共處法」,兩岸關係應可開始正面發展。以常識而言,大陸不可能在條件尚未成熟之前,就要求台灣舉辦統一公投;而會事先積極培養友善的氛圍。而依據「兩岸和平共處法」,大陸永遠有機會不發一兵一卒、不費一槍一彈,「一日之內」即可完成兩岸統一;此「誘因」如此巨大,當然會使大陸認真來瞭解台灣之民意與需求。如此,台灣希望簽訂兩岸和平協定,建立共同市場,乃至加入國際組織等等,均應可獲得大陸正面的回應與支持。

因此,「兩岸和平共處法」,有機會使兩岸分則互助互信,和則皆大歡喜;可以超越「一個中國」或「一邊一國」的爭議,亦可不必再管有無「九二共識」或「國統綱領」;相信可以平息不必要的口舌之爭,真正解決兩岸問題。

惟此法如欲落實,尚需克服兩重意識障礙。一是大陸可能主張,任何公投,大陸十幾億人都應參與投票。二是台灣可能有人認為,目前的主流民意是「保持現狀」,「統一公投」意味「終極統一」,故不能予以考慮。其實這兩種思考,都有邏輯上的盲點。

今天台灣如欲舉辦「獨立公投」,可能被大陸解釋為「分割祖產」的行為,所以可能堅持十三億人都需參與投票。但台灣如果辦的是「統一公投」,則等於以前被強迫離散的一群親戚,決定要不要回家團圓。此時當然要尊重這些離散親戚的自主決定,不能「強押」親戚「回家」。所以「獨立公投」可能需要兩岸百姓一起來投票,「統一公投」則僅需台灣全體住民來參與,這才是正確的邏輯。

又台灣可能不少人會認為,「兩岸和平共處法」涉及「終極統一」,不如「保持現狀」。但問題是,「現狀」如果沒有法令與共識作基礎,是極不穩定的。譬如最近有人主張廢除「台灣前途決議文」,以徹底杜絕統一的可能性,此舉即可能嚴重改變兩岸現狀。此外,美、中如達成某種秘密協議,台海情勢亦可能一夕生變。但有了「兩岸和平共處法」,等於是有了法令來維持各方共識,台灣即能維持穩定的「現狀」,直到這種現狀因「統一公投」通過而改變為止。屆時「現狀」所以改變,也是基於台灣民意,台灣百姓不可能有任何損失。所以「兩岸和平共處法」不是要來改變目前兩岸現狀,反而會給「現狀」提供法令基礎與共識,使其維持和平穩定,不致意外失控。

基於以上之理由,「兩岸和平共處法」應能提供新的邏輯與思維,不僅穩定現狀,還能瞻望未來。但此法如由藍、綠任何單方提出,必遭他方之抹黑、攻擊;如能由兩位 總統候選人共同提出,則可望成為藍、綠雙方之共識。

馬、謝兩位先生身為總統候選人,應深知兩岸問題如果沒有解決方案,台灣一些政客可以利用統獨議題不停爭鬧互鬥,導致國家諸事蹉跎、百廢待舉。在此亂象中,任何人當選總統均難施展身手,遑論有所成就。但 兩位如能在選前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即可將統或獨之決定權力「還政於民」;而由台灣百姓的集體意志來決定維持獨立或與大陸統一。如此,不肖政治人物即無法再利用統獨議題搧風點火、假公濟私;台灣政治才有可能實事求是,未來的總統當選人也才有機會,領導國家邁向大幅進步。因此我們盼望 兩位能針對此案破格合作,展示國家領導人之氣魄與格局。選後 兩位即使分處朝野,仍可循此模式,在重要議題上推動朝野合作,建立「馬、謝共治時代」,為國家重建生機。

我們也期待兩位 總統候選人能共同宣佈停止舉辦「返聯公投」與「入聯公投」;因為「公投」是大事,不容兒戲。上次「軍購公投」,未通過而繼續軍購,等於「決而不行」,已經嚴重傷害台灣公投的公信力。此次返聯或入聯公投,是「決而不能行」,其意義不過等於宣呼口號而已。如此輕率地舉辦公投,可能導致台灣的公投效力在國際上受到輕視;甚至可能連「統一需經台灣住民公投」的權力,將來都不被國際尊重。因此,無謂操弄公投的後果極其嚴重,敬盼 兩位慎思而明斷之。

本人畢生從事科技產業之創設與發展,對參與政治全無興趣。惟感兩岸問題,已讓台灣陷入分裂混亂,相對於許多國家的進步神速,台灣正逐漸迷失於政治惡鬥之中。鑒於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乃不得已野人獻曝,希望能夠拋磚引玉,敦請政治領袖們檢討以往行不通之堅持,改以彈性與創意,來消弭衝突對立。因本人無意涉足任何政治活動,故不會「推動」以上提出之構想,亦無意對任何人施加壓力。本人因此希望,凡反對本人意見者,敬請自提高見,交付公評,而毋須將本人視為敵對政客,加以批鬥攻擊。此點立場,尚祈尊重。

又贊成本人意見者,請鍵入以下 Blog:(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以便彙總轉呈兩位 總統候選人參考。

關心國事的小民
曹興誠 敬上

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朱敬一 - 權力豈僅是使「人」腐化而已

中國時報  2007年11月19日

英國貴族艾頓(Lord Acton)的一句名言,在全世界都是膾炙人口,台灣大概中學畢業生也都能琅琅上口;這名句是「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可是讀者如果把艾氏的原文拿來讀,再較之以前後論述,就會發現前引中譯有誤導之嫌。


艾氏的原句是:
Power tends to corrupt;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這個句子中並沒有一個「人」字,為什麼會譯為權力使「人」腐化呢?接下來,我們再對照艾氏的前後文:艾氏此句是其與友人通信時所寫;其友人似乎認為,人們對於教皇、國王的質疑,應該要稍微含蓄一些。艾氏對此觀點不以為然。他指出,教皇、國王也是人,他們不但也會犯錯,而且尤有甚者,其犯錯的機率可能比平常人更高。艾氏說:「大人物往往是壞人物」 (great men are almost always bad men)。至於權大勢大者為什麼就通常不是好東西,當然就是「權力腐化」的核心概念了。一般而言,權力雖然為人所有,但是權力架構卻是一個龐然大物。若要腐化,絕對是這個權力架構的全然毀敗,而不只是一人、一家的片面缺陷。因此,權力所腐化的,絕對不只是「人」,而是一群人所代表的結構。

我並非專注於考據訓詁,當然也無意對艾頓原文的幾字譯差而挑三揀四。之所以要在此探討權力使什麼腐化,實在是因為其攸關重大。如果權力只是使掌權的某一人或此人的皇親國戚腐化,則人民的對策,當然就是讓「一個人」無法長久在位。相反的,如果權力所腐化的對象不是個人,而是一個黨、一組機制、一套運作系統,則人民的對策就是要更換那個黨、那組機制、那套運作系統;單單更換權力最高點的少數一二人,是一點用處都沒有的。


將前述說法拿來與當前的民主制度來比較,則是更為發人深省。大家都知道,
民主政治概有三項特質:一曰權力分立制衡、二曰公平選舉、三曰政黨輪替。權力分立制衡是為了限制掌權者恣意橫行,避免靜態的社會危害;而公平選舉與政黨輪替,則是為了要讓權力動態更迭。正因為掌權過久必然導致腐化,所以才要設計選舉與輪替。我們注意到:民主政治的特色在於「政黨」輪替,可見要更換的不是掌大權的個人,而是背後的整個機制。如果權力只是使個人腐化,那麼只需要在專制政黨之內定期換領導人就好了,根本不必政黨輪替。如果這樣就算是民主,則毛澤東下鄧小平上、江澤民下胡錦濤上、或是董建華下曾蔭權上,都算是民主了?中國共產黨也算是民主?了解民主ABC的人都了解,不論黨內如何換位掌權者,一黨長期執政都不是民主、都不能真正避免權力的腐化。簡言之,要提升人民福祉,就是要輪替政黨,而不只是輪替掌權者。

誤將艾頓名言譯為「權力使人腐化」還有一個極為嚴重的錯誤,必須要予以導正。當人民將必然腐化的對象窄化為「人」時,自然而然也就給其他的團體、機制、政黨等組織一個逃脫罪名、甚至自我抗拒改革的藉口。如果有個政黨以清廉為標榜、為口號,但黨內菁英對腐化的黨員卻是百般迴護,難道這個黨只因為它不是「人」,就能逃脫艾頓權力腐化的指責?同理,如果一個政黨許多要員的所作所為,都是在弄權枉法、貪汙舞弊、為了穩固權力而拚命傷害國家命脈,這些人當然是不愛國、不愛土地之輩。既然黨政要員都在戕害本土命脈,其所屬的政黨,又怎麼可能「本土」呢?又再如,台灣久為人詬病的戒嚴與白色恐怖,如果追究責任,難道會只將矛頭指向蔣介石一個人?台灣有少數人傾向將人與結構二分切割,或許多少是受了艾頓名言誤譯的影響。


總之,
政黨是空的、黨團是空的;裡頭的權力結構才是實體。當結構成員本土、清廉時,這個政黨或組織就敢稱本土、堪稱清廉。當結構成員一整掛在迴護腐敗時,這個政黨或組織就是腐敗。

其實,從政黨競爭的政治學理來看,我們也很難理解政黨宣稱其清廉或本土或反共或維繫人權,究竟有什麼實質意義。政黨是為了獲取政權而存在,而獲取政權當然就是要爭取選民的支持。如果多數選民喜愛清廉、本土、反共、人權,那麼所有的政黨都一定會比照呼喊,這戲誰不會演、這台詞誰不會念?此時這本土清廉的口號又哪裡有意義?這就像是:如果進廟斬雞頭就能宣示自己沒有買票,那麼每一位候選人都會去斬雞頭。在廟裡滿地雞頭、刀聲此起彼落之餘,斬雞頭又哪裡能傳遞什麼訊息?


以前,我們在三民主義八股教材中讀到,民主選舉是要「選賢與能」,我從來就不這麼樂觀。不樂觀的主要理由,是因為選民不可能在事前知道誰賢誰不肖,誰能誰不能。選賢與能的前提是指候選人的特質都能對選民完整呈現,選民遂有積極的挑選能力。但是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候選人的心態、弱點、貪不貪,選民都是看不到的,這時要在事前做積極的挑選殆無可能,恐怕就只能在事後做消極的淘汰了。就中長期而言,選民只能在一次次選舉時,看看目前掌權的那一個團體清廉與否、能幹與否。如果執政者夠清廉、效率高,人民就用選票挺他們續做;如果執政者腐敗不堪、治國無方,那麼人民就用選票趕他們下台。長此以往,自然就建立了「清廉有效者常執政、汙濁無能者速下台」的鐵律。久而久之,既然貪腐無能者皆不長於位,那麼人民的利益也就顧到了。


總之,選民千萬要記住:
淘汰,不只是淘汰一個腐敗的「個人」,而且要淘汰那個支持、配合、擁戴、迴護腐化者的「結構」。從這個角度來看,艾頓原文應該改譯為:「權力使掌權結構腐化;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化」。譯文若此,方為艾頓真意。

2007年11月14日 星期三

受害的不止師濤一個


Vic:先前以為雅虎只害了師濤一個,原來最少還有另外三個人因為這家科技巨人而被中國政府逮捕入獄,其中王小寧早於2002年9月被捕,足見這家公司之前對師濤案的推諉說詞(聲稱不知中國政府要的資料與異見人士有關)全是謊言,可恥之至。

為了在中國做生意,將一個又一個良心異見者賣給暴政,楊致遠以及雅虎各位決策高層,you disgrace humanity.

UPDATE 1-Yahoo settles case over Chinese dissident e-mails
14Nov2007   By Eric Auchard

SAN FRANCISCO, Nov 13 (Reuters) - Yahoo Inc has settled a lawsuit alleging it aided China's prosecution of several dissidents, in a case that prompted criticism of the company for cooperating with an authoritarian government.

Terms were not disclosed in a joint court filing on Tuesday by attorneys for Wang Xiaoning, Yu Ling, Shi Tao and other unnamed parties and defendants Yahoo and its Chinese affiliates.


The plaintiffs agreed to withdraw their suit in the U.S. federal court for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 after the families of Wang and Shi reached a deal with Yahoo, the Internet company said in a statement.


"Plaintiffs and defendants hereby jointly stipulate to dismissal with prejudice of all claims made in this action, based on a private settlement understanding among the parties," the court filing stated. Yahoo agreed to cover legal costs. The suit, advanced by the Washington D.C.-based World Organization for Human Rights USA, maintained that Yahoo had benefited financially by working with Chinese authorities. China is the world's second-largest Internet market.

The advocacy group said that in settling the case, Yahoo and its co-founder and chief executive, Jerry Yang, had bowed to stinging criticism of the company at a televised congressional hearing held in Washington D.C. on Nov. 6.

"While technologically and financially you are giants, morally you are pygmies," Rep. Tom Lantos, a California Democrat and chairman of the House Committee on Foreign Affairs, told Yang as he testified before Congress last week.


In a statement following the settlement, Lantos called the action by Yahoo long overdue. "It took a tongue-lashing from Congress before these high-tech titans did the right thing," the politician said, adding, "What a disgrace."


Yahoo said it was working to give financial, humanitarian and legal support to the families of the detainees. The Sunnyvale, California-based company has also set up a humanitarian relief fund to support other dissidents.


The World Organization for Human Rights said Yang had met with families of the jailed dissidents right after the hearing and agreed to the essential elements of the settlement. The settlement agreement is dated Nov. 9 but was filed on Nov. 13.


"We are committed to making sure our actions match our values around the world," Yang said in a statement. "After meeting with the families, it was clear to me what we had to do to make this right for them, for Yahoo and for the future."


Earlier this year, Wang's wife, Yu Ling, had charged that a Yahoo Chinese affiliate had turned over details to prosecutors that helped identify him to Chinese authorities.


"Plaintiffs were subjected to torture and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including arbitrary, prolonged and indefinite detention, for expressing their free speech rights and for using the Internet to communicate about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 matters," the original complaint said.


The suit named Yahoo, its Hong Kong subsidiary and Alibaba.com, China's largest e-commerce firm, as defendants. Yahoo holds a large minority stake in Alibaba.com Corp.


Wang was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prison for "incitement to subvert state power" after he e-mailed electronic journals advocating democratic reform and a multiparty system, as was business journalist Shi Tao, winner of the 2007 International Journalist's Golden Pen award.


"They are serving 10-year prison sentences as a direct result of the information Yahoo! provided to Chinese authorities," the World Organization for Human Rights said in a statement following the settlement.


The human rights advocacy group said that while the identities of only four individuals arrested as a result of Yahoo's alleged actions have been made public, "it is suspected that hundreds more have been similarly affected."


Yahoo and other Internet companies maintain that as multinational companies, they must comply with the local laws of the countries in which they operate and said the U.S. government should do more to lobby for political prisoners.

(Editing by Richard Chang and Braden Reddall)

2007年11月11日 星期日

Vic - 呼喚巨人的侏儒時代


2007年11月10日

11月6日對雅虎CEO楊致遠來說,應該是個難過的日子。他出席美國眾議院針對師濤案的聽證會,當面被議員罵「沒脊梁」(spineless)、「科技及財富上之巨人,道德上之侏儒」(While technologically and financially you are giants, morally you are Pygmies)。

任何良知未泯的人,在公開場合被如此嚴厲斥責而毫無反駁之力,提出自辯之辭卻教人更不屑其所作所為,當有無地自容之感。

雅虎向中國政府交出電郵用戶之資料,以致師濤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遭判十年徒刑,楊致遠表示,對師濤的遭遇深感抱歉,對其家人也感到難過,但是「我們雅虎沒有人有意做任何壞事」(I don't think anyone was trying to do anything wrong)。

拜以民為本、全力建設和諧社會的中國政府以及「必須遵守中國法律」的網路巨人雅虎所賜,師濤已坐了一年多的牢,而且也因此被迫離婚。師濤母親高琴聲表示:「在他入獄三個多月後,他那同樣任職記者的妻子,受到單位的壓力,說如果不與他離婚就不能在單位繼續工作……他們剛剛新婚一年,非常深愛對方呀!」

和所有正常、勇敢的母親一樣,高琴聲為兒子的冤屈打抱不平,美國眾議院的聽證會上,她就坐在楊致遠的背後。楊回頭向她點頭致意,她滿臉無奈,繼而泣不成聲。

師濤案的來龍去脈,各方報道及評論述之已詳。所謂公道自在人心,雅虎在這件事上之角色及責任,大家心裡有數。張文光的評語一針見血:「雅虎為了中國市場,竟交出客戶網址,陷師濤於不義,是為無良。事後隱瞞真相,狡辯不知中國的要求涉及異見人士,是為無恥。」

事到如今,雅虎仍然堅持自己沒錯、「只是遵守中國法律」、「相信自己參與中國市場有助中國人民獲取更多資訊」(既然要守法配合政府剝奪人民的資訊權,又如何能做到這點?),而且不肯承諾為師濤一家提供經濟支援(說是怕會令其遭中國政府報復)。對美國國會擬立法禁止美國互聯網公司配合像北京這樣的政權對付異見人士,雅虎亦不表支持。一家公司為做生意不顧顏面至此,「沒脊梁」與「道德侏儒」是完全罵對了。

看到While technologically and financially you are giants, morally you are Pygmies這句話時,我隨即想到的是,這話用來形容美國(或曰Corporate America),不也非常適合嗎?美國人為了石油,可以編造謊言公然入侵別國;口頭說要在世界各地普及民主與人權,實際上即使是高壓暴政,只要肯配合美國利益,美國也會與之結盟。

至於Corporate America,想一想幾年前Enron和WorldCom的假帳及破產案、安達信的信用破產與崩解、各大投資銀行大力推銷「垃圾網路股」等事件,再想想現在延燒中次貸風暴(把錢借給還不起的人、再把債權包裝美化,然後賣到全世界),商業道德以至專業操守之敗壞,可思過半。

美國雖壞,但至少人家不乏反省之能力。只是這個國家太過自我中心,面對美國形象在世界各地空前低落的困境,美國人是否有足夠的道德勇氣與智慧去扭轉局面,避免自私、揮霍、自大的習性給世人帶來更巨大的災難,誰能有把握呢?明年美國就要選出新總統,面對滿街道德侏儒的世界,時代正呼喚巨人,怕只怕上台的卻是侏儒。

2007年11月10日 星期六

張文光 - 新知識分子與道德侏儒

(楊致遠在聽證會上向師濤母親高琴聲致意. 路透攝影)
2007 年 11 月 9 日
【明報專訊】師濤,即使香港知識界也是陌生的名字。他是詩人和編輯,更是中國的異議者,因雅虎向中國提供其網址被捕,控以向境外泄露國家機密而監禁10年。所謂國家機密竟是:六四15周年將至,防範境外民運分子闖關,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減少群體性上訪,要安定團結等內容。
所謂國家機密,不過是六四的例牌新聞,讀後也沒有什麼感覺,師濤竟因而坐監10年,說明中國文字獄於今尤烈。事件爭議在於:雅虎為了中國市場,竟交出客戶網址,陷師濤於不義,是為無良。事後隱瞞真相,狡辯不知中國的要求涉及異見人士,是為無恥。
前天美國聽證會上,雅虎行政總裁楊致遠,終於懷著深深的內疚,向師濤母親高琴聲再三鞠躬道歉說:我為中國政府對異見人士的行徑深感抱歉,對於受害者的家人,我也感到難過。師濤母親也掩面哭泣,但聽證會的美國議員,也是納粹大屠殺的倖存者藍托斯狠批楊致遠:你是科技與財富的巨擘,但卻是道德的侏儒。
議員的批評擲地有聲,但在中國人的心頭,雅虎楊致遠是助紂為虐,中國政府卻是始作俑者。六四至今已18年,仍不放過天安門的母親,連悼念死者也高度設防;仍然監控人民的自由言論,連網上的例牌消息也欲加之罪。師濤不過是無名詩人,對六四的心結傷痕猶在,說幾句無關痛痕的話,就是莫須有的罪名,就是10年長的黑牢,難道這就是胡溫新政的和諧社會嗎?
師濤公開的詩作不多,讀蔣品超編的《六四詩集》,有師濤寫給天安門母親的《復活》:
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
一切都來不及寫,一切永無法再寫!
我站在戒備森嚴的廣場上,
矗立在堅硬的地磚上、同伴的血泊中
我站立在這裏,我是青春的代言人
密密守護著一段孩子的心香
師濤只有一顆赤子之心,寫著一些無力的詩句,為死去的青年說話。詩句流露他對六四的關切和執著,難免也在電郵中傳遞一些六四的消息,這怎能算是國家機密?不過是獨立的異議者而已,這怎能算是瀰天大罪?
剛離世的包遵信形容這些異議者,為天安門新一代中國知識分子:擺脫了官方意識形態的束縛,對人對事有自己的甄別與選擇,思考問題有自己的角度和標準。對官方主流意識形態,有距離也不迴避,也不刻意迎合,展露自己的個性,這就是知識分子的獨立精神。而師濤就是這樣的知識分子,他也曾在詩中問自己:還要走多久?就這麼一直走到殉教的勇士頭撞列柱的地方。
中國民主的路艱辛漫長,六四天安門的死者曾以血相殉,老一輩的包遵信和劉賓雁亦鬱鬱而殉,難道還要新一代的知識分子,像師濤般寫下更多獄中殉道的詩句麼?

2007年11月9日 星期五

盧峯 - 雅 虎 能 不 再 做 侏 儒 嗎 ?

(商機...尊子.香港蘋果日報.2007.11.9)
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07年11月9日

政 客 是 靠 嘴 巴 混 飯 吃 的 人 , 語 不 驚 人 死 不 休 是 他 們 的 本 色 。 而 當 政 客 批 評 對 手 的 時 候 , 他 們 更 會 以 最 尖 酸 辛 辣 的 語 詞 把 人 家 損 得 體 無 完 膚 , 一 派 真 理 在 我 手 的 姿 態 。 可 是 當 美 國 國 會 議 員 批 評 雅 虎 「 冇 骨 氣 」 ( spineless ) , 指 斥 雅 虎 是 「 財 經 及 科 技 巨 人 , 道 德 侏 儒 」 ( technologically and financially you are giants, morally you are pygmies ) 時 , 大 家 只 覺 得 他 們 罵 得 很 好 , 罵 得 很 對 。

雅 虎 是 全 球 最 受 歡 迎 的 入 門 網 站 之 一 , 使 用 雅 虎 服 務 的 人 數 以 億 計 ; 雅 虎 是 一 家 有 萬 多 名 員 工 , 營 業 額 更 是 數 以 十 億 美 元 計 。 這 樣 的 一 家 高 科 技 企 業 , 當 然 可 稱 為 科 技 及 財 經 的 巨 人 。 只 可 惜 這 個 「 巨 人 」 的 很 多 做 法 , 特 別 是 在 保 護 客 戶 , 保 護 用 家 方 面 不 但 完 全 不 合 格 , 甚 至 協 助 專 權 政 府 拘 捕 使 用 互 聯 網 通 消 息 的 人 , 甚 至 協 助 專 權 政 府 打 擊 持 不 同 政 見 的 人 。 像 這 樣 的 企 業 不 是 道 德 侏 儒 又 是 甚 麼 呢 ?

任 職 內 地 《 湖 南 商 報 》 的 師 濤 先 生 正 正 是 信 錯 了 這 個 道 德 侏 儒 。 ○ 四 年 的 時 候 , 師 濤 先 生 不 過 希 望 利 用 互 聯 網 這 個 科 技 新 天 地 突 破 內 地 的 新 聞 封 鎖 , 讓 外 界 知 道 北 京 當 局 對 六 四 鎮 壓 依 然 毫 不 放 鬆 , 讓 全 世 界 知 道 北 京 當 局 仍 在 千 方 百 計 嚴 禁 傳 媒 報 道 六 四 周 年 活 動 。 可 是 當 中 國 政 府 追 究 電 郵 的 來 源 及 誰 發 出 有 關 電 郵 時 , 雅 虎 二 話 不 說 的 就 把 師 濤 的 資 料 交 給 中 國 政 府 , 讓 中 國 政 府 可 以 輕 而 易 舉 的 拘 捕 師 濤 , 以 洩 露 國 家 機 密 罪 判 處 十 年 徒 刑 。 到 現 在 師 濤 還 在 服 刑 , 中 國 政 府 也 沒 有 任 何 意 思 要 提 早 釋 放 他 。 這 種 只 顧 討 好 專 權 政 府 , 漠 視 用 戶 權 益 、 安 危 的 做 法 , 不 是 道 德 侏 儒 又 是 甚 麼 呢 ?

在 出 賣 師 濤 令 他 被 中 國 政 府 拘 捕 後 , 雅 虎 並 沒 有 作 任 何 努 力 去 捍 衛 師 濤 的 權 益 , 也 沒 有 游 說 美 國 政 府 及 國 際 人 權 組 織 向 北 京 施 壓 要 求 善 待 師 濤 , 更 沒 有 向 在 獄 中 的 師 濤 或 他 的 家 人 提 供 任 何 協 助 。 雅 虎 唯 一 積 極 在 做 的 是 盡 力 掩 飾 , 盡 力 逃 避 責 任 , 直 至 避 無 可 避 才 願 意 承 認 師 濤 是 因 雅 虎 提 供 消 息 而 被 捕 的 。
更 可 怕 的 是 , 即 使 雅 虎 承 認 向 中 國 政 府 提 供 師 濤 的 訊 息 , 雅 虎 依 然 不 願 為 所 作 所 為 認 錯 , 只 是 不 住 的 說 不 知 道 提 供 的 資 料 涉 及 異 見 人 士 , 只 是 不 斷 的 說 在 中 國 經 營 要 按 政 府 的 規 定 辦 , 只 是 一 再 強 調 雅 虎 一 直 在 「 全 力 保 護 人 權 」 。 這 種 睜 眼 說 謊 話 、 迴 避 責 任 的 態 度 , 不 是 道 德 侏 儒 又 是 甚 麼 呢 ?

在 前 天 的 國 會 聽 證 會 上 , 雅 虎 的 兩 位 高 層 包 括 創 辦 人 楊 致 遠 先 生 曾 再 三 向 師 濤 的 母 親 高 琴 聲 女 士 鞠 躬 致 歉 。 親 身 鞠 躬 致 歉 當 然 比 無 動 於 衷 好 一 點 , 但 正 如 高 琴 聲 女 士 所 言 , 楊 先 生 向 她 鞠 躬 只 是 一 種 門 面 功 夫 , 實 際 上 雅 虎 高 層 在 國 會 聽 證 會 上 始 終 堅 持 公 司 是 按 法 律 辦 事 , 始 終 堅 持 公 司 沒 有 做 錯 事 , 並 且 拒 絕 承 諾 向 師 濤 先 生 及 他 的 家 人 提 供 協 助 或 賠 償 。 這 樣 的 鞠 躬 道 歉 跟 「 空 口 講 白 話 」 根 本 沒 有 甚 麼 分 別 , 更 不 要 說 是 有 甚 麼 誠 意 了 。

雅 虎 若 真 的 誠 心 道 歉 , 它 該 做 的 不 僅 是 向 高 琴 聲 女 士 鞠 躬 , 更 應 該 運 用 它 的 影 響 力 包 括 政 治 經 濟 上 的 影 響 力 , 促 使 中 國 政 府 盡 快 釋 放 師 濤 先 生 , 讓 他 早 日 重 獲 自 由 , 讓 他 早 日 跟 家 人 團 聚 。 雅 虎 若 真 的 有 歉 意 , 它 該 做 的 是 承 諾 不 會 再 出 現 類 似 師 濤 先 生 那 樣 的 冤 案 , 不 會 再 成 為 專 權 政 府 的 幫 兇 。 我 們 更 希 望 所 有 國 際 互 聯 網 公 司 都 能 改 變 只 顧 生 意 、 不 講 原 則 的 做 法 , 頂 住 專 權 政 府 的 壓 力 及 不 當 干 預 , 以 確 保 互 聯 網 是 自 由 的 溝 通 工 具 而 不 是 政 治 陷 阱 。

2007年11月8日 星期四

明報社評 - 「科技和金錢上的巨人,道德上的侏儒」

2007年11月8日

【明報專訊】針對世界著名網站雅虎向中國國安部門提供電郵用戶師濤的私隱資料,導致這名中國記者被判重刑一事,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昨日再度舉行聽證會。雅虎總裁楊致遠和身兼總法律顧問的執行副總裁卡拉漢,雖然公開向師濤的母親高琴聲鞠躬道歉,但是沒有承諾向師濤家人提供協助,並且再次辯稱,提供資料給中國當局,是因為必須依照中國法律行事。在今後遇到類似事件時將如何處理的問題上,楊致遠等人的答覆閃爍其辭,如此表現令人非常遺憾,驗證了委員會主席蘭托斯的批評:他們是「科技和金錢上的巨人,道德上的侏儒」。

師濤是內地湖南《當代商報》的記者。2004年4月,《當代商報》的領導口頭傳達了一份文件,要求各傳媒單位不得報道有關六四事件、法輪功和普通群眾群體上訪等內容。隨後,師濤透過他的個人雅虎郵箱,把文件內容摘要寫給海外的網站「民主通訊」發表。2005年3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罪名,判處師濤10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判決書中指出,雅虎香港公司提供了IP地址和登錄時間,確定了師濤的用戶身分和地址。

由此,人們看到師濤案一如中國其他類似案件,所關乎的是中國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而且,必須特別指出的是,香港傳媒亦經常報道同樣的內容,師濤可以遭判重刑,香港記者亦完全可能因為採訪報道同樣的內容而身陷囹圄。

雅虎取財應有道

師濤被判重刑後,雅虎就其在大陸的生意利益,不顧中國異議人士、新聞從業人員安危的作法,遭到國際輿論的千夫所指。2006年2月,卡拉漢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時說,附屬公司雅虎中國向中國當局提供了一名用戶的資料,但不知道為何中國政府需要這些資料。但是,事實的真相是,中國當局在要求雅虎提供資料的文件中明確表示,有關部門正在搜尋一個涉嫌向外國勢力泄露國家機密的網絡用戶的材料和資訊。由於這一文件被傳媒在海外披露,去年11月2日﹐卡拉漢發表聲明,承認雅虎收到中國當局的文件中,的確提到泄露國家機密的問題,他卻又強調,是在2006年2月的聽證會之後數月,才得知文件中的這些細節。雅虎發言人舒梅勒稱,這個問題的產生,是由於2004年事發時,公司在亞洲區的律師送來了一份中國政府文件的「差勁」翻譯本,雅虎是在卡拉漢出席聽證會後幾個月才收到正確的翻譯本。這樣的詭辯,根本站不住腳。

現在雅虎處理此事的手法,已經大白於天下。雅虎到中國做生意,遵守中國法律是應該的,但是事實證明,他們從未考慮師濤的安危,沒有向中國當局抗辯,更沒有嘗試循司法途徑抗爭,以保障其客戶的私隱。雅虎這樣的做法,令人失望,如果經此一役仍未能汲取教訓,今後如遇同類問題時,極可能重蹈覆轍,令用戶身陷險境。

蘭托斯昨日嚴辭抨擊楊致遠和卡拉漢,指他們「雖然在科技和金錢上是巨人,但在道德上卻是侏儒」。雖然蘭托斯長期以來在國會中支持美國政府的人權外交政策,對中國的批評甚為嚴厲,但就師濤案而論,蘭托斯的批評絕不為過。何況,中國政府亦曾邀請他訪華,讓他實地了解中國的變化。而且,師濤的辯護律師莫少平亦曾表示,外國企業在中國經營,在盈利的前提下還應該遵守社會道義,承擔社會的責任,不能夠為了盈利而不擇手段,「他們要遵守公眾普遍認同的價值,比如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價值」。

身為雅虎的創辦人,楊致遠雖然向師濤的母親表示道歉之意,但對未來遇到同類事件時如何處理,其回答卻是:將持續經營中國市場,但也會讓公司以負責的方式運作。如此支吾以對,答了等於沒有答。再次讓世人看到,雅虎為了商業利益,已經完全抽掉了自己的脊樑骨。

失去了道德支撐點的雅虎公司,雖然佔有阿里巴巴四成股權,阿里巴巴在港掛牌首日股價狂升近兩倍,但因美國國會的聽證會,雅虎股價11月6日在紐約收市時卻下跌約5%,足見商家如果取財無道,必將為社會所不齒。

中國應讓人民享有真正的言論自由
對於中國當局而言,在經濟基本與國際接軌、科技進步帶來資訊交流極大方便的今天,是否應當考慮,讓人民享有真正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否應當考慮,讓人民可以像任何一個發達國家的人民那樣,可以在互聯網上自由發表言論,傳播資訊?是否應當考慮,即時取消對包括香港傳媒在內的所有海外網絡的封鎖,讓人民可以真正自由地使用互聯網?這三個問題的答案:應當、應當以外,還是應當。

2007年11月4日 星期日

Vic - 批鬥漢奸?香港到底怎麼了



捉到漢奸--尊子.香港蘋果.2007.10.2

2007年11月3日

李柱銘撰文投書華爾街日報,呼籲美國以至各國領袖藉北京舉辦奧運之機,促請中國兌現改善人權的承諾。一篇論調極其溫和的英文文章(見下附之原文),招來香港「愛國陣營」(這些人只是共產黨的應聲蟲或誤以為自己愛國的糊塗蟲)的刻意歪曲誣蔑,「漢奸」、「賣國」、「吳三桂」的罵聲四起,香港有如重演中國文革式批鬥。向來公信力不錯的明報及信報亦對李柱銘冷言冷語,前者諷其不智,後者說他脫離香港民情。

而民調一度顯示,有70%的香港人傾向反對李柱銘「呼籲布殊向中國施壓 」。不知道這70%的受訪者是否看了李先生的文章?如果你看了、而且看懂了,你又是心智正常的人,你還會認為李先生真有什麼錯嗎?他其實不過念念不忘中國同胞應享有基本人權,呼籲世界領袖也來關心、促請中國政府兌現自己申奧以及之後一再重申的承諾而已,溫柔敦厚得可以。(By the way,如果北京領導人信守承諾、言出必行,同胞們的人權保障日益增強,李柱銘又怎會需要去寫這樣一篇文章?)

香港人到底是怎麼了?因為中資股帶動恆指升破三萬點,在中央各種優惠照顧下,大家一起發財,就反對別人批評中國的人權狀況嗎?明報及信報對李柱銘的批評也真令人失望,前者說李不智,大意是因為他的文章會激怒中央,不利中央與香港民主派的溝通和解之類。這麼溫柔忠厚的呼籲都會激怒中央,那到底可以期望什麼樣的溝通呢?以後民主派就趴在地上跟北京「溝通」好了,反正任何可能刺激對方脆弱敏感神經的話都不能說了。

信報社評唯一可取的是指出布殊本身在人權問題上惡名昭彰,李柱銘去呼籲他促使中國兌現改善人權的承諾沒有說服力。這一點是說得通的。但是,如果你仔細看,當會發現,李柱銘要呼籲的是,不只是布殊一人,而是獲邀出席北京奧運的世界各國領導。是的,你可以說李先生天真——就像信報專欄作者張立一樣,但是,這世界就是有太多思想太陰沉、滿腦子權謀算計的「識時務俊傑」,政治才會那麼的骯髒、從政者才會那麼的沒心肝。

大家記得北京奧運的口號是什麼嗎?不正是One World One Dream嗎?我一直覺得這口號虛偽到讓人噁心想吐,不是我不認同「世界大同」的理想,而是因為我對這種大吹牛皮的偽作深惡痛絕。如果我們真認為既然大家同處一個世界、休戚與共,那麼任何不公義、不人道之事,世界上任何角落的人因此受苦我們都感同身受的話,我們還會提出什麼「尊重XX國主權、不干涉該國內政、相信XX國人民有能力處理好自己的事」這種冷血的混話嗎?即如緬甸,當僧侶及百姓被屠殺時,如果各國袖手旁觀,連口頭譴責都省下,你會認為這種「尊重緬甸主權/內政」的做法對嗎?既然是「同一個世界」,讓全球都來關心緬甸以至中國的人權狀況,不是理所當然嗎?同一個世界,同樣是人,難道不應有同一套的人權標準?

說這種話會被張立那類論者嘲笑對國際政治現實「幼稚無知」,但這類論者只偏重「現實政治」,鄙視「理想政治」——他們是「實力至上論」的信徒,不知道如果只講生存與競爭實力、不講公平正義與人道關懷,人實在與禽獸沒有分別。

說回這次「批鬥漢奸」的鬧劇,令人難過的是,今夕何夕,我們還在振振有詞地罵人「漢奸」、「吳三桂」?我們是還在反清復明嗎?而罵人「賣國」以至「瘋狂賣國」就更可笑了,國家牢牢掌控在中國共產黨手中,除了當權者,誰有本事賣國?

香港人如此愛國,愛到快容不下一個李柱銘,中南海英明的領袖們,你們可以放心讓香港人全面普選特首及立法會議員了吧?

我呼籲各位港島區選民在立法會補選中把票投給葉劉淑儀,讓她大勝陳方安生,這樣一來,我們一定會向雙普選大大邁進一步。北京一高興,「香港想窮都難」,大家又得到民主普選(愛國人士)的權利,輕輕鬆鬆就實現繁榮與民主雙贏,還有比這更好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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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銘在《華爾街日報》的文章原文
China's Olympic Opportunity
By MARTIN LEE
October 17, 2007

When President George W. Bush accepted President Hu Jintao's invitation to attend the 2008 Summer Olympics in Beijing, Mr. Bush's press secretary said that he was going to the Games as "a sports fan, not to make any political statement." I too am a great sports fan -- especially of the Soccer World Cup -- but I would encourage President Bush to take a broader vision of the possibilities for the Beijing Games. He should use the next 10 months to press for a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of basic human rights in my country, including press, assembly and religious freedoms.

This should be possible, since Chinese leaders have promised to make these improvements anyway. In their pledges to the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while bidding for the Games and since, China's leaders at all levels repeatedly assured the world that they would use the Games to go beyond improving the country's physical infrastructure.

"By applying for the Olympics, we want to promote not just the city's development, but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including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 one of China's key Olympic figures, Deputy Mayor Liu Jingmin, told the Washington Post in 2001. Then, Mr. Liu said, "If people have a target like the Olympics to strive for, it will help us establish a more just and harmonious society, a more democratic society, and help integrate China into the world."

I couldn't agree more. But instead of the hoped-for reform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ppears to be backsliding on its promises, including in Hong Kong where we have near total political paralysis, not the promised road to full democracy. That is no reason to give up on the prospects for reform in China. But it is reason to step up the direct engagement on these pressing issues.

In accepting the invitation to attend China's Games, President Bush said this would be "a moment where China's leaders can use the opportunity to show confidence by demonstrating a commitment to greater openness and tolerance." Instead of a "moment" of change, China needs structural and long-term reforms: placing the Communist Party under the rule of law, unshackling the media and Internet, allowing religious adherents to freely practice their faiths, ceasing harassment of civil-society groups that work on AIDS and the environment, and addressing modest calls for accountability in the political system. Mr. Bush and other world leaders planning to attend the Olympics should not wait for the opening ceremony, but must start now with sustained efforts to achieve this agenda.

One reason for optimism about the possibilities for progress in China is recent Olympic history. When South Korea bid for the 1988 Games, the country was a military dictatorship. Due in good part to the prospects for embarrassment and international engagement, the Olympics helped kick off an overdue peaceful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South Korea just six months before the launch of the Seoul Games. Since then, South Korea has endured as one of Asia's most stable and vital democracies. The parallels between South Korea and China are not exact, but the lesson is that the Olympics certainly present an opening to raise these issues in the context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own promises.

In the U.S. and elsewhere, there are campaigns to boycott the Beijing Games over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trade with and support for regimes in Sudan and Burma. As a Chinese person, I would encourage backers of these efforts to consider the positive effects Olympic exposure could still have in China, including scrutiny by the world's journalists. This is certainly the time for Chinese leaders to step up and constructively use their clout in Asia and Africa. In so doing, Beijing should open a new chapter of responsible foreign policy and convince the world it is not oblivious to these issues.

Chinese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are proud that China will host the Games. China has the world's fastest growing economy, and may indeed put on history's most impressive Olympic Games next August. But how does it profit our nation if it wins gold medals but suffers from the continued absence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the rule of law?
It is my hope that the Games could have a catalytic effect on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policie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that the Chinese people will remember the Games long after they are held -- not merely for medals won, but also because they were a turning point for human rights and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That would be something worth cheering.

李怡 - 李柱銘事件敲響自由的警鐘

香港蘋果日報   蘋論   2007年11月3日

李柱銘的「漢奸攻防戰」似暫告一段落,儘管曾鈺成昨天仍在電視上扭曲李文的原意硬說成「施壓」,但反駁的有關道理已說得差不多了。畢竟我們不是爭著說最後一句話。

令人感嘆的是,上周當曾、譚在立法會發動攻擊並聚眾示威的時候,為甚麼能夠讓傳媒、學者、政商名人一哄而起?為甚麼政治人物若不是同聲響應,就是龜縮一隅?在幾乎所有傳媒一致批李的導向下,為甚麼民調顯示,百分之七十多的民意(在政客誤導下)傾向於反對李柱銘「呼籲布殊向中國施壓」?為甚麼連被認為有公信力的報章(Vic:指明報),都加入批李行列?即使客氣一點不直接說李有甚麼不對,至少也批評他「不智」。所謂「不智」,就是不識時務。另一具公信力的報章(Vic註:指信報)認為香港已時移世易,市民因得到經濟實惠,大都對中國政府有好感,所以現在再批評中國人權已不合時宜了。

更讓筆者感嘆的,是民主黨急急擲出的聲明,辯解並支持李柱銘文章「不贊成杯葛奧運」,強調民主黨是愛國的。

是香港人太聰明,太會計算,太現實,還是被民族主義沖昏了頭腦?香港傳媒、民主黨、香港市民還有是非觀念嗎?

唐英年講的那句「奧運不應政治化」,也讓批李言論在受到反駁之後,有了一個根據:不管李說的是「介入」還是「對話」,把政治議題與奧運掛鉤,都不符奧運精神。

奧運能夠排除政治嗎?前任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說過:「歷史告訴我們,在奧林匹克運動中,政治無處不在。」奧運需要政治的參與。中國申辦奧運時作了改善人權的國際承諾,各項籌備活動都以「政治任務」去強制執行。

莫說李柱銘沒有提到要布殊總統向中國「施壓」,不贊成杯葛北京奧運,即使說了「施壓」、「杯葛」又怎樣呢?難道就是漢奸、賣國嗎?一九八八年漢城奧運時,國際社會向韓國「施壓」,迫其向民主轉型,最終對韓國的發展是好還是壞?一九八○年莫斯科奧運,包括美國、中國在內的半數國家因蘇聯入侵阿富汗而予以抵制,拒絕參加,這樣的「政治化」有錯嗎?

今天的中國,是不是已經民主?是不是人權紀錄已很好了?若不是,藉奧運「促使」中國改善人權,甚至對中國施壓、抵制、杯葛,又有何不可?難道我們不認為中國改善人權,比奧運的「面子工程」更重要嗎?

至於呼籲美國總統與中國直接對話,促進人權,又何罪之有?中國共產黨在抗戰期間的機關報《新華日報》,於1944年3月15日的社論說:「我們尊重並願接受美國朋友善意的批評建議……我們絲毫不心存疑懼,認為美國朋友的批評是對中國內政的干涉。」

李柱銘寫文章,再怎麼扭曲,也只是言論自由的範圍,何以就上綱上線到「漢奸」、「賣國」、「吳三桂」上去呢?這種語言暴力不是類似文革是甚麼?幾乎所有傳媒一致不顧事實批判,我們豈能不為香港言論自由的褪色而擔憂?

言論自由,在文明社會,容忍度應是很寬的。美國一九四八年紐約州控告丹尼斯(Dennis)等十一名共產黨員,鼓吹以武力推翻美國政府。五一年被多數大法官裁定有罪。當時獨持異議的大法官道格拉斯表示,美國共產黨真的有危害到政府的力量嗎?美共在警察、軍隊、運輸業等都沒有絲毫力量,這樣無足輕重的黨的「鼓吹」,又能造成甚麼危險呢?「鼓吹」涉及意圖,而意圖是十分難證明的東西。因此,一旦以「鼓吹」入罪,就進入一個危險的境地,「每個公民的自由都將受到危害。」他這句話不幸言中了。丹尼斯案的判決,帶給美國長達十年的黑暗時期。直到一九五七年,美國最高法院審理一個類似案件,被告被判無罪,這段黑暗時期才告結束。

因此,不管是過於現實也好,民族主義集體躁狂也好,李柱銘被群起批鬥一事,都應視為敲響了香港自由的警鐘。筆者在這裡要重述一下前天「探針」版蔡偉超文章的話,如果「特區的愛國主義情緒已高漲到要侵犯其他意識形態,二十三條立不立法其實沒有分別,民間早就有一套完善的懲罰機制」。當然,這是悲觀的看法,但也是值得警惕的意見。

20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

李怡 - 批鬥李柱銘是文革縮影

香港蘋果日報   蘋論   2007年10月30日

十天前,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回應曾蔭權的文革論,他說,每個中國人都應該認識和了解文革的起因,因此都應該加強國民教育。他又說,到了極端,就是無政府主義。

他儘管沒有說甚麼「到了極端」,但顯然指「民主」。因為「無政府主義」,正是人民直接掌權、不再有政府。

最需要「加強國民教育」的,是鄭耀棠本人。因為文革絕非「無政府主義」。根據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的《中國共產黨簡史》(2001年版),指「十年文革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的內亂」,「毛澤東負有主要責任」。文革中一切打砸搶、鬥走資派等無法無天的行動,都是在中央文革小組領導下,解放軍接掌全國權力、實行「三支」(支左、支工、支農)、「兩軍」(軍管、軍訓)之下進行的。

若香港人沒有見識過文革,那麼最近由曾鈺成等民建聯領導者發動的批鬥李柱銘運動,就可以看到文革縮影了。

文革是在反帝反修、中國試爆原子彈等民族主義意識形態基礎上發動的。同樣,批鬥李柱銘也是在中國經濟膨脹、嫦娥奔月、奧運倒數等民族主義亢奮的意識形態基礎上發動的。其特點是盲目排外,對國際社會針對中國的弱點或不足之處的批評,極端仇視,並煽動這種義和團式仇外情緒。

文革最普遍的批鬥手段是栽誣,把要批鬥的人士沒有說過的話硬栽是他說過的。批鬥李柱銘也如此。李柱銘的文章,從沒有提及要國際社會「杯葛奧運」,相反地是要求國際社會不要杯葛,而要正面接觸、促進中國改善人權。李文也沒有講要「施壓」,而是講要「促進」。但所有的批鬥者都高舉反對「杯葛」、反對「施壓」的紅旗,不顧事實地混罵。

文革的另一手段是把被批鬥者的話扭曲。批鬥李柱銘也如此。李的文章講「Press for」,是促進、極想獲得、反覆要求的意思。但批鬥者都一窩蜂地解釋為「施壓」。英文《中國日報》把李文中的「Press for」扭曲為「pressurize China」,硬改為「施壓」。其實,「施壓」若是為了促進中國的人權,也和清末以來所有愛國者一樣沒甚麼不對。只不過,李文確是沒有講「施壓」。

文革的恐怖之處在以言入罪,掌權的軍人與紅衛兵,只要聽到有人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就硬栽為反革命行動。李柱銘寫文章,再怎麼說也是言論範圍,批鬥者就硬是打成「勾結外國勢力」、「賣國」、「漢奸」、「吳三桂」等行動。

文革批鬥特點之一,是強迫被批鬥者低頭認錯,不管有說過沒說過,有做過沒做過,批鬥者要你認錯要你低頭你就得認錯就得低頭。群情洶湧,不由你不「食死貓」。

文革另一特點,就是所有一切無理的批鬥,其實都是有組織、有領導的運動。目前帶頭批鬥李柱銘的人,大都受過文革薰陶,血液中有文革基因。儘管口頭上緊跟中央反對文革,實際上也很會使用文革的手段。包括利用中國炫耀國力的時機,利用民眾的民族主義情緒,也用上栽誣、扭曲、言與行不分、強迫認錯等無賴手段。組織者有時機(在李文發表一周後,他到立法會才發動),有佈局(安排群眾到立法會門外抗議),有目的(打擊立法會補選陳太的選情)。繼承的是不容許人民表達意見、不容許批評當權者的中共專權政治傳統。手段則是有組織、有領導地煽動群眾。

香港人難道回歸後都變成不是「漢奸」就是奴才、不是暴民就是順民了嗎?不。以中產為主流的香港人,應是理性的、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不受煽動的人。走在前面的敢言之士,不僅不畏權勢,而且要不畏群情。因此,筆者支持李柱銘絕不在淫威之下認錯道歉,而且也同陳日君主教一樣,若他是漢奸,我也不介意是漢奸。

現在是考驗香港廣大市民的時候。香港人會不會失去理性?會不會在民族主義情緒衝擊下受文革式煽動而出現暴民政治?會不會知所選擇?還是步向沉淪?香港人正走在十字路口。

2007年10月26日 星期五

梁文道 - 害怕人民

2007年10月25日

曾蔭權和葉劉淑儀這兩位前高級公務員,一個說文革是徹底的民主,一個說民主也會選出暴君,表達出來的難道不是同一種心態嗎?對這群經歷了重重考驗,晉身殖民管治機器高層的精英來講,人民是盲從的,人民是愚蠢的。只要給他們權力,他們要不是肆無忌憚地挑戰建制,就是挑出一個懂得煽惑人心的可怕惡魔。民主因此絕對有可能危害管治,破壞穩定。所以人民是要小心提防的,只有一群精英才懂得怎樣駕馭他們,把穩定帶給社會,在「穩定中謀求發展」。

換句話說,殖民地官僚的想法,和後文革時期那種「少談政治多講經濟,少談民主多講穩定」的意識形態是親和的。他們都很害怕人民;他們都以為只要一不小心,民主就會滑向民粹。這才是曾蔭權的真正問題,他一方面鼓吹更多的公民參與,但另一方面卻打從骨子裏不信任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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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曾蔭權把文化大革命說成是種民主,以此警告香港市民,民主步伐不可操之過急,結果引來強烈反彈,逼得他第二天急急道歉。看來他果然是說錯話了,然而他到底錯在什麼地方呢?各方的意見卻頗有混淆。例如有人發現內地沒有一家傳媒轉載和報道香港行政長官的這番言論,以此證明他的錯誤有多嚴重。這種錯是一種不懂內地政治氛圍的錯,不明白「文革」二字至今仍是官場禁忌,等閒不能訴之於口。更多人則指他侮辱了民主,因為「文革」恰恰是獨裁專政的結果,完全站在民主的對立面,可見曾蔭權的國史常識非常糟。

但是曾蔭權真的錯了嗎?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馬家輝兄就是眾口一詞中的諤諤一士,他在「他沒有全錯,你們也沒有全對——曾蔭權最需要的不是國情教育」(《明報》2007年10月23日)一文中指出﹕「文革是濫權,民主是限權」。意思是曾蔭權並非不知道「文革」那種「誰跑得快,誰先到,先到公章搶到手,權就是誰的了」的真相,他只是不懂民主絕非盲目地追求權力濫用權力罷了。純粹為了討論,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追問﹕為什麼人人鬥快搶公章,人人爭先奪權就不是民主呢?

我們今天常常掛在嘴上的民主其實只是民主的一種類型,也就是那種由百姓選出一群代表議政決策的代議式的民主。而馬家輝兄所說的「民主是限權」則隱含了另一重大家對現代政治的理解,亦即行政、立法與司法等三權的各自獨立和相互制衡。由於這一切都已成了常識,因此使得我們很容易對任何其他種類的民主理念都嗤之以鼻,覺得它們都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假民主,比如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度標榜的「人民民主」。

從字面上看,「人民民主」裏的「人民」是多餘的,既有「民主」又何必再加一個「人民」前綴呢?但是在政治思想史的脈絡和政治實踐的經驗裏頭,「人民民主」則是意有所指的。首先,它要在實踐上和蘇聯模式的「無產階級民主」有所區分,強調一種跨階級跨界別包含了全體人民在內的民主政治。其次,「人民民主」就是要和歐美主流的代議式民主對著幹,以避免代議民主走向「資產階級民主」的錯誤道路。而這種思路是有其哲學根源的。

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導師盧騷就很反對代議民主,他覺得選一幫專業政治人代表全民執政議政根本不足以體現人民的意志,頂多只是「加總式的民主」(will of all)而非更民主的「全體意志」(general will)。後來的馬克思主義傳統也繼承了盧騷的想法,認為人民選出的代表久而久之會淪為一群脫離群眾的專業政客,使得政治成了一幫有錢又有勢的資產階級的玩物,竊取了人民的授權,尋求自己的利益,最後反過來奴役大眾。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英國前首相貝理雅可以在主流民意反對的情形下斷然出兵伊拉克,和美國政壇習以為常的游說政治使一些有利於大商家的政策得以順利通過。

至於馬家輝兄談到的「限權」和一般常被拿來和民主配套的「三權分立」,我們更應該注意在現代民主政治的實踐史上,它們往往不是民主理念的邏輯結果,而是制約民主的設計。最著名的例子是美國的建國諸父在「費城制憲會議」時的經典論戰,當時有不少人反對「三權分立」的構想,就是因為它限制了人民的權力。所以有代表提出大法官不該是終身制,甚至主張把法院放在議會之下。今天回顧那段為人稱頌的美國建國史,我們不難發現除了民主之外,對「多數暴政」和「過度民主」的恐懼與提防也是它的重要主題。

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代議民主的弊端?又該怎樣落實「人民民主」的理念呢?舉其大者,「人民代表大會」是也。「全國人大」在體制上是全國最高權力來源,不論行政、立法還是司法,最終都要歸在人大之下。很多人批評這種體制容不下司法獨立的空間,可是贊成它的人則會反駁憑什麼讓非民選的法官凌駕在人民的權力之上呢?再說代表的身分,也有許多人主張人大代表應該專職化,就像西方國家的民意代表一樣。不過人大的原初設計理念正是要反對專職,讓人大開完會之後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不致脫離群眾蛻變為專業政客。

再回到「文革」的問題,沒人可以輕易否認它出自於毛澤東奪權鬥爭的個人目的,更沒有人能夠否定「十年浩劫」帶來的災難和痛苦。但是單純地在文革和獨裁之間畫上等號,就太過輕視當時受鼓動的百姓的自由意志了。直到今天為止,都還有部分內地「新左派」的學者和外國的激進思想家如巴迪烏(Alain Badiou)以為文革在早期確實是場「真正的革命」、「民主的實驗」。你可以說毛澤東講的「大民主」只是煽動人心的說詞,但是你不能說那些佔領學校的學生和衝進政府單位奪公章的人全都不是「人民民主」的真誠信徒。對不少當時的參與者而言,文革真正是從根本改造人性,徹底打倒官僚體制,達成「沒有黨派也不再有國家機器」之革命理想的「偉大鬥爭」,是「人民民主」這個理念的終極落實。

說了這麼半天,我的意圖絕非要平反文革的惡名,也不是要替中共的極權體制塗脂抹粉,更不是想為曾蔭權開脫錯誤;恰恰相反,我是要提供一個現代中國官方民主概念的系譜,循此才能看到曾蔭權的真正問題。

首先,我們要注意曾蔭權的言論其實是有所本的。曾有學者專門做過研究,指出自從鄧小平上台執政之後,「人民民主」這個說法出現的頻率就急劇減少了,政府甚至連「民主」二字都不大願談,直到最近幾年才有改變。與此同時,「穩定」和「發展」成了新的關鍵詞,「革命」則逐步讓位予「改革」。鄧小平不喜多言「民主」不是因為他獨裁(不要忘記講民主講得最多的正是大獨裁者毛澤東),而是因為他把「民主」(更準確地說,是「人民民主」)和文化大革命放在了一起。其實這也不是他一個人的想法,在很多重新出山的老幹部眼中,文革裏的打砸搶,十年浩劫的種種亂象就是一種最極端的民主,「把權力交給人民」的最可怕結果;簡單地說,暴民政治。

從這個角度上看,曾蔭權甚至相當熟悉國情。問題是一個生長在英國殖民地,曾在哈佛攻讀公共行政的香港仔怎麼會接受如此一種非西方主流的民主觀?怎麼會認同「文革等於徹底民主」這種後文革老幹部的看法呢?我想這就是曾蔭權那種殖民地政務官的基本意識形態在發揮作用了。大家不妨比對一下他的言論和葉劉淑儀也要為之認錯的「希特拉也是民主產生」那番話。這兩位前高級公務員,一個說文革是徹底的民主,一個說民主也會選出暴君,表達出來的難道不是同一種心態嗎?對這群經歷了重重考驗,晉身殖民管治機器高層的精英來講,人民是盲從的,人民是愚蠢的。只要給他們權力,他們要不是肆無忌憚地挑戰建制,就是挑出一個懂得煽惑人心的可怕惡魔。民主因此絕對有可能危害管治,破壞穩定。所以人民是要小心提防的,只有一群精英才懂得怎樣駕馭他們,把穩定帶給社會,在「穩定中謀求發展」。

換句話說,殖民地官僚的想法,和後文革時期那種「少談政治多講經濟,少談民主多講穩定」的意識形態是親和的。他們都很害怕人民;他們都以為只要一不小心,民主就會滑向民粹。這才是曾蔭權的真正問題,他一方面鼓吹更多的公民參與,但另一方面卻打從骨子裏不信任人民。

梁文道--牛棚書院院長

2007年10月3日 星期三

陳家洛 - 容忍暴力踐踏人民——亞洲地區對緬甸局勢的影響

2007 年 10 月 3 日

若有人問昂山素姬,她作為緬甸民主運動象徵為何仍未為緬甸帶來民主,她也許會引述英國思想家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的話﹕「只要好人選擇袖手旁觀,邪惡必得勝。」民主從來是長期爭取所得。這是關乎信念和毅力的持久運動,沒有人會比昂山素姬和支持她的緬甸人民更清楚。

緬甸軍政府身處的國際環境多是容忍暴力橫行的政權,着緊人權的國家真的不多,因而不利民主轉型。至今,西方國家強烈譴責軍政府的暴行,聲明加強制裁軍政府。相反,亞洲地區大大小小的獨裁者紛紛抬出「不干預別國內政」的藉口。中國、印度、泰國以至東盟各國政府最多是表現出「友善勸喻」的姿態,提醒緬甸政府不要殃及池魚,實際上就繼續不負責任地縱容侵害人權的行為。

那些跟軍政府關係密切的鄰國,何嘗不是利字當頭,徹頭徹尾的機會主義者呢?這些機會主義者都為了建立戰略關係,競逐珍貴資源,與緬甸軍政府合作,互惠互利。所謂「不干預別國內政」與掩耳盜鈴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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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緬甸獨裁政權重施故伎,暴力鎮壓仰光的僧侶和平民的和平示威。執筆之際,仰光的市面看似平靜,死傷人數仍是個謎,但位於挪威的「緬甸民主之聲電台」報道,小規模的抗議在緬甸其他地區繼續發生。

自奈溫在1962年發動政變,軍政府一直遵循強盜邏輯,用武力維持政權,封鎖資訊,踐踏知識分子和學生,並且縱容走私、販毒,欺壓少數民族。軍政府把持着緬甸豐富的天然資源,據為己有,貪污腐敗,不顧人民在赤貧中掙扎,可謂壞事做盡。現在軍人領袖丹瑞年逾70,主持一個所謂「國家和平及發展議會」。軍政府頭目滿手血腥,1988年殺害逾千抗爭的平民,繼而否定1990年大選的結果,消滅反對的黨派,把昂山素姬長期軟禁至今。丹瑞迷信占卜,近年將首都遷往新建內陸城市奈比多,意思是「帝王之都」。面對今次因能源價格暴升觸發的社會抗爭,丹瑞及他的左右手顯然不會接受與反對力量談判,還政於民。

緬甸人民的無助和悲哀並非必然,因為民主的理想早於80年代落地生根,而昂山素姬身體力行地堅持「人民有不害怕政府的自由」(people's freedom from fear),讓人心不死。以該國的地理位置和天然資源,在「民有民享」的前提下實在具備雄厚的發展潛質。篤信佛教的緬甸人民,跟鄰國泰國一樣也有條件和平邁向民主。

只是,緬甸軍政府身處的國際環境多是容忍暴力橫行的政權,着緊人權的國家真的不多,因而不利民主轉型。至今,西方國家強烈譴責軍政府的暴行,聲明加強制裁軍政府。相反,亞洲地區大大小小的獨裁者紛紛抬出「不干預別國內政」的藉口。中國、印度、泰國以至東盟各國政府最多是表現出「友善勸喻」的姿態,提醒緬甸政府不要殃及池魚,實際上就繼續不負責任地縱容侵害人權的行為。

緬甸外長吳年溫在聯合國不點名指摘一些國家是新殖民主義者和機會主義者,企圖令緬甸局勢惡化,牟取利益。諷刺的是,那些跟軍政府關係密切的鄰國,又何嘗不是利字當頭,徹頭徹尾的機會主義者呢?這些機會主義者都為了建立戰略關係,競逐珍貴資源,與緬甸軍政府合作,互惠互利。所謂「不干預別國內政」與掩耳盜鈴無異。

國際輿論一直關注中國的動向,希望中國對緬甸軍政府施加影響,是無辦法中之辦法而已。在「主權大過人權」、國家利益高於一切的前提下,我們只能主觀地寄望中國以至亞洲各國會對保護緬甸人民作出承擔。可是這個地區格局正正是爭取緬甸民主的不利因素,亞洲地區的人民似乎都習慣了這些不利推動民主發展的特徵。

另一區域組織歐盟對人權的堅持就令人耳目一新。歐盟對所有成員國有民主條件(democratic conditionality)的要求,並謹慎監察各國的人權狀况。例如,在2000年間歐盟各國強烈抗議奧地利右翼自由黨加盟聯合政府,並為此拒絕與該政府進行任何會議。該黨領凱爾達(Haider)不時以新納粹主義者自居,鼓吹排斥少數族裔和移民的政策。這場風波要等到凱爾達放棄加入奧地利政府才告終。

除非東盟這個鬆散的區域組織認真面對區內各國的人權問題,否則西方國家可以做的其實不多。若有人問昂山素姬,她作為緬甸民主運動象徵為何仍未為緬甸帶來民主,她也許會引述英國思想家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的話﹕「只要好人選擇袖手旁觀,邪惡必得勝。」民主從來是長期爭取所得。關注亞洲地區人權的組織沒有袖手旁觀,亦深信緬甸人民最終得勝。這是關乎信念和毅力的持久運動,沒有人會比昂山素姬和支持她的緬甸人民更清楚。

緬甸民主之聲電台(挪威):english.dvb.no

作者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