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3日 星期日
葉蔭聰 - 有策略清洗歷史
這個時代,要求大學講真話與道理已經是奢侈了,真話與道理根本是其次,香港的建制派要做的,是一點一滴地把政治人物的滿身惡行「過濾」掉。而且,你不相信不打緊,最重要是能「忍」下去,所以,中大校長要我們包容。香港的「包容觀」不再包容異見者,它早已變成強迫小市民包容當權者,包容了,他們的所作所為就不是一回事了。
【明報專訊】十二月六日,中文大學要頒榮譽法學博士予董建華,一群學生、校友及基層團體,跑到中大畢業典禮現場抗議,在媒體的鏡頭下,有家長學生抱怨,不滿有人來破壞典禮。翌日各報社論一起向這群學生丟雞蛋,我並不驚訝,但想不到的是,政治分析員蔡子強老師也化身真誠實踐者,也來跟學生談「策略理性」,Rules for Radicals,勸大家不要破壞典禮氣氛,不要超越群眾感情(《明報》十二月十三日)。的確,在安徒生童話故事中,指出國王沒有穿衣服的小孩,是超越國王與群眾的感情的。
講策略,便要說大局,香港的大局是什麼?蔡老師沒有跟我們說明。那麼,便容我大膽說一句,我們站在歷史被清洗的大道上,為董先生的過去「洗白白」,不過是小動作而已。
著名的美國作家桑塔(Susan Sontag)在1974年寫下著名的《迷人法西斯》。文中她說,在號稱「自由社會」裏,惡名昭著之人要得到平反,不需要大肆宣傳,而是經過一些文化手段,令人覺得「不再是那麼一回事」。「一個自由社會,不會把現成的一套歷史自上而下硬套在人民身上,而是經過品味的循環,慢慢一點一滴過濾掉那些爭議。」與希特勒關係密切的女導演里芬斯塔爾(Leni Riefenstahl),曾拍下不少納粹宣傳片,但這些劣跡在戰後西方文化藝術界裏一點一滴被過濾掉,其作品化成一套好像跟政治無關的美學,令人目眩神迷。
爭議經文化洗煉「不再是一回事」
桑塔這篇文章的技巧有趣,她由最不起眼的書籍簡介著手,看編輯如何把里芬斯塔爾的過去改掉。筆者東施效顰,拿出中文大學為董博士寫的《讚辭》讀一下。
《讚辭》與無線古裝鬧劇一樣,完全不顧歷史事實。八十年代,東方海外差點破產,後來得到霍英東注資才保得住,但《讚辭》卻寫成「八十年代,全球航運業陷入低潮,但董氏家族集團銳意革新,重整財務,化危為機,鞏固了集團在航運界的領導地位。」大部分人也知道,霍英東注資救東方海外是政治舉動,是董浩雲家族由親國民黨轉向親共產黨的重要時刻,跟集團銳意革新有什麼關係?這樣對待歷史的態度,我們不難想像,<讚辭>絕口不提董博士何時及為何辭去行政長官了;堆在他身上的功勞,奉承中帶點諷刺:董先生令「司法制度在高度自治的大前提下得以保留」(人大釋法?),也「使得現在逾百分之六十的香港適齡人口能接受大學或大專教育」(猛增的「副學士」?)。
這個時代,要求大學講真話與道理已經是奢侈了,真話與道理根本是其次,香港的建制派要做的,是一點一滴地把政治人物的滿身惡行「過濾」掉。而且,你不相信不打緊,最重要是能「忍」下去,所以,中大校長要我們包容。香港的「包容觀」不再包容異見者,它早已變成強迫小市民包容當權者,包容了,他們的所作所為就不是一回事了。
老懵董掃帚頭已被遺忘
拿個榮譽學位是小事,更大更重要的清洗當然是葉劉淑儀。剛過去的港島補選又是一場清洗,葉太由言行舉止,到政治定位,皆洗得乾乾淨淨,「二十三條」立法的立場如何,已「不再是那麼一回事」,最重要是讓人忘記,不讓人有機會挑撥。十幾萬的選票,贏不了議席,卻贏得一次平反。不過,葉太可以洗澡,曾德成局長卻不許陳太洗去殖民地的污漬。
掌握過去,控制現在,這道理誰都懂得,不過,當中的技巧因時地而異。里芬斯塔爾由納粹共謀,變成著名導演,靠的是(法西斯)美學。至於香港的建制人物,好像不愛美學,只需教懂市民什麼是「策略主義」便可。什麼是「策略主義」?談策略,本來就不單要了解形勢,也要知道自己爭取的目標與價值,但是,當許多價值與判斷「不再是那麼一回事」,「策略」反過來成為目的,更可引導我們接受當權者安排好的現實。
政改諮詢完畢,報告出籠,特首拋出「不遲於2017普選行政長官」,翌日各報搶閘,跟泛民大談策略,本報也不甘後人,質問泛民要「一步到位」,還是「分步走」,更進一步提醒泛民與市民,不要連2017也輸掉!香港的民主運動,似乎也不能超越香港政經特權階級及北京政府的感情,策略地,市民應該比中央還要早接受2017。可笑的是,執筆之時,卑微的2017還是個啞謎。
策略主義彷彿為我們不安的現狀,不可知的未來,打了強心針。有趣的是,不安與不可知,正是過去很長的一段日子牽動香港人上街,爭取政治與社會改革的動力。策略唯上,放下或降低目標、理想、原則,現實變得可以接受,未來也顯得不再那麼不可知。歷史遭清洗,香港人爭取了二十年政制改革的歷史也「不再是那麼一回事」,多等幾年又何妨?有人自我感覺良好,策略過人,聰明絕頂,尊重2012,把握了「機會較大的」2017。難怪唐英年也說,香港的社會分歧逐步收窄。
桑塔大概想不到,「策略」也很迷人,真正在香港人心靈起的革命,正是這種策略主義(反)革命。不難理解,像香港這樣一個嚴重喪失價值的社會,當僅餘的歷史記憶被清洗,「不再是那麼一回事」,過去的抗爭,對現狀的體驗,未來的願景,在策略計算中又值多少?
真話與道理屈服於策略理性之下
蔡子強老師期望學生有策略地發動一場心靈革命。去畢業典禮搞局,當然不會造成什麼心靈革命;不過,當愈來愈多人視一切為當然、常規、必要的儀式,竟然有人不怕被人罵,敢跳出來告訴大家,我們還在意一些比畢業禮還重要的價值,你不能不承認,比起自以為滿頭子策略理性的人,學生的所作所為,更能針對香港這個大局吧!
延伸閱讀
Sontag, Susan. 1974. "Fascinating Fascism." Under the Sign of Saturn. Anchor.
www.nybooks.com/articles/9280
2007年12月16日 星期日
蔡子強 - Rules for Radicals
胡平:「(投入一場運動)決不僅僅是為了拯救自己的靈魂、證明自己的良心、實現真正的自我,也決不僅僅是為了讓全世界向我們致敬……更重要的是,我們是為了取得實實在在的成功,是為了改進我們生存的環境。」
任何社會運動追求的,都是希望自己的隊伍,愈往前走,愈為壯大,這樣才能積累力量,促進改革。所以究竟路是愈走愈寬,還是愈走愈窄,這是每個真誠的實踐者,不能不認真思考、坦誠面對、好好總結的問題。
Saul D. Alinsky曾經撰寫了一本社運界的聖經:《Rules for Radicals: A Pragmatic Primer for Realistic Radicals》。抗爭的法則之一:不要超越群眾的經驗、感情和認知。
Never go outside the experience of your people. When an action or tactic is outside the experience of the people, the result is confusion, fear, and retreat. It also means a collapse of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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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影《東京鐵塔--我的母親、父親》中,有如此感人一幕:兒子和母親閒話家常,母親提到因為自己提早離休,所以失去了退休金,銀行存款亦已花得七七八八,但卻說都不打緊,因為自己畢生最大的投資和回報,卻已然握在手裏,說時笑意盈盈,一臉幸福,以手抹了又抹她手中拿著的玻璃相架--表起來的兒子大學畢業證書。
已是19年前的事了,那時我在大學念書,仍是心高氣傲、憤世嫉俗的學運分子。到了畢業,向來看不起那些繁文縟節和形式主義的我,自然沒有打算出席什麼畢業典禮等,跟最愛歌舞昇平的大學官僚主義妥協。但後來為了尊重家人的意思,結果還是帶了爸爸、媽媽、祖母出席典禮。我記得那天他們十分雀躍,對中大的一草一木都十分好奇,我從未見過他們那麼開心過。
只不過半年後,我的祖母因病過身。隨著年歲愈長,我愈是慶幸自己當年作了這個決定。
上周四,中大在畢業禮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給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惹來一些中大學生在場外示威,抨擊這是「政治獻媚」,並企圖衝入會場抗議,與保安發生激烈推撞及糾纏,場面混亂,董致辭時亦多番被示威聲浪打斷。
當時我不在現場,只能事後從電視新聞中看到一些現場片段,也看到一些傷心的家長含淚向學生哭訴,說很多家人是很辛苦才可養大自己子女,很辛苦才能請假來看子女的畢業禮,很希望能靜靜的看完這場畢業禮。我看了這些片段後,心裏不禁黯然。
那些中大同學事後已立即向覺得受滋擾的家長和同學道歉。本周二,三位中大同學(剛巧都是我的學生),也聯名在《明報》論壇版發表文章〈追求的正是莊嚴之本質〉,解釋他們為何要在中大畢業禮抗議,並解釋事前他們已設法避免破壞出席者的美好回憶,但又不能錯失觸發討論高等教育界諸種弊病的僅有機會,因此已經力求平衡,如只集中在董獲頒學位的環節來抗議。
看完那篇文章,我能理解學生的想法和立場,也欣賞他們的赤子之心,但也想分享一些自己的看法。
任何社會運動追求的,都是希望自己的隊伍,愈往前走,愈為壯大,這樣才能積累力量,促進改革。所以究竟路是愈走愈寬,還是愈走愈窄,這是每個真誠的實踐者,不能不認真思考、坦誠面對、好好總結的問題。
被很多民權分子視為現代社區草根激進運動之父的美國人Saul D. Alinsky,曾經撰寫了一本社運界的聖經:《Rules for Radicals: A Pragmatic Primer for Realistic Radicals》,他在序言中如此寫的:
「這裏我不是想談些現實中未經考驗的傲慢忠告,而是想與大家分享,在不同大學校園很多個不眠晚上,與年青朋友反覆討論出來的點滴,謹以此奉獻給那些忠於生命、忠於抗爭的年青激進朋友。」
Alinsky在書中提到,抗爭的法則之一:不要超越群眾的經驗、感情和認知。
Never go outside the experience of your people. When an action or tactic is outside the experience of the people, the result is confusion, fear, and retreat. It also means a collapse of communication.
對於那些走得太遠,超越和疏離於一般人生活感受和常識的溝通信息和手段,只會淪為一些口頭上的激烈口號,或會撫慰到自己的心靈,但卻缺乏實質的行動意義。最重要的是能夠打動群眾,Alinsky甚至舉例說,如果一頭長髮會令到群眾對你心存抗拒,有礙溝通的話,那麼請立即乾脆把長髮剪掉。
所以,中大同學不能逃避的一個問題是,畢業典禮之後,究竟支持你們理念的人,是多了,還是少了﹖是純粹擾擾攘攘、吵吵鬧鬧了一場,還是真的能夠在更多人的心靈深處起革命呢﹖這是任何一個真誠的實踐者必須回答自己的問題。
讓我再一次以自己十分鍾愛,胡平的一段說話作結:
「(投入一場運動)決不僅僅是為了拯救自己的靈魂、證明自己的良心、實現真正的自我,也決不僅僅是為了讓全世界向我們致敬……更重要的是,我們是為了取得實實在在的成功,是為了改進我們生存的環境。」
只有在這種自覺和清醒,講求成敗得失的「策略理性」(strategic rationality)之下,政治才能成就大業,而不單是追求個人道德上的自我救贖和夢囈。
作者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
2007年12月15日 星期六
胡晴舫 - 當新道德崛起
回顧人類社會在二十世紀所創造的道德共識,其實就是取消一切形式的壓迫,不管是政府對人民、男性對女性、成人對兒童、種族對種族、異性戀對同性戀、人類對自然、人類對動物等各種權力的濫用與地位的不等。當我們都同意了這些人道原則,要寫入政治法規時,自我道德神聖意識若太過高漲,將會蓋過了理性的思辯,把剛剛倒下的舊高牆,一磚一瓦又重新堆砌回去。
道德的省思會抵制壓迫,道德的自信則誕生壓迫。美國法官漢德(Learned Hand)對自由下了最著名的定義,自由的精神即是永遠「不確定自己是否正確」。
Vic:我不認為道德的自信會產生壓迫,過度的自以為是、不擇手段的追求私利才會產生壓迫。道德上自信之必要,一如道德上自我懷疑之必要,重點在於自信之餘尚能理智清明,有自省之能力。苦難與罪惡有兩大源--愚昧與過度的自私。道德良知,就是你內心那小小的聲音,它會告訴你對錯是非。愚昧與自私會令人難以聽到那內心的小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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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球的新道德冠軍無疑是環保。這項新道德讓流行工業多賣了一堆手袋,也讓美國人高爾得了諾貝爾和平獎。繼民主制度、反恐運動之後,環保意識堂堂進入國際政治殿堂,扮演起國家角力的槓桿點,剛剛在印尼峇里島落幕的《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會議即演出一齣暗潮洶湧的國際大戲,反暖化行動已成為國際政經議題,而無關乎拯救地球。
捷克總統克勞斯把環保新道德視為一個新的意識形態,對他來說,其危險性不下於共產主義。他在美國國會發表演說,陳述環保運動如何逐漸威脅人類社會的自由,就像當年的馬克思主義,因為環保人士自認立論科學,不容爭辯,透過媒體和公關活動,繪出一幅世界末日的景象,散播恐懼因子,製造某種社會氣氛,企圖迫使決策者立下獨斷的法規,限制人們的日常生活與發展自由。他擔憂,這將改變自由社會的立基原則。
活過共產體制的克勞斯看什麼都是潛在的意識形態威脅,這番言論多少走遠了點。當他接受英國國家廣播電台節目的採訪時,鼻子高高、滿臉正義的節目主持人毫不客氣,當面斥責捷克總統拒絕相信地球暖化是目前最大全球危機,乃是一種純粹的傲慢。克勞斯回敬,他以為西方世界企圖以環保道德強加於全世界未必不是另一種傲慢。
克勞斯的聳動環保觀點卻讓我想起了台灣的本土運動。一些新的道德產生時,原是改革社會的正面力量,讓人們對當前的社會狀態與法規制度有所省思,對自己的生活方式與價值觀念有所警覺,進而調整未來進步的方向。尤其環保運動與本土意識都是現代文明的重要磐石,乃經過許多人的長期努力,才使得人類逐漸開始珍視自己生活其中的家園與土地,包括人造自然與地球自然。
然而,當新道德進入政治化過程,一些自我正義加持的勢力意圖乘著新道德的翅膀,凌駕所有的討論,企圖綁架所有的政策方向,甚至展開獵巫行動,就不得不令人擔憂新道德究竟帶來毀滅還是新生。台灣本土運動從來就是一件好事情,調整國民黨專政時期留下來的政治圖騰與偶像崇拜,乃是避免不了的社會邏輯。然而,當看見一群站上台的官員熱血奔騰,口沫橫飛,為達到自己的「神聖目標」而殺紅了眼,卻不能不令人懷疑正義性是否就代表了正當性。
回顧人類社會在二十世紀所創造的道德共識,其實就是取消一切形式的壓迫,不管是政府對人民、男性對女性、成人對兒童、種族對種族、異性戀對同性戀、人類對自然、人類對動物等各種權力的濫用與地位的不等。當我們都同意了這些人道原則,要寫入政治法規時,自我道德神聖意識若太過高漲,將會蓋過了理性的思辯,把剛剛倒下的舊高牆,一磚一瓦又重新堆砌回去。
道德的省思會抵制壓迫,道德的自信則誕生壓迫。美國法官漢德(Learned Hand)對自由下了最著名的定義,自由的精神即是永遠「不確定自己是否正確」。
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馬家輝 - 台北市有一座「台灣假民主紀念館」
替中正紀念堂改名,真正要義應是踢除君王獨裁的精神迷戀,讓下一代的年輕人在新的名字下回看舊的恐怖,從而反思、從而省察,從而對民主自由營造更堅定的信念。
可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由於民進黨施政橫蠻,本來深具「啟蒙意義」的改名行動從一開始即向年輕人展示了什麼叫做粗暴和虛偽,未見其利,先衍其害,縱使勉強改了名,污點已存,烙印已在,該有的啟蒙效應早已大打折扣。
民進黨之錯,一言蔽之,在於「玩法」二字。在台灣的行政架構裏,中正紀念堂本來屬於「三級單位」,包括改名在內的任何重大的管理變更皆受限於《組織條例》,並要接受立法院審議,但民進黨的行政院為了高速改名,竟以一紙行政命令把中正紀念堂降為「四級單位」,並草擬了一份簡陋得多的《組織規程》作為管理依據,繞過立法院,強行拆招牌。問題是,原有的《管理處組織條例》根本尚未被立法院通過廢除,其後出現的《組織規程》跟前法相牴,「國無二法」,自然沒有成立和依存的理據,所謂「台灣民主紀念館」和「自由廣場」只是兩面強權壓境下被悍然掛上的違法牌匾,民主也者,自由也者,統統只是誇大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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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進黨政府強力替中正紀念堂拆牌改名,「大中至正」下台了,「自由廣場」升天了,台北市的心臟地標,從此換了天日。
陳水扁做了7年半的所謂總統,遲遲未動中正紀念堂一根汗毛,直到卸任前夕始姍姍來遲地替這座建築物改裝換容,若說箇中沒有半分政治鬥爭考量,笨蛋才信;但若不以人廢言,綠營人士對於中正紀念堂的批判與非議,儘管我們可能感到突兀或傷感,方向並無大錯。
中正紀念堂確實是為大獨裁者而建的「家廟」,而且,不止建了,還要耗費每年數千萬港幣的公帑予以維持、守護,對於民主進步而言,如此舉措,未算合宜。
中正紀念堂籌建於1975年蔣介石「駕崩」之後,落成於1980年蔣介石「崩逝」五載之時,舉正旗號,開宗明義,為的是紀念這位把中國大陸搞得一塌糊塗、把福爾摩莎弄得腥風血雨的專制領袖。
這樣的一座巍峨建築,藍瓦白磚,格勢龐然,從頭到腳盡是宮殿氣息,打開大門,蔣介石銅像壓頂矗立,臉容朝西,象徵其對大陸故土的追思與期盼; 堂前有花崗石84階、大廳階梯5階,合共89階,喻其年壽八十有九。 更重要的是,台階中間鋪有中華民國的國徽圖案,在中國傳統建築文化裏,意味著這是唯有君王始具資格擁有的「御路」。
至於紀念堂下層,不消說,自有紀念廳,長期憲兵駐場守護,廳內擺放了蔣介石的衣冠、照片、文物以至於「御車」一輛,每件物品旁邊印有說明,寫著各式各樣的歌功頌德的肉麻字句,蔣氏王朝,漪歟盛哉,徹徹底底地扭曲了歷史真相與百姓尊嚴。
若再翻看《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可見該單位之主責在於「掌理中正紀念堂之管理、維護與先總統蔣公紀念文物資料之蒐集、典藏、展覽及有關文教活動之舉辦等事宜」,並隸屬教育部,很明顯以「宣化民風」作為運作目標。
這就是說,中正紀念堂絕對不是一座靜態的歷史建築,它是一具「意識形態機器」,由源起到設計,從理念到營運,無不以蔣介石作為「人身崇拜」的心理基石,然後推廣教化,期許老百姓景仰、學習這位「聖之時者」。替中正紀念堂改名,真正要義應是踢除君王獨裁的精神迷戀,讓下一代的年輕人在新的名字下回看舊的恐怖,從而反思、從而省察,從而對民主自由營造更堅定的信念。
可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由於民進黨施政橫蠻,本來深具「啟蒙意義」的改名行動從一開始即向年輕人展示了什麼叫做粗暴和虛偽,未見其利,先衍其害,縱使勉強改了名,污點已存,烙印已在,該有的啟蒙效應早已大打折扣。
改名不是不可以,但因涉及歷史地標的集體記憶,改名過程必須操作細膩,否則用一個錯誤來糾正另一個錯誤,錯錯相乘,效果恐必是錯上加錯。
民進黨之錯,一言蔽之,在於「玩法」二字。
在台灣的行政架構裏,中正紀念堂本來屬於「三級單位」,包括改名在內的任何重大的管理變更皆受限於《組織條例》,並要接受立法院審議,但民進黨的行政院為了高速改名,竟以一紙行政命令把中正紀念堂降為「四級單位」,並草擬了一份簡陋得多的《組織規程》作為管理依據,繞過立法院,強行拆招牌。問題是,原有的《管理處組織條例》根本尚未被立法院通過廢除,其後出現的《組織規程》跟前法相牴,「國無二法」,自然沒有成立和依存的理據,所謂「台灣民主紀念館」和「自由廣場」只是兩面強權壓境下被悍然掛上的違法牌匾,民主也者,自由也者,統統只是誇大謊言。
事實上,台北市政府的法規會主委已經把教育部長杜正勝告上法院、訴諸法律,要求把兩面黑招牌拆走,但在台灣的混亂司法制度下,誰勝誰敗,實未可知,而目前唯一知道的是,綠營政府在上台時不把中正紀念堂改名、陳水扁在連任時不把黑招牌掛上,偏偏選擇在明年總統大選前匆匆動手,事前沒有廣泛諮詢民意,也沒有花費什麼力氣去在民間建構共識,純粹一意孤行,絕對霸王硬上,已足令人再次對其獨裁感到心寒。
如斯霸道,請問跟蔣氏王朝能有多大差距?如斯欺詐,請問有什麼資格去拆蔣廟招牌?
中正紀念堂換上了「民主」和「自由」招牌,但兩面招牌的出現和存在皆依法無據,也都具體而微地代表了民進黨政府的惡劣本質﹕這碼子的「民主」根本是假民主、這碼子的「自由」根本是偽自由,陳水扁以民主之名行獨裁之實、借自由之偽踐專制之私,他雖然沒有「家廟」,但蔣介石的家廟正好適合用作他的「家廟」,走進所謂「台灣民主紀念館」的大堂,抬頭望見蔣介石銅像,其實可以隱隱看見,巨大的銅像背後另有一個矮小的陰影,這個幽靈,有一個鮪魚肚,肚上有一道假的子彈傷痕,傷痕有一道朝上彎的弧道,那是他正在陰邪獰笑的嘴唇。
明年馬英九若當選,據說會把中正紀念堂的牌匾重新掛上,但若懶得重掛,何不考慮在民進黨的兩面牌匾上各加個一字便算了。
就讓堂前花園叫做「偽自由廣場」,就讓這座建築叫做「台灣假民主紀念館」,就讓福爾摩莎的後代子孫記得今天的粗暴改名鬧劇,就讓福爾摩莎的後世子孫,唉,別再粗暴了。
馬家輝 資深傳媒人
2007年12月9日 星期日
梁文道 - 外在威脅(任何時候都是最危險的時候.二之一)
2007年12月9日
為了一個特定的政治目的,為了滿足個人的野心,不惜打造一個外敵出來,以此向內凝聚自己的支持者,這本是政客常用的手段。但它的前提必須是民眾要有相應的心理,對世界也得有能夠配合的看法,覺得自己的社群自己的國家處在外敵環伺的狀態,感到無時無刻不是最危險的時候。
恐懼往往來自無知,所以那種外在的威脅是不能說破不可細究的,必須讓它保持在一個模糊的狀態。外在的威脅愈是難以捉摸,它就愈是難以防範;它愈是難以防範,我們就要更依賴那些好像能夠辨認它捕捉它的人了。同時,外在威脅如此含糊,它的詮釋空間自然不小,於是誰掌握到詮釋它的權力,誰就可以指揮大家應該警惕什麼,我們又應該往那個方向走了。
除了當權者,其他人也會採用外在威脅論的論述,因為它似乎是種有效的辯論方式。它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內外的分別,安全與不穩的對比實在太重要了;只要這個基本點一樹立,任何正常的推理論據都可棄之不顧。「別有用心」這四個字的妙處就在於我們可以從猜測一個人的動機去全盤否定他實際說出來的話,既省事又方便。
理性的懷疑精神與批判態度,是和陰謀論式的外在威脅論不同的。前者的懷疑是要有理性去支撐有證據去證明的,而後者則不需要理由也不用提出證據。陰謀版的外國威脅論是不能被證實為假的,它給出的只是一堆有待細考的蛛絲馬跡,和一連串的暗示。陰謀版的外國威脅論甚至不是一種論證方式,它只是一種氣氛;它的效果不是來自論據,而是來自一種情緒的感染。它以建立在無知上的恐慌取消了一切推理和證據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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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俄羅斯總統普京指揮的「統一俄羅斯」黨剛剛贏得了杜馬大選,而且贏得相當輕鬆。雖然「統一俄羅斯」的候選人拒絕參加電視辯論,但還是有些俄羅斯人居然在事後調查裏表示「統一俄羅斯」的表現較佳!明明沒有上電視辯論,卻讓人覺得他們上過,還要贏了辯論,可見普京和「統一俄羅斯」的魅力實在已經到了一個能夠製造幻覺的地步了。正因如此,外界才更是不解為何普京在競選過程要那麼賣力,四處張揚外國威脅論(所謂「外國」其實也就是美國),把對手一一打成外國野心勢力的傀儡。一般認為,這是為了把他的聲勢抬得更高,使他在明年卸任總統之後不管是做總理還是一個普通的議員,都能挾龐大民望繼續實際地控制政局。
為了一個特定的政治目的,為了滿足個人的野心,不惜打造一個外敵出來,以此向內凝聚自己的支持者,這本是政客常用的手段。但它的前提必須是民眾要有相應的心理,對世界也得有能夠配合的看法,覺得自己的社群自己的國家處在外敵環伺的狀態,感到無時無刻不是最危險的時候。只有如此,當權者才能輕易召喚起大眾的危機感,將政局導向非常的狀態。而我們知道,在最不正常的緊急狀態下(例如頒布戒嚴令的時候),出於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目的,任何有礙於此等目的之實現的行動都是可以被禁止的。為了安全,人民不可以集會;為了安全,傳媒必須受限;為了安全,意見不能自由表達。換句話說,在國家安全面前,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等基本人權和其他價值都是可以先放到一邊去的。由於這等非正常狀態把國家安全的定義和維護它的方法都交到了當權者手中,所以一個有心鞏固權力的人自然喜歡散佈緊張的情緒,提醒大家外部威脅的存在,就像家長強調暗夜街道的危險,好叫孩子不要太心野。當恐懼成為普遍的情緒,當外敵的存在成為社會的共識,有利於當權者的緊急狀態就很容易出現了。
恐懼往往來自無知,所以那種外在的威脅是不能說破不可細究的,必須讓它保持在一個模糊的狀態。外在的威脅愈是難以捉摸,它就愈是難以防範;它愈是難以防範,我們就要更依賴那些好像能夠辨認它捕捉它的人了。同時,外在威脅如此含糊,它的詮釋空間自然不小,於是誰掌握到詮釋它的權力,誰就可以指揮大家應該警惕什麼,我們又應該往那個方向走了。我們不用追問俄羅斯人為什麼會害怕,他們為什麼那麼相信普京提供的外在威脅論,因為我們應該先檢查一下自己。
在皇后碼頭存廢之爭的後期,曾經有一位評論專欄作者提出警告﹕美國正是透過一些非政府組織,以環保和保育議題的包裝,介入他國的內部事務,製造政治事端。這位作者一沒有指明那些組織是哪些組織,二沒有說明他們產生政治事端的機制流程,最後更沒有告訴大家保育皇后碼頭的呼聲背後到底有沒有他所說的這些外國勢力(秋生涼﹕〈皇后清場顯露政府團隊精神〉,《信報》,2007.08.10)。他只是想含混地散佈一種氣氛,讓大家感到即便是保存皇后碼頭如此本土的小事也離不開可怕的外國勢力。似乎只要染上了外國勢力,想要保留皇后碼頭的任何主張都會變得十分可疑。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兩點﹕一、除了當權者,其他人也會採用外在威脅論的論述,因為它似乎是種有效的辯論方式。二、它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內外的分別,安全與不穩的對比實在太重要了;只要這個基本點一樹立,任何正常的推理論據都可棄之不顧。所以你用不著說皇后碼頭有多重要,多有意義,我也用不著跟你爭辯每一條論據,我只要影射你背後可能還有外在勢力就夠了。「別有用心」這四個字的妙處就在於我們可以從猜測一個人的動機去全盤否定他實際說出來的話,既省事又方便。
可是,難道外國勢力就只是一種出於野心或者政治企圖的陰謀虛構嗎?再具體點說吧,難道今天的美國就真的沒有透過種種手段去干涉和影響我們的政局嗎?當然不,喬姆斯基(Noam Chomsky)等左翼學者的讀者一定知道美國總是善於利用媒體,智囊機構和各式偽裝成私人企業或非政府組織的力量去達成它的目的。冷戰以後,更有不少新土出的文獻和研究證明即使是美國現代藝術的崛起,也離不開中央情報局的推波助瀾,因為他們想要在文化和意識形態的領域戰勝共黨國家,標榜「自由世界」的優秀(見Frances Stonor Sauders)所著的Who Paid The Piper?及The Cultural Cold War: The CIA and the World of Arts and Letters)。
然而,我還是要指出理性的懷疑精神與批判態度,還是和陰謀論式的外在威脅論不同的。前者的懷疑是要有理性去支撐有證據去證明的,而後者則不需要理由也不用提出證據。喬姆斯基和Frances Stonor Sauders等人的美國威脅論要靠大量的資料和整全的理論架構去建築起來,因此也是可以被證偽的,你能夠舉出相反的例證與推理去駁斥它(事實上,這麼做的人也不少)。但是陰謀版的外國在威脅論卻是不能證偽的,它給出的只是一堆有待細考的蛛絲馬跡,和一連串的暗示。陰謀版的外國威脅論甚至不是一種論證方式,它只是一種氣氛;它的效果不是來自論據,而是來自一種情緒的感染。它以建立在無知上的恐慌取消了一切推理和證據的必要。
【任何時候都是最危險的時候.二之一】
2007年12月8日 星期六
李怡 - 利己本能與良心導引
2007年12月4日 星期二
關啟文 - 宗教與黑奴解放——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的偉大成就
他看到所有人都是兄弟,而且都是他們兄弟的守護者。
【明報專訊】最近在西方有無神論的熱潮,不少學者和作家對宗教口誅筆伐,如牛津大學的動物學家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06年出版的《上帝的幻象》(God Delusion),和最近美國作家希珍斯(Christopher Hitchens)的《上帝並不偉大——為何宗教毒害了所有事物》(God is Not Great: Why Religion Poisons Everything),都是暢銷書。類似的無神論作者還有Sam Harris、Daniel Dennett等。
他們不單認為宗教是反科學的迷信,更批評宗教是邪惡和有害的。例如道金斯在06年1月為英國的電視台(Channel 4)主持了兩集節目,叫《萬惡之源》(The Root of All Evil),全面攻擊宗教。
宗教是邪惡和有害的?
本文無意說宗教都是好的。正正因為宗教的定義含糊,現象也非常多元和複雜,實在難以一概而論,任何一刀切地說宗教是好或是壞的斷言都難以成立。然而一些文化人往往提倡「宗教都是有害的」角色定型(例如特別喜愛談中世紀的黑暗),所以我想透過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1759-1833)廢除黑奴的奮鬥故事,展現宗教與社會的關係的複雜性。
近期在港上影的電影《奇異恩典》(Amazing Grace)就是他的故事,很可惜,沒有任何一位偉大的改革家像威伯福斯這麼被人忽略。當時因為英國政治家認為黑奴販賣對經濟和海軍都有利,於是在非洲西岸建立要塞,積極推動這種「貿易」。18世紀初期,英國奴隸販子每年運送數萬黑奴到西印度群島的殖民地,是歐洲之冠。這可是賺大錢的生意,例如利物浦的販子,在1783到1793年間,把超過30萬黑奴送到西印度群島,可賣到1500萬英鎊,他們則淨賺30%!
威伯福斯所遇到的困難可想而知,很多英國人認定這是必要的制度,相信廢除此制度會導致經濟崩潰。而威伯福斯的堅定對手包括強大的商業團體、殖民地勢力和很多上流社會成員(包括皇室),在政治建制派內反對勢力更像牢不可破。至於文化方面,幾乎所以人都接受奴隸制度,只有極少數人認為奴隸交易是邪惡的。我們現時的一些人權理念,在當時只是一些崇高和抽象的道德理想,並不是公眾的共識,一些統治階層和政治精英對此更嗤之以鼻。更不要忘記那時發生了震驚全歐洲的法國大革命和其後的恐怖時期,還有奴隸的暴動和起義,都使他的政治努力困難重重。
就是在這種環境下,威伯福斯在1787年開始在英國國會爭取禁止販賣黑奴,這就像有人要憑一己之力去推倒大山。他為何這樣「愚蠢」呢?這是因為他在1784到1786年間經歷人生的巨大改變——重新認信基督教的真理,和皈依上帝。
信仰給了他新的使命感,最近為他寫傳記的作家這樣說:
「在1785年,處於政治事業的高峰,在他身上發生了一些深刻和戲劇性的事情。上帝打開他的眼睛,讓他看到所有人都是照着上帝的形象被造,生而平等,所以都是神聖的。他看到所有人都是兄弟,而且都是他們兄弟的守護者。」(Eric Metaxas, Amazing Grace: William Wilberforce and the Heroic Campaign to End Slavery [Oxford: Monarch, 2007], p. xvi)
他在1787年10月28日的日記寫道:
「全能的上帝把兩個偉大的目標放在我面前:廢除奴隸買賣和移風易俗(指社會道德)。」
自1787年,他差不多每年都提出有關法案,但每次都失敗。然而他不屈不撓,經過20年的努力,最後在1807年2月23日成功(剛好200年前):283對16票通過!威伯福斯喜極而泣,眾議員則站立為他歡呼,掌聲雷動。
然而這只是連場戰役的第一個回合,他後期還要致力執行法例,防止黑奴走私,還要面對龐大的國際販賣黑奴勢力,最後還要解放所有黑奴。這些都好像不可能的任務,但威伯福斯的持續努力使這些目標基本上都達成了。1833年7月26日,解放奴隸的法案通過二讀,3天後他與世長辭。
8月3日,威伯福斯下葬西敏寺,當天所有公營事業都休息,所有國會議員都出席他的葬禮。很多載着悼念民眾的馬車擠滿到西敏寺的路上,而附近的路旁站滿大量市民。1834年7月31日,80萬的奴隸重獲自由,這不單是英國或非洲歷史中重要的一頁,也是人類歷史的一個里程碑,而威伯福斯的功勞實在難以估計。
有人曾說:他們的工作做得太徹底了!「假設現在有一種可怕的疾病肆虐全球,有一個人排除萬難才找到醫治方法,這治療的成功是如此徹底,那疾病完全消失了,沒有人再因這疾病受苦——一兩代之後根本沒有人記起這疾病曾經存在。威伯福斯就好比這一個人。」
當時奴隸的存在就如出生、結婚和死亡一般理所當然,是不可能消滅的。然而當天人們所認為是不可思議的事情,對今天的人們卻好像無可避免,這種改變就顯示了威伯福斯的成就。
威伯福斯所克服的不單是奴隸制度,更是那種令奴隸制度數千年來興盛不衰的心態,他達成的是人類意識的根本改變。
宗教在自由社會應擔任什麼角色
宗教在自由社會中應擔任什麼角色呢?這是一個很富爭議的課題,因着「宗教右派」的興起,一些自由主義者特別對基督教有戒心,認為宗教不應在公共領域中擔任重要角色。一旦宗教介入公共領域,只會帶來分化甚或「神權政治」(如布殊的當選)。
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我在這裏只想透過威伯福斯的例子,指出他最終訴諸的還是信仰和神聖的道德。他這樣說:
「有一個超越所有政治事物的原則。當我思想『不可殺人』的誡命,並深信它有神聖的權威時,我又如何有膽量用自己的理性與之對立呢?再者,當我們思想到永恆和所有人類行為未來的後果,此生又有什麼東西能令我們違背自己良心的原則,正義的原則,以及宗教和上帝的律法呢?」
按當時的公共理性,威伯福斯所爭取的是不切實際的,亞秉頓伯爵(Earl of Abingdon)回應威伯福斯時說:
「人道只是一個私人感覺,而不是我們可用作行動基礎的公共原則。」
墨爾本爵士(Lord Melbourne)也說:
「當我們容許宗教侵入公共生活時,事情便演變成相當大的困局。」
假若威伯福斯聽了這勸告,我們今天的世界會是怎麼樣呢?
我們固然不可不察宗教對政治的潛在危害,但威伯福斯的具體歷史例子告訴我們,宗教也可以是促進自由精神的巨大推動力。對公共宗教的一刀切禁制令,只會把嬰兒和洗澡水一塊兒倒掉。當然,宗教信徒也應更多學習威伯福斯的榜樣,關顧窮人和弱小,和爭取公平與正義,畢竟西方傳來的人道和人權傳統,本來就和基督教信仰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作者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
2007年12月2日 星期日
陳雲 - 空白非白
2007年12月2日
【明報專訊】在香港這種政制設計之下,投票還有什麼意義?土共挾北京的勢力,在香港發展類似黨委的系統,要成為港府的衛士、爪牙與幹部培養所,民主派還有什麼前途?北京要制度大致保障會選出自己心儀的人,才會放開箝制,欽賜特首普選,粉飾太平。普選既然注定選出北京的政治代言人,港人投票只會加強北京代言人的政治合法性,那投票豈非是為虎作倀,自投羅網?每當問自己這些問題,頭腦便會空白一片。面對選舉的通知書,即使用政治現實主義的態度,珍惜每次表達政治意見的機會,進了投票站,面對空白的選票,心中也有這個問題,勉強選一個好人,還是留白,投下抗議一票?
民主制度 國家傾向
不出來投票,是不屑,是犬儒,是逃避,是閉門靜思,是韜光養晦,是無政府主義,態度曖昧得很。然而,到票站投下白票,是明白的抗議票。我不歸邊,不滿意這個制度,但我仍是掌握住自己的公民權利。投白票過了某個比率,就是對政府的不信任票,足以引發一場憲政危機。年初的香港特首選舉,白票講法一出現,就令北京大為緊張,全國人大常委副秘書長喬曉陽就於三月十二日在北京發話,提示選舉委員不應投白票;全國政協常委何鴻燊也同時放言,謂投白票者或會被揭穿身分。港府隨即強調本港的所謂《選舉條例》,確保投票保密。
在目前香港的政治制度之下,把握投票的機會,表達意願是重要,市民的政治啟蒙,加強政治知識,更是重要。民主制度保證選出某類執政模式,貫徹某類統治方針,甚至選出某些政治家族人物,確實是現代民主社會的常態。中共的想法,也不是全錯,香港特區的確是要代表北京中央的利益,他們只是錯在自己的身分——中華人民共和國仍不是憲政共和之國,中共提出的香港民主制度之構思,缺乏道統(合法性),港人不服氣。
憲政 共和 民主
政治啟蒙這工作,孫中山先生戎馬一生,事業並不成功,至今仍須努力。民眾有了政治啟蒙,有了民主的制度素養,即使受困於橫逆政局,將來仍有出頭的一日。政治知識不足,制度裝備不夠,即使開放黨禁,容許普選,也是一塌糊塗。憲政、共和與民主,是互相緊扣的三環。憲政是本,共和是用,民主是表。簡單來說,某地的人民按照普世人權與民族的政治傳統而制定憲法,並以司法獨立、軍隊國有及黨政分家等原則推行憲法,謂之憲政。憲政保證了共和,共和是各黨派有相當的執政共識,顧及國家的共同利益與民眾的道德要求,即使政黨輪替,也維持一定的政策穩定與政治道義,例如不挪用司法勢力對付落台的政黨,不動用特務系統對付政治異己,不修改法例妨礙反對黨之勢力集結,要是執政黨膽敢造次,為憲法精神所不容,人民會提請憲法法庭(或類似的機構)審理,撥亂反正。每次憲法法庭或類似機構的審判,會引致憲法修訂,或者執法守則之制定,再次確立共和。最後就是表面的投票制度,一人一票直接選舉、委託選舉團間接選舉、多議席聯票制、單議席單票制、保護少數黨或少數州縣的議席的比例代表制或國會委任等,依照某國或某地民眾普遍接受的政治經濟學(民眾的意識形態)、政治經濟結構或文化傳統而定。
有了憲政、共和,就談得上民主制度設計,談預設候選人。於是才有一黨長期執政(如日本),兩黨輪替(如英國、美國),多黨輪替或聯合執政(如歐陸國家),也有專門培育政治領袖的大學和家族。家無恆產的候選人無法在美國參選總統,卻可以在德國及北歐國家參選總理,但這些都是憲政共和國家。民主大有國情之別,共和略有國情之別,但憲政絕無國情之別。
民主是現代進行式
葉劉淑儀喜歡拿德國的希特勒來諷刺民主。德國是我的精神故鄉,對葉太的諷刺,我心有戚戚然。希特勒能夠以獨裁者的身分執政,是因為德國當時的民主缺乏憲政與共和的保障,威瑪共和時期訂立的憲法大有紕漏。當選的總統興登堡可以自行任命希特勒為總理,希特勒謀算掌握總理的《授權法》,該法規定總理可以不通過議會自行制訂規章以代替法律,可是授權法需要國會三分二的多數議員通過才能生效。於是希特勒利用國會縱火案(一九三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誣衊是德國共產黨所為,總理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興登堡總統受到唆擺,隨即簽發「國家及人民保護令」,廢止公民自由權。共產黨被裁定為暴亂組織,被迫退出國會。納粹黨掌握議會多數議席,通過執行《授權法》,總理希特勒便下令取締一切非納粹的政黨,達致一黨獨大,然後發動選舉機器,選舉自己為領袖。希特勒是德國憲政崩潰之後掌權的獨裁者,他不是民主制度出來的,他的納粹黨也毫無共和之風。
經歷納粹的慘痛教訓,戰後德國厲行憲政,制定堪為世範的憲法《基本法》(Grundgesetz),設立憲法法庭,審理憲法爭議,並且用聯邦制度來保障地方自治,用比例代表制保障少數黨(工黨、共產黨、綠黨等),並採用總理制,總統只是國家的禮儀象徵,由國會委任德高望重的貴族或賢人出任,平衡民主政治的庸俗風氣,至於外交部長,一般由反對黨的代表出任,以示尊重跨黨派的共和精神。
香港雖然有不錯的法治制度與公民社會,但憲政基礎薄弱,毫無政治共和,在香港實踐民主,不能只是期望普選到來,而必須在各方面做準備。有了普選特首,只是啟動各種制度建設的起步,絕不表示香港的政治制度已經修成正果,更何況各國的民主制度都在不斷的修補與驗證之中,共和精神在不斷磋商之中,與資本主義等現代典章制度一樣,都是不可預先設定其完成狀態的。以為民主可以一蹴即至,是政治幼稚病。
珍惜香港的政治特權
香港的小憲法《基本法》的憲法詮釋權,牢牢掌握在人大的手上,剝奪憲法的一切剩餘權力和詮釋空間,不容許港人透過憲法的剩餘權力來活動,達到詮釋憲政的作用,締結共和精神。至於其他憲政精神,例如政府不得親疏有別,偏袒某政黨,向之放水通融,港府在中共一黨專政之下,只能遵命行事。至於跨政黨的共和精神,民建聯與民主派有敵我之分,無共和之德。至於民主制度,香港的立法會的提案權力有限,功能議席及分組點票保證資產階級專政,民選議席則用比例代表制,令民主派不能成為多數黨。
在這種情勢之下,投票還是要去的。不去,連改進的機會都放棄了。我一貫強調,香港的生存公式,是以政治特權交換經濟特權。民主關乎香港人的尊嚴,也關乎香港人的飯碗。關注政治,積極投票,是港人在政治上自保的護身之法,也是掌握政治特權以交換經濟特權的養生大法。在中共統治之下,政治自保是經濟自保的前提,沒有「七一大遊行」,香港會享有今日的經濟優惠政策嗎?至於全面的民主,還真的要等待內地慢慢改變,急不來,也不必急,因為內地一旦憲政共和,香港的特權定位就完結了。
2007年12月1日 星期六
Vic - 「規範」是「全面控制」的代名詞(舊文轉貼)
新華社9月10日發佈《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定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須經新華社批准,並由新華社指定的機構代理,外國通訊社不得在中國境內直接開拓新聞用戶。《辦法》適用港澳台媒體,即時生效。
這是繼6月底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擬禁止媒體擅自報道諸如天災人禍等重大新聞後,中國政府收緊媒體控制的又一新猶。《突發事件應對法》並未觸發海外激烈的反對聲浪,新的《辦法》因為直接損及外國媒體公司的利益,歐盟已提出抗議。這一次外國的反對力量會有多大,能否給張牙舞爪、醜陋不堪的新華社當頭一棒,將視乎外國媒體業以及政府是否有決心與中國政府打一場「資訊貿易戰」。
在當今全球化資訊年代,新聞本身是一項重要的商品。隨著中國經濟的崛起,國際間對中國相關的新聞,無論是經濟、社會還是政治方面,需求與日俱增。眾多國際媒體雖然面臨裁員縮編以撙節支出的壓力,仍加大對中國的投資,加強中國相關報道的深度與廣度,以求滿足客戶的需求。國際主要財經媒體如彭博及路透,亦大力開拓中國財經資訊市場。《辦法》禁止外國媒體直接發展新聞用戶,若嚴格執行,外國媒體根本無法在中國正常做生意。為保護自身的合理權益,國際媒體業應團結起來,努力遊說己國政府,務求在此事上對中國政府施加最大的壓力。
《辦法》除了直接干預外國媒體在中國的正常業務發展,還列出了犯禁新聞的清單,指明新華社有權審查並刪除違禁新聞。一如中共的陋習,規定寫得籠統含糊(見《辦法》第十一條),比如不得發佈以下訊息: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國家榮譽、利益的;
*危害社會公德或者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中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以北京的執法記錄觀之,以上規定基本上可讓掌權者視乎需要,隨意解釋。外國媒體以國際標準處理新聞,是隨時會觸犯惡法的。即使有意要配合當局,為求賺錢卑躬屈膝,厲行自我審查,以中國法網之寬、執法之粗暴隨意以及「上意」之不可預測,媒體在中國陷入法網仍是隨時可能發生的事。
而且,問題是,為求安穩賺錢,把新聞做到像新華社一樣,這種「資訊」,還有新聞價值嗎?還有市場價值嗎?
在《辦法》受到海外批評後,新華社強調,類似規定早已存在,新的《辦法》並沒有改變什麼。這話可圈可點。
如果新華社說的不全然是扯淡,那麼,《辦法》基本上是唬人的,至少在內容審查上是這樣,因為目前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出外電報道,中國政府基本上是不管內容的。你能想像路透、道瓊、美聯社這些通訊社,其英文的報道,必須經過新華社的審查合格才能發出嗎?這些通訊社如果接受這種屈辱,國際讀者還會信賴他們所發的新聞嗎?
至於中文新聞,那就不一樣了。基本上,中共是否有意在政治上走向開明開放,中國境內對中文新聞控制的鬆緊程度是一個關鍵的指標。從近年的種種動作看來,中共根本無意在政治上走向開放。中國政府對中文新聞在境內的傳播,只有抓緊沒有放鬆。外國財經媒體為求開拓中國市場,推出中文即時新聞服務,在新華社的監管之下,根本不能打正「新聞」的名號,只能以諸如「經濟信息」之類的名稱推出,禁止提供政治及社會新聞。這些媒體的中國客戶,在「經濟信息」之外還看到一些未經官方審查的中文政治新聞,正是中國政府難以容忍的「違法」經營。
《辦法》延續中共全面控制媒體的傳統,在內容審查上其實並無新意,其惡劣處在於意圖壟斷外國媒體在中國發佈新聞的管道,藉此嚴密控制外電新聞的傳播範圍,避免太多的中國人民可以藉外電突破政府對新聞的壟斷。一個無所不用其極戕害國民資訊自由的政府,其本質必定是邪惡的。在這一點上,中共政權數十年如一日,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辦法》一大可議之處,是新華社的角色問題。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有意在中國拓展業務的外國通訊社批評,「新華社這項新規定,擺明了他們要壟斷市場,做無本生意。」在文明社會,凡公共事務,迴避利益衝突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則,貪污基本上就是此原則未能落實的結果。中國在這方面,無疑是極其落後的。新華社本身有很多以賺錢為目的的業務,與外國通訊社——特別是財經資訊巨頭如彭博及路透——存在市場競爭關係,卻可以堂而皇之制定《辦法》監管競爭對手,手操對同業的生殺大權,這種事,也真虧中國政府做得出來。
中共先前提出《突發事件應對法》,聲稱是為了「規範政府及時發布信息」;現在發佈《辦法》,則聲稱是「為了規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和國內用戶訂用外國通訊社新聞信息,促進新聞信息健康、有序傳播」。在中國,「規範」已淪為「全面控制」的代名詞。
Vic - 中國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舊文轉貼)
日前同事提及中國正在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我因為事先未聞相關報道,一時反應不過來:「未經政府同意不得報道突發事件,不會吧?」
其實實在沒有什麼值得驚訝的:偉大的中國政府,共產黨的法西斯本質,有什麼做不出來?跟以往不同的是,中國政府現在「進步」了,「科學」了,講究依法治國,所以,為了統治方便,為了鎮壓方便,事先把惡法立好,也算是對異見者盡了事先告知的道義,將來施展鐵腕,不但可以振振有詞是維護法制,還可以損一句「不是沒有警告過你!」
Get real,man!這就是中國的法制精神,他們是不懂什麼叫做法治(the rule of law)的。
前陣子,公司高層訪台,請大家到pub happy hours,談及中國新聞管制問題。我放言高論,稱公司應當聯同其他大型通訊社,make some concerted efforts,為自己爭取在中國大陸以中文報道新聞的自由。高層稱,要真正見效,恐怕非勞動西方各國政府出面不可。
想想,我實在naive。雖然說西方通訊社基本上已爭取到頗大的在中國報道新聞的自由,官方不理會英文的報道,但要爭取用中文在中國報道新聞的自由,那可是動搖共產黨政權根基的事啊。期望牟利的西方媒體make some concerted efforts來推動此事,實在有點不切實際。
董建華在香港欲強行立所謂的國家安全法,擬禁止媒體在未獲政府授權的情況下披露源自官方的資訊,雖然不及中國當前審議的惡法嚴苛,即足已激發一般而言並不熱衷政治的香港人強烈反彈,50萬人於2003年7月1日冒著艷陽上街遊行,迫得惡法流產。
現今,中國的橡皮圖章立法機構正審議這條惡毒百倍的苛法,如無意外,勢將原封不動通過。期望中國出現激烈的反惡法抗爭,目前是不現實的。「日頭赤炎炎,隨人顧性命」,茫茫神州,熙來攘往,無不為利,對於本來就不存在的新聞自由,再被進一步剝削,大概也感覺不到多少痛楚吧。
其實,中國的有心人當然還沒死光,在媒體中,亦有一群力圖在閉塞的言論環境下開啟一扇明窗的人。這些人是稀有品種,是社會文明進步希望之所寄,可惜,偉大的中國政府,再說一次,偉大的、光明的、永遠英明神武的中國共產黨政權,卻視之為寇讎,滅之而後快。
看著偉大的祖國「形勢一片大好」,看著資金源源湧往「世界工廠」,看著「中國熱」一波高於一波,看著很多同胞感覺越來越良好,在這高溫37.4℃的炎熱台北,咋聞祖國為了「規範政府及時發布信息」而欲立新法,感覺一陣無奈的倦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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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光 - 防火 防盜 防記者
2006 年 7 月 7 日
【明報專訊】胡溫政府標榜依法治國,但人大審議的《突發事件應對法》,顯然是一條惡法,箝制新聞自由,剝奪人民的知情權。
法例規定:傳媒不能擅自發布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四類突發新聞,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者可被處罰。惡法一旦通過,像礦難天災、維權紛爭、松花江污染、沙士或禽流感等新聞,未經政府批准,不符官方口徑,隨時牴觸惡法。
國務院的汪永清說,法例是規範政府及時發布信息,不是針對媒體。但信息若不利於政府的應急佈置工作,則可豁免發布。法例的漏洞不言而喻,媒體自行發布新聞,由地方政府判決和處分;但地方政府拒發新聞,則有法例豁免權,媒體無從監察,人民也蒙在鼓裡。
憲法保障公民有言論和出版自由,但法例剝奪傳媒報道新聞的主動權,出版自由何在?汪永清說,規定適用於境外記者,當然也包括香港記者,當他們到國內採訪天災人禍時,新聞超前於政府公布,內容超越於官方的尺度,就觸犯法例,言論自由何在?
法例傷害了媒體,更禍害了人民。《冰點》在沙士期間,有報道揭發政府命令醫護人員,做假病歷瞞騙世衛,「像薩達姆一樣用救護車拉着沙士病人滿街亂竄」,逃避世衛的視察。法例一旦通過,《冰點》報道已墮法網,但犯法事小,人命事大,人民不知沙士病情,毫無防護,集體感染,全球擴散,責任誰屬﹖是隱瞞病情的政府,還是有口難言的傳媒﹖新聞封鎖和統一發布的禍害,禍及人民,也禍延人類。
政府壓制傳媒,古已有之。袁世凱對傳媒極度厭惡,曾制定任意解釋、隨意入罪的《報紙條例》,禁止傳媒刊登「淆亂政體和妨害治安」的新聞,引來報界強烈反抗,直至袁世凱病逝,惡法才壽終正寢。蔣介石抗戰時,曾設立新聞審查制度,當時共產黨《新華日報》的郭沫若,發起轟轟烈烈的「拒檢運動」,得到全國媒體響應,所有新聞拒絕送審,視蔣介石如無物,迫使國民黨公布《廢止出版制度檢查辦法》,寫下中國新聞史最光輝的一頁。
歷史不斷重複,袁世凱要箝制輿論,蔣介石要審查新聞,但當前中國的《突發事件應對法》,比袁世凱和蔣介石更徹底,直接由政府統一發放消息,傳媒不能亂說亂動,中國彷彿回到封建時代,連軍閥和民國也不如。
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曾報道南方一條鄉村,村委會在牆上寫着一句口號:防火、防盜、防記者。防火防盜,是為了生命財產的安全;防記者,是防止人民知情權,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突發事件應對法》出台的動機,與防火防盜防記者的口號異曲同工,與袁世凱和蔣介石遙相呼應。
Vic - 尋找林昭靈魂的胡杰先生(舊文轉貼)
托朋友的福,離開北京之前,看了胡杰先生花了數年時間拍成的「尋找林昭的靈魂」,相當的震撼和感動。朋友還趁胡先生到北京拍片的機會,周末約了他吃午飯,將我也叫上了。
胡先生留著虬髯客般的鬍子,頭髮有些稀疏,將近五十歲的人,雖然不是很高大,但自有一番硬朗威武的氣派,講起話來卻是相當的溫和謙厚。
走往餐廳的路上,我明知故問:「林昭那片子,現在在國內還是被禁止發行吧?」胡杰說當然啦。我說:「這真荒謬啊,林昭這人本身都平反了,關於她的紀錄片,為什麼還不能發行?」胡稱:「咱們國家,一切都是假的啊!」
「每個人腦子裡都有一個警察」
胡先生這一次到北京是拍一個有關文革的紀錄片,他說,事先聯繫好的人,有很多在北京實際見到了面,費盡唇舌還是不願接受訪問,感覺很失望。他慨嘆:「我們國家,每個人腦子裡都有一個警察!」朋友回應說,連一百多年前有關義和團的事,國人都不能就事論事地反醒,才結束了三十年的文革,當事人不願回顧,也不足為奇了。
我問胡,當年辭掉新華社的工作去「尋找林昭的靈魂」,一尋就是幾年的時間,經濟上很困難吧? 他說,那是當然的,即使他認識一些有條件提供贊助的商人,對方也因為怕受政治上的牽累,即使可以透過很曲折的方式提供贊助,也怕會被查出來而不敢贊助。他說:「咱們自己也不好意思連累別人。」
他笑說,有次見到一個工人,對方覺得他很可憐,連個工作都沒有,不知在幹些什麼。在中國,體制內的人不管是房屋、醫療及教育,都得到政府的照顧,是很難想像一個人會自願脫離體制,去追求個人理想的。
胡先生說,當初在新華社,只要能夠受得住無所事事,是可以呆下去的,想做事的人則幾乎一定會出事。在他知道林昭這個人的故事後,要做一些事的衝動就讓他無法不脫離體制了。
「活得很有質感」
我又明知故問:「雖然很困難,但你完成這片子,一定很有滿足感吧?」胡杰說:「那當然啦。 拍完這片後,我覺得自己隨時可以死掉了。」他說,當他一個人看著自己拍回來的影像,體會著片中人的經歷,感覺是自己「活得很有質感」。
我不知道「活得很有質感」這句話確切該如何理解,但生活得有如沒有靈魂的活死人是怎麼一回事,我想自己是知道的。我佩服胡先生拋開安穩的生活去追求理想的勇氣,而且他的確是鍥而不捨地克服了重重困難,拍出了一部震撼國人心靈的片子。真會有一些事,會讓人一旦完成即有死而無憾之感的。
「連照顧自己都有困難,怎麼請得了助手?」
我們談到張元勳寫的「北大往事與林昭之死」,裡面提到反右前北大備受師生敬愛的馬寅初校長,一開口常常就是「兄弟我」,胡杰說,是啊,那是很彰顯人格的,現在的領導們,一開口就是黨和國家,完全沒有人格可言。
當天的午飯吃了約兩小時,只是數日的時間,我可以清楚記下來的談話已所剩不多。不過以下這段是讓我印象很深刻的,因為感覺很意外。
朋友問胡先生,是否會繼續拍紀錄片下去,他說:「不知道。 拍片需要很好的體力與精神。我這一次在北京,有時顧著跟受訪者說話,以為自己已經開了機在拍,結果發現沒按到正確的按鈕,沒有拍下來!」
我的感覺就像是導演喊了「Camera」,演員完美演出,導演心滿意足喊「Cut! Perfect!」然後攝影師說:「對不起,剛才按錯了鈕,沒拍下來!」這種事,真的會發生嗎? 但是想想胡先生一個人「一腳踢」,什麼都要自己來,收集資料、聯繫、訪問與攝影,全部一個人完成,有時累起來,顧此失彼,也就不是不可想像了。
我說:「您累了,應該請一個助手。」胡笑說:「照顧自己都有困難,怎麼請得了助手?」
我真想可以說,我來做你的助手。
* 有關林昭*
原名彭令昭,北大著名才女,自稱「雙木三十六之『林』、刀在口上之日的『昭』」,早年極崇拜毛澤東,「後來終於明白我們是真的受騙了!幾十萬人受騙了!」 反右運動時被劃為右派,1968年被囚上海時遭秘密槍決,罪名是「反革命」、「不認罪,抗拒改造,態度十分惡劣」,終年三十六歲。在獄中以針及髮夾刺破手指,留下數十萬字的血書。
Vic – 有關尊重差異(Diversity)(舊文轉貼)
日前,公司派了一位培訓經理,到台北為同事們講解公司提倡的diversity觀念。這位英語流利(有少少新加坡腔)的女士,用了近40分鐘說明此一觀念,大意就是:性別、年齡、膚色、宗教、性傾向、教育程度以至個人經歷不同的同事,不應因其與人不同之處而遭排擠,不應受到不公平待遇;一個團隊,若由背景多元化的員工組成,會表現更為出色,更有利公司開拓新市場。講師強調,因為個人偏見而對同事不友善,公司是禁止的。(以上理解若有偏差,必定是本人不專心聽講所致。)
因為時間有限,有關diversity的種種,均未曾深入探討,更遑論以工作中實際會碰到的情況加以討論。講師提到的一個例子,對加深理解也無甚幫助:某次在香港,有來自中國大陸的同事在公司內某個場合發表意見,有一香港同事一臉不以為然的樣子,講師問其原因,答曰(大意):就是不喜歡大陸人!
好不容易講師演講完畢,且沒有同事不識相提問題,我以為可以吃飯了(快一點了),本地人事部經理上台補充說,對於人與人之間的差異,有以下各層次的對待方式:忍受-->理解-->認同-->慶祝(對不起,記不清,但大意如此),我們應努力邁向更高層次云云。
如果年輕十歲,我還未踏入社會,有機會聽這樣一場講解,我很可能會非常感動:啊!在殘酷競爭的資本主義商業社會,竟然有一家公司懷抱如此高遠的理想,其擁護人權、尊重人性的熱誠,簡直和(濫)人權主義者有得拚嘛!
對不起,不要誤會了,即使我覺得當天這一場簡報只是一場漂亮空洞的門面話(基於diversity原則,請尊重我的感覺),一直以來,我還是覺得敝公司是一家相當正派的公司,基本上是很decent的。當天的簡報,我個人感覺不好,主要是覺得,講得太表面了,而且完全跟實際工作連不起來,高談闊論下來,感覺就是很假。
尊重差異要做到什麼程度?當員工的差異影響團隊表現,拖低產出的品質,是否必須優先尊重工作紀律,嚴格要求工作質素呢?這可是很實際的問題,不要以為是不說自明的。數年前,有一位個性活潑的同事加入台北公司,對於基本工作要求(準時上班及工作時謹慎小心)常常無法做到。這位同事認為,只要給她多一些的工作彈性,如採取責任制、不限定工作方式,她是可以做得不錯的。問題是,我們的工作情況,根本就無法給予她這種彈性。請問,是我們虧待了這位同事,沒有尊重她的差異(較為自由散漫)嗎?
所以,我的感覺是,如果脫離現實泛泛而談,講一些高遠的理想,真的很容易給人「何不食肉糜」的感覺——比如在北京對同事說,在新聞工作上不必自我審查。現實中做不到的事,往往不是因為不夠用心或不夠創意,而是根本上那就是村上春樹常說的「那也沒有辦法」的事。
我個人當然認為,人與人之間應當互相尊重彼此間的差異,「君子和而不同」,除了法西斯主義者(廣義的,泛指擁抱獨裁專制觀念的人),沒有誰真正認為,應該把自己討厭的人消滅殆盡(或化為奴隸)。Diversity是很有意思的概念,健康的自然生態中,物種是很多元化的。
但是,回到關鍵問題,尊重差異應該做到什麼程度呢?我以前有時會想一個問題,如果民主觀念的關鍵是自由與寬容,那麼,我們對於反民主、意圖行獨裁專政的力量(比如共產黨),是否也應該同樣寬容呢?如果這種力量強大到足以徹底顛覆民主體制,社會豈非可能陷入萬劫不復之境地?
在民主國家,共產黨可以作為一個政黨參政,爭取透過人民的授權當執政黨;但在專政國家(無論是共產、納粹還是法西斯),權力被極少數人壟斷了,一切反對力量皆被視為「反動勢力」,必須撲殺於萌芽狀態。民主容得下反動勢力,但一旦反動勢力壟斷了權力,除了反動勢力,就什麼都容不下了。
所以,我覺得,所謂「尊重差異」,如果沒有正確的理解,實在是一個很危險的口號。除了動物本能,人還有天賦的理性,事情合不合理,只要不刻意去蒙蔽自己的理智與良知,大家心裡其實是很清楚的。在商業社會中競爭,高談太過高遠的理想,往往顯得矯作或虛偽,大家務實一點,合理地待人待己,取財有道,發財立品,不過分相互剝削,就已經很好了。
Vic - 快樂足球vs.功利足球(舊文轉貼)
「我認為我們踢得相當糟糕,但最重要的是,我們贏了。」
英格蘭在世界盃第一場靠著對手擺烏龍,一球打敗巴拉圭,英國球迷在德國熱烈慶祝,一位球迷對記者如是說。
最重要的就是賽果?真的嗎?
英國今年再一次在世人極高的期望中參加大賽,如果沒有太大的意外,歷史再次重演,不久我們又會再一次看到英格蘭鎩羽而歸。[後記:結果是八強止步,射十二碼輸給葡萄牙。2007年於歐洲國家盃最後一場外圍賽主場輸給克羅地亞,繼1994年世界盃後再一次無法入圍重大賽事。]
不要誤會,我其實是忠實的英格蘭球迷。看了英超那麼多年,最熟悉的就是英國球員,不捧英格蘭捧哪一隊呢?
我當然希望看到英格蘭有精彩表現,繼1966年後再次捧盃。
但是,如果英國隊以首場如此平庸沉悶的表現過關斬將,靠著運氣一再勝出比賽,我一點都不會感到高興。
最重要的,不是賽果,而是sportsmanship啊!
Sportsmanship者,運動員的professionalism是也。
奈何,現今是專業式微,偽專業興盛的時代。專業者,技藝高明,珍惜行業聲譽,不曲學阿世,以專門之服務換取物質與尊重;偽專業者,技藝良莠不齊,私利重於一切,為達目的不惜扭橫折曲,指鹿為馬,以助人剝削為生。現今之會計師、核數師、律師、公關、政治說客、廣告業,以至攸關國家命脈之政治事業,多的是偽專業人士。
扯遠了。作為一個球迷,我只是想欣賞精彩悅目的高水平比賽,我期望那些周薪動輒數萬英鎊的球員,能踢出「身價波」,讓大家見識見識,世界一流的球藝是怎樣的。但是一場比賽下來,我們看到的,卻往往是90分鐘的比賽,命中球門的射門加起來寥寥可數,失誤連連,創意匱乏。
更令人失望的,就是那位英國球迷帶出來的「輸贏重於一切」的心態。
當球迷都只滿足於取勝,贏就好,不管比賽好不好看,足球比賽又剩下什麼?
還好,波係圓的。看著日本僥倖領先澳洲一球,差幾分鐘就再來一次「踢得不好,但贏球最重要」,澳洲人爭氣,球賽結束前數分鐘內連進三球,讓我重溫久違的看球興奮。
波係圓的,所以世事無絕對。而且,一場球賽90分鐘,不到最後一刻,誰曰穩贏?
足球,最重要的,真的不是輸贏。足球,應該是一場好玩的遊戲。踢的人放開包袱,好好享受比賽,不要太在意什麼國家民族的面子榮譽,則無論踢的還是看的,都會開心得多。
20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
張文光 - 打向司徒華的第一槍
Vic: 華叔雖然骨頭硬,不怕坐牢,但大家真的忍心讓他老人家入獄嗎?他到底犯了什麼不可寬恕的大罪?有眼睛的人都知道,司徒華乃真正的愛國者,數十年來始終如一,如今七老八十竟然可能在號稱自由的香港坐監。
同胞們,祖國崛起了,愛國者都將無處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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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蔭權的強政勵治,終於指向支聯會主席司徒華。
香港股市熱火朝天,民建聯選舉氣勢逼人,無論政治和經濟都勝券在握,特區政府經過深思熟慮,向司徒華打出政治的第一槍。
這一槍打向司徒華和支聯會,也打向平反六四的愛國力量。一直以來,支聯會是中央的心腹大患,它曾組織百萬港人聲援八九民運,寫下愛國民主運動的歷史。18年來,支聯會經歷無數風雨,仍然屹立不倒,它代表着香港的良心力量,代表着港人平反六四的希望。
無論殖民地的港英政府,還是回歸後的特區政府,都希望解散支聯會。鄧蓮如也好,董建華也好,都曾向司徒華提出相同的要求,但司徒華骨頭硬,平反六四是他堅定的信念,絕不低頭。香港人也爭氣,18年來,風雨無間,到維園點起六四的燭光,浩然之氣,天地動容,特區政府難以入手。
民間電台的風波,讓政府找到可乘之機,藉着檢控曾健成經營民間電台,然後檢控電台的嘉賓,出席六四論壇的司徒華。但民間電台嘉賓眾多,有民建聯的蔡素玉,也有行政會議的張炳良,怎能一網打盡,敵我不分?因此,政府巧妙利用《電訊條例》只有6個月的檢控期,放過蔡素玉和張炳良後,才在6個月最後限期前兩天,將檢控的矛頭直指司徒華。
司徒華被檢控的罪名是違反《電訊條例》23條:任何人在知道或有理由相信任何電訊設施正於違反本條例下維持,而卻藉該電訊設施發送或接收信息,即屬犯罪。這顯然是殖民地的惡法,不單出席電台的嘉賓有罪,連收聽電台的聽眾也可入罪。但一切都不重要了,項莊舞劍,志在沛公,能告司徒華就是有功,惡法不過是工具而已。
按法理邏輯,政府應先檢控曾健成經營民間電台。當電台被判決為非法經營後,才着手起訴電台嘉賓。但政府見機不可失,怕失去檢控司徒華的最後機會,已等不及民間電台的判決,只能在僅餘兩天的檢控期裏,急急用惡法向司徒華開刀。當司徒華上庭時,法官匆忙得不知所措,順勢將案件押後,交給民間電台的法官,一併審理。
溫家寶囑咐曾蔭權學新加坡,新加坡從來都活用惡法打擊異己,特區政府檢控司徒華,是明目張膽的選擇性檢控,實現打擊司徒華和支聯會的任務,挑戰言論自由的底線,遠勝董建華放下六四包袱的老調。孺子可教,更能得到中央的信任和賞識。
選擇性檢控司徒華,是測試當前的政治水溫。溫水煮蛙,是老掉大牙的故事,但活在溫水的青蛙,不一定驚覺四伏的危機,這才是真的凶險。當司徒華獨對惡法,而港人沉默無聲時,就意味着更多的惡法,包括遲早到來的23條,逐步蠶食香港的自由空間。
2007年11月22日 星期四
李怡 - 大明星與政治 & 舒琪評《命運迷牆》
20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
曹興誠 - 再論「兩岸和平共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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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 - 再論「兩岸和平共處法」— 兼答陳水扁先生之質疑
2007年11月20日本人上週一(十一月十二日)以廣告(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article/12534721)方式,建議兩位 總統候選人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不料隔天(十三日) 陳水扁先生即公開批評本人「操弄政治」、「連天上的媽祖都不會原諒」云云。按本人之建議並非以 陳總統為對象,且本人在文中已謙卑言明,此係「野人獻曝,希望能夠拋磚引玉」;故 陳總統對本人建言,作如此激烈的批評,讓人感到十分意外。按理,國家元首不可能攻擊個別百姓;本人乃可以合理假設, 陳水扁先生之發言,係以其個人身分為之。因此本人之回應,係對 陳水扁先生而發,非以 總統為對象。謹先陳明,以免無意中對國家元首職位有所不敬。
首先要回應的,是 陳水扁先生的所謂「生意人操弄政治」。本人自去年和艦案遭到起訴後,即已陸續辭去所有公司董事長職務。聯電雖賜予「榮譽董事長」之銜,惟本人早已退出聯電公司經營,亦已不再從事任何商務活動。本人生活單純,名、利早已超過需求,且年過花甲、來日無多,如再徵逐名利而不關心公益,則未免太過自私無聊。故本人已非「生意人」,亦無任何動機去「操弄政治」。陳水扁先生對本人之抨擊,用意是否在恐嚇工商界不得關心政治?本人不得而知。
本人在「兩岸和平共處法」中建議不去舉辦「獨立公投」。陳先生批評:「只辦統一公投,卻不辦獨立公投,沒有道理」。問題是,中華民國既然已經是獨立的國家,為什麼陳水扁先生還想辦「獨立公投」呢?答案是:陳水扁先生所說的獨立,跟大家通常所說的獨立,並非一回事。
本人以及「台灣前途決議文」裡所說的「獨立」,指的是「實質獨立(de facto independence)」,而 陳先生說的是「法理獨立(de jure independence)」。實質獨立就是我們的現狀;即大陸管不到我們,但聯合國及世界大部分國家,並不承認台灣是獨立的國家或與大陸互不隸屬。法理獨立,即聯合國或世界主要國家,如美、日、歐等,不僅在口頭上,還在官方文件上,都承認台灣跟大陸互不隸屬,是各自獨立的國家。例如,以台灣名義加入了聯合國,即可完成法理台獨;因為這等於得到聯合國正式承認,台灣與大陸互不隸屬。
台灣如果完成了「法理台獨」,大陸的反應會如何?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指出:「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之事實,或者發生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之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及領土主權完整」。從此條文可以看出,台灣一旦完成「法理台獨」(等於造成了從大陸分裂出去的事實),兩岸必將開戰。因此,台灣如果真想要達成「法理台獨」,就必須準備將大陸打敗;而且要像甲午之戰,日本打敗滿清政府一樣,打得大陸徹底認輸、簽約投降,把台灣永遠割讓給「台灣共和國」。問題是,這可能嗎?日本藉「馬關條約」,奪取了台灣,五十年後,還是得要吐出來。那「台灣共和國」即使千辛萬苦打贏中國,取得了「法理獨立」,又能維持多久呢?
如果不與大陸開戰並徹底打敗大陸,有什麼和平方法能達成「法理台獨」呢?坦白說,本人不知道。本人想正式就此問題,請教 陳水扁先生。陳先生對這個問題的答覆,至為緊要;尤其我們深綠的朋友,你們要仔細地聽,還要仔細地問,陳水扁先生要帶你們去爭取「法理台獨」,他的方法、策略、途徑是什麼?如果爭取「法理台獨」像是攀爬聖母峰,那必須有萬全準備。你們的陳導遊,靠你們當上了總統,等於收了你們巨額的團費,他為你們到底作了什麼準備呢?
本人所以建議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出發點是希望台灣既能保持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也能成為和平、安樂、進步、繁榮的地方。既然前提是「和平」,首先當然要避免與大陸衝突。「獨立公投」是準備來推動「法理台獨」的,必定引起兩岸衝突,所以予以排除。其實今天台灣任何推動「法理台獨」的行動,都是在測試大陸容忍的限度,也都會引起國際的緊張與不解;不懂台灣為什麼好好的、實質獨立的日子不過,偏要去觸碰「法理台獨」,在兩岸間搧風點火?這次藍、綠都要辦「公投入聯」,可是這中間有多少人知道「實質台獨」與「法理台獨」的區別?有多少人知道,如果真的「入聯成功」,兩岸即進入戰爭狀態?我相信藍、綠的政治領袖們當然都知道,但他們有沒有充分告知選民呢?
讓本人再強調一次,今天台灣要維持現狀,要享受「實質獨立」,就要自我約束,不要去操弄「法理台獨」。這也就是為什麼,「兩岸和平共處法」把「不舉辦獨立公投」列為第一條的原因。當然,如果陳水扁先生真的有神機妙算,既能完成法理台獨,又能與大陸和平相處,那就另當別論。
以上本人把不舉辦「獨立公投」的理由,作了這樣詳盡的說明,如陳先生另有高見,是否可以不吝賜教?而不要一味抹紅、謾罵?
至於 陳先生問:「只能辦理統一公投,而且可以不限次數,一直公投到統一為止,這是什麼道理?」,這個問題很好,本人可以詳細答覆如下:
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所列的,有必要採取「非和平方式」的三個情況,頭兩個都與「法理台獨」有關,因此,只要台灣不要再去操弄「法理台獨」,即不會觸碰大陸所劃的前兩道紅線。至於可能引起兩岸衝突的第三個情況是:「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因此,如何使統一的可能性不致喪失,是我們應予處理的問題。
「兩岸和平共處法」建議舉辦統一公投,其目的在使統一成為可能。又為避免「統一公投」變成「統獨對決」,所以建議統一公投可以重複舉辦;這樣就可使統一的可能性永遠保持,兩岸即可一直維持和平狀態。
陳水扁先生批判說,「和平共處法」就是投降法,本人不知陳先生此言依據為何?「和平共處法」規定「統一需要經過台灣公民投票」,就是要讓統一符合台灣的民意,這怎麼可以說是投降呢?台灣民意把你送上總統寶座,你就說這是民主;如果台灣民意決定與大陸統一,你就說這是投降。這樣的說法,顯然低估了台灣百姓的智慧,也有給本人「戴紅帽」之嫌。
其實「兩岸和平共處法」不僅不是所謂「投降法」,反而會讓2300萬台灣人成為最大的贏家。為什麼呢?因為這個法可以將「維持獨立」或「與大陸統一」的選擇權,由兩岸政客手中奪回到2300萬台灣居民手中。擁有這樣的決定權,台灣百姓可以在兩岸政府中間左右逢源。
如果台灣政客個個假公濟私、天天忙於惡鬥,導致台灣不斷向下沉淪;而中共勵精圖治,努力建設,使得國勢蒸蒸日上;台灣居民可以公投贊成兩岸統一,揚棄台灣這些騙子政客。相反的,如果中共不能建立一個尊重法治與人權的社會,或持續在國際上打壓我們,我們也可以投票反對統一,保持繼續觀察的權利。
又或者,大陸由於情勢複雜,無法一躍而成一個理想的國度,但那也無妨。大陸可以依照「高度自治」的原則,為台灣量身打造一套「理想」的制度,來爭取台灣百姓的認同。以今天大陸的實力,絕對可以幫台灣在政治、經濟、環保、文化等各方面,都建設成一個模範地區。而台灣深綠人士想藉「法理台獨」來達到的「理想」,也可以通通幫他們完成。如此,台獨意識將可以完全走入歷史,馬關條約所造成的台民百年流離滄桑,也可以畫上完美句號。
但陳水扁先生又質疑說,中共會讓台灣自治嗎?中共欺騙了西藏人民,所以不能信任。但在「兩岸和平共處法」中,這不是問題。因為台灣百姓如果同意與大陸統一,即表示不僅滿意大陸提出之條件,同時也相信,大陸有履行條件的誠意。如果大部分民眾不相信大陸的誠意,在「統一公投」中投下反對票即可。所以大陸如何來說服台灣百姓,是大陸的問題,不需台灣費心。
以上本人的說明,相信已經回答了 陳水扁先生所有的問題。另外本人想藉此機會,針對「兩岸和平共處法」作一些補充說明。
首先要說的是,「和平共處法」是國內法,而非國際法,故不牽涉與大陸簽約的問題。就好像大陸的「反分裂法」是大陸的國內法,也不需要與台灣簽約。所以制定「和平共處法」,其目的是統合國人的意志,並向大陸與國際宣示,台灣處理兩岸關係之原則。也許有人會問,大陸不同意怎麼辦?答案是:那就不可能有「和平統一」。因為台灣已經是民主國家,投票是大家「唯一」可以接受的「和平方式」。大陸如果反對「統一公投」,即違反其一再宣稱的:「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如果大陸對自已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自無法面對大陸百姓與國際輿論。因此,「兩岸和平共處法」應該會得到大陸正面的回應。
其次是許多人誤會,以為「和平共處法」鼓吹兩岸馬上舉辦「統一公投」。相信仔細看過本人上週廣告內容者,都可以瞭解,「統一公投」,在很長的時間內都不會發生。因為大陸不可能在條件尚不具備的情況下,就冒然要求台灣舉辦「統一公投」。萬一公投過不了關,一方面有顏面問題,一方面也顧慮,「統一公投」反倒好像變成「獨立公投」。因此,大陸在要求台灣舉辦「統一公投」之前,一定會廣泛徵詢台灣各界意見,以便集思廣益,確保「統一公投」可以一次過關。此過程可能耗時甚長,惟這並非台灣需要操心之事。台灣並不想去「統一」大陸,是大陸欲統一台灣,故理應由大陸費心,台灣則可長期不再去管統、獨之事。
本人廣告上週登出之後,迴響之熱烈,大出本人意料。許多正面的支持,讓本人深為感動;而陳水扁先生及民視幾位深綠名嘴的圍剿抨擊,亦讓本人覺得十分有趣。一個政治外行的「野人獻曝」,竟然意外地擊中了一些政治權貴的罩門。按理,陳先生如果真的要追尋「法理台獨」,需要以2300萬人來對抗13億人;那一定要想盡辦法促進內部的團結。可是我們看見的,是當政者不斷地在台灣內部製造分化對立,從未努力促成團結。這顯示當政者只想愚弄百姓、擷取權力,其實沒有什麼理想。今天,「兩岸和平共處法」提供了民眾一個全新的選擇,顯然讓這些政治權貴惶遽失措;也因此顯示出此法邏輯的正確與推動的價值。因此,本人除繼續敦請 馬、謝兩位總統候選人合作推動之外,亦將敦請各方(包括藍與綠)正直熱心的政治領袖與學者專家們出面領導,以求此法案之制定與落實。又大家如支持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仍請繼續光臨本人所設部落格(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投下您的贊成票,以便本人彙總轉呈政治領袖與學者專家們參考。謝謝大家!
關心國事的小民
曹興誠 敬上
曹興誠 - 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
下為11月12日曹先生刊於台灣各大報的廣告文字,亦見於其網頁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茲轉貼以饗關心兩岸問題之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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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 馬英九先生、謝長廷先生(以姓氏筆劃序)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以徹底解決兩岸問題,終止國內之政治惡鬥。
兩岸問題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與爆炸性,也撕裂了我們的社會,癱瘓了政府的正常運作。我們原期望這次總統大選,能聽到兩位 候選人對此提出前瞻性的政見,可惜 馬、謝兩位先生對兩岸問題只是敲敲邊鼓;或則只談共同市場,或則只談入聯公投,似乎為了避免爭議,對此核心問題均選擇規避。
本人雖身處科技業界,卻經常思索如何解決兩岸問題;也曾將一些想法與企業界朋友交換意見,得到不少迴響與支持。和艦案本人無辜遭到起訴,基本上係肇因於兩岸問題;這使本人瞭解,兩岸問題如不及早解決,越來越多的人,可能凡事只問藍綠、不問是非;此將導致社會智能喪失、價值錯亂,最終人人受害,無人可以倖免。
所謂「及早解決」,並非要求「急統」或「急獨」,而是及早確定兩岸三黨均可接受之「解決方案」,使得兩岸在「分」的情況下,能夠互敬互助,未來如果走向「合」的境界,也能圓滿和平。
幸運的是,目前兩岸之間,確實存在著互相尊重、和平共處之契機。因為:
民進黨於1999年通過之「台灣前途決議文」主張:「台灣(即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所謂「獨立現狀之更動」當然係指「與大陸統一」。故民進黨雖然主張台獨,但是卻很正確地將「民意」之位階置於「統、獨」之上。因此,「台灣前途決議文」並未關閉統一之門,只是強調,統一需經台灣公民投票同意。
又大陸之「反分裂國家法」第五條指出:「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此處大陸強調,將竭力以和平方式來實現統一,惟對何謂「和平方式」,並未予以硬性界定。
因此,如果我們以「台灣前途決議文」中之「公民投票」,來界定「反分裂國家法」中的「和平方式」,兩岸問題即可急轉直下,迎刃而解。其具體做法是: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此法應包括以下幾個重點:
一、確定台灣不會舉辦「獨立公投」。理由是台灣(即中華民國)既宣稱為主權獨立之國家,則已無「獨立公投」之空間。舉辦「獨立公投」,等於承認中華民國不是獨立國家,而另有「宗主國」;在邏輯上自相矛盾,且有自投羅網之嫌。
二、宣佈中華民國不排斥與大陸統一。惟統一必須順應台灣民意,即必須通過「統一公投」。(此點將「民意」置於「統、獨」之上,既不牴觸「台灣前途決議文」之立場,也能回應大陸之統一訴求,為兩岸走向和平之關鍵。)
三、台灣不主動舉辦「統一公投」,以免激生內部爭議。「統一公投」應在大陸要求時,方予辦理;目的在協助大陸與台灣百姓直接溝通。
四、「統一公投」之前,應請大陸官方將其「高度自治」之具體實施內容,連同台灣百姓在統一後之權利、義務等等,公開予以詳盡說明;以便台灣百姓做出判斷與決定。
五、統一公投如果通過,表示台灣多數百姓同意,統一較獨立更有利(譬如可以終止凱子外交、藍綠惡鬥,共創、共享世界強國地位等等),同時也相信大陸有誠意履行其「高度自治」之承諾;兩岸即可完成統一。
六、統一公投如果沒有通過,表示台灣百姓對統一仍心存疑慮;大陸可以修正其「高度自治」之內容,或加強其履行保證,然後另擇時機,要求再次舉辦;其次數不限。(此表示統一公投並非一次性之「統獨對決」,而係提供一個「過程」,以磨和兩岸之猜忌與歧見,確保統一符合台灣的民意。)惟公投雖然次數不限,但兩次公投之間,應有適當間隔,似不應少於十年。
台灣如能制定以上這樣的一個「兩岸和平共處法」,兩岸關係應可開始正面發展。以常識而言,大陸不可能在條件尚未成熟之前,就要求台灣舉辦統一公投;而會事先積極培養友善的氛圍。而依據「兩岸和平共處法」,大陸永遠有機會不發一兵一卒、不費一槍一彈,「一日之內」即可完成兩岸統一;此「誘因」如此巨大,當然會使大陸認真來瞭解台灣之民意與需求。如此,台灣希望簽訂兩岸和平協定,建立共同市場,乃至加入國際組織等等,均應可獲得大陸正面的回應與支持。
因此,「兩岸和平共處法」,有機會使兩岸分則互助互信,和則皆大歡喜;可以超越「一個中國」或「一邊一國」的爭議,亦可不必再管有無「九二共識」或「國統綱領」;相信可以平息不必要的口舌之爭,真正解決兩岸問題。
惟此法如欲落實,尚需克服兩重意識障礙。一是大陸可能主張,任何公投,大陸十幾億人都應參與投票。二是台灣可能有人認為,目前的主流民意是「保持現狀」,「統一公投」意味「終極統一」,故不能予以考慮。其實這兩種思考,都有邏輯上的盲點。
今天台灣如欲舉辦「獨立公投」,可能被大陸解釋為「分割祖產」的行為,所以可能堅持十三億人都需參與投票。但台灣如果辦的是「統一公投」,則等於以前被強迫離散的一群親戚,決定要不要回家團圓。此時當然要尊重這些離散親戚的自主決定,不能「強押」親戚「回家」。所以「獨立公投」可能需要兩岸百姓一起來投票,「統一公投」則僅需台灣全體住民來參與,這才是正確的邏輯。
又台灣可能不少人會認為,「兩岸和平共處法」涉及「終極統一」,不如「保持現狀」。但問題是,「現狀」如果沒有法令與共識作基礎,是極不穩定的。譬如最近有人主張廢除「台灣前途決議文」,以徹底杜絕統一的可能性,此舉即可能嚴重改變兩岸現狀。此外,美、中如達成某種秘密協議,台海情勢亦可能一夕生變。但有了「兩岸和平共處法」,等於是有了法令來維持各方共識,台灣即能維持穩定的「現狀」,直到這種現狀因「統一公投」通過而改變為止。屆時「現狀」所以改變,也是基於台灣民意,台灣百姓不可能有任何損失。所以「兩岸和平共處法」不是要來改變目前兩岸現狀,反而會給「現狀」提供法令基礎與共識,使其維持和平穩定,不致意外失控。
基於以上之理由,「兩岸和平共處法」應能提供新的邏輯與思維,不僅穩定現狀,還能瞻望未來。但此法如由藍、綠任何單方提出,必遭他方之抹黑、攻擊;如能由兩位 總統候選人共同提出,則可望成為藍、綠雙方之共識。
馬、謝兩位先生身為總統候選人,應深知兩岸問題如果沒有解決方案,台灣一些政客可以利用統獨議題不停爭鬧互鬥,導致國家諸事蹉跎、百廢待舉。在此亂象中,任何人當選總統均難施展身手,遑論有所成就。但 兩位如能在選前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即可將統或獨之決定權力「還政於民」;而由台灣百姓的集體意志來決定維持獨立或與大陸統一。如此,不肖政治人物即無法再利用統獨議題搧風點火、假公濟私;台灣政治才有可能實事求是,未來的總統當選人也才有機會,領導國家邁向大幅進步。因此我們盼望 兩位能針對此案破格合作,展示國家領導人之氣魄與格局。選後 兩位即使分處朝野,仍可循此模式,在重要議題上推動朝野合作,建立「馬、謝共治時代」,為國家重建生機。
我們也期待兩位 總統候選人能共同宣佈停止舉辦「返聯公投」與「入聯公投」;因為「公投」是大事,不容兒戲。上次「軍購公投」,未通過而繼續軍購,等於「決而不行」,已經嚴重傷害台灣公投的公信力。此次返聯或入聯公投,是「決而不能行」,其意義不過等於宣呼口號而已。如此輕率地舉辦公投,可能導致台灣的公投效力在國際上受到輕視;甚至可能連「統一需經台灣住民公投」的權力,將來都不被國際尊重。因此,無謂操弄公投的後果極其嚴重,敬盼 兩位慎思而明斷之。
本人畢生從事科技產業之創設與發展,對參與政治全無興趣。惟感兩岸問題,已讓台灣陷入分裂混亂,相對於許多國家的進步神速,台灣正逐漸迷失於政治惡鬥之中。鑒於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乃不得已野人獻曝,希望能夠拋磚引玉,敦請政治領袖們檢討以往行不通之堅持,改以彈性與創意,來消弭衝突對立。因本人無意涉足任何政治活動,故不會「推動」以上提出之構想,亦無意對任何人施加壓力。本人因此希望,凡反對本人意見者,敬請自提高見,交付公評,而毋須將本人視為敵對政客,加以批鬥攻擊。此點立場,尚祈尊重。
又贊成本人意見者,請鍵入以下 Blog:(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以便彙總轉呈兩位 總統候選人參考。
關心國事的小民
曹興誠 敬上
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朱敬一 - 權力豈僅是使「人」腐化而已
英國貴族艾頓(Lord Acton)的一句名言,在全世界都是膾炙人口,台灣大概中學畢業生也都能琅琅上口;這名句是「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可是讀者如果把艾氏的原文拿來讀,再較之以前後論述,就會發現前引中譯有誤導之嫌。
艾氏的原句是:Power tends to corrupt;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這個句子中並沒有一個「人」字,為什麼會譯為權力使「人」腐化呢?接下來,我們再對照艾氏的前後文:艾氏此句是其與友人通信時所寫;其友人似乎認為,人們對於教皇、國王的質疑,應該要稍微含蓄一些。艾氏對此觀點不以為然。他指出,教皇、國王也是人,他們不但也會犯錯,而且尤有甚者,其犯錯的機率可能比平常人更高。艾氏說:「大人物往往是壞人物」 (great men are almost always bad men)。至於權大勢大者為什麼就通常不是好東西,當然就是「權力腐化」的核心概念了。一般而言,權力雖然為人所有,但是權力架構卻是一個龐然大物。若要腐化,絕對是這個權力架構的全然毀敗,而不只是一人、一家的片面缺陷。因此,權力所腐化的,絕對不只是「人」,而是一群人所代表的結構。
我並非專注於考據訓詁,當然也無意對艾頓原文的幾字譯差而挑三揀四。之所以要在此探討權力使什麼腐化,實在是因為其攸關重大。如果權力只是使掌權的某一人或此人的皇親國戚腐化,則人民的對策,當然就是讓「一個人」無法長久在位。相反的,如果權力所腐化的對象不是個人,而是一個黨、一組機制、一套運作系統,則人民的對策就是要更換那個黨、那組機制、那套運作系統;單單更換權力最高點的少數一二人,是一點用處都沒有的。
將前述說法拿來與當前的民主制度來比較,則是更為發人深省。大家都知道,民主政治概有三項特質:一曰權力分立制衡、二曰公平選舉、三曰政黨輪替。權力分立制衡是為了限制掌權者恣意橫行,避免靜態的社會危害;而公平選舉與政黨輪替,則是為了要讓權力動態更迭。正因為掌權過久必然導致腐化,所以才要設計選舉與輪替。我們注意到:民主政治的特色在於「政黨」輪替,可見要更換的不是掌大權的個人,而是背後的整個機制。如果權力只是使個人腐化,那麼只需要在專制政黨之內定期換領導人就好了,根本不必政黨輪替。如果這樣就算是民主,則毛澤東下鄧小平上、江澤民下胡錦濤上、或是董建華下曾蔭權上,都算是民主了?中國共產黨也算是民主?了解民主ABC的人都了解,不論黨內如何換位掌權者,一黨長期執政都不是民主、都不能真正避免權力的腐化。簡言之,要提升人民福祉,就是要輪替政黨,而不只是輪替掌權者。
誤將艾頓名言譯為「權力使人腐化」還有一個極為嚴重的錯誤,必須要予以導正。當人民將必然腐化的對象窄化為「人」時,自然而然也就給其他的團體、機制、政黨等組織一個逃脫罪名、甚至自我抗拒改革的藉口。如果有個政黨以清廉為標榜、為口號,但黨內菁英對腐化的黨員卻是百般迴護,難道這個黨只因為它不是「人」,就能逃脫艾頓權力腐化的指責?同理,如果一個政黨許多要員的所作所為,都是在弄權枉法、貪汙舞弊、為了穩固權力而拚命傷害國家命脈,這些人當然是不愛國、不愛土地之輩。既然黨政要員都在戕害本土命脈,其所屬的政黨,又怎麼可能「本土」呢?又再如,台灣久為人詬病的戒嚴與白色恐怖,如果追究責任,難道會只將矛頭指向蔣介石一個人?台灣有少數人傾向將人與結構二分切割,或許多少是受了艾頓名言誤譯的影響。
總之,政黨是空的、黨團是空的;裡頭的權力結構才是實體。當結構成員本土、清廉時,這個政黨或組織就敢稱本土、堪稱清廉。當結構成員一整掛在迴護腐敗時,這個政黨或組織就是腐敗。
其實,從政黨競爭的政治學理來看,我們也很難理解政黨宣稱其清廉或本土或反共或維繫人權,究竟有什麼實質意義。政黨是為了獲取政權而存在,而獲取政權當然就是要爭取選民的支持。如果多數選民喜愛清廉、本土、反共、人權,那麼所有的政黨都一定會比照呼喊,這戲誰不會演、這台詞誰不會念?此時這本土清廉的口號又哪裡有意義?這就像是:如果進廟斬雞頭就能宣示自己沒有買票,那麼每一位候選人都會去斬雞頭。在廟裡滿地雞頭、刀聲此起彼落之餘,斬雞頭又哪裡能傳遞什麼訊息?
以前,我們在三民主義八股教材中讀到,民主選舉是要「選賢與能」,我從來就不這麼樂觀。不樂觀的主要理由,是因為選民不可能在事前知道誰賢誰不肖,誰能誰不能。選賢與能的前提是指候選人的特質都能對選民完整呈現,選民遂有積極的挑選能力。但是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候選人的心態、弱點、貪不貪,選民都是看不到的,這時要在事前做積極的挑選殆無可能,恐怕就只能在事後做消極的淘汰了。就中長期而言,選民只能在一次次選舉時,看看目前掌權的那一個團體清廉與否、能幹與否。如果執政者夠清廉、效率高,人民就用選票挺他們續做;如果執政者腐敗不堪、治國無方,那麼人民就用選票趕他們下台。長此以往,自然就建立了「清廉有效者常執政、汙濁無能者速下台」的鐵律。久而久之,既然貪腐無能者皆不長於位,那麼人民的利益也就顧到了。
總之,選民千萬要記住:淘汰,不只是淘汰一個腐敗的「個人」,而且要淘汰那個支持、配合、擁戴、迴護腐化者的「結構」。從這個角度來看,艾頓原文應該改譯為:「權力使掌權結構腐化;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化」。譯文若此,方為艾頓真意。
2007年11月14日 星期三
受害的不止師濤一個
Vic:先前以為雅虎只害了師濤一個,原來最少還有另外三個人因為這家科技巨人而被中國政府逮捕入獄,其中王小寧早於2002年9月被捕,足見這家公司之前對師濤案的推諉說詞(聲稱不知中國政府要的資料與異見人士有關)全是謊言,可恥之至。
為了在中國做生意,將一個又一個良心異見者賣給暴政,楊致遠以及雅虎各位決策高層,you disgrace humanity.
UPDATE 1-Yahoo settles case over Chinese dissident e-mails
14Nov2007 By Eric Auchard
SAN FRANCISCO, Nov 13 (Reuters) - Yahoo Inc
Terms were not disclosed in a joint court filing on Tuesday by attorneys for Wang Xiaoning, Yu Ling, Shi Tao and other unnamed parties and defendants Yahoo and its Chinese affiliates.
The plaintiffs agreed to withdraw their suit in the U.S. federal court for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 after the families of Wang and Shi reached a deal with Yahoo, the Internet company said in a statement.
"While technologically and financially you are giants, morally you are pygmies," Rep. Tom Lantos, a California Democrat and chairman of the House Committee on Foreign Affairs, told Yang as he testified before Congress last week.
In a statement following the settlement, Lantos called the action by Yahoo long overdue. "It took a tongue-lashing from Congress before these high-tech titans did the right thing," the politician said, adding, "What a disgrace."
Yahoo said it was working to give financial, humanitarian and legal support to the families of the detainees. The Sunnyvale, California-based company has also set up a humanitarian relief fund to support other dissidents.
The World Organization for Human Rights said Yang had met with families of the jailed dissidents right after the hearing and agreed to the essential elements of the settlement. The settlement agreement is dated Nov. 9 but was filed on Nov. 13.
"We are committed to making sure our actions match our values around the world," Yang said in a statement. "After meeting with the families, it was clear to me what we had to do to make this right for them, for Yahoo and for the future."
Earlier this year, Wang's wife, Yu Ling, had charged that a Yahoo Chinese affiliate had turned over details to prosecutors that helped identify him to Chinese authorities.
"Plaintiffs were subjected to torture and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including arbitrary, prolonged and indefinite detention, for expressing their free speech rights and for using the Internet to communicate about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 matters," the original complaint said.
The suit named Yahoo, its Hong Kong subsidiary and Alibaba.com, China's largest e-commerce firm, as defendants. Yahoo holds a large minority stake in Alibaba.com Corp.
Wang was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prison for "incitement to subvert state power" after he e-mailed electronic journals advocating democratic reform and a multiparty system, as was business journalist Shi Tao, winner of the 2007 International Journalist's Golden Pen award.
"They are serving 10-year prison sentences as a direct result of the information Yahoo! provided to Chinese authorities," the World Organization for Human Rights said in a statement following the settlement.
The human rights advocacy group said that while the identities of only four individuals arrested as a result of Yahoo's alleged actions have been made public, "it is suspected that hundreds more have been similarly affected."
(Editing by Richard Chang and Braden Reddall)
2007年11月11日 星期日
Vic - 呼喚巨人的侏儒時代
拜以民為本、全力建設和諧社會的中國政府以及「必須遵守中國法律」的網路巨人雅虎所賜,師濤已坐了一年多的牢,而且也因此被迫離婚。師濤母親高琴聲表示:「在他入獄三個多月後,他那同樣任職記者的妻子,受到單位的壓力,說如果不與他離婚就不能在單位繼續工作……他們剛剛新婚一年,非常深愛對方呀!」
2007年11月10日 星期六
張文光 - 新知識分子與道德侏儒
2007年11月9日 星期五
盧峯 - 雅 虎 能 不 再 做 侏 儒 嗎 ?
政 客 是 靠 嘴 巴 混 飯 吃 的 人 , 語 不 驚 人 死 不 休 是 他 們 的 本 色 。 而 當 政 客 批 評 對 手 的 時 候 , 他 們 更 會 以 最 尖 酸 辛 辣 的 語 詞 把 人 家 損 得 體 無 完 膚 , 一 派 真 理 在 我 手 的 姿 態 。 可 是 當 美 國 國 會 議 員 批 評 雅 虎 「 冇 骨 氣 」 ( spineless ) , 指 斥 雅 虎 是 「 財 經 及 科 技 巨 人 , 道 德 侏 儒 」 ( technologically and financially you are giants, morally you are pygmies ) 時 , 大 家 只 覺 得 他 們 罵 得 很 好 , 罵 得 很 對 。
雅 虎 是 全 球 最 受 歡 迎 的 入 門 網 站 之 一 , 使 用 雅 虎 服 務 的 人 數 以 億 計 ; 雅 虎 是 一 家 有 萬 多 名 員 工 , 營 業 額 更 是 數 以 十 億 美 元 計 。 這 樣 的 一 家 高 科 技 企 業 , 當 然 可 稱 為 科 技 及 財 經 的 巨 人 。 只 可 惜 這 個 「 巨 人 」 的 很 多 做 法 , 特 別 是 在 保 護 客 戶 , 保 護 用 家 方 面 不 但 完 全 不 合 格 , 甚 至 協 助 專 權 政 府 拘 捕 使 用 互 聯 網 通 消 息 的 人 , 甚 至 協 助 專 權 政 府 打 擊 持 不 同 政 見 的 人 。 像 這 樣 的 企 業 不 是 道 德 侏 儒 又 是 甚 麼 呢 ?
任 職 內 地 《 湖 南 商 報 》 的 師 濤 先 生 正 正 是 信 錯 了 這 個 道 德 侏 儒 。 ○ 四 年 的 時 候 , 師 濤 先 生 不 過 希 望 利 用 互 聯 網 這 個 科 技 新 天 地 突 破 內 地 的 新 聞 封 鎖 , 讓 外 界 知 道 北 京 當 局 對 六 四 鎮 壓 依 然 毫 不 放 鬆 , 讓 全 世 界 知 道 北 京 當 局 仍 在 千 方 百 計 嚴 禁 傳 媒 報 道 六 四 周 年 活 動 。 可 是 當 中 國 政 府 追 究 電 郵 的 來 源 及 誰 發 出 有 關 電 郵 時 , 雅 虎 二 話 不 說 的 就 把 師 濤 的 資 料 交 給 中 國 政 府 , 讓 中 國 政 府 可 以 輕 而 易 舉 的 拘 捕 師 濤 , 以 洩 露 國 家 機 密 罪 判 處 十 年 徒 刑 。 到 現 在 師 濤 還 在 服 刑 , 中 國 政 府 也 沒 有 任 何 意 思 要 提 早 釋 放 他 。 這 種 只 顧 討 好 專 權 政 府 , 漠 視 用 戶 權 益 、 安 危 的 做 法 , 不 是 道 德 侏 儒 又 是 甚 麼 呢 ?
在 出 賣 師 濤 令 他 被 中 國 政 府 拘 捕 後 , 雅 虎 並 沒 有 作 任 何 努 力 去 捍 衛 師 濤 的 權 益 , 也 沒 有 游 說 美 國 政 府 及 國 際 人 權 組 織 向 北 京 施 壓 要 求 善 待 師 濤 , 更 沒 有 向 在 獄 中 的 師 濤 或 他 的 家 人 提 供 任 何 協 助 。 雅 虎 唯 一 積 極 在 做 的 是 盡 力 掩 飾 , 盡 力 逃 避 責 任 , 直 至 避 無 可 避 才 願 意 承 認 師 濤 是 因 雅 虎 提 供 消 息 而 被 捕 的 。
更 可 怕 的 是 , 即 使 雅 虎 承 認 向 中 國 政 府 提 供 師 濤 的 訊 息 , 雅 虎 依 然 不 願 為 所 作 所 為 認 錯 , 只 是 不 住 的 說 不 知 道 提 供 的 資 料 涉 及 異 見 人 士 , 只 是 不 斷 的 說 在 中 國 經 營 要 按 政 府 的 規 定 辦 , 只 是 一 再 強 調 雅 虎 一 直 在 「 全 力 保 護 人 權 」 。 這 種 睜 眼 說 謊 話 、 迴 避 責 任 的 態 度 , 不 是 道 德 侏 儒 又 是 甚 麼 呢 ?
在 前 天 的 國 會 聽 證 會 上 , 雅 虎 的 兩 位 高 層 包 括 創 辦 人 楊 致 遠 先 生 曾 再 三 向 師 濤 的 母 親 高 琴 聲 女 士 鞠 躬 致 歉 。 親 身 鞠 躬 致 歉 當 然 比 無 動 於 衷 好 一 點 , 但 正 如 高 琴 聲 女 士 所 言 , 楊 先 生 向 她 鞠 躬 只 是 一 種 門 面 功 夫 , 實 際 上 雅 虎 高 層 在 國 會 聽 證 會 上 始 終 堅 持 公 司 是 按 法 律 辦 事 , 始 終 堅 持 公 司 沒 有 做 錯 事 , 並 且 拒 絕 承 諾 向 師 濤 先 生 及 他 的 家 人 提 供 協 助 或 賠 償 。 這 樣 的 鞠 躬 道 歉 跟 「 空 口 講 白 話 」 根 本 沒 有 甚 麼 分 別 , 更 不 要 說 是 有 甚 麼 誠 意 了 。
雅 虎 若 真 的 誠 心 道 歉 , 它 該 做 的 不 僅 是 向 高 琴 聲 女 士 鞠 躬 , 更 應 該 運 用 它 的 影 響 力 包 括 政 治 經 濟 上 的 影 響 力 , 促 使 中 國 政 府 盡 快 釋 放 師 濤 先 生 , 讓 他 早 日 重 獲 自 由 , 讓 他 早 日 跟 家 人 團 聚 。 雅 虎 若 真 的 有 歉 意 , 它 該 做 的 是 承 諾 不 會 再 出 現 類 似 師 濤 先 生 那 樣 的 冤 案 , 不 會 再 成 為 專 權 政 府 的 幫 兇 。 我 們 更 希 望 所 有 國 際 互 聯 網 公 司 都 能 改 變 只 顧 生 意 、 不 講 原 則 的 做 法 , 頂 住 專 權 政 府 的 壓 力 及 不 當 干 預 , 以 確 保 互 聯 網 是 自 由 的 溝 通 工 具 而 不 是 政 治 陷 阱 。
2007年11月8日 星期四
明報社評 - 「科技和金錢上的巨人,道德上的侏儒」
【明報專訊】針對世界著名網站雅虎向中國國安部門提供電郵用戶師濤的私隱資料,導致這名中國記者被判重刑一事,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昨日再度舉行聽證會。雅虎總裁楊致遠和身兼總法律顧問的執行副總裁卡拉漢,雖然公開向師濤的母親高琴聲鞠躬道歉,但是沒有承諾向師濤家人提供協助,並且再次辯稱,提供資料給中國當局,是因為必須依照中國法律行事。在今後遇到類似事件時將如何處理的問題上,楊致遠等人的答覆閃爍其辭,如此表現令人非常遺憾,驗證了委員會主席蘭托斯的批評:他們是「科技和金錢上的巨人,道德上的侏儒」。
師濤是內地湖南《當代商報》的記者。2004年4月,《當代商報》的領導口頭傳達了一份文件,要求各傳媒單位不得報道有關六四事件、法輪功和普通群眾群體上訪等內容。隨後,師濤透過他的個人雅虎郵箱,把文件內容摘要寫給海外的網站「民主通訊」發表。2005年3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罪名,判處師濤10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判決書中指出,雅虎香港公司提供了IP地址和登錄時間,確定了師濤的用戶身分和地址。
由此,人們看到師濤案一如中國其他類似案件,所關乎的是中國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而且,必須特別指出的是,香港傳媒亦經常報道同樣的內容,師濤可以遭判重刑,香港記者亦完全可能因為採訪報道同樣的內容而身陷囹圄。
雅虎取財應有道
師濤被判重刑後,雅虎就其在大陸的生意利益,不顧中國異議人士、新聞從業人員安危的作法,遭到國際輿論的千夫所指。2006年2月,卡拉漢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時說,附屬公司雅虎中國向中國當局提供了一名用戶的資料,但不知道為何中國政府需要這些資料。但是,事實的真相是,中國當局在要求雅虎提供資料的文件中明確表示,有關部門正在搜尋一個涉嫌向外國勢力泄露國家機密的網絡用戶的材料和資訊。由於這一文件被傳媒在海外披露,去年11月2日﹐卡拉漢發表聲明,承認雅虎收到中國當局的文件中,的確提到泄露國家機密的問題,他卻又強調,是在2006年2月的聽證會之後數月,才得知文件中的這些細節。雅虎發言人舒梅勒稱,這個問題的產生,是由於2004年事發時,公司在亞洲區的律師送來了一份中國政府文件的「差勁」翻譯本,雅虎是在卡拉漢出席聽證會後幾個月才收到正確的翻譯本。這樣的詭辯,根本站不住腳。
現在雅虎處理此事的手法,已經大白於天下。雅虎到中國做生意,遵守中國法律是應該的,但是事實證明,他們從未考慮師濤的安危,沒有向中國當局抗辯,更沒有嘗試循司法途徑抗爭,以保障其客戶的私隱。雅虎這樣的做法,令人失望,如果經此一役仍未能汲取教訓,今後如遇同類問題時,極可能重蹈覆轍,令用戶身陷險境。
蘭托斯昨日嚴辭抨擊楊致遠和卡拉漢,指他們「雖然在科技和金錢上是巨人,但在道德上卻是侏儒」。雖然蘭托斯長期以來在國會中支持美國政府的人權外交政策,對中國的批評甚為嚴厲,但就師濤案而論,蘭托斯的批評絕不為過。何況,中國政府亦曾邀請他訪華,讓他實地了解中國的變化。而且,師濤的辯護律師莫少平亦曾表示,外國企業在中國經營,在盈利的前提下還應該遵守社會道義,承擔社會的責任,不能夠為了盈利而不擇手段,「他們要遵守公眾普遍認同的價值,比如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價值」。
身為雅虎的創辦人,楊致遠雖然向師濤的母親表示道歉之意,但對未來遇到同類事件時如何處理,其回答卻是:將持續經營中國市場,但也會讓公司以負責的方式運作。如此支吾以對,答了等於沒有答。再次讓世人看到,雅虎為了商業利益,已經完全抽掉了自己的脊樑骨。
失去了道德支撐點的雅虎公司,雖然佔有阿里巴巴四成股權,阿里巴巴在港掛牌首日股價狂升近兩倍,但因美國國會的聽證會,雅虎股價11月6日在紐約收市時卻下跌約5%,足見商家如果取財無道,必將為社會所不齒。
中國應讓人民享有真正的言論自由
對於中國當局而言,在經濟基本與國際接軌、科技進步帶來資訊交流極大方便的今天,是否應當考慮,讓人民享有真正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否應當考慮,讓人民可以像任何一個發達國家的人民那樣,可以在互聯網上自由發表言論,傳播資訊?是否應當考慮,即時取消對包括香港傳媒在內的所有海外網絡的封鎖,讓人民可以真正自由地使用互聯網?這三個問題的答案:應當、應當以外,還是應當。
2007年11月4日 星期日
Vic - 批鬥漢奸?香港到底怎麼了
2007年11月3日
李柱銘撰文投書華爾街日報,呼籲美國以至各國領袖藉北京舉辦奧運之機,促請中國兌現改善人權的承諾。一篇論調極其溫和的英文文章(見下附之原文),招來香港「愛國陣營」(這些人只是共產黨的應聲蟲或誤以為自己愛國的糊塗蟲)的刻意歪曲誣蔑,「漢奸」、「賣國」、「吳三桂」的罵聲四起,香港有如重演中國文革式批鬥。向來公信力不錯的明報及信報亦對李柱銘冷言冷語,前者諷其不智,後者說他脫離香港民情。
而民調一度顯示,有70%的香港人傾向反對李柱銘「呼籲布殊向中國施壓 」。不知道這70%的受訪者是否看了李先生的文章?如果你看了、而且看懂了,你又是心智正常的人,你還會認為李先生真有什麼錯嗎?他其實不過念念不忘中國同胞應享有基本人權,呼籲世界領袖也來關心、促請中國政府兌現自己申奧以及之後一再重申的承諾而已,溫柔敦厚得可以。(By the way,如果北京領導人信守承諾、言出必行,同胞們的人權保障日益增強,李柱銘又怎會需要去寫這樣一篇文章?)
香港人到底是怎麼了?因為中資股帶動恆指升破三萬點,在中央各種優惠照顧下,大家一起發財,就反對別人批評中國的人權狀況嗎?明報及信報對李柱銘的批評也真令人失望,前者說李不智,大意是因為他的文章會激怒中央,不利中央與香港民主派的溝通和解之類。這麼溫柔忠厚的呼籲都會激怒中央,那到底可以期望什麼樣的溝通呢?以後民主派就趴在地上跟北京「溝通」好了,反正任何可能刺激對方脆弱敏感神經的話都不能說了。
信報社評唯一可取的是指出布殊本身在人權問題上惡名昭彰,李柱銘去呼籲他促使中國兌現改善人權的承諾沒有說服力。這一點是說得通的。但是,如果你仔細看,當會發現,李柱銘要呼籲的是,不只是布殊一人,而是獲邀出席北京奧運的世界各國領導。是的,你可以說李先生天真——就像信報專欄作者張立一樣,但是,這世界就是有太多思想太陰沉、滿腦子權謀算計的「識時務俊傑」,政治才會那麼的骯髒、從政者才會那麼的沒心肝。
大家記得北京奧運的口號是什麼嗎?不正是One World One Dream嗎?我一直覺得這口號虛偽到讓人噁心想吐,不是我不認同「世界大同」的理想,而是因為我對這種大吹牛皮的偽作深惡痛絕。如果我們真認為既然大家同處一個世界、休戚與共,那麼任何不公義、不人道之事,世界上任何角落的人因此受苦我們都感同身受的話,我們還會提出什麼「尊重XX國主權、不干涉該國內政、相信XX國人民有能力處理好自己的事」這種冷血的混話嗎?即如緬甸,當僧侶及百姓被屠殺時,如果各國袖手旁觀,連口頭譴責都省下,你會認為這種「尊重緬甸主權/內政」的做法對嗎?既然是「同一個世界」,讓全球都來關心緬甸以至中國的人權狀況,不是理所當然嗎?同一個世界,同樣是人,難道不應有同一套的人權標準?
說這種話會被張立那類論者嘲笑對國際政治現實「幼稚無知」,但這類論者只偏重「現實政治」,鄙視「理想政治」——他們是「實力至上論」的信徒,不知道如果只講生存與競爭實力、不講公平正義與人道關懷,人實在與禽獸沒有分別。
說回這次「批鬥漢奸」的鬧劇,令人難過的是,今夕何夕,我們還在振振有詞地罵人「漢奸」、「吳三桂」?我們是還在反清復明嗎?而罵人「賣國」以至「瘋狂賣國」就更可笑了,國家牢牢掌控在中國共產黨手中,除了當權者,誰有本事賣國?
香港人如此愛國,愛到快容不下一個李柱銘,中南海英明的領袖們,你們可以放心讓香港人全面普選特首及立法會議員了吧?
我呼籲各位港島區選民在立法會補選中把票投給葉劉淑儀,讓她大勝陳方安生,這樣一來,我們一定會向雙普選大大邁進一步。北京一高興,「香港想窮都難」,大家又得到民主普選(愛國人士)的權利,輕輕鬆鬆就實現繁榮與民主雙贏,還有比這更好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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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銘在《華爾街日報》的文章原文
China's Olympic Opportunity
By MARTIN LEE
October 17, 2007
When President George W. Bush accepted President Hu Jintao's invitation to attend the 2008 Summer Olympics in Beijing, Mr. Bush's press secretary said that he was going to the Games as "a sports fan, not to make any political statement." I too am a great sports fan -- especially of the Soccer World Cup -- but I would encourage President Bush to take a broader vision of the possibilities for the Beijing Games. He should use the next 10 months to press for a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of basic human rights in my country, including press, assembly and religious freedoms.
This should be possible, since Chinese leaders have promised to make these improvements anyway. In their pledges to the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while bidding for the Games and since, China's leaders at all levels repeatedly assured the world that they would use the Games to go beyond improving the country's physical infrastructure.
"By applying for the Olympics, we want to promote not just the city's development, but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including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 one of China's key Olympic figures, Deputy Mayor Liu Jingmin, told the Washington Post in 2001. Then, Mr. Liu said, "If people have a target like the Olympics to strive for, it will help us establish a more just and harmonious society, a more democratic society, and help integrate China into the world."
I couldn't agree more. But instead of the hoped-for reform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ppears to be backsliding on its promises, including in Hong Kong where we have near total political paralysis, not the promised road to full democracy. That is no reason to give up on the prospects for reform in China. But it is reason to step up the direct engagement on these pressing issues.
In accepting the invitation to attend China's Games, President Bush said this would be "a moment where China's leaders can use the opportunity to show confidence by demonstrating a commitment to greater openness and tolerance." Instead of a "moment" of change, China needs structural and long-term reforms: placing the Communist Party under the rule of law, unshackling the media and Internet, allowing religious adherents to freely practice their faiths, ceasing harassment of civil-society groups that work on AIDS and the environment, and addressing modest calls for accountability in the political system. Mr. Bush and other world leaders planning to attend the Olympics should not wait for the opening ceremony, but must start now with sustained efforts to achieve this agenda.
One reason for optimism about the possibilities for progress in China is recent Olympic history. When South Korea bid for the 1988 Games, the country was a military dictatorship. Due in good part to the prospects for embarrassment and international engagement, the Olympics helped kick off an overdue peaceful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South Korea just six months before the launch of the Seoul Games. Since then, South Korea has endured as one of Asia's most stable and vital democracies. The parallels between South Korea and China are not exact, but the lesson is that the Olympics certainly present an opening to raise these issues in the context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own promises.
In the U.S. and elsewhere, there are campaigns to boycott the Beijing Games over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trade with and support for regimes in Sudan and Burma. As a Chinese person, I would encourage backers of these efforts to consider the positive effects Olympic exposure could still have in China, including scrutiny by the world's journalists. This is certainly the time for Chinese leaders to step up and constructively use their clout in Asia and Africa. In so doing, Beijing should open a new chapter of responsible foreign policy and convince the world it is not oblivious to these issues.
Chinese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are proud that China will host the Games. China has the world's fastest growing economy, and may indeed put on history's most impressive Olympic Games next August. But how does it profit our nation if it wins gold medals but suffers from the continued absence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the rule of law?
It is my hope that the Games could have a catalytic effect on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policie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that the Chinese people will remember the Games long after they are held -- not merely for medals won, but also because they were a turning point for human rights and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That would be something worth ch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