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10年12月20日
清大數名學生參加美國電腦程式競速比賽,打敗各國對手,榮獲冠軍,台灣人都感到與有榮焉。同一天的新聞報導也指出,微軟與英特爾等公司都對這數位學生表示公司會虛位以待,歡迎他們加入,延攬之意甚為明顯。我很好奇,美國的程式工程師協會或勞工部,為什麼沒有跳出來反對,堅持要「優先聘用美國工程師」、或是主張「三管五卡」,給這些可能赴美就業就學的台灣學生加上一些緊箍咒?要說保護本土勞工或學生,全世界各地多少都有這樣的情節,但台灣的政策是否搞過頭了?
這些年來,台灣社會幾乎瀰漫一股「人才鎖國」風,碰到外籍學生問題,就堅持要先收台灣學生、先保障台生就讀權利、不讓外籍生侵犯台生教育資源云云。碰到外籍人士就業問題,就堅持要雇用本勞、不讓外國人剝奪我國人民就業權利云云。讀者想想:如果美國人也適用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鎖國心態來處理事情,他們怎麼可能給此次得獎的清大學生聘用邀約?如果他們招學生也是本國優先,當初李遠哲、朱經武、吳茂昆、丁肇中、楊振寧等某人怎麼可能得到獎學金赴美讀書?
美國不但給獎學金與招收學生慷慨大方、不分國籍,在就業方面也相當開放,否則卅年前,李遠哲也就不可能在柏克萊畢業後任教芝加哥大學、而朱經武畢業後任教休斯頓大學。當年,老美也從未對李朱兩位「外國人」搶了他們的任教飯碗而抗議。這倒未必是因美國人心胸寬大,而是因為他們了解:能夠搶到一流頂尖人才在美任職,表面似乎擠掉了老美的教職機會,實質上卻是厚實了他們的科技基礎,間接開創更多經濟機會。
美國人有沒有保障自己人就業的法律設計呢?有,但是其範圍極窄、解釋極寬。就範圍而言,只有與國家安全極為密切的工作(例如航太總署、CIA等),才會禁止外國人申請擔任,以負面明示其排除。就解釋而言,他們允許難以在美國找到「同等」人才的情況下聘用外國科技人,但是對「同等」二字極有彈性,幾乎所有大學教職都可適用。過去數十年,我從未聽說哪一所美國大學聘用外國人被勞工當局或移民當局擋下來。但是在台灣,聘用外籍人士(尤其是對岸人才)恐怕比登天還難。
我認識幾位外國籍的大學教授,一位說他只能領薪水,但沒有退休金,因為非本國籍納不進公務人員的俸給制度。另一位說他雖為教授但仍被視為「勞工」,每三年還要提供一份健康檢查表,要確定沒有傳染病才能在台續職。我不知此中有沒有溝通誤差,但是台灣對於外國「人才」如此之敵視、輕蔑,真不知有多少外國人願意為台灣奉獻心力。
最近的人口資料顯示,台灣的出生率創世界最低,表示我們將來的青壯人口將會減少。新加坡因應其本國出生率偏低的策略,就是開放專業性的就業移民,而且比例極高。也因為如此,該國的專業人才水準絕對是世界級,服務業水準也是世界一流。反觀台灣,我們近年來移入的人口以東南亞婚配為大宗,而真正以專業來台灣的,大概以「補習班外語老師」為主,人才來源極為限縮。這樣的排拒外國專業,背後所隱藏的正是人才鎖國的思想,非常非常非常要不得。
過去兩年半,馬政府成功推倒了民進黨執政八年的經貿鎖國障礙,透過ECFA與即將談判簽署的各國FTA,逐步將台灣經濟推向國際舞台。但是這樣的努力還不夠;如果我們的人才政策依然是封閉鎖國,台灣將來的整體競爭力還是會日漸衰退的。當國家競爭力因為鎖國而倒退時,許多一等的人才都會出走、被外地吸引而去,而外國人才卻一個都進不來。到那個時候,就是台灣的大災難了。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院士,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
朱敬一 - 請吳院長看看台灣外籍人才的荒謬處境
中國時報 2011年1月3日
兩周前,我曾撰文描述台灣人才鎖國危機,指出台灣對於國外專業人士的排拒抵制。最近,我得到一位知名國立大學教授的第一人稱描述,讀後感慨不已。以下,我姑隱其名,盡量以第一人稱敘述其遭遇,讓讀者了解台灣的人才鎖國法規與行政態度是如何的恐怖:
「身為馬來西亞籍的我,曾經在美國、新加坡和台灣工作,一九八七年二月來台。外籍專業人士在最近十年時時受到歧視,以下是一些具體案例。有一些我不知道現況如何,有一些是明確還在發生的。
一、聘書和梅毒。過去,外籍教授會先拿到學校聘書,然後,由學校發文至教育部請求同意之後,發同意文至大學。外籍教授憑此同意文,至移民署申請居留證。聘書一聘兩年,居留證也延期兩年。二○○四年六月,我苦等不到聘書,向大學人事室詢問,原來他們扣著我的聘書,要我先去體檢,通過後才會連同體檢表,發文給勞委會請求同意。我預約了某醫院進行體檢。他們向我要額外的體檢費用,在多方詢問下,護士才很不好意思的說,因為『你需要外勞篩檢,計有梅毒、愛滋病、B型肝炎和肺癆四項。』我回來後,向勞委會詢問,答案是:『體檢是為你好!』但他們無法回答我為什麼會比我隔壁研究室的教授更容易得梅毒。
二、永久居留證。我的兒子念幼稚園之前就移居台灣,但我取得永久居留證,他們卻無法自動取得永久居留證。現在,我的大兒子在國外工作,回台團聚時,還需要申請觀光簽證入境,居留滿三十天就必須出境。
三、駕照。我的第一份台灣駕照,是一九八七年取得的。和大家一樣,六年為期。但二○○五年七月,駕照到期,我依據換照辦法,寄到監理所換照。寄回來的是次年三月到期、僅七個多月效期的駕照。我去電詢問,答案是,我的駕照的期限是到居留證期滿。我的問題是,即便我居留期滿,我就不會開車了嗎?離開美國和新加坡多年後,我都還有當地的有效駕照,當我到美、新出差,租車就很方便。得到的答案是:因經常有外勞離境時,把駕照留給朋友使用。因此,居留期滿當然不能留下有效駕照。最後,服務台的小姐說的是:『X先生,如果你不滿意,可以不要住在台灣啊!』
我的二兒子在二○○七年一月考取駕照。他的居留證三月到期。因此,他取得創世界紀錄的不到兩個月效期的駕照!
四、提款卡國外提款。我多年來,出國都不結匯,而帶著能國際提款的提款卡。有一年(大概是二○○三吧)我循例在吉隆坡機場提款,但兩張台灣在地銀行卡都提不出錢來。幸好我帶了另一張美國銀行的提款卡,才免於流落街頭。我回台後向銀行詢問,答案是,『你留在銀行的居留證資料已經過期了,因此不能在國外提款。』我說,以前也都沒發生過;我即便是沒有居留權,帳戶裡的錢還是我的啊。答案是,『金管會(還是財政部?)規定的。』所有事都和居留證期限掛勾,目的何在?所有外籍專業人士離台時,是否都需要將帳戶結清?否則在國外就提不到自己的錢了?
五、購買未上市股票。我買了若干股票。第一年,配發股票股利,我發現需要去蒐集該公司的基本資料,連同我的資料,厚厚一疊,到經濟部投審會「申請」。據說是要等到同意後,才能配發。有一年,終於煩了,我就問為何配股要申請,答案是『保障你的利益!』(就像檢查梅毒保障我的健康一樣)。我說,這不合理啊。答案是:『X先生,要是你覺得不合理,你大可把股票賣掉!』
六、自然人憑證。內政部發行自然人憑證,希望推廣其應用。因此,我隸屬的大學配合政策,希望教授們申請,並希望未來校內公文可以透過自然人憑證進行加密等。我配合申請。結果,同事們拿到證的時候,我沒有,理由是,『X教授,你不是自然人。』我一直在想,我是機械人?外籍人士由於沒有自然人憑證,所得查詢需要到稅捐稽徵處下載,也無法透過自然人憑證報稅。」
讀完上述,如吳院長是外籍人才,請問,你想來台灣嗎?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院士,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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