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

吳志森 - 菜園村事件的合理與不合理

香港蘋果日報    2011年1月26日

菜園村收地,衝突再起。特區政府開動宣傳機器,把村民抹黑成貪得無厭的惹事之徒。在雞蛋與高牆之間,主流傳媒又一次站在高牆的那一邊,以目前香港的傳媒生態,這樣的結果,我一點都不感到意外。

為了使既有的生活方式得到延續,幾十戶村民用賠償金集資買了農地,請專業人士規劃生態村,錢付了,地契有了,規劃也做好了,萬事俱備,獨欠入村的路權。過路費是新界買地的規矩,這也罷了,但路權原來是海鮮價,昨天是三十萬元,今天突然猛漲到五百萬元,又提出更苛刻的條件,要價都是不明來歷的中間人。有路權,新村馬上動工,搬村事成,就可騰出舊村讓高鐵工程順利展開。搬村就卡在路權的問題上,村民無法接受天價的苛索,只能死守舊家園,要求政府介入,讓事情得以解決。

官員的口徑是:這是私人糾紛,政府不會介入。有評論附和說,路權費應收多少,應參考市價作為標準,也可請仲裁機構評斷,收地風波,只有一個標準:是否合理,合理就應支持,不合理就要反對。

高鐵來了奪人私產


這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評論,表面看來無可辯駁,但最關鍵是:甚麼才算合理?村民幾十年來選擇了這種半農半工的生活方式,但一聲高鐵來了,就要毀人家園,奪人私產,這算合理嗎?如果可以的話,他們願意繼續保留菜園村,過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帝力於我何有哉的務農生活,但「帝力」卻偏偏找上門來,別無選擇,只能含着淚水,把經營幾十年的家園連根拔起,這算合理嗎?

好了,在警察推土機官員和建制力量等國家機器面前,村民脆弱得只像一群螻蟻,他們只有向現實低頭,同意搬村。但在發出復耕牌的問題上,當局諸多阻撓,直到去年九月才完成,覓地搬村也遇到重重障礙,最後終於買了土地,卻卡在路權的問題上。

合理與否看賠多少


新界土地勢力複雜糾葛,政府袖手旁觀,區區幾十戶村民的力量,處理路權問題,只能任由宰割。要村民獨力應付這種無限度的苛索,算合理嗎?入村的路權是獨市生意,根本無市價可言,找仲裁機構評估,也非要雙方同意不可,這些提議你認為合理嗎?

主流媒體的評論,擺脫不了傳統的「中環價值」:發展新的就要拆毀舊的,合理與不合理只能看賠償多少,市區重建是這種思維,基礎建設也跳不出這個框框,「維持現有的生活方式」,就等於阻住地球轉。如果菜園村民真的貪錢,他們應該拿着賠償炒樓,何必費勁堅持過這種永遠不會發達的務農生活?

一位八十後青年烽煙,引述網上流傳,改編自納粹時期一位德國牧師的懊悔發人深省:「當日政府要領匯打橫行,我沒有注意她,因為我不是住公屋;當日政府要拆皇后碼頭,我沒有守護她,因為我不是保育人;當日政府要掃平菜園村,我沒有保衞她,因為我不是社運人;當日政府要強拍舊唐樓,我沒有理會她,因為我不是買該區;如今田生的人已經在我家門外,可是已經沒有人剩下來幫我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