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1日 星期三

王岸然 - 港獨無所不包

作者網誌   2015年3月10日

筆者月來寫了幾篇文章談論港獨,目的有兩點:一是不要跌入中共的語言陷阱,中共喜歡把一切港人不喜歡的言行皆定義為「港獨」,最新就連反水貨客抗爭這類小事也說成是港獨,則港人不爭港獨也活不下去;二是爭民主也好、爭自治也好,只要中共不高興,就是港獨,正義朋友若這麼害怕港獨標籤,請快快退出江湖回家養老!

港獨問題,說穿了只是一個爭奪話語權(discourse right)的遊戲,港人拿槍革命的勇氣還未有,爭奪話語權只是語言遊戲,如也不戰而敗,實在無話可說,活該為中共奴役。

拿筆作槍的遊戲如何玩?非常簡單,就是不迴避問題,港獨應天天講、月月講、年年講,中共最惡也不過是恐嚇要為23條立法,到時只要講爭取民主的說話也會被「屈」成港獨而遭檢控,正式談論港人有權獨立自主更不得了,一定坐牢。

年近八十的李怡老先生在港台電視節目中被問到這一危險之時,回答得十分簡單,令筆者十分感動,就是「坐牢就坐吧,爭民主是要付出代價的」。事情就是這樣簡單,有什麼大不了?見賢思齊,筆者一定追隨李怡先生為信念而無懼坐牢的生命態度,更希望知識分子中有更多人肯率先表態,立此存照。

「港獨」議題從來只是偽命題,有一半話題是一群在港的「港奸」基於自身想討好中共的私心而炒作出來的。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自己不說,只在閉門的小組會議中說,批評香港有激進勢力鼓吹港獨、城邦自決,是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云云。

這樣嚴重的指控為何不敢公開說而要在閉門私語中說?從來欠缺道理的人,由於心虛,總是言辭閃爍,反正充當傳話人的「港奸」多的是,就利用中間人放放氣球,無謂效法特首梁振英一樣,把話說絕說盡,惹來反擊時便無法落台;於是一眾「港奸」爭相傳話,又建議特府立法禁止本土論,又建議在港引入《國安法》,爭相獻媚惟恐不及。

最妙的是,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與張會面後,點名指反水貨客的「光復行動」明顯是港獨行為。筆者總覺得堂堂政治局常委不會這樣低水平,范太的說話是英諺所說的「把話放進別人口裏」的做法。

星期日反水貨客接連入侵上水、屯門和尖沙咀,再一次吸引所有眼球,手法也許有爭議,目的只是發洩對社會的不滿,爭取的也只是取消「一簽多行」,限制自由行來港人數,這類訴求也算港獨,豈非搞笑?還有什麼不是港獨?港人要求多些福利,例如最高工時、退休保障、有房屋住,甚至要求死後有個骨灰龕,也成港獨了吧?退休不回國生活,死後要留在香港,還不是獨立訴求?

有些情況可以比港獨更令當權者害怕,就是筆者上星期所說的「民變」。「光復行動」已經一連五個星期天發生,當中有四次涉及輕度暴力行為,以遊行者被濫捕作為結束。最令當權者不安的是,筆者所形容的「獨狼」行動一次比一次進步、機動與兇猛。最新的一次,就連親泛民的媒體也作負面報道,明顯是希望為這類不受控制的行動降溫,泛民是害怕所謂港獨的指控而想劃清界線嗎?相信不是,只是害怕這類市民自發的「直接行動」發展太快,令泛民的控制網絡失去主導的空間。

「直接行動」的最重要原則,就是拒絕任何政治代理人的引導,一切以行動為先,以行動帶出議題,造成壓力,改變一項社會政策。正因如此,政府想把行動的責任推給泛民、泛民溫和派推給激進派,激進派只會戴上成功的光環,推卻法律的責任。「直接行動」的原則正是參與者自負責任,不明白這一點或是超出這一點就不算「直接行動」。

事實上,律師組織只為出事者提供最有限的支援,甚至以涉及暴力為理由而拒絕支援,早是人盡皆知,為何一眾「獨狼」還是前仆後繼?

政客的思維皆是打擊競爭對手、爭最大的光環,付最低的成本,承擔最有限的責任。一件成功的行動會有人爭相騎劫、參加,事後收割成果,但一出事總會主動劃清界線。泛民政團皆打出本土政綱,皆反對「一簽多行」(包括田北辰),但皆不行動;小市民自行起動,用自己的方式爭取改變,應當慚愧的是有負眾望的政客、革命家、社運者,這類人藉充當正義代理人,輕者有份安穩好工,重者收取百萬元計黑金,但對小市民水深火熱的社會議題,無知無覺,對過火的行為劃清界線,甚至主動提供涉事者的情報,以求自保及打擊對手,盡顯政客陰暗的一面。

回應市民的需要,政黨及社運團體有責任出頭組織一次合法的大規模遊行。從前是激進的團體如「人民力量」及「社民連」近來已進入信譽的破產期,不急民之所急,還算什麼激進派?「熱血公民」近來大熱,但其實行事小心翼翼,遊行都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及依足指示,抗爭程度比學生會也不如,又何勇武?

當下香港,最勇武的,是最普通的人,香港能有改變,要多謝普通港人的「直接行動」! 

1 則留言:

  1. 當下香港, 最勇武的, 是未成年的學生, 他們無懼被捕, 被警察在暗室毆打卻被控襲警, 而卑劣的, 是慫恿或鼓勵示威者進行暴力行為的人, 當然, 罪魁禍首是無力或無心解決水貨客問題的特區及中央政府.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