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0日 星期日

李照興 - 皮鞋奶、鎘米與傳媒責任

2011年2月20日

【明報專訊】上周江蘇响水謠傳化工廠爆炸,萬人冒雪逃跑時荒謬地死了四名村民。可是後續記者問村民,以後如何對待這些爆炸疑雲。得到的答案是﹕「再聽傳言還會逃跑」。

同期,《新世紀》周刊登出「鎘米殺機」,曝光南方米當中有一成含鎘量超標(鎘主要在肝、腎積累,不會自然消失,長期的話人體將會出現鎘中毒症狀,損壞腎功能,導致人體骨骼新陳代謝受阻)。繼而再有浙江金華晨園「皮革奶」09年的新聞近日重新再炒熱,指製奶商用經化學污染的舊皮鞋煉製皮革水解蛋白滲進奶品。

可過兩天,主流媒體上卻充斥諸如「農業部﹕去年未抽檢出皮革奶」這樣的標題。在國內再搜一下皮革奶或鎘米殺機的關鍵詞的話,許多連接都登不上了。

當局對米與奶質量「謠言」的重視,可以想像,因兩者都是中國最廣泛流傳的日常食品,引起恐慌不得了。可民間就像响水的村民一樣,寧願相信。但是不吃不行,吃又不行。繼奶粉要過香港澳門買,難道米與奶有朝一天也同一命運?

「當皮鞋成為牛奶」

雖說今次皮革奶事件已算舊聞,而製奶商在金華,可知情人講,皮革奶從來不是新事物。2007年就已經驚動領導層打壓過一次。可就是打極打不完。專家對水解蛋白還是有一個客觀的澄清﹕不是所有提煉的水解蛋白都是問題,譬如以新鮮的牛皮、豬皮提煉水解蛋白用作食品添加劑是可以的,今次問題的重點是﹕如果用未經衛生處理的皮來作原料,甚至是經化工污染的皮鞋角來製奶,那就當然不行。

為什會這樣做?看來一切都是成本問題。明顯廢料再循環成本低得多。

送禮佳品 家庭訂戶二十萬

這和全中國龐大的奶品市場中劇烈競爭有關。曾經受委託研究一個奶產品的促銷方法,得到一個市場的總體印象:現中國全國性奶業三大龍頭是蒙牛、伊利和光明。奶品曾經是政府宣傳提升人民健康質素的飲品,確保奶品供應的健康形象,也是一種間接的國家形象。而訂牛奶一直是社會中受鼓勵的行為。單就上海而言,訂購新鮮牛奶每天送到家門的訂戶就有二十萬。高銷售期是春節、中秋節這些送禮節日,這與香港的習慣非常不一樣。

奶品可算是一種國民飲料,同時造就奶商的暴利。專家分析,一盒賣六七元的奶(算相當貴,一般應是四元),成本應只有五毛。自從三聚氰氨的新聞曝光後,奶業銷售大受打擊。而地方小型品牌反而成了對大品牌不信任的另一選擇。出事的金華晨園就是地方小企業。今次事故因有「深喉」爆料才曝光,而奇怪的是,自三聚氰氨事件後為何對奶品的檢定,仍沒有一個更嚴格的規管?如果不是因有深喉,這情况還要維持多久?

製造者明知這是不道德甚至是有害人體的污染材料,為何還是要做?

這問題跟南方米的情况近似,現有的檢測機制,似乎沒法得到令人安心的控制與保證。反而要通過媒體不斷的曝光監察,生產者與消費者才得知問題的嚴重性。媒體熱議,生產者可能會稍為收歛,可風聲過去的話,何時死灰復燃就無人知了。如果說奶的問題是暴利促發,是個別生產商的事件,那鎘米的因由則更為結構性。因為它涉及到土地運用、廠址管理、土壤環境等多項問題。一般而言,電鍍廠把高污染量廢料排放到附近河流,農民以污水灌溉土壤,毒物鍊就如此一步步到達米糧及食用人之口胃。

那農民自己沒理由不知道。《新世紀》的記者就解釋﹕「有三方面原因﹕第一,農民確實不富裕,賣掉污染的米,再買回乾淨的米,中間差價挺大的,所以他們一般吃自己的米。這是最主要的原因。第二,信息不足導致他們對污染的認識不夠。第三,信息不對稱,很多百姓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土地被污染,不知道自己的稻米被污染。」

社會的奴隸:愚民毒民

就是說,都是因為窮。而窮在中國,會窮到沒底線。因為窮不僅是指欠錢財,而是知識與道德觀都一窮二白。知識與道德的窮才讓人最害怕,教人認為這國家無可藥救。但又是什麼令國民成為愚民毒民?

帕慕克在小說《白色城堡》中對一個城市的美醜有這樣看法﹕一個城市是否美麗,取決於你是城市的主人還是城市的奴隸。從《東方早報》揭三聚氰氨事件,《新世紀》重視鎘米毒害,《都市快報》及網絡對皮鞋奶的跟進關注,又或者更遠的《南方都市報》對於SARS的搶先報道,都證明並指向一個事實,只有知情與監察才是確保人民生活質素的最有效武器。它質疑、反問、深挖,逼着當局去作出改變。這許多有毒食品被揭發的現象背後,有一個更重要的信息帶出﹕媒體的監察與持續行動是推動社會演進的最重要力量。是不公事實的曝光才激發人們思索﹕對啊,我們不應是這樣生活的。人民應份是社會的主人而非奴隸。

P.S. 胡舒立之前的《財經》和今天的《新世紀》周刊,《南方都市報》前總編輯程益中,或更多國內其他抱相同媒體理想的敢言採編們,曾一度或正在如履薄冰地嘗試以講真話及負起傳媒最基本的價值觀去改變這個國家。有時遇挫,但邊戰邊進。在此引述程益中最近在香港大學演講的一番話,說明公民及媒體不要自我設限,才是從奴隸愚民走向公民的第一步。

一個報人的反思——程益中在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的演講」選段(該講話對現國內媒體環境有到位記述,建議參看)﹕

「這裏我要特別強調﹕在不違憲、不違法的前提下,我們可以使用的言說空間,遠遠大於我們已經使用的言說空間。198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 35條明確規定了中國公民依法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和遊行示威的自由。只要我國憲法和法律沒有公開禁止言論自由,那麼我們的自由還是在那裏的,倘若我們不使用、不爭取,那就是我們的責任。我幾次由海外歸國過關時,海關要查扣我帶的圖書,我都要質問他們憑什麼?有哪條法律規定公民可看什麼書、不可看什麼書?是誰有什麼權力決定別人可以看什麼書、不可以看什麼書?」

指出還是不指出是愛?

「對促進所在地區的繁榮和幸福負責。我敢說,作為矮子中的高個子,廣州差不多是中國發展得最好的市民社會;我又敢說,廣州之所以是中國發展得最好的市民社會,重要一條就是有《南方周末》、《南方都市報》等這些敢於說真話、講真相、監督政府、為民請命的報紙。總會有人說我們報紙污蔑廣州的大好形勢、損害了廣州的形象,但弔詭的是,正是我們的報紙,為這個地區贏得了好聲譽和好形象,我們污蔑廣州的結果是那麼多人愛廣州;同樣的,太多的媒體每天都在對當局和當地歌功頌德,但最終結果又怎麼樣呢?朝鮮的媒體說過自己一句壞話嗎?怎麼朝鮮就成了世上最大的制度悲劇?再舉一例,當年《南方都市報》對深圳也差不多堅持了『以負面報道為主』的方針。後來南方都市報讓我談當年報道深圳是怎麼想的,我說打個比方﹕ 你如果愛一個美女,看到她臉上有污漬,是指出來還是不指出來更愛她呢?我矯情地說一聲,《南方都市報》正是以這樣的方式愛一個地方,參與地方的建設,對城市繁榮和公眾幸福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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