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2日 星期三

程翔 - 從高瑜案看香港23條立法

2015年4月22日

【明報專訊】內地名記者高瑜被重判7年,引起國際上很大的關注。我認識她足足30個年頭,目睹她在過去的30年間,為中國的民主、自由以及政治透明,三度身陷囹圄,為全體中華民族的進步付出了沉重的個人代價。

凡是跑中國新聞而又有一定年資的記者,幾乎可以說沒有人不認識她。這是因為她樂於幫助同行、提攜後學的作風,早已享譽新聞界。上世紀80年代初期我初到北京工作,人生路不熟,也是靠她的幫忙才能克服重重困難。

這次她再一次被囚,是因為被指控泄漏了中共2013年第9號文件《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况的通報》。內地學者把這個文件歸納為「七不講」,即:一、憲政民主不要講,因為它企圖否定黨的領導、否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二、普世價值不要講,因為它企圖動搖黨執政的思想理論基礎;三、新聞自由不要講,因為它挑戰中國黨管媒體原則和新聞出版管理制度;四、公民社會不要講,因為它企圖瓦解黨執政的社會基礎;五、司法獨立不要講,因為它企圖改變中國司法制度;六、權貴資產階級不要講,因為它質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社會主義性質;七、中國共產黨的歷史錯誤不要講,因為它企圖否定中國共產黨歷史和新中國歷史。一句話,「七不講」要禁絕一切對中共的執政合法性以及它種種政策的合理性的質疑。

「七不講」中,前5者是人類經歷了同封建主義、極權主義等落後政治制度相鬥爭幾百年後才總結出來的現代文明的價值,是人類社會進步的基石。中共對之禁止,是開文明的倒車,是逆歷史潮流而動。很難想像一個偌大的黨,竟然可以發出這麼反智的文件來禁錮人民的思想。

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誰是真正的愛國。中共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乃以國家安全為名,行禁錮人民思想之實。這種政策,或可「維穩」於一時,卻以全體人民愚昧化為代價。反之,高瑜勇於揭露這種荒謬的政策,雖然導致個人身繫牢籠,卻喚醒了全國良知之士奮起鞭撻這種愚民政策。

幾點重要啓示

高瑜案對香港的《基本法》23條立法問題,有幾點重要的啓示。

第一,什麼是國家利益?從中共的角度看,禁止「七不講」等人類文明的基石是符合它維持「一黨專政」的利益,但從人民的角度看,卻是嚴重妨礙國家的進步,長遠來說損害人民的利益。所以將來香港如果要立法,必須打破中共「黨國一體化」的陷阱,堅持釐清黨國利益的分野,當黨和國家利益出現矛盾時,我們只承擔維護國家利益,不承擔維護中共的利益。

第二,什麼是「國家安全」?中共目前正在制定新的《國家安全法》,在此法的草稿中,它把維護中共的執政安全放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之上。從它的角度看,中共的執政安全高於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中共之所以要實行「七不講」,就是把維護自己的執政安全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從人民的角度看,執政黨能否執政,端視乎它能否取得人民的合法授權。所以,將來假如香港要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我們僅僅能承諾維護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能承諾維護中共的執政安全。此外,新的國安法草案還包含了很多關於國家安全的嶄新定義,例如把意識形態問題也上升為「文化安全」等。「七不講」,就是涉及它所講的「文化安全」。香港的23條立法,就必須僅僅承諾對主權和領土完整的維護,而不應該廣而推之到中共規定的新範圍。

第三,我們要堅守香港的法治精神。對高瑜案審判有很多細節值得我們警惕:

1. 審訊的公開性:在大陸,凡是涉及國家安全案的都是閉門審判。我們香港這一制要堅持審訊公開,即使涉及大陸定義的「國家安全」,我們也不能接受大陸閉門審判的做法。

2. 取證的合法性:我們在高瑜案中可以看到明顯的非法取證問題,例如她較早時的「供認」原來是在當局以拘捕其子做要挾下作出的「供認」。 這種做法,即使是中共現行的《刑法》也是明顯禁止的。香港這一制對非法取證的問題更加要明確地反對。

3. 保密的實效性:我們知道,中共的9號文件是2013年4月22日發出,準備逐級向下傳達。到5月10日,華東政法大學教師張雪忠在微博首先透露該校傳達了「七不講」的內容,其後中國知名學者、勞動關係學院教授王江松也證實他學校也傳達了此文件。《明鏡》是到8月才發表該文件的全文。換言之,從文件開始傳達到《明鏡》發表,已經歷了最少3個多月。經過這3個多月的傳達,理論上該文件的「秘密」含量已經大大稀釋以至於零。從這個角度看,已經屬於「衆所周知」的「秘密」還算不算是「秘密」?假如我們將來要立法時,一定要考慮這個因為傳達而「秘密性遞減」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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