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林夕 - 欲求尊重,必先自重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5月18日

一個人如果因為犯了錯,要鞠躬道歉,往後還可以抬起頭來做人,倘若堅持不肯低這個頭,那麼,就只能夠讓人看得見他的頭顱,就瞧不起他的臉,藐視他的嘴。犯下彌天大錯而鄭重道歉,善忘人、善良人,或許還會體諒,死不認錯,就只有致死不獲原諒。

一個人最錯,是做錯了而堅拒認錯,以為這個錯一認,就會丟臉。把道歉當成失去尊嚴的人,其實臉皮都厚像千層糕,不斷地丟啊丟,幾時才丟到剩下顴骨?他們不曉得,只有俯首,才能重拾丟掉了的臉。

除了在靈堂會向無知無覺的死人鞠躬,他們一般很怕對活生生的人彎腰,可是他們同時最怕沒機會彎腰,一旦逮住了當走卒的機遇,連下跪也是光榮,對有頭有臉的人,能賣掉膝下的黃金,就是他們的面子。

一個人會受人敬重,可能因為他是個道德完人、功蓋千秋、萬人景仰,而且,永不犯錯──這種人不是人,即使當初是人,最後不是入魔,就是被封神,被庸眾供養成禍胎。半人半魔的歷史人物,總是輪迴出沒,而歷史有時是人類重複犯錯的紀錄,我們大概也該代祖先道歉,自己保持謙卑,別以為不會步上一代的後塵。

有血有肉的凡胎,難免有錯,欲求尊重,必先自重。自重不等於把自己看得很比世界還重,是有自知之明,尊重自己有軟弱的時候,會失德、會失敗,能坦承擁有人性的弱點,也總算是個優點。懂得把自身看輕,自然有別人為你平反。

囂張地歷數自己功績的,我們會鄙視;檢視自己做得實在不夠好,我們反而敬重。所謂敬畏敬畏,你想人敬重你有道歉的勇氣,還是畏懼你誓不低頭的霸氣?

一間機構的員工若是把事情搞砸了,無論是無心還是有意,惹來千夫所指,無須吃藥的上司,絕不會以為只要姿態強硬,發表我們做得很對、我們一向正確的宣言,這公司就很有膽氣,員工很有士氣。你只靠兇悍去建立威權,客戶即使不是八國聯軍,也看得出這隻紙糊的老虎,不圍攻一下,實在對不住自己。員工若只贏得老闆護短,卻輸掉了全世界的尊重,請問以後還有何面目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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