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 - 維護鬼權
am730 轉角專欄 2011年8月16日
講到所謂「維權」,我維護鬼權比維護人權更為熱切。人權被壓迫了,可以見到,也有自己人或外國人出面抗爭,然而鬼權被壓迫了,總是無聲無息,有時還以環境衛生和文明理性之名來執行,令有些人覺得是理所當然的好事。
王朝時代,中國雖有仁義,但未有人權觀念,但鬼權是有的。革命之後,人權提了出來,卻無實踐多少,鬼權卻被視為封建迷信,日漸湮沒。
鬼權是甚麼呢?死後得到祭祀和超度,有衣食花費,寄望往生得好一點,不必輪迴到餓鬼地獄,也告別渾濁齷齪的人間,來生不做某國人。這本來是做人的基本慾望,實現不到,便寄託來世。怕來世沒有保障,就在今世祭祀先亡之人,也普度那些原本無人祭祀的孤魂野鬼,那麼自己死後,也享有子孫、遠親近鄰或輪迴做人的陌生者的救度。盂蘭節的超度法會,便是附薦先亡親長 ,祭祀客死異鄉的親友,兼且救濟無主孤魂。
自己做好普度眾生的工作,將來即使橫死枉死、客死異鄉或不見屍首,也得到祭祀。自利利他,這是偉大的正義觀念,近乎「超自然的正義」(supernatural justice)。今年我祭你,他年你祭我,這也是死後的福利社會,儘管只能在陰間地府,用象徵式的金銀衣紙和紙紮祭品來實現。
即使不信異教鬼神的人,或者所謂無神論者,領會盂蘭節燒衣祭鬼的慈悲思想,也會感動吧?英國殖民政府統治香港時期,喜見這些普度法事,稱之為華人風俗,大開方便之門。一來是避免宗教衝突,二來是有助風俗淳厚,有助政府施治。拜神的人,舉頭三尺有神明,做事顧念來世的因果報應,總比不拜神的人容易統治。盂蘭節街頭多了幾道燒衣的痕跡,便少了幾道鬥毆的血跡。
印光大師講過,不信三世因果的民眾,做事只顧目前,不會瞻前顧後,民性乖張暴戾,社會難有安樂。 佛教說的三世,是前世、今生、來世。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所謂自作自受,前世所作的孽,今生就要還;今生所作的孽,來世就會報。要消除罪孽的障礙,就要布施,除了布施人間當世,還要布施幽冥鬼界。
我每年都在盂蘭節夜遊,觀風望俗。年來慨嘆一句:九七之後,鬼不聊生!今年盂蘭節,上水、油麻地甚至西環街頭,只見聊聊幾處燒衣。
九七之前,盂蘭節夜遊,街上火光通明,水飯成丘,紙錢滿道,一片慈悲喜捨。
哈囉喂過去了。但凡哈囉喂前後,崇洋辱華的人循例挖苦中國風俗。這些人不學無術,對中西宗教之學不清不楚,便胡亂比附,說同是鬼節,西洋的萬聖夜比中國的盂蘭節有多一些寬容、幽默和童趣,連鬼也是西洋的比中國的可親。
中國的盂蘭節滿街燒衣,鬼氣蕭森。西洋的哈囉喂可以變成遊樂節目,而中國的盂蘭節卻不可兒戲,此間有正統宗教與異教風俗融合的原因。哈囉喂的鬼節祭祀,是凱爾特人的舊風俗,基督教進入英倫三島之後,鬼節成了異教(pagan)風俗,與基督教不可相容。基督教可以將鬼節排斥,列為迷信,也可將之納入教儀,與萬靈節(11月2日)結合,成為悼亡儀式。
在庭院點燃南瓜燈,叫鄰居代為禱告,使亡靈安息,也有鄰居見了南瓜燈,憐憫人家新喪而貧窮,便在燈下放幾枚布施的銅錢。後來,悼亡的風俗疏淡了,頑童也有偷銅錢去買糖果的,於是哈囉喂風俗便變成獎賞夜遊小童的節日:在庭院或門口擺放點了蠟燭的南瓜燈,示意小孩可以上門討糖果,也有索性在南瓜燈前放糖果的,方便小孩取食。
哈囉喂變成鼓勵小孩夜遊的風俗,類似中國的中秋提燈夜遊,或廣東舊時年三十晚小孩提燈外出,帶了紅雞蛋、有芽芋仔和香火出外「賣懶」,邊走邊食,唱賣懶歌謠,直至村口或鎮外的水井,將香火插在井欄而回。
盂蘭節並非異教風俗,而是佛教本身的祭禮,道教吸收盂蘭節而成的中元節也是視為己出,同是超渡孤魂野鬼的大慈悲之祭。盂蘭節由教義引申而出,故無法俗化為玩樂節慶,也少有童趣。然則,與盂蘭節教義略近的廣東的太平清醮,有兒童飄色和搶包山之遊藝,也算開了點禁,但也僅止於此。
同理,聖誕節也原本是羅馬人的冬節慶典,故此基督教也將之納入教儀,變成聖誕節,而且容許俗化,成為贈送禮物和飲食狂歡的日子。
至於復活節,是基督教本有的神聖日,除了復活兔、復活蛋、十字包之類有一點童趣之外,絕不容許俗化,也沒有商家謀算復活節的狂歡生意。何時盂蘭節可以玩樂消費?那要等到佛法消沉的末法時期了。
陳雲
文化評論人,德國哥廷根大學民俗學博士,《中文解毒》系列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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