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我們抗議地產霸權,唐英年說:「唔問下自己點解做唔到李家誠?」香港的人權與自由淪落到跟大陸一樣的水準,港警變公安,我們批評當局侵犯港人的言論、示威與新聞自由,唐英年說:「I think that is completely rubbish.」
大家認清楚唐先生的真面目了嗎?抑或「超然於政治」的溫和香港中產人士覺得,唐先生說得好?
至於范婦人,你的話反映你完全是鄉愿的德之賊。告訴你,自由總是異議者的自由(陳雲文章)!
報導1(明報頭版頭條)
唐英年:完全垃圾
回應警方侵犯言論自由批評
2011年8月20日
【明報專訊】警方處理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的保安安排被指過嚴,三名疑似特首熱門人選包括政務司長唐英年、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及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日先後開腔力挺警方,唐英年直斥有關違反言論及新聞自由的批評「完全是垃圾」(completely rubbish)。范太認為,警方阻撓示威者去路,是希望給予李克強好印象,冀港人顧全大局,「不要將自由用得太過緊要」。
三疑似特首候選人齊撐警
李克強訪港期間,示威區設在遠處、有市民因穿上六四T恤被警方抬走、有高叫口號的港大學生被「禁錮」梯間。唐英年昨日回應記者提問時,否認政府刻意打壓示威者,令李克強聽不到反對聲音,並說政府有必要在政要訪問香港時,保持政要的訪問順利,政府完全尊重傳媒的採訪自由,表示李克強每場活動都有安排傳媒採訪,「既有畫面亦都有內容的背景」。
事實上,李克強在港出席的20場活動,不足一半供記者採訪,而採訪歡迎晚宴,亦只能在酒店房間看電視直播;其餘活動,記者只能透過政府新聞處發出的新聞稿及短片,了解活動情况。
記者昨日以英語追問,有批評指有關保安安排違反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唐英年不認同批評,以英語嚴辭指摘有關批評「完全是垃圾」(I think that is completely rubbish that we have violated civil rights, nor have we violated freedom of speech, because every single activity of the Vice-Premier has been covered by the media.)
范徐麗泰﹕勿將自由用得太緊要
出席同一活動的范徐麗泰亦不認同警方濫權,她認為,在麗港城穿上六四T恤的男子,是有意識地穿上上衣吸引注意,「以往都不希望中央來的領導會看到這些場面」,認為警方今次的做法可能未臻完善,但希望港人明白他們是想給李克強一個良好印象。
范太表示,李克強今次訪港,宣布了多項長遠經濟措施,她希望港人「顧全大局」、「不要將自由用得太過緊要」:「大家不滿意的事,作為政府應盡量想辦法解決,但不表示要讓一個中央來的賓客面對示威」。她又說,過去以人大代表身分視察內地省份時,對方亦只安排他們看最好的東西,「示威……其實無論看不看到,不是大家說得那麼嚴重,不是這樣就會無自由」。
范太不認為港府為討好領導人而抹煞「一國兩制」,「這只是對領導人的保護及禮節,待客之道與『一國兩制』並無關係,請大家不要上綱上線」。
梁振英﹕領導人訪西方 保安同樣嚴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昨早在港台節目表示,他沒有參與港大的活動,對當中的保安細節安排也不太清楚,但每當有國家級領導人或要員訪港,警方都會先會根據情報,安排保安工作,「我相信本港警方的判斷能力,也不會無故動用大量人手」。他又說,中國領導人若到西方的大城市訪問,當地的保安工作同樣為相當嚴密。
報導2
收起笑容 爭中央信任
【明報專訊】下屆特首,中央到底屬意較有親和力的唐英年,還是手腕較強的梁振英?看來還未有定調,不過,對大熱門唐英年來說,親和力的另一邊,就是坊間質疑他手段不夠強硬、做事不夠果斷。剛巧唐英年昨日爆出「垃圾論」,用詞比起近日保安局長李少光、警務處長曾偉雄還要狠,莫非唐英年想證明自己也能「硬起來」?
唐營認為,唐英年昨日只是如常回應記者的提問,「I think that is completely rubbish」(我認為,這完全是垃圾), 僅表達唐英年不認同言論或採訪自由遭侵蝕的說法,認為傳媒毋須刻意放大,大做文章。
不過,若重溫唐英年一開始以中文回應傳媒類似的提問時,他採用官方口徑,例如「我們完全尊重傳媒的採訪自由」、「我對我們警隊的專業評估和專業處理是有信心的」等,這些四平八穩、政治正確的回應,唐英年只須以英文重複回答,就根本毫無風險,但唐英年卻無端提出「垃圾論」,若不是一時口快的失言,便不能怪人猜想他是有心營造強硬言論,傳媒的敏感亦不無道理。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分析,唐英年是政務司長,較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或全國人大常范徐麗泰多一個「包袱」,尤其唐最大的優勢是擁有公務員團隊的支持,「好多人睇住這位上司,究竟會否撐自己」,因此唐英年以較強硬的語言支持近日警方的保安安排是有原因。
收起笑容、提出「垃圾論」的同時,究竟會否贏得中央對其能力的信任,還是進退失據、連原先的優點也輸掉,這應是唐營要細心考量的。未來數天,社會輿論對「垃圾論」的反應,相信是唐英年部署特首選舉的重要參考。
報導3
警或觸犯基本法
學者﹕示威者可索償
【明報專訊】《基本法》第27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認為,警方連日處理副總理李克強訪港的保安,限制示威者表達意見的自由,有可能觸犯第27條,更稱示威者有理據向警方索償。
警應協助表達意見自由
陳文敏指出,早年的「梁國雄案」(即梁國雄阻塞東隧抗議加價,被控阻街,最後推翻控罪一案)明確說明,警方的職責,是協助示威者行使表達意見的自由,而非施加限制;而當日在麗港城穿上六四T恤的男子,以及在港大示威的學生,當日均與李克強距離甚遠,難對李構成威脅,但警方仍加以阻撓,「你要保護政要,都要與市民的自由權利找個平衡點」。陳文敏表示,警方今次的處理手法,有可能違反《基本法》,力促警方檢討。[Vic:各位看到嗎,等香港司法也與中國融合、接軌,還有誰替香港人的人權與自由主持公道?不要以為有事的只是示威者與異見人士,司法獨立淪喪,無人能倖免。]
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質疑,警務處長曾偉雄日前指示威者的言論自由不可凌駕政要安全的說法,更是弄錯基本概念。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認為,警方今次處理示威的手法「完全超出保安需要」,他批評唐英年的「垃圾論」是「抽象肯定,具體否定」港人的言論及採訪自由,「他不了解基本法第27條,對市民的權利無執著、無承擔。如果他是以這心態從政,還想更上一層樓,這真令港人擔憂」。
報導4
抗議干預新聞自由
記協今遊行 終點警察總部
【明報專訊】近月警方多番阻撓記者採訪,包括在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3日期間,驅趕在街上正常採訪的記者,又對記者作不合理搜查,香港記者協會今日將從金鐘新政府總部遊行至警察總部抗議。表明參與的團體,包括攝影記者協會及部分傳媒機構工會。
正在北京的保安局長李少光表示,就警察對記者搜身方面,新聞自由跟政要的保安好像存在矛盾,當局會研究現時所拿揑的平衡,是否一個最好的平衡。
記協﹕警權無限擴張
記協副主席孔雪怡表示,連日收到大量新聞界同業投訴,包括不滿警方設置採訪區過遠,記者被搜身、推撞、阻礙拍攝等,新聞界感到非常憤怒及難以理解。
記協指出,過去一個月來,傳媒在多宗採訪活動中,都遭到警方無理阻撓;在李克強訪港時,警權無限擴張,警察淪為公安,在街上肆意驅趕正常採訪的記者,對記者作出不合理的搜查,甚至在傳媒拍攝警察強行抬走市民期間遮擋鏡頭,阻止記者拍攝。記協認為,警察濫權手段嚴重干預香港新聞自由,妨礙傳媒監察政府,剝削市民知情權,對此深表憤怒。
另外,民主黨10多名成員昨遊行至政府總部,抗議警務處長曾偉雄違反《基本法》,打壓港人言論自由,要求警方檢討,在保護政要的安全時,亦須尊重市民表達意見和記者自由採訪的權利,要求曾偉雄公開道歉。
報導5
穿六四衫被抬漢 稱女兒被警恐嚇
【明報專訊】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日前到訪藍田麗港城期間,屋苑住客黃健穿上「平反六四」T恤示威被抬走,事後被揭2006年因衝燈拒交罰款而被「通緝」,昨上庭認罪後被罰款500元及支付300元訟費了事。他在庭外表示不滿警方行動,指事件嚴重影響其日常生活,又指警員以「恐嚇」語氣斥責其稚女(見另稿)。
衝燈被「通緝」 昨罰款800元
黃健在庭外表示,日前被警方粗暴對待,且對方從未表露身分,令他深感不公,遂到投訴警察課投訴,豈料反被揭發於2006年3月時,因在太子道西近聯合道衝紅燈過馬路被檢控,至今仍未交罰款。他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質疑當時已有專人將傳票送遞到其家中,他亦有親自簽收,但黃表示不記得。他終被罰款500元及支付訟費300元。
指進入「保安核心區」
黃在庭外憶述日前被抬走時情况,斥當日「制服」他的4名穿西裝人士由始至終均沒表露身分,故不知對方是否警員,但對方稱他已進入「保安核心區」,「我只係睇熱鬧,樓下好多師奶在拍手歡迎,她們不是麗港城居民。我只想表達我與她們不是同一類人,才穿那件衣服(六四T恤)落去」。
指屋苑保安阻友到訪 憂無法北上
黃坦言擔心日後生活,「出街都會多留心,經常會望後面。我家人亦擔心我們日後不能回內地」。黃又指近日有朋友來訪,屋苑的保安卻諸多阻撓,「他登記我朋友的身分證,又說『記者採訪就唔得』;我帶朋友上家,保安又會跟上樓,甚至我關上家門後,他們也會在門外徘徊」。若情况持續,他將向屋苑有關部門投訴。
對於事後生活受影響,他仍表示不後悔當日行動,並認為維權人士所吃的苦遠比他多。被問到下次會否同樣穿起六四T恤、舉起標語示威,他沉默良久,思考後說:「今次是好事,因為畀大家見到真相。」
他對中央領導人訪港表示歡迎,「我都屬香港一分子,點解要咁對我?唔通來港只為睇拍手的人?」對於是次警方出動數名大漢抬走他,他指不反對警方執法,「但要跟程序、跟法律,要尊重人權」。他認為警方視他為「刺客」,聲稱為政要安全要制服他,是對他的抹黑。
警﹕知唔知你爸著乜衫?
【明報專訊】黃健指事發當日,警員不但將他推到一角,更向其稚女「出言不遜」,以「恐嚇」語氣責斥「知唔知你爸爸幾離譜呀?」、「知唔知佢著乜衫呀?」。
女反駁:買番嚟唔著做乜
黃表示,女兒當日見父親被人推撞,即欲走上前,身穿西裝的警員卻問她:「知唔知你爸爸做乜事?知唔知佢幾離譜呀?」稚女不明所以,但警員續說:「知唔知佢著乜衫呀?」當時女兒即反駁:「衫買番嚟唔係著要嚟做乜呀?」卻換來對方斥責:「你細路女識乜嘢!」
黃坦言感到女兒被恐嚇,惟當時他亦「自身難保」,更遑論照顧女兒。女兒其後又曾向警方出示麗港城的住戶證,企圖為父親解決困局,卻被警方質疑住戶證的真偽。[Vic:欺負細路女,流氓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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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其後又曾向警方出示麗港城的住戶證,企圖為父親解決困局,卻被警方質疑住戶證的真偽。"
回覆刪除呢班差佬嘅行徑直頭係無賴, 如果香港冇咗法治, 呢班差佬下咗班, 隨時就會係賊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