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8日 星期四

戴耀廷:「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

明報即時新聞    2013年3月27日

佔領中環行動發表信念書,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表示,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包括4個步驟。

戴耀廷、中大教授陳健民及支聯會常委朱耀明牧師召開記者會,發表「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信念書。戴耀廷表示,這運動主要包括四個步驟:簽署誓約、商討日、公民授權和公民抗命。他們指出,市民可以選擇三種不同方式,第一是負責支援,但自己毋須違法。第二級是參與公民抗命,但毋須自首。第三級就是會主動自首,並且在法庭上不抗辯。

以下為信念書全文:

「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

這個運動的起點是我們對香港的關愛。我們相信只有公義的政治制度才能建構真正和諧的社會。這個運動的目標是要爭取2017年普選特區行政長官。我們認為這運動的成敗取決於公民的覺醒。為要喚起公民的反思和參與,我們必須進行對話、商議、公民授權和不合作運動等。我們會像傳道者般,積極與不同群體進行對話,把民主普選、公平公義這些普世價值傳揚給香港人,並希望他們願意為了在香港的制度和社會落實這些價值而付出代價。

這運動是由認同其信念者聯合組成的,他們為了實踐理想而願意共同承擔責任。參與行動與否,單純是個人的決定,而非由任何組織或政黨主導;也非由任何人帶領。這運動是由個人在其所屬的群體自發組合而成的。

這運動有三個基本信念,凡認同者都可以參與:

一、香港的選舉制度必須符合國際社會對普及和平等的選舉的要求,包括:每名公民享有相等的票數、相等的票值和公民參選不受不合理限制的權利。

二、透過民主程序議決香港選舉制度的具體方案,過程包含商討的元素和民意的授權。

三、爭取在香港落實民主普選所採取的公民抗命行動,雖是不合法,但必須絕對非暴力。

這運動主要包括四個步驟:簽署誓約、商討日、公民授權和公民抗命。

經過商討日和公民授權後,此運動會對2017年特首選舉提出具體方案,假如有關方面漠視公民的民主訴求,提出不符合國際普選標準的選舉方法,我們會在適當時間進行包括「佔領中環」的公民抗命。參與這行動的人可以有不同的參與方式:

一、支援那些進行公民抗命行為的公民,但自己毋須進行違法行為;

二、參與公民抗命的行為,但毋須主動自首或放棄抗辯;

三、參與公民抗命的行為,並之後會主動自首並於法庭不作抗辯。

我們期望最少有一萬人本著良知的呼喚,按其處境投入運動各個環節,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