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3日 星期四

Vic - 讀香港政改方案明報系列報道有感(舊文轉貼)

2005年10月20日

問題不是現在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是否比什麼都不變好,問題是:政府憑什麼要我們選擇all or nothing?每次都說時間緊迫,方案不能更改,二十三條立法如是,西九如是,特首選舉提請釋法如是,到底是誰的錯?林瑞麟這個政制事務局長是怎麼當的?時間本來很充裕,緊迫云云,都是有心人製造出來的。嗟來之食,這種恩賜式的民主發展,我們怎能甘之如飴?

政務司長許仕仁在立法會表示,不應將委任區議員視作「二等公民」,褫奪他們選特首的權利。[Vic:God damn it!我們才是真正的「次等公民」,是誰剝奪了我們選特首的權利?] 他又反駁種票指控,指現屆委任區議員是由前特首董建華委任,故2007年特首選舉不會出現種票問題。 [Vic:又是巧言詭辯,重點不是誰委任的,重點是他們都是委任出來的。]

45條關注組余若薇批評說:「司長稱委任議員不能變成二等公民,那無票的(市民)便成了三等公民?為何不盡快實行普選……你是骨子裡維護小圈子既得利益。」許仕仁反駁稱,市民是第一等公民,因為他們直接選出的區議員,可以在特首選舉中投票。[Vic:巧言詭辯有何用?由市民透過選出區議員去選特首,區議員突然間成為代選特首的媒介,真是不知所謂。市民對特首選舉的影響力,大家心中有數。拆穿了,香港政局是中央設下的局,最高指導原則是極力拖延公平公正自由選舉的實現。] 許仕仁在記者會上強調,現任全體區議員在今年特首補選中,也行使了選舉權力,看不到有任何理由在07年3月選特首時,褫奪這102位委任區議員的選舉權利。[Vic:Come on,肥龍!特首補選有選過咩?公開提名一結束就當選,也算是選舉?]

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港府的建議將會改變區議會的職權和運作,由於他們可選出立法會議員,故區議會選舉會變得「政治化」,由於區議會的工作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港府有責任保持地區行政穩定,故保留委任制是較為保險的做法。 [Vic:TMD!說來說去,一涉及立法就政治化,一政治化就連地區事務都管不好,這是什麼邏輯?委任最保險,保誰的險?北京欽點的特首再欽點區議員,對誰最保險?]

至於保留委任制是否中央底線的問題,消息人士稱,這不是「阿爺(中央)的問題」,而是本地政治力量中,對取消委任制有強烈意見。


[Vic:呵呵呵!阿爺英明!阿爺開明睿智!阿爺對香港民主發展體貼入微!幹!是誰當初釋法,無中生有,規定2008年立法會選舉,功能組別與直選議席只能各佔一半?到頭來發現這樣等同立會選舉沒有絲毫邁向普選,於是,發明所謂「傳統功能組別」的詞彙,新增功能組別要有別於「傳統功能組別」。讓直選出來的區議員選出新的功能組別議員,名副其實是變相直選。我支持直選,但反對這種偽善的把戲。先是毫無道理地限死你,然後裝作慈悲,法外通融給你多一點民主元素,算施捨嗎?這也再次突顯北京毫無法治觀念。

彭定康以前將功能組別普選化,以從業員個人投票取代公司投票,某程度上也是一種普選,但我支持,誰說公司及機構就能反映一個界別的利益?同一界別內,利益分歧可以很嚴重,將投票權集中在老闆們手中,不是保護少數既得利益者是什麼?其實,功能組別根本就是畸形怪胞,可憐香港人為此絞盡腦汁,耗費無數精力而對民主發展毫無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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