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一廂情願想在區議會趕絕參與雨傘運動的人,結果選民不單不賣帳,還將旗幟鮮明的傘兵送入議會。他的「Vote them out」計謀不成太丟臉,便狡辯說其實是指將拉布議員vote out。
立法會其中一次最長的拉布,是五年前立法會財委會要通過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的撥款,當年我們花了四日審議這個百孔千瘡的計劃,事後證明幾乎全部應驗,包括總站應設於錦上路而不花幾百億開地道到西九、倉卒上馬會引致超支、鑽挖工程會令沿線地方路陷,但最關鍵還是一地兩檢問題。根據基本法,大陸公安不可能在香港執法,列車一定要在中途停車過關,火車不可能高速行駛,高鐵終會變成「低鐵」。
五年下來,香港政府仍然找不出法律依據推行一地兩檢,於是就來個霸王硬上弓:既然高鐵都米已成炊了,你就讓大陸公安來香港執法吧。這個邏輯,好像巴基斯坦和阿富汗某些男人故意強暴少女,再能理直氣壯娶她過門一樣。
大陸邊防管理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均屬中國公安部系統,將來駐守西九總站的邊檢人員,徹頭徹尾是內地公安,無論在法律上如何限制他們的權力,他們在港境內執行的是大陸法律而非香港法律,完全違反基本法對一國兩制的承諾。
《基本法》清楚畫出了香港特區的地界,並規定了在區界內只實施香港法律。今天政府說大陸公安只會在高鐵西九總站執法,如果可以這樣戾橫折曲的話,將來立法會保皇黨可以聯手擴大公安的執法範圍,讓公安去旺角大球場拘捕噓國歌的球迷,去學校審問反對洗腦國民教育的師生,去維園阻撓六四燭光晚會。此例一開,後患無窮。
末代港督彭定康在他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寫到:「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如果梁振英班子真的與民為敵到讓大陸公安來港執法,一定成為香港的千古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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