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0日
【明報文章】是有種林榮基,令庸俗的香港燦爛,令普通人有志氣企硬,令真相不會沉淪,令強權無法隻手遮天。他是那名27年手無寸鐵擋在坦克車隊前的普通市民。我,吳靄儀,一個香港人,由衷感謝。
真是不用大做文章,千言萬語,不及一個捧着資料北上的人中途下車,折回公開真相的簡單行動。那個行動,背後是七個多月單獨囚禁的恐懼,是對仍留在大陸的伴侶的內疚,是籠罩以後的日子的陰影。除了感激之外,我委實找不到任何說得出來的話。這篇文字,不過是我份內的微小行動,回應這個人勇敢的行為,因為我相信有人勇敢地站出來的時候,我們所有仍享有自由的人有責任出來跟他站在一起。你聽他說,看到六千多名素昧平生的市民為他上街遊行,令他深受感動。單是這句話,就照亮了這六千多及無數其他香港人的心,公開抗議是有意義的。他的話令充滿無力感的香港人感到自己的力量。
我是個律師,我無法不對公眾及傳媒相對淡然看待林榮基七個多月的拘禁感到駭然。人身自由是最基本的自由,任何任意侵犯,都應令我們本能地驚震和憤怒。香港人權公約第5修及基本法第28條,保障我們不受無理及非法拘禁,普通法嚴重對待對人身自由的任何侵犯,一小時的非法禁錮也是大事,何况七個多月!合法囚禁的犯人,也不能非法單獨囚禁,我們為何因侵犯者是大陸當局就麻木不仁!
我知道,大陸法律沒有人身自由權利這回事,但這不等於大陸的做法是對,很多聰明世故的人會譏諷我不切實際,不明白共產黨政權不來這一套。如果聰明世故就是對強權踐踏人權視作當然,那麼我甘願做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的白癡。我們不需要這種人情世故、這種「識做」,我們需要認清真相而繼續說不,以行動站起來,加入支持不肯屈服的人的行列。昨日林夕、何韻詩,今日林榮基,告訴世人,也告訴我們自己,是有種香港人撐起小島的和平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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