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7日 星期一

孔誥烽 - 什麼是中國人?

2014年2月17日

【明報專訊】前一陣子,一位女星針對大家不滿自由行湧港衝擊本地民情風俗,說「大家都是中國人」,所以應該包容。 有人甚至念出「內地香港同祖共宗」的神秘宗法咒語來企圖消融港中矛盾。但什麼是中國人?什麼是國家民族?這些恐怕是近年本土爭論的雙方比較少深思的。

前一陣子英國歷史學泰斗Eric Hobsbawm辭世,很多朋友都提起他的經典《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指出歐洲19世紀興起的國家民族身分,乃由民族主義者想像建構而來,當中沒有任何固定不變的基礎。國族由想像而來,但想像的標準可以是什麼?現代中華民族想像的建構,又是怎樣從清帝國崩解後的瓦礫中冒起的?

公民民族主義與種族民族主義的起源

要解答第一個問題,歷史社會學家Rogers Brubaker 的《Citizenship and Nationhood in France and Germany》,必不可少。Brubaker認為,歐洲在告別皇權之後兩種界定國民身分的主要原則,乃是以出生地為基礎的屬地主義(Jus Soli)原則——即在一國疆域內出生,或在疆域內居留一定年期、融入該地主流文化,便能獲國民身分;和以血脈為基礎的血統主義(Jus Sanguinis)原則——即以父母血統決定國民身分。

19世紀法國與德國國民身分的形成,乃是這兩種原則的典型。法國在大革命之後,國家精英以大革命代表的俗世價值,即「自由、平等、博愛」作為界定法國國民的標準。任何生於法國土地,或是移居法國並認同這一普世價值者,均可成為法國人。這便是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的原型。

同時期德語精英的民族主義運動,嘗試將分散於歐洲各處的德語社群聚合起來,建構統一的新民族國家。在此脈絡下,德國民族主義者即發展出以血統為標準的種族民族主義(racial nationalism)觀:只要父母是德國人,無論你生在何方,都是德國人;反之,若父母不是德國人,就算你生在德國境內,也不是德國人。

19世紀末,部分德國知識分子企圖建立一個比較開放的、以文化為標準的德國認同,即不論血緣,只要同化成講德語和信奉新教,便能成為德國人。但當時很多波蘭農民移居到德國東部,在政府與民間的多番嘗試下,仍堅持講波語和維持天主教信仰,結果導致德國知識精英(包括現代社會學之父韋伯)放棄同化東部移民,甚至支持驅趕波蘭移民,回到以血緣定義身分的封閉民族認同。德國的民族主義不斷倒向純淨血統的神話,最終引致納粹的雅利安人理論,其餘的已是歷史。

從大漢排滿到五族共和

中國在20世紀出現的民族主義,其對中國的界定,一直在公民民族主義與種族民族主義之間搖擺。19世紀末20世紀初首批受西方思潮影響、試圖建構現代中國國民認同的革命分子如孫中山,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口號,並與信奉反清復明的地下會黨緊密合作。他們建構出來的中國觀,基本上是一種大漢族的排滿意識。這種漢中心的種族民族主義,造成辛亥革命成功後,全國各地出現漢人屠殺滿人的事件。這些悲劇當然已被官方史掩蓋起來。

但將中國人等同漢人,令民國早期的政治精英無法理直氣壯地繼承包括東北、蒙古、西藏、新疆等非漢人地區的清帝國版圖。因此在革命成功後,民族主義者皆從漢中心的種族民族主義,轉向五族共和的主張。但怎樣將漢滿蒙回藏講成同是中華民族的一部分,成了一個論述上的難題。於是國民黨提出了血統歸一的種族民族主義神話,虛構出一個血緣單一的中華民族。蔣介石在1943年發表的《中國之命運》,即在第一章「中華民族的成長與發展」中,表明中華民族乃是一個大宗族,少數民族都是通過與漢族進行「累世的婚姻」而成為「同一血統的大小宗支」。

當時中共將蔣的這種以血脈宗族界定中華民族的觀念批判為封建法西斯。而中共則模仿蘇聯的民族理論,建構出各民族人民平等自由地聯合成新中國、共同從帝國主義與封建壓迫解放出來的公民民族主義觀。毛澤東在1945年《論聯合政府》中,即承諾「幫助各少數民族……在政治上、經濟上、文化上的解放和發展,並成立維護群眾利益的少數民族自己的軍隊。他們的言語、文字、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應被尊重」。毛澤東的這個承諾十分開明進步。至於這位20世紀走數王後來怎樣走數,已是眾所周知。

飄忽不定的中國認同

到了改革開放之後,中國官方揚棄左翼革命的公民民族主義論述。各地爭相復興民國時期的種族民族主義觀,重新抬出「炎黃子孫」的概念,甚至大搞黃帝崇拜。這種以追溯至遠古的神秘血緣定義中國人的觀念,對於香港很多開口閉口「炎黃子孫」、「龍的傳人」的大中華主義者來說,好像十分理所當然。但這種種族民族主義,就算在中國官方,也不是沒有爭議。例如常常在民族問題上為政府出謀獻策的北大教授馬戎,便曾提醒:

少數族群中有不少人認為歷史上的「炎黃」只是中原漢人的祖先,其他少數族群另有自己的祖先……有些少數民族的古代傳說以其他動物為自己群體的圖騰,並不承認自己是「龍的傳人」。所以把漢人以「炎黃」為祖先的觀念有心或無心地擴大到等同於「中華民族」祖先的範圍,稱之為「中華共祖」、「華夏共祖」是非常不妥的。以各級政府出面官方舉辦對「黃帝」、「炎帝」、孔子等的大規模祭祀活動,也許是無知或是無心,但是在一定程度上還是體現出漢人民族主義的狹隘性,十分不妥而且客觀效果不好……對中華民族凝聚力的鞏固和發展也會造成損害。

由此可見,1911年之後百多年來,如何定義中國人,仍是爭論不休的題目。若再加入美國、新加坡等地的海外華人一併考慮,問題便變得更為複雜。下次有人再以「大家都是中國人」召喚你我時,我們不妨帶引對方進入一場思辨之旅,反問:什麼是中國人?你搞清楚怎樣界定中國人了嗎?至少我們也可以用港女的氣勢回應:「你自己仲有咁多嘢未搞清楚,咪嚟煩我啦!」

作者是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延伸閱讀

Rogers Brubaker 1992, Citizenship and Nationhood in France and German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馬戎 2010,〈中華民族的共同文化與「黃帝崇拜」的族群狹隘性〉,《西北民族研究》2010年第2期

1 則留言:

  1. 我想指漢人吧。加上國家主義後,就說中國人囉!Compared to US and Aust, bit different, man. Who's god-damned American, and who's faking Aussie Downunder, man?! Even harder to tell,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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