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5日 星期三

李怡 - 車公籤文帶給香港人的啟示

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14年2月5日

農曆新正開筆蘋論馬年香港大勢,且從年初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在車公廟為香港求得的籤文切入,試從不同角度來略抒管見。

籤文為:「福無私與皆天賜,禍不空生自有招。一片婆心能積善,自然福長禍潛消」。多人認為是中籤,但也有玄學家認為是「下籤」。麥玲玲指籤文與諺語「禍福無門,惟人自招」意思相近,重點在禍不在福。

老子說:「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意思是禍與福互相依存,可以互相轉化。禍是造成福的前提,而福又含有禍的因素。在一定的條件下,福會變成禍,禍也能變成福。比如說,2003年中國大陸開放了對香港自由行,帶來一些行業的興旺,是福吧;但大陸自由行客越來越多,造成對香港人生存空間的侵蝕,對多數港人來說,就是禍不是福。2012年中共意外地由一個疑似共產黨員當了特首,對中共怕是福了;但現在這位低能的行騙長官,相信也是中共摔不掉的禍也。

籤文開頭兩句,讓筆者想起1996年末代港督的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他在結尾處列下了我們當時享有的一些賴以維護我們權利的體制,他提出用以衡量香港是否維持原有秩序的部份基準是:「香港是否仍然擁有一支精明能幹且能秉承一貫專業精神的公務員隊伍?身居要職的人員是否深得同事及廣大市民的信任?香港的立法會究竟是因應香港市民的期望和特區政府的政策制訂法例,還是在北京的壓力下執行立法的工作?法院是否繼續在不受干預的情況下運作?港粵邊界狀況是否維持不變?人民入境事務處是否繼續實施獨立的過境管制?香港是否仍然享有新聞自由?集會自由是否會受到新的約制?香港在不斷演進的期間,是否會繼續以公平和公開的選舉,選出能夠真正代表民意的立法會議員?在《聯合聲明》、《基本法》訂明的各個範疇內,行政長官是否真正能夠行使自主權?」

用這些基準來衡量今天的香港政治社會狀況,即使任由中共當局、特區政府、建制派如何美化現實,都很難說不是已有大改變了,幾乎每一種最壞的情況都被彭定康不幸料中。為甚麼這一切賴以維持我們原有生活方式的基準,香港人都任由它們流失,而沒有盡我們的力量去維護?答案就是籤文所說的「福無私與皆天賜」,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為這些權利抗爭過,一切都是英國人的管治從天上掉下來的。當然,在形成這一切基準中,許多香港人都作出了努力,但確實是來得比較容易。來得容易就不知道珍惜,不知道世界上許多地方這些都是用生命和鮮血才能爭到的權利。面對權利流失香港許多人也覺得是大眾的事,自己忍受一下也能夠過日子。

籤文第二句「禍不空生自有招」,也讓我們想起彭督最後一份施政報告說的一段話,他說:「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

農曆年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報章撰文,認為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違反《基本法》,削弱了提委會的實質權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反問:如果任何符合民主原則的提名方法,比如公民提名,立法時要求提委會「必須」確認,是繞過了提委會並削弱提委會的實質權力,因此違反《基本法》第45條,那麼是否任何實質上制約提委會如何行使其提名權力的方法,都是違反第四十五條呢?若是,那麼現在政改諮詢文件中詢問公眾對特首候選人的數目應否設限,就都是削弱了提委會的「實質提名權」!

按《基本法》第25條(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及第26條(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原則,公民提名應該是提委會應予以確認的「民主程序」,這不單是國際公認的民主程序,也是香港一直以來在立法會及區議會直選中「唯一」採用的民主程序,絕對符合所有《基本法》條文要求的提名方法!

香港「空自招」禍的港人似乎越來越多了。早兩天竟有人要香港開放邊境,讓大陸人可以自由出入,說這是維護中國大陸人的「人權」。照此說法,保障香港人可以與大陸有不同權利的《基本法》可以作廢了。香港的禍從何來?就是彭督所預言「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

這是車公籤文帶給香港的啟示。 

1 則留言:

  1. 鬼唔知呀媽系女人嚜,成唔成事都可以賴個天咖。都系個句,有咁咯人民就有咁咯政府,無為怨天怨地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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