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5年10月6日
上周二,港大校委會否決任命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會後,港大學生會會長兼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馮敬恩召開記者會,透露部分校委會議中不接受陳文敏出任副校長的理由。
馮敬恩此舉隨即遭到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公開譴責,認為其做法徹底無視校委會的保密守則,並指將開會討論是否懲處他。此外,親共人士和媒體,尤其是本年初發起批鬥陳文敏的《文匯報》與《大公報》,均齊聲抨擊馮敬恩,呼籲校委會必須追究洩密並懲治。
筆者絕對支持馮敬恩今次的決定。他為了公眾利益與知情權,經過權衡輕重後,本着良心與良知,冒着被罰的風險,作出了毫不容易的正確決定。而更叫人欣賞的是,他沒有暗地裡以「消息人士」的方式,鬼祟地爆料給傳媒報道,而是光明磊落地站出來披露資料,並同時表明願意接受懲處,其做法絕對可嘉。
無奈,既然《文匯報》與《大公報》已經成功令港大校委會否決陳文敏的副校長任命,因此,縱然保密守則並沒有明文規定罰則,但馮敬恩也極有可能會遭到懲處。不過,筆者認為馮敬恩毋須擔心,因香港有良知的人都是跟他同一陣線的,其彰顯公義的事,一如他批評投反對票的校委時所言,歷史必會記住的。
世風日下,兩份親共報章便已能夠左右港大副校長的委任,相信往後特區將有更多人事任命亦會受其影響。是次事件中,港大十二位「尊貴的」校委,居然甘心情願地做盲從附和的奴才,徹底令港大蒙羞。幸好,港大還有馮敬恩這位勇敢、具承擔的學生代表,致力堅守港大的百年聲譽。作為港大舊生,筆者以他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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