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4日 星期日

馮睎乾 - 一句話為馮敬恩平反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4日

港大校委會否決陳文敏擢升副校後,會內本科生代表馮敬恩違反保密協議,公開了校委成員荒誕的否決理由,立即招來牛鬼蛇神口誅筆伐。李國章罵他「大話精」;盧寵茂暗批他「以不誠實手段以達到目的」;潮文作家屈穎妍說「他的思維、他的誠信、他對協議制約的無知、和他對承諾的無視……讓『香港大學』四個字蒙羞」;連爛片大導王晶也衝上前線,在微博呼籲全港僱主永不僱用馮敬恩──噢,原來「全港僱主」都用微博,受教了。

上述校委抨擊馮敬恩不遺餘力,同一論點(「無誠信」)可以無限反芻,自己的否決理據偏又隻字不提,實在耐人尋味。王晶、屈穎妍之流則了無新意,只懂拾校委的餘唾,更是等而下之。面對這群大義凜
然的正人君子,你其實只消一句話,就可以像令狐沖以「破箭式」在藥王廟同時刺瞎十五個蒙面惡徒般,一舉將他們技術性擊倒。哪一句?就是孟子說的:「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孟子.離婁下》)意思是,大德行的人,不必拘泥於說話一定要守信,行事一定要徹底,最重要是考慮是否合義。

孟子這句話不是隨便說的,為免不學無術之徒說我「斷章取義」,就姑且解釋一下。在孟子之前,孔子早已說:「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論語.子路》)意思是,說話硬要守信,行事硬要徹底的人,只是固執淺狹之徒。例如有一次孔子去衛國,路經蒲地,恰逢蒲人叛衛,禁止他前進。弟子公良孺就跟蒲人大打出手,蒲人怕了,就跟孔子說:「如果你發誓不去衛國,我們就放你走。」孔子就同他們訂盟,蒲人也讓他從東門走了。

然而孔子一脫險,就直奔衛國。當時子貢也有點疑惑地問:「盟可負耶?」孔子可不是浪得虛名的,一句話就秒殺了他:「要盟也,神不聽。」(《史記.孔子世家》)即是說:被逼立的盟誓,神明才不在乎。這就是聖人「權變」之道──言、行合「義」,則「信、果」已在其中,反過來則不能成立。好學深思的人都會明白這個道理。

如果當時有李國章王晶之輩,勢必狠批他為「大話精」,再呼籲各國君主永不錄用。那時的盧寵茂也會跳出來發聲明:「誠信是人格的基石,以不誠實手段以達到目的,絕不應被縱容,希望魯國孔丘能反醒(按:盧應該寫「省」)。」至於「歪理在胸筆在手、無恥無畏去批鬥」的屈穎妍,如果讀到以上故事,大概也會理直氣壯地批評:「孔子的思維、誠信、對盟約的無知,實在讓『萬世師表』四個字蒙羞。」

在中國倫理道德的範疇內,孔、孟不是權威那麼簡單,他們是聖人。因此我想溫馨提示港大校委廖長江一句:「基於以下兩個原因,您千萬不要用Google Scholar去檢驗孔、孟的學術成就:一,您不懂得用Google Scholar,無謂讓自己在短期內出兩次醜;二,孔、孟儘管沒有Ph.D.,但他們在中華文化界的地位,是超然於Google Scholar內一切學者的,而他們的聲望更是連習近平,甚至於毛澤東也不能企及的。」若要挑戰孟子那句「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我建議各方賢達在《聖經》、《可蘭經》、《大藏經》或至少是亞里士多德全集內找反例,因為什麼李國章、屈穎妍、王晶──唔好意思,我份人比較直──實在遠遠未夠班。他們講道德,我會笑。

有人聽了我上述一番話,當然還會心有不甘地駁斥:「什麼是『義』?你說了算麼?」對此問題,我會請質疑者參考一下香港大學的《校委成員指引和守則》(Guide and Code of Practice for Members of the Council)的5.1至5.3節。當中列明了公職人員(即港大校委成員)該恪守的七項「諾倫原則」(Nolan Principles),包括無私、正直、客觀、負責、公開、誠實、以身作則。任公職者應盡可能向公眾解釋他們所作的決策,並以大學的最高利益,而非個人或委任他的機構的利益作依歸。會議保密在一般情況下是應該的,但現在港大的聲譽正因為校委的無理決定而蒙垢,他們還可以根據什麼守則不澄清自己的決定呢?

得罪共產黨的都沒有運行,你懂的,因此校委會以港大「長遠利益」着想,自然應該否決陳文敏。孔子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校委會的決定,正好完美地證明了自己到底是君子,抑或小人。

4 則留言:

  1. 把馮同學吹捧為英雄,甚至為聖賢,真是有點荒誕,對年輕人的人格成長有負面作用。
    孔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人若不講信用,在社會上就什麼事情也做不成。這一句話足可審裁馮同學。
    中國儒家思想講究誠信。當然聖人有權變之道,在義與信有衝突時,當取大者-義。但實在看不出馮同學有甚麼義理可陳,只是一些富爭議的命題。升遷一位員工就是義,不升就是不義。這是甚麼道理。蓄意洩密,斷章取義,不只對校委,甚至對陳教授也欠道義。
    孔子在性命脅迫下才被迫違反約誓,但沒有人脅迫馮同學入校委會,他是明知故犯,蓄意違反誠信。如果事後辭職,也可稍平民憤,但他卻囂張地說校委無權辭退其職務。
    佔中時說違法達義,現在說違信達義。總之,為達一些人自以為是的義,便可不擇手段。這是甚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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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先生您若能論事不論人,就試將事件放在港人,乃至中華文明仍處於沿襲千年家長式管治下為自求多福舉措而觀之,自可見到其中黑箱作業之長遠流弊。它實際上左右了中華民族接軌世界潮流,和累積朝代更迭時之血腥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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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升遷一位員工就是義,不升就是不義。這是甚麼道理?"

      甚麼道理? 不要裝傻扮懵了. 梁特委任的校委會成員破壞制度, 違背正常程序, 先以荒謬的藉口一再拖延通過委任副校, 後在黑箱作業中以反智的理由否決人選, 問題豈是升遷一位員工那麼簡單, 事件反映有黑手干預港大學術自由及破壞院校自主, 自甘墮落為棋子的十二名斯文敗類實在對不起港大師生, 對不起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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