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4年6月16日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五十年不變——這些承諾,當年是權宜之計,今日當然不必掩飾了。索性說個明白,《基本法》是管制特別行政區的工具,不是保障香港人權利的小憲法。
香港人不會感到被騙,因為曾經相信,都只不過是在無可選擇之下往好處想,而今撕掉面具,面具之下的猙獰,也是早已料到會出現的真面貌。可是,心懷故國的香港人,也許仍會有一絲失望,因為曾經想像,五十年不變的空間,會給中國大陸良好的機會變得開放文明,與香港居民習慣了的生活方式接近,兩制之間的鴻溝會逐漸收窄,「一國」的威脅隨之而逐漸撫平。可惜的是,幾番折騰,大陸經濟起飛,制度卻無真正改革,爭取民主自由、人權法治依然受到重大打壓,新聞與資訊自由依然是鏡花水月。經濟起飛的結果,只是令中共政權更加財大氣粗,而國際輿論變得投鼠忌器。
但維護「兩制」的關鍵問題,始終在於香港人核心價值的強弱。我們受西方文化的洗禮,相信個人的基本人權自由不可侵犯,相信法治的本質是令政府的權力受到法律的限制,相信為維護法治,司法必須獨立,相信任何人行使公權,必須向公眾問責,相信政府必須公開透明,受到公眾的監察,而新聞自由是監察政府、監察社會、體現言論自由的必須。我們寄望於民主選舉,讓每個人的意願得到在政治架構內體現,寄望於民主議會制衡行政機關,令人民的利益得到保障。這些核心價值愈強,「兩制」便愈清楚明確。
然而,在過去的幾年,香港的核心價值不斷受到衝擊,中國大陸強調專制權力及在集體利益之下壓制個人自由的價值不住擴張,以致特區內部也變成了兩制之間的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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