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

古德明 - 劉霞錯了

香港蘋果日報    2012年12月15日

劉曉波二零一零年獲諾貝爾委員會頒贈和平獎,他妻子劉霞同年就遭中共禁錮家中。本月初,美聯社幾個記者趁看守偶然鬆懈,偷進劉家,劉霞一見,悲從中來,哭着說:「最初,我以為只會關一兩個月,誰知一關就是兩年多,太荒謬了。我們就是活在這樣荒謬的地方。」

劉霞還不了解新中國。她所謂荒謬,今天應說是常情。月前,中共眼中釘陳光誠偷偷離家,闖過重重看守防線,投奔美國使館,結果他兄長、嫂嫂同時遭雇主解聘,生活陷入困境;他姪兒陳克貴更因「故意傷人」,上月底遭中共法院判處監禁三年零三個月。他「故意傷人」的情節很簡單:陳光誠逃脫之後,共幹張健帶人夜闖陳克貴家搜查,拿粗棍向陳克貴亂打,陳克貴抓起菜刀自衞,這當然罪無可逭。至於張健,最近已擢升為沂南縣財政局副局長。

宋太宗年間,西夏王李繼遷寇邊,宋軍抓了他母親,太宗有意「斬於保安軍(陝西延安縣)北門外,以戒凶逆」。宰相呂端認為有乖情理,進諫說:「以臣之愚,宜置於延州,使善養視之,以招來繼遷,雖不能即降,終可以繫其心。」太宗拍腿稱善。後來,西夏果然輸誠歸順。這是《宋史》的故事。

明熹宗年間,權姦當道,高攀龍等大儒講學東林書院,月旦時政時人,遭朝廷嫉視,最後高攀龍不能不投池自殺,有司還要拘繫他兒子高世儒。東林黨人黃廣源挺身而出,和孝廉華國才一起,為高世儒簽署保狀,「極陳罪不及孥(兒女)之意」,高世儒因此得免。這是《東林書院志》的故事。

但中共上下幹部,沒有一個知道「罪不及孥」四字含義,只知道他們手上無字法典的效力,十倍於徒具明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禁止「侵入公民住宅」、「未經法院許可拘捕公民」等等,無字法典卻全然不禁。犯無字法典者,不但妻孥,連兄嫂、姪兒都非受罪不可。二零一零年,人權律師高智晟見到美聯社記者,慘然說:「我連累家人了!」這就是中共「依法治國」的注腳。中國人應該還記得高智晟妻兒怎樣處處碰壁,走投無路,無可奈何之餘,只能冒險偷渡到美國去。

當年送陳光誠入獄的山東省中共書記張高麗,最近擢升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這絕不奇怪。現在陳克貴入獄,更是合情合理。他清楚解釋了不上訴的原因:「人為刀俎,我為魚肉。」這句話,和劉霞那句「太荒謬了」相比,通情達理得多。

古德明
專欄作家

2 則留言:

  1. 陳克貴是無奈認命的悲涼,劉霞是無奈控訴的悲涼,兩者皆使人同情。若說前者通情達理,難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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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古德明通篇是在控訴中共空前殘暴,他當然不是真的認為陳克貴那句話「通情達理」。中共是暴虐的怪獸,什麼人才會真正通其「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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