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9日
【明報專訊】一位富商圈地,被裁定行賄罪名成立,我們不會說「逢商必奸」;一位會計師被裁定專業行為不當,也不能下結論說:會計行業都擅長造數;一哥講過「黑影卡手」的荒唐論述,也不代表警隊徹頭徹尾不可信。但是,社會上卻總有聲音說:某某報章曾經有過一些錯誤偏頗報道,故「傳媒都是信不過」,那些敢於指出「不方便的真相」之傳媒,更往往成為箭靶。
沒錯,好些傳媒,例如《蘋果日報》,常有偏頗或態度鮮明的新聞;不過,近日「偏頗」之表表者,要算是「愛國報章」對港大民研計劃負責人鍾庭耀的批判,建制力量開動輿論機器,主流媒體聞歌起舞,鋪天蓋地,已超越學術討論範疇,屬於人身攻擊的手段。只是,打手們從來不會批評「愛國報章」的長年累月一面倒的偏頗。
不過,《蘋果日報》或愛國報章,一向擺明有態度,明刀明槍,信多少,讀者自會分辨,心裏有數,不須太多鞭撻。穿著白袍不一定是良醫,披着「客觀中立」外衣的傳媒更要小心。例如美國霍士電視台,明明是保守親商的共和黨輿論陣地,卻大賣客觀,1990年代曾以「公正平衡」、「我們報道,你決定」作口號,引起非議。
「客觀中立難聽過粗口」
「客觀中立」「不偏不倚」,說來動聽,高尚超然,似乎人人都要同意。現實裏,不少傳媒老闆,高掛「客觀」牌匾,「不偏不倚」掛在口邊,聽過不少記者說「客觀中立難聽過粗口」,就是因為很多傳媒高層,深明心戰妙法,懂得以「客觀」掩飾偏頗,以「中立」迴避話題。
首先,「客觀」本身,概念多變,容易任人詮釋。新聞界的「客觀」宗旨,其一緣起,來自實證主義尋真的態度,強調傳媒的「第四權」角色,以事實為根本,監督權貴,揭破謊言。但是,這種積極的「客觀」,要付出人力物力與資源,要付出代價,會得罪人,甚至會血濺街頭。
更多傳媒,傾向一種「消極的客觀」,強調不主動出擊,美其名為中立,不顯露立場,避開非議;遇上爭議話題,則以客觀姿態鋪陳正反雙方意見,問題是,權貴的意見,圖文並茂,解說詳盡清晰;異議的聲音則聊作一格,就算有同等篇幅,也鋪陳得語焉不詳,這種隱密的偏頗,偽中立,扮客觀,心戰效果更大。
這種「消極客觀」,融入新聞界日常運作,附和權貴的行徑可以神不知鬼不覺,例如習慣把政府消息視為不證自明的資訊,把政府說法不加判斷就當作事實,把政府匿名放風的說話視作權威消息,大量利用內地官方消息,照單全收;調查報道不針對權貴,卻針對弱勢等等。
世上沒有絕對的客觀,新聞工作每一環節都需要主觀判斷,每天發生50件事,為何只選擇報道10宗?如何選擇頭條二條?哪宗新聞篇幅要大?為何花大量資源報道飲食旅遊等非敏感話題?為何疆獨藏獨等民族問題從來少深入分析?「客觀中立」的大旗下,都埋藏着媒體的立場。「不偏不倚」,新聞界要堅持,但不能扮中立避麻煩而放棄對真相與事實的堅持。
所謂政治,重要一環是透過傳媒去經營一種印象。權貴操縱了傳媒老闆,擅於製造煙幕,把清水攪濁,把白說成灰,把灰說成黑。傳媒不能盡信,讀者要自行分析各種蛛絲馬迹,判斷你能相信的傳媒。思考很累人,但你若不作判斷,別人就會替你思考。
2014年3月19日 星期三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作者今日鴻文指出時下所見之新聞,盡具各懷難定好壞之抱負,提醒看官切勿盡信誤導,務須時加分辨,行文所提盡是,尤其當下香港。
回覆刪除然而,非在江湖打混一、二十年,焉能足具透視功力窺見時下亂象,君見香港打從九七回歸以降,各類大小傳播媒介自行歸邊,早被設置的宣傳框架,今日工成,建造期間所用行文措辭,漸次深毒港人,敢信當今三十以下一眾,實欠如此識見以辨劣善!
成就今日固若金湯之建制一眾,我自為之離地中產,不甘香港慘遭敗壞一眾所呈氣急敗壞,實有以致之!觀此,足見共業之真切,港人知否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