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蘋果日報
2014年3月5日
光天化日之下,《明報》前總編輯在街頭被兇徒狂斬六刀。同一天,一位曾任《明報》高層的資深新聞工作者(阮紀宏),在該報論壇版撰文,回應記協「企硬.反滅聲」遊行,稱今天是「香港新聞業有史以來最自由」,「幾千人上街遊行,捍衞新聞自由,實在杞人憂天。」公平點說,他寫這篇文章的時候,當然不會未卜先知道,劉進圖血案即將發生。
這位《明報》前高層,是民建聯的創黨黨員,為民建聯寫過黨史,也曾在左報擔任過要職,以他的履歷和經歷,寫出這種「遵命文章」,我一點都不覺得奇怪。但不解的是,這類文章,為何不是在他左派東家的報刊出現,而偏偏在號稱「知識分子報」的《明報》刊出。這種邏輯和水平的文章,《明報》的知識分子讀者,成千上萬在街頭發出怒吼的遊行人士,對新聞自由憂心忡忡的行家和香港市民,借用建制報老闆的說法,你當他們都是「儍仔」嗎?
還未看到這位在《明報》、左報做過高層的同行,對劉進圖血案有何高見?對「香港新聞業有史以來最自由」的結論有何補充?但可以想像,如果他有回應的話,會像不少建制議員一樣,這邊廂否決立法會捍衞新聞自由動議,那邊廂又厚顏無恥的參與新聞界反暴力遊行;然後說,香港是法治社會,暴力當然不對,但如果要跟新聞自由扯上關係,就要拿出證據來。
如果這位《明報》和左報前高層,對《蘋果》和《am730》被抽廣告,說成是商業原因;報紙老闆汽車被刑毀,豪宅大閘門外放刀斧恐嚇,說成是私人恩怨;對電台節目主持人被粗暴封咪,說成是人事糾紛得罪老闆;甚至對媒體人被襲擊浴血街頭,說成是原因不明,要人拿出證據,證明與新聞自由有關。這還算了,這些歪理聽得太多,已經開始沒有甚麼感覺。
這最多是一種拒絕表態的迴避,因為各種理由而走精面。無論讀過多少書,知識如何淵博,文筆如何了得,口舌如何便給,在利益面前不方便講真話,最多是用黃子華式的自我解嘲,「搵食箒,犯法呀!」
持這種看法,又宣之於口的人,不只他一個呀,有建制議員,有專欄作家,又有梁振英在英國的女兒,在面書上那種毫無血性的冷嘲熱諷,已經觸犯了眾怒。這種廉價的「證據論」,這幾個星期聽得很累了,耳朵都起繭了,連反駁都浪費時間。
連串打壓新聞言論自由事件,由燒糧草,到恐嚇,到滅聲……這位在新聞行業打滾了幾十年的資深傳媒人,竟然可以力排眾議,說成是「香港新聞業有史以來最自由」,顛倒黑白,混淆是非,莫此為甚。如果中文老師用趙高的例子,都教不懂學生甚麼是「指鹿為馬」,老師大可用這篇文章,給學生做一個現代版本的示範。
香港傳媒沉淪墮落到今天如斯田地,就是因為有太多這樣的高層。指鹿為馬的現代趙高,遍地開花,分佈在不同的傳媒當中。
吳志森
資深傳媒工作者
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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