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4年3月22日
最近三位法律界超重量級人物先後發言,都是針對香港現在法治所處的境况。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指出只有在法治得到彰顯時,香港法制所珍惜的自由,包括言論及新聞自由這些核心價值,方能得到保障。他更強調當港人的自由受到威脅時,更要挺身而出,竭力保障港人所珍視的自由,免受侵蝕。
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重申法律必須尊重基本人權,確保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才能體現法律的精神,證明法治是存在,保障社會的福祉。
前律政司長黃仁龍說明法治不止是關乎法律的架構,更是關乎整個法律環境,是要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及自由,和維護公平與公義。因着在「一國兩制」下,中、港兩個不同法制之間的交互關係產生出複雜的法律爭議和深遠的政治影響,及中、港在經濟和社會領域的急速融合,黃仁龍警告我們更要提高警覺,捍衛香港的法治。
三位法律界超重量級人物在此時此刻的發言有幾點共通:一、法治不止是關乎嚴格遵守法律,更是關乎法律的內容必須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他們的言論確立了對法治更高層次的理解是「以法達義」,就是法治的要求是法律必須能實踐公義、必須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
二、香港的法治,包括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現正因各種原因承受着即時的威脅。在回歸以來,法治所受到的衝擊及威脅,是愈益嚴重的,故港人必須警覺。
三、因而港人要以行動去捍衛法治及法律所要保障的公民基本權利就更形迫切了。重點是法治不會是自然而然就能維持下去的。在香港的法治正不斷受到衝擊的時候,捍衛法治不止是法官或法律界的責任,更是香港社會內每一個人的責任。當見到香港的法治受到損害時,每一個港人都有責任站出來,願意為捍衛香港的法治付上個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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