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 星期三

明報社評 - 王維基的遭遇使許多人對香港陌生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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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電視網絡(簡稱港視)收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知,若港視提供的節目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衆接收,就必須領取免費電視或收費電視牌照,否則可能牴觸《廣播條例》。就此,一向鍥而不捨的港視主席王維基慨嘆已經「走投無路」,按目前情况看來,港視以流動電視服務變相借殼開台的計劃,有可能觸礁。王維基表示政府不按政策和法律辦事,指控性質極其嚴重,政府有必要交代說明,讓市民和投資者相信政策法律不會因人而異,香港仍是對任何人都公平的營商之地。

通訊局要港視領牌
理路邏輯自相矛盾

王維基爭取做電視業務,可謂一波三折。去年政府審批新增免費電視牌照,雖然港視投入的資源較多,準備較充分,在被一致看好下,政府並未授予牌照,也拒絕提供決定的理據,港視已經提出司法覆核,爭取透過司法程序釐清情况;其後,港視從國企中移動一家子公司,收購得流動電視業務,使人認為港視「敗部復活」,社會人士對王維基獲國企關顧,解讀為別具意義,不過,未幾中移動母公司發出公告,就這宗涉及子公司的交易啟動內部調查,此一轉折,使人對港視取得流動電視牌照會否存在變數,已有疑問;之後,無綫電視預告今年76日起,終止租用6個山頂發射站給港視,港視能否如期在71日啟播,存在陰影。

上述幾個階段,揭示港視開拓電視業務,只要有進展,都會遇到阻滯,就此,港視中人,特別是王維基不止一次表示遭到不公平對待,社會上也有輿論認為,政府須彰顯鼓勵公平競爭的政策精神,若偏離這個角色,將會破壞營商環境,對香港絕對不利。不過,港視最新遭遇的攔路虎,卻與政府的政策和執法有關,所以,港視和王維基面對的阻力明顯與港府有關,港府必須盡快交代以釋疑團。

今次,港視遇到的問題涉及監管。通訊局形容,現在是「善意提醒」港視,若港視建議的傳送制式使本港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衆,即時接收其流動電視服務,則在開展營運業務之前,須先取得免費電視或收費電視牌照。《廣播條例》確有「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所組成的觀衆接收,均須領有電視牌照的規定,不過,關於流動電視牌照,當年在立法會討論時,政府提交的文件,表明不建議修訂《廣播條例》以規管流動電視牌照。現在,通訊局提醒港視的內容,實際上把流動電視牌照納入廣播條例規管範圍,這是政策轉變。另外,王維基提到,以往中移動子公司擁有有關牌照時,廣播範圍覆蓋本港九成人口,當時政府未提出要規管,他收購牌照後,政府卻要監管,認為法律因人而異。

關於政府對流動電視牌照的監管,不單王維基質疑,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馮應謙也認為,若當局認為超過5000個處所的觀眾可接收流動電視,營辦商就要申請電視牌照,則其他達到5000觀眾的手機視頻,是否亦要領牌?他認為,按這個邏輯,根本毋須另外發出流動電視牌照,所有電視台也可同一時間經營流動電視。馮應謙指出,政府的做法有違開放電視及電訊競爭原則,他質疑目的何在,政府有責任向公眾交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若因人而異這還是香港嗎?

本港一貫政策穩定可預期,法律一視同仁,執法不會因人而異,若以此檢視目前王維基與港視的處境,他們的遭遇,會使許多人對香港的認知,變得很陌生。因為即使政府政策以白紙黑字的宣示,說變就變,而且政府的邏輯理路放諸其他環節去檢驗,會發現箇中盡多自相矛盾之處,同樣的情况,港視須領牌,手機視頻毋須領牌,王維基說的中移動子公司營運與港視營運遭遇的不公平等;這些種種切切,都超乎港人熟悉的經驗,簡單而言,使人看到人治的影子,法治好像飄行去遠了。

政府增發免費電視牌照引起巨大爭議,當時,輿論指出政府踢港視出局是汰強留弱,保護既得利益者,無助煥發創意和給一潭死水的免費電視注入生機,還會使亞視繼續倚賴當局關顧而更不思進取。觀乎近日通訊局就兩家免費電視續牌召開的公聽會,不少市民發言時,對現在兩家免費電視台的狀况,都顯得咬牙切齒,罵聲不絕,但是無綫、亞視人士的回應,看不到有洗心革面之意,個別高層人士顢頇無能之情狀,使人不忍卒睹,但是這類人正在操持着最需要創意、創作的電視台,香港創意產業之中落沉淪,從這些人身上就反映出來。

王維基鍥而不捨搞港視,正如他所說,只是用心想為香港創意工業做一些事。王維基的遭遇在社會獲得廣泛迴響,原因並非市民厚愛他,而是對現在免費電視不滿的反彈,設若其他人利用電視平台,為創意產業打拼,相信也會得到同樣認同和支持。從王維基的遭遇,使人看到他被一股力量千方百計地封殺開拓電視業務,所顯露的蠻橫手段,使許多人對香港頓時陌生起來,香港到底發生什麼事?相信會是許多、許多人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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