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7日 星期四

蘇賡哲 - 公民抗命爭真普選

卡加利星島日報    2013年1月29日

    戴耀廷先生是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一向被視為溫文敦厚的學者。日前他發表〈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建議以大量志願者和平非暴力地堵塞政經要地的中環,要求真普選。

    戴教授稱,以目前情況看,北京讓香港有真普選的機會不大,泛民政黨和公民社會過去曾採取過各種抗爭方式,用於爭取真普選可能壓力不足,因此建議「由示威者違法地佔領中環要道,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迫使北京改變立場」。

    戴教授的建議,在香港反廿三條立法時,已經由一群加國香港移民提出過。當時有專函由一位李先生帶去香港交給支聯會的司徒華先生,因要發動這樣一次大規模抗爭行動,當時只有華叔有此領導能力。不過沒有得到任何回應。後來,我和華叔閒談時曾提起這事,他只說了「戇居」兩字。瞭解華叔的人都知道,得到這兩個字,就不必再談下去了。

    想不到今天戴耀廷教授提出相似的建議。這裏可以談談其中一些異同。戴教授提出,參加者人數不能少到警方輕易可將人抬走,有一萬人以上應可達到效果。人數愈多,效力愈大。加拿大香港移民的建議(以下稱加建議)則希望有二萬人,但更周詳地考慮到,正如戴教授所說,堵塞必須作長期考慮,因而須要輪替,所以實際參加行動的人數必須以倍數計算。

    戴教授希望參與行動的人要包括意見領袖,尤其是一些過去不曾違法,或不屬激進的政治領袖、前任官員、宗教領袖、學者等,以顯示爭議已經到了關鍵時刻,對社會產生強大感召力。這一點是加建議沒有提到的,如果做得到,當然最好不過。最要緊是使大家明白,長期在街頭靜坐可能很艱苦;但如果成功,即是香港有了民主政制,成績比以前任何一次抗爭都更重大。

    戴教授建議示威者和駕駛者要有互動。這應該是最近的示威有雙方互罵的情況出現。這點也不在加建議的考慮中。一個人會罵示威者阻著他的路,通常不是阻路問題,而是他的政治立場不在示威者這邊,因此再怎樣互動都難於得到諒解。

    加建議有一個要點是戴教授所沒有提出的,即警方在對龐大的群眾無力可施時,當局被迫到最後,可能出動駐港軍隊。很多人會認為,香港作為國際城市,北京這樣做代價太大。但在向民眾屈服和付代價之間,他們可能選擇付代價。就如1989年他們選擇付代價,結果得到他們自以為極大利益回報。當年不是大家都以為他們不會選擇付代價嗎?因此,加建議是:軍隊一出動,大家就回家。軍隊回營房,大家又重聚。也就是毛澤東敵進我退那一套。當局是不會長期讓軍隊駐紮在中環街頭的。

    戴教授提出,「公民抗命行動屬違法行為,所以參與者必須在誓言書表明會承擔罪責。行動結束後,參與者應自行向執法部門自首,交執法部門決定是否作出起訴。這也是保持此行動的政治號召力的重要部分。」這一點在加建議中是沒有的。戴教授是法律學者,不是社會活動家,所以重視這點。這其實已經有點書呆子氣了。我一直在思考,華叔當年為甚麼會對加建議斥之為「戇居」。


(蘇賡哲文章見懷鄉書訊網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