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6日 星期三

古德明 - 官方執行官

中華正聲    2013年02月06日

【am730專欄】一月二十四日,法新社報道:法國文化部禁止政府公函使用email、blog、hashtag等流行英文字,並呼籲傳播界避免使用,代以純正法文詞語,維護法國文化。這一定是新中國政府無法理解的。

新中國當局倡導的現代漢語,用字鑄詞,一律以英文為準。謂予不信,可以問臺灣歌星「陳明章工作有限公司官方網站」、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新華社說的「蘋果公司官方發言人」、「香港卓悅化粧品官方網上商店」、保險公司「友邦香港及澳門首席執行官」等等。以上這些「官」,你不懂英文,就不會知道是甚麼來頭。

中文「官」字當然有多個解釋,但一般指官吏,和「民」相對,例如《周易‧繫辭下傳》說聖人作文字,「百官以治(藉文字施政),萬民以察(藉文字察事知情)」。臺灣的伶人網站以至香港的化粧品公司,都是政府機關嗎?怎麼自稱為「官」?

現代漢語所謂「官」,是英文official和officer的變體。按official作形容詞,可以指「官方的」、「公務上的」、「正式的」等等,例如平民婚禮上聘用的攝影師,可以叫official photographer(特聘攝影師);民辦學校發給家長的信件,可以叫official letter(校方信件);官員往訪某地,可以叫official visit(官式出訪)。現代漢語以硬譯英文為能事,為求「翻譯」方便,於是凡英文稱為official的,一律稱為「官方」。婚禮特聘攝影師、校方信件等,也就一律有了「官方」頭銜。

至於保險公司、化粧品公司等等的「首席執行官」,則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 (CEO)的硬譯。從前,香港把CEO稱為「行政總裁」,很不錯;臺灣拾日本涕唾,譯做「執行長」,差了一截;但大陸硬譯的「首席執行官」一出,港、臺兩地現代漢語人就爭相仿效。英文化身的「官」和「官方」,就這樣在中共倡導下,強姦了中文。

《醒世恆言》第三卷賣油郎秦重上青樓問鴇母:「你家花魁娘子,一夜歇錢要幾千両?」鴇母說:「那要許多!只要得十両。」這十両錢,英文可叫official rate,所以現代漢語人大可以說:「你家花魁娘子,官方定價一夜歇錢要幾千両?」

《水滸傳》等二十二回酒家告訴武松:「我這酒,叫做『透瓶香』,又喚做『出門倒』。」這兩個酒名,英文可叫official name,所以現代漢語人也大可以說:「我這酒,官方名字是『透瓶香』……」他們已經不懂得「慚愧」兩個字。


周三刊登/作者專研中英文,以寫作、翻譯為業。

3 則留言:

  1. 古先生已經走火入魔了
    古先生專研英文,想必也很明白沙士比亞時代的英文與現代英文幾乎是兩種語言吧,為何不投書泰晤士報要求全英語圈國家撥亂反正,使用古代優雅冷豔高貴的古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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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同意這種非此即彼的看法,一種比較嚴謹地審視文字的態度還是值得提倡的。
      加拿大明報常在標題中以〝企跳〞作為〝企圖跳樓〞的簡化。有點份量的大眾傳媒都這樣,看來〝走火入魔〞的人還是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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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是復古而是糾錯。是非不分,認為文字變得惡俗是「進步」,大可吃屎不吃飯更是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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