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

李怡 - 拒絕再為梁特惡行埋單

世道人生   香港蘋果日報   2016年4月27日

特首梁振英昨再批港獨,指有小部份人鼓吹香港獨立或自決,是要700萬人來「埋單」,一起承擔政治及經濟後果,明言會失去中央信任及支持。

《蘋果》即時新聞出了這段報道,網民的留言就一面倒地表示:極小部份(689)人選梁振英做特首,要700萬人埋單!梁特為「顧全大陸」而執行的政策,包括高鐵、港珠澳大橋等大白象工程,就要700萬人埋單。作為香港特首一家人不檢點,要全香港機場嘅安檢地勤機管局同你埋單,賠上香港機場國際級嘅美譽變成下九流機場……

講到近年興起的港獨和自決定思潮,就想起了一段往事:1984年剛剛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後,我去新加坡旅行,與幾位在新大任教的學者談話,話題不可避免談到香港前途。有台灣去的學者表示:香港人站在民族主義立場,不該對中國收回香港主權作出抗拒反應。來自香港的哲學研究所教授翟志成說:「如果過去三十年中國搞得比香港好,香港不會有人反對中國收回香港。如果今天有香港老百姓不能接受中國收回香港,那麼這些香港人不應該感到這種想法有民族主義罪咎,中國領導人應該感到有民族主義罪咎。如果我們自己不願接受共產政權直接間接統治,卻以堂皇理由去指摘他人對共產政權的抗拒,那就是『以理殺人』,你有權『以理自殺』,但無權『以理殺人』。」

這番話,說得先前那位學者無詞以對。

這番話,也影響我一直以來對政權與民權的主次關係的看法:我們思考問題時,究竟應以每一個市民的切身感受為出發點,還是應該以虛無縹緲的國家民族大義為出發點?

港獨問題也可以套用上述的思維:如果回歸以來,中共國確切遵守《基本法》22條的規定,中央所屬各部門「不得干預」香港按《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如果中共國不是一再粗暴地以違反《基本法》程序規定的方式進行人大釋法、決定,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選舉;如果中共國不是在政治經濟各方面全面侵凌香港社會,導致市民怨聲載道;如果中共國不是欽點一個從品格到能力都不堪的特首去顧全大陸而損害香港人權益……香港不會有人主張港獨。如果今天香港有人主張與中共國分離,主張獨立,那麼即使站在中國民族主義立場,也不應該覺得提出這主張的人大逆不道,而是中共領導人應該感到有民族主義罪咎。如果中共國的高幹已絕大部份把親屬、財產移往外國,如果香港特首、高官也把財產放置離岸基金,子女都到外國讀書工作移居,卻以堂皇的「愛國」理由,要香港人接受中共在香港的間接統治,接受種種淪落而不容提出自主自決主張,那就是「以理殺人」。

梁特正正是要港人為中共港共在香港的所有惡行埋單。提出港獨或自決者,正正是要拒絕日後再為梁特惡行埋單。我們所想望的,是他自己趕快在香港社會以至在人間埋單。(http://www.facebook.com/mrlee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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