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人生 香港蘋果日報
2016年4月28日
經過大半個月的文宣拼湊,機管局對行李門事件發表調查報告,試圖對保安局長和民航處長為梁特護航的言論合理化。其主要論點,就是機管局宣稱,「代客送行李入禁區」是航空公司有權提供的禮遇送遞服務(courtesy
delivery),並非特權,一年有517宗。
如果一年有500多宗同樣的事,那麼當時梁頌昕和梁太提出要求就不會被機場職員斷然拒絕,不會勞動到梁特要與國泰職員通話之後,事情才有轉機,不會是好幾個傳媒試行都得不到同等待遇,更不會事情擾攘一個月才提出這種「禮遇送遞服務」的理由和有多少宗數字,這樣的論據和數字不是應該一早就提出來嗎?
公民黨成員、民航機師譚文豪昨天提出,機管局報告有一頁「香港航空保安計劃」的附件,其中第6.2.10段指出:All
screening of cabin baggage shall be conducted in the presence of the
passenger。意思是:所有安檢程序必須在乘客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用的雖然是「shall」,但沒有提出可以例外的情況。而且用「all」,並非如辯解者所說,同行同檢只是針對第二次安檢才必須,第一次沒有作這樣的規定。
這份「航空保安計劃」是「限制文件」,譚文豪表示之前未能從公開途徑獲得。這次作為附件揭露出來,等於把整份報告槍斃了。昨天機管局還死撐,指相關規定只是針對手提行李進行第二次安檢,由於事件中的行李毋須進行第二次安檢,故行李物主毋須在場。但文件明明寫着「All
screening」呀!
至於一年517宗,究竟有哪一宗是與行李門相同的事件?如果很多都相同,何以梁頌昕和梁太最初提出時會被斷然拒絕?何以傳媒試行「特事特辦」全不受理?機管局能否提出那怕一宗類似的事件作佐證?
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委員黎玉嬋說,航空公司過往提供的禮遇送遞服務,雖會幫貴賓送行李入禁區,但必定會與物主同行,一起過安檢,航空公司職員清楚知道不能幫乘客帶行李入禁區。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早前與機管局會面所得資料,該517宗個案,全部是經失物認領程序處理的失物,辦理需時,決非如梁特家人,在一個小時內完成程序並將行李送到手中的個案。
國際航空安全規定,所有安檢都必須同行同檢,機管局報告的附件「航空保安計劃」也列明所有安檢必須同行同檢。現在因梁特家人的行李門事件,機管局表示第一次安檢毋須物主在場。在報告末段更因此事而提出日後如何優化方便乘客,此一順應立法會盲毛提出要改例的建議,真是嚇壞了空服員和乘客。黎玉嬋擔心正如可以更改毒菜標準令毒菜進入香港一樣,所謂方便乘客的措施,若擴大到人人都可以用,勢將造成很大的安檢漏洞。
事情其實已清楚,就是特首家庭為自己方便而要機場職員違反安檢條例為他們服務。在梁特與機場職員通話後獲得特事特辦。如果是一個在民主體制下向市民負責的特首,事情被捅穿之後,若能就自己及家人因愛女情切而做了不當行為公開道歉,那麼這件事就會在公眾原恕之下很快成為過去。但不肯認錯,還要進行政治化妝,甚而要掩蓋過失,那就讓雪球越滾越大,使小蒼蠅變成大象,還要機管局、保安局賠上公信力為特首家庭塗脂抹粉,更因提出考慮修改條例而全面損毀香港國際機場的良好信譽。
689把損壞機場信譽的責任推給為行李門抗議的示威人士。沒有特首的行李門,哪有示威?示威者的用心也不過是為保住香港國際機場的聲譽而已。如此倒果為因這世界尚有是非乎?(http://www.facebook.com/mrleeyee)
2016年4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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