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5年9月16日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和曾借調中聯辦工作的北大學者強世功,在同一個場合先後發表對一國兩制重新闡釋或質疑的言論,背後意思耐人尋味。
張曉明指香港從來不實行三權分立,這一點是中方的老生常談,過往主要用於突顯行政主導,但這次卻推論行政長官凌駕於三權之上,稍為對基本法有點認識的人皆會知這論點在法理上完全站不住腳。他認為行政長官既是特區首長亦是中央官員,是中央與特區的樞紐,但這極其量只是指出特首有雙重效忠的困難,卻不會得出特首可以凌駕香港制度的結論,即使特首獲授命執行中央的旨意如硬推廿三條立法,他還是要依據立法會的程序立法而不能自行頒布法令!
法治的根本概念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民百姓和達官貴人皆同樣受法律約束,行政長官亦不例外。基本法規定特區政府必須遵守法律,並定期向立法會作施政報告,特首是政府的首長,政府自然包括政府首長,基本法沒有任何地方指行政長官凌駕於三權之上,相反是明確指出各司其職和互相制衡的關係。特首可以不符香港的整體利益為由,將立法會通過的法案發還立法會重議,但若立法會以三分之二多數再次通過,特首便必須簽署法案或解散立法會;若解散後重選的立法會仍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法案,則特首必須辭職。類似程序亦適用於財政預算案,而在特定的情况下,立法會可以彈劾特首,這些規定,皆與特首凌駕三權格格不入。
這些規定,張曉明不會不知,如果只是想突顯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的地位,那是沒需要指特首凌駕三權。他的言論,似乎是要從政治上重新界定特區的制度,這和強世功的言論不謀而合,強認為一國兩制令兩制隔離,從而產生孤立封閉和排斥中央的心態,故質疑一國兩制窒礙香港的發展。這論據是本末倒置,產生排斥中央的心態並非源於一國兩制,中港兩方皆有責任。近日內地股災而香港不受影響正是一國兩制的原因,沒有兩制,香港才沒發展!廢除兩制,讓首長不受制衡,這不正是為何內地出現遍地貪官的制度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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