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6日 星期三

陳雲 - 驅趕「水貨客」,永續社運人

三文治   2015年9月15日

我童年在粉嶺度過。在六七十年代,沙頭角邊界走私貨物的村民,都大大方方認自己是走私,不是叫自己是走水貨。我們口裏也說,某某叔公、伯娘靠走私為生,幫補家計。叫他們水貨佬,因為他們是香港本土人。這是我們包庇自己人,也是合理的。我不知道,現在的香港人中了什麼蠱毒,竟然叫那些跨境走私的大陸人做「水貨客」!大家必須知道,我們的傳媒如何放毒,令大家失去常性。

水貨是parallel imports,指不是經過生產商的總代理入口的貨物,要報關扣稅的。水貨客是parallel trader,例如那些因為各地產品推出日期不同,而繞過香港代理直接從日本和韓國等地,帶潮流貨來香港賣、滿足MK潮人的醒目商人。

走私,是smuggling啊!是為了逃避關稅或進口非法產品,那些貨品就是「走私貨」,例如未完税的香煙是「私煙」,不是「水貨煙」。走私是龐大走私集團操控的犯罪活動,有關人等就是「走私賊」。未定罪,當然不能叫「走私犯」,必須由政府通緝、定罪。叫公然方法的人做「賊」,是民間的看法,正如我們街頭被人強搶財物,會高呼「捉賊啊!」,而不是自作聰明依照法律指示,叫喊「喂啊!幫我截停可疑搶奪者,等待警察到場啊!」。即使是律師、法官在街頭被強搶,呼救的時候也是說「捉賊啊!打劫啊!」之類的。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將走私講成走水貨,將走私賊講成水貨客,是將犯罪活動正名為合法行為。有賊來了村、入了城,你和本地居民一起打賊、趕賊,甚至捉賊,都是理直氣壯,無可質疑的。但你叫大陸的走私賊做水貨客,就提升了他們的地位。他們變成靈活走位、抵抗代理商剝削食水深的商界英雄!他們來香港,是振興獅子山精神,振興經濟。於是我們就要夾道歡迎,不可以趕客!

二Ο一五年九月六日在山水的光復上水行動,將「走私賊」講成「水貨客」,自願放棄道德譴責的地位,將維護香港和中國法紀的驅趕行動,變成要求買水貨的大陸客人遵守一點香港公共秩序的善意規勸,等警方、親共嘍囉可以振振有詞地抵抗光復行動。這樣,驅趕走私賊的行動,就變成每個星期日都可以做的永續社運。

講「走私賊」,譴責走私賊走私漏稅、是貪污犯罪團伙,連同包庇走私賊的權貴也是共犯,驅趕行動就成功了,沒有人夠膽擋在你的前面。傳媒也不敢訪問這群「走私賊」會不會因此不再來港購物,權貴也不夠膽說出「走私賊被驅趕,打擊香港經濟」之類的話,警察也不敢再拘捕協助捉賊的良好市民。但這樣做,就沒法做到永續社運,不能夠次次出來領功勞了。

然則,城邦派對於盟友是寬鬆的,沒所謂。當然,你要跨過你的心理障礙,就是那些走私賊之所以犯罪,是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法(走私漏稅及賄賂海關),其次是犯了香港的國法(打黑工違反旅客逗留條件及從事集團式跨境走私活動)。如果你不承認這兩個國家那些仍是合理的法律,那麼就只能當他們是「客」,這樣的話,你就是國際主義的左膠了。左膠參與光復行動,我也是支持的。雖然你以為自己是港獨派、舉米字旗的歸英派,但你最終只是國際主義的左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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