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6日 星期二

陳雲 - 中共出真身,假社運退場

三文治   2013年4月16日

和平遊行、街頭劇、舉橫額、作狀跳海、推骨牌、司法覆核…,這些香港在英治時期留下的常規抗爭方法,現在統統失效。愛港力和愛港之聲之類的團體出現,是個分水嶺。這些新興的親共社團,放棄了民建聯的和諧、團結與繁榮的說辭,直接搗亂,叫囂挑釁,他們令真普選聯盟四月七日的研討會中斷,令四月十三日的《佔領中環》研討會遭受無情干擾。愛港力在桌上叫囂惡罵,習慣和平表達意見的香港人,看得目瞪口呆。幸好,本土派的社運已經及早轉型到勇武社運,愛港力被蘭花系的朋友在門口包圍及斥責之後,落荒而逃。蘭花系的同仁,向香港人示範何謂勇武社運——不必採用武力,而且果斷展示群眾實力,震懾敵人。

在英治時期,民主派為爭取民生做的雀籠、打爛飯碗、給港督送老鼠籠之類的象徵式抗議,是會受理的。有民主建制的地方,和平抗爭和象徵式的藝術抗爭行為,只要民意是實在的,或者以民眾利益或社會公義做後盾的,都會得到尊重。民主制度早已過了武力鬥爭的始創年代,除非事態嚴峻,否則抗爭者都不必採取武力或破壞公共秩序的方法,頂多是做一下堵塞公路、圍困議會之類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行動。

九七之後,英國撤出香港。香港不再受到倫敦的民主建制監督,這是緊要的訊號,可惜好多社運界、民主派視若無睹。在董建華時期,港府還遺留一點英治時期的紳士作風,理睬一下象徵式的示威。到了梁振英時期,港府露出中共的本來面目——不尊重民意的極權黨國。它甚至連敷衍民意的公關行為也不屑去做,原因是中共並非民主建制。

除非民意有堅實的本土利益及隨時爆發的群眾哄動,否則港府懶得理會。政府放縱愛港力之類的團體滋擾公共政治會議,就是給香港人一個嚴酷的訊息:除非你的行動有堅實的族群利益,不到成功,誓不罷休,而且態度勇武果斷,抵擋得住他們的真身攻勢,否則你就要閉口,乖乖做順民。

九七之後,另一種失效的虛假社運,叫法律抗爭,例如司法覆核。司法覆核在英美是可行的,因為當地的法律制度及議會制度有配套支援。例如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成功,類似的個案可以自動得到同等判決,而且國會也會據之而推出新的法案,鞏固法律抗爭的成果。在香港,司法覆核鬥爭是行不通的。首先,法官好多來自英聯邦,並無本土認同,他們用普世法意來詮釋法律,判決因人而異,近年更有親政府的政治傾向,司法覆核的勝算毫無把握。其次,香港並無集體訴訟法,立法會的法案提案權也受到制肘。最要命的,是司法抗爭會出現政治代理人(原訴人),而精於計算的民眾會隔岸觀火,訴訟長年累月,卻由於進入司法程序,不可用群眾運動催逼,事件丟淡之後,一旦敗訴,民氣也難以召集起來聲援。

大陸的維權鬥爭就用法律抗爭方法,結果是令到司法代理人遭到中共無情對待,出動令人髮指的酷刑摧殘。六四天安門鎮壓之後,有論者要人告別革命、放棄暴力,改用東歐的司法抗爭、維權運動。這些抗爭方法來到中國,就落到悲慘的田地。共產黨吃硬了這些讀書不成的書呆子:你要玩司法抗爭,就是從群眾孤立出來,以代理人的身份上法庭,結果共黨就放心,可以無情打擊。高智晟、趙連海這些維權人士的悲慘遭遇,就是明證。

為何我要改用本土政治、族群鬥爭,將群眾利益同民主議程聯繫進行,而且採取勇武果斷的態度?正是因為香港失去了英國的民主建制,面對的是講究實力比拼的中共啊。在香港從事政治鬥爭,你有群眾的真實利益,群眾以真身出現,中共就同你談、同你妥協。舊社運的為民請命的代理人的假身份,而且「和理非非」,中共就用愛港力來招呼你。

2 則留言:

  1. 所謂本土政治、族群鬥爭, 無非是強調自身利益、閉關自守、自我孤立, 根本上愚不可及. 而所謂勇武果斷的態度, 不採用武力, 果斷展示群眾實力以震懾敵人, 與一向以來爭取民主人士採用的方式與態度, 並無甚麼本質上的不同. 說到最尾, 作者亦拿不出一套與別不同的具體可行的抗爭手法, 令中共跟你談、跟你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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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歐洲, 紐澳等國, 為了本地人民獲得充足供應, 都強調自身利益, 限制外人購買奶粉, 難道他們也有自閉症 ?

    乜「和理非非」的泛民也出現了調理農務系, 向香港人示範何謂勇武社運——不必採用武力, 而且果斷展示群眾實力, 震懾敵人, 嚇退了「愛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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