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吳靄儀 - 新世代議會籌劃2047 不必「等埋之鋒」

2015年11月17日

【明報專訊】本文旨在回應黃之鋒10月12日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降低參選年齡門檻及聲明和其後的數篇短評,以及馬嶽11月9日在《明報》觀點版發表的文章〈區選:傘落社區的考驗〉。

馬嶽文章指出,學生領導的佔領運動宣告議會失效,民主運動要循更徹底反建制的抗爭手法前行,然而,傘落一年,新模式的抗爭並未出現,民主運動仍然回到參與區議會選舉,他認為「這只反映了香港民主運動處境的一種無奈」。我認為進軍議會不應是只出於無奈,反而可以是積極靈活利用公共資源,改變陳舊的政治文化,推動新的參與民主。我非常樂見黃之鋒提出司法覆核,表示有意選擇進軍議會,以身作則,號召新世代年輕人以推動全民參與、全民自決制訂2047年後憲制安排為旗幟,進軍議會。跨出這一步能為新一代民主運動打開新路向,值得積極支持和認真探討。

雨傘運動取得重大勝利

雨傘運動,為老一代的「民主回歸」畫上句號,同時啟發「命運自主」的新思維,推出新領袖。79天的佔領,遠遠不是以失敗收場,而是取得了重大勝利,最耀眼的是立法會以28票對8票,否決了以泰山壓頂迫香港接受的8.31人大方案。不管直接導致這個表決結果的是建制「甩轆」還是泛民「企硬」,這已是個不可磨滅的歷史紀錄,清楚證明,人大決定,特區議會有權否決。這個結果,完全是2004年中央違憲將基本法規定的政改三部曲強解作五部,作法自斃。否決8.31為香港贏取了喘息再上路的空間,年輕人若因79天佔領沒有迫使中央收回8.31方案及重啟政改諮詢,就感到挫敗失落,那是錯解事實,忘記了雨傘運動之前,我們面對的危機是有泛民議員會抵受不住「袋住先」的誘惑。否決8.31,就像「03‧71」成功抗拒第23條立法,同樣是大衛戰勝了哥利亞!不止此,雨傘運動,是繼反高鐵另一個公民社會指使議會決定活生生的例子,而且比高鐵更成功。年輕人應該慶祝勝利及從中虛心學習,而不是因為79天佔領沒有換來銀盤奉上真普選而沮喪離場。

佔領結束了,但佔領期間提出的重要問題應要繼續討論。例如,廣場上普遍譴責「議會失效」,呼籲泛民議員下台。泛民議員下台不是問題,問題是新世代要撤離、推倒議會,放棄議會,還是進軍、改革議會?有部分泛民議員已宣布退下,但新世代有沒有人起而代之,奪取席位?要本着什麼目標和策略進議會?打算在此畸形的選舉及會議運作制度之下死守、破壞,還是設法扭轉乾坤?

又例如,廣場上普遍不承認《中英聯合聲明》、不滿《基本法》,因為它們的制定並沒有經過全民參與,因為他們沒有機會參與;又特別反對某些不民主、不尊重香港人自決的條款。有人要修改基本法,有人焚燒基本法,有人要重啟香港前途談判及全民制憲;新世代究竟要修改還是推倒?如何修改?推倒之後又如何?在各個選項之中如何定奪?是否要經過公民商討?要怎樣決定用什麼方法舉行商討?

年輕人有權有資格決定自己前途

現在,黃之鋒提出了一個方案,起碼一個方向目標,我相信這是經過學民思潮民主商討的一個結論,但他沒有提出如何在公民社會推廣商討,我們也不知道學民有沒有推動全民商討的計劃和抱負,我希望他們有,但是我同樣歡迎任何新一代年輕人主動籌組全民商討這個方向目標,因為2047屬於他們,他們最有權和最有資格擔當這個角色,決定自己的前途。

我這一代出生長大於香港和平後,是中英聯合聲明、九七過渡的一代。我們在當時的政治制度之下,負起了致力影響中英談判和基本法草擬,保障香港前途的責任,我們之中有堅持港府要代表香港民意爭取權利的本土派,也有北上中央爭取的國粹派。中英聯合聲明決定了香港1997年後的前途,因而規範了由1985年至1997年的過渡,「銜接」到基本法的框架。好好歹歹,聯合聲明是中英兩國對我們一代香港人的承諾;好好歹歹,基本法是我們的法律基礎。因此中英兩國以任何形式背離這些承諾,我們必然強烈反對。黃之鋒的新世代不用管這些。正如他在10月24日〈外國聯繫 何罪之有〉一文(刊明報)所說,反正聯合聲明和基本法都在2047年到期,並無續期的條款,因此,2047年後香港應享有什麼制度,例如司法獨立應否繼續維持、香港應有什麼權利義務,可以重新談判,今次談判,香港人有權直接參與。同時,2047年後的安排,不止是北京與香港的事,國際社會也有切實理由需要關注。

逼在眉睫 須及早展開

這個想法,擺脫了關於中英聯合聲明條款的法律爭拗,擺脫了中英談判的誰是誰非、基本法的「原意」和「解釋」,揭過新一頁,歷史只供參考,一切以原則與當前現實為考慮因素。如果新世代真的相信命運自主而不是任人擺布,那麼這個準備需時的龐大工程就必須及早正式展開。從2016年到2024年——也就是「50年不變」的中途站——只有3屆立法會,組織新世代議會的事宜,已逼在眉睫!

司法覆核,只是虛晃一招,因為即使成功挑戰21歲的門檻,法庭還是要交回行政當局去訂立新法例,但其實新世代議會,不必「等埋之鋒」,不必等參選年齡降至18歲,不必等黃之鋒夠21歲,一個黃之鋒進議會反正不夠,要有起碼數人同時進軍,互相呼應,而現時就應有很多年輕人合資格2016年參選立法會。更逼切的是,今年11月22日的區選是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伏筆,因為新世代議會的成功不止需要年輕人踴躍進軍議會,還需要同時改變議會文化,這個轉變,要由選民運動開始,選民對自己的角色、對議員的期望改變,才有望帶來議會文化的改變,新世代議會才會出現。區選與立法會選舉,同一部選民名冊。

正如馬嶽文章所說,多年來,區議會的運作及區議員的選舉文化,令選民習慣了期望區議員包攬一切,代理他們的訴求和需要,提供服務和福利,解決個人困難,以換取他們的選票。建制派成功佔取了四分三的區議會議席,倚賴的就是這種期望和習慣。民主運動要走下去,就得從選民心態上破舊立新,並且打破分割區選與立法會選舉的迷思。這個社區選民運動已經展開了。2015年7‧1遊行前發起的「社區公民約章」就是一個新生的選民運動,我們應努力將這個運動發揚光大。馬嶽文中提到的姚松炎和朱凱廸,只是有志藉競選活動推動新議會文化的候選人之中知名度較高的兩人。

真正魔咒是無力感

「議會失效」,制度上的主因固然是功能組別和分組點票的雙重魔咒,令代表絕大多數市民的議員無法令議會發揮制衡力量,而「拉布」只是兩敗俱傷的消極抗議。但真正的魔咒,其實是泛民在這個制度之下日益沉重的無力感,以致一切抗爭淪為無可奈何的例行公事。打破了無力感,魔咒就會自動破除,建立公民社會一套自決議題、自行商討、達成共識行之有效的方法,是突圍的途徑。我相信進軍議會的年輕世代有能力打破無力感,反過來令制度上的雙重魔咒不攻自破。

世代交替:"Your young men shall see visions, and your old men shall dream dreams",對前途的想像屬於新世代,我們能分享的是我們的夢想和我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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